第四章 特究生滅
第一節 生滅與性空
第一條 合破自性生滅
第一款 問自性空應無生滅
問:若諸法皆空,應無生無滅,以于性空中,何滅複何生。(十八)
若謂諸法皆自性空,則應無生無滅。汝說性空而有生滅,然于自性空中有何可滅及可生耶?
攝曰:若法自性畢竟空,彼法即應無生滅,以法必有自性時,方有可滅可生故。
第二款 答性不空則無生滅
第一項 就生滅非同時破生滅自性
答:一切法皆唯是空。何以故?
生滅非同時。
生滅非同時者,謂生滅不同時有。
攝曰:汝謂無性生滅無,實則有性無生滅:性生性滅豈同時。
第二項 破轉救唯生
無滅則無生。
若謂唯有生者,破曰:無滅則無生,謂無滅中生不應理,以無無常性則無有生故。
攝曰:勿因生滅不同時,轉許唯生而無滅;生滅原屬相待有,無滅之生叵想象。
第叁項 破還計生滅同時
應常有生滅。
又應常有生滅者,謂應常有生與無常性。
攝曰:倘因唯生理不成,仍計生滅同時有,應知同時性生滅,即是生滅常俱有,若法生滅常俱有,彼則究有抑爲無!
第四項 破以別義救生滅同時而逼計唯滅
無生則無滅。(十九)
若謂無常性恒隨法轉,于生、住時不起作用,要至滅時方滅其法者,破曰:無生則無滅,謂無生時滅亦非有。若無滅,則無滅相之無常性,以無滅者,說是無常性不應理故。故唯應有滅也。
攝曰:若謂生住有滅體,故無所言唯生過,複以生住無滅用,故無生滅同時失;無用有體體同無,或亦滅時無滅用,若必滅時滅有用,則應離生唯有滅。
第五項 破唯滅
若謂即唯有滅。
答:無生時無滅。不從自他生,是故生非有:無生則無滅。(二十)
于無生時應無有滅。彼生非從自、他生,由此生非有。非有生者,即不生也。無生則無滅者,謂無生者則無彼生之滅,故彼滅即非有。
攝曰:應知自、他皆不生,無生豈能更有滅!
本頌十八:(問難)若諸法皆空,應無生無滅,
以于性空中,何滅複何生。
本頌十九: 生滅非同時,無滅則無生,
應常有生滅,無生則無滅。
本頌二十: 無生時無滅。不從自他生,
是故生非有,無生則無滅。
[分析]
此叁頌分別針對“生滅都有自性”、“生有自性”和“滅有自性”進行破斥。
十九頌用的是歸謬法。若“生滅都有自性”,于是生和滅都應該恒常不變,總是在生滅。但是,生滅不能同時並存,可見生滅不能同時都有自性。再考慮“只是生有自性”,如此則法法應該恒常生而不滅,還豈有其他法再生的余地?實際顯然並非如此,故唯生有自性也不成立。二十頌是繼續十九頌。再考慮“只是滅有自性”,如此則恒常是滅,哪裏還有什麼事物顯現可剩下?所以,唯滅有自性還是不成立。
現代未必需要這樣繞人的思維方式。只需要知道生滅等,是法相刹那變異連續變化經人爲觀待割裂而認定的幾個階段,既然都是觀待而成的,當然不可能有自性。
海浪可以作爲本頌十八、十九的某種模擬比喻。海浪起落人人可見,一般語義上說海浪生滅,爲大衆所公認。但若細究海浪則並不符合一般語義。任何一個浪頭與其它浪頭的邊界不可能界定,任一浪頭尋其起處也不可能。實際上,任一波峰都是在波群傳播中“憑空”現起,又在傳播中逐漸低落消失。此現象的物理解釋很明確,不同波長的波浪傳播速度不同,疊加起來的波形就是會這樣改變。這也正說明對于海浪,說“生”說“滅”其實都不真實。
海浪也是心念的良好類比。肯深入禅修者,會觀察到自己的心念,從形成到消失,非常類似浪頭的演化,其“生”與“滅”都非一般語義上的意義。所以追求絕對斷滅心念是錯誤的用心方向。然而,基本的止是必要的基礎功夫,止能讓心念流簡化並減緩,給自己提供一個能夠觀察自心心念起伏變化的機會,從而體會並無生滅。
第二條 特破自性生
第一款 性生墮常斷
複次:
有生性應常,無者定成斷,有生墮二失,是故不應許。(廿一)
若有生性應墮常過,至無生時定有斷滅之失。以說有生性犯上二過,故不應許有彼生也。
攝曰:若生有性見二失:有則應常無斷故。
第二款 實續落異同
問:相續故無過,法與因已滅。
生與滅是相續故,無有常斷二失,與因力已,其法乃滅。
答:此如前不成,複有斷滅過。(廿二)
生滅非同時,我前已說,故許相續,如前不成。又汝相續,亦應有斷滅失。
攝曰:有性相續非實同,則爲實異勿妄救;實同仍同同時過,實異又落斷常失。
本頌二十一: 有生性應常,無者定成斷,
有生墮二失,是故不應許。
本頌二十二: (問)相續故無過,法與因已滅。
(答)此如前不成,複有斷滅過。
[分析]
頌二十一說,生若有自性,則生就恒常不變,這是常見。若無顯現則是斷滅見。常斷二見都是錯見。
頌二十二。問難方說,生滅是相續,所以無過失。龍樹說,這樣的說法我在前面論述因生果一頌裏已經反駁過了。
[小結]
需要注意和重申的是,生滅相續說法的錯誤,不是錯在相續上,而是先錯在將法界割裂爲獨立諸法,再錯在將連續不可割裂的演變,割裂觀待成前後相互獨立的生與滅,于是無法自恰。
第二節 生滅與涅槃
第一條 生、滅與涅槃
第一款 性生性滅不得涅槃
問:佛說涅槃道,見生滅非空。
由見生滅,佛說涅槃之道,非爲空性故。
答:此二互違故,所見爲顛倒。(廿叁)
此非見無生,是見生滅故。又見生與滅相逢,見滅與生相違,彼生滅二互相違故,故見生滅知成錯亂。依生乃有滅,依滅乃有生,故唯是空。
攝曰:若謂佛說涅槃道,由見生滅非見空。然汝是見性生滅,並見互違故成倒。須知生滅皆無性,相依而有故唯空。
本頌二十叁: (問)佛說涅槃道,見生滅非空。
(答)此二互違故,所見爲顛倒。
[分析]
問難方認爲,佛是見生滅非空而證涅槃,這顯然是錯誤的。佛陀曾因見生滅,更准確地說是見生老病死等八苦,而求道,並非如此證涅槃。只見生滅是輪回而不是涅槃。涅槃非有無、生滅、淨穢等觀待割裂的二元對立方式所能表述。龍樹的回答說,生滅互相違背,見有生滅是顛倒見,當然不可能是涅槃。
第二款 性不生滅即是涅槃
問:若無有生滅,何滅名涅槃。
若無生滅,何所滅故而名涅槃?
答:自性無生滅,此豈非涅槃。(廿四)
若性無生無滅,豈非即是涅槃耶。
攝曰:若汝必執性生滅,難我何滅名涅槃。本無性生與性滅,即此我許爲涅槃。
本頌二十四: (問)若無有生滅,何滅名涅槃。
(答)自性無生滅,此豈非涅槃。
[分析]
涅槃一詞在印度原文的字面意思是寂滅。所以問方說,既然無有生滅,寂滅是什麼滅?這裏隱含了一個名相與所指實事問題。一個名詞其所指的意義,是有明確或者隱含的定義的。比如“貓”,本身只是一個符號,其意義是特指一種動物。換一個詞,用“cat”也可以同樣特指。這是所謂詞的意義與內涵。同一個詞用在不同地方,可能指向不同意義,所謂一詞多義。又,一個詞,可以指向某個意義但此意義並無實際,比如兔角,其指向的意義在思維上可以理解,但並無實際事物對應。最後,一個詞可能完全沒指向。這點多數人易生誤解,可以用戒煙爲例說明。“吸煙”一詞的意義指向某特定行爲,此行爲是實際存在的,是有爲法,在生、住、滅中屬于煙瘾的住。“戒煙”一詞的意義也指向某種特定行爲,此行爲雖然在外相看不出做什麼來,但在內心必須作意跟煙瘾習慣鬥爭,所以此行爲也是實際存在的,也是有爲法,在生、住、滅中屬于煙瘾的壞滅過程。但是“戒煙成功”指向什麼?戒煙成功就是不需要再做任何事而不抽煙,其實就是跟正常人一樣,不做什麼,也沒什麼特別處。所以“戒煙成功”本無意義,僅僅是跟抽煙、戒煙觀待而假立的虛擬名相,用來作爲煙瘾壞滅過程的結束。此虛擬意義更不指向任何實際存在的事物。按照《百法明門論》的分類,戒煙成功屬擇滅無爲一類。有關無爲法的更詳細討論在後邊,見頌叁十二。
對熟悉計算機的人,名相與名相所指的意義與實事,可以有個很好的類比:指針。指針有叁種情況,1,指針可以指向一個地址,地址裏有數據,類同牛角,名相指向一個意義,這個意義有實事。2,指針可以指向一個地址,但地址裏沒數據,類同兔角,名相指向一個意義,這個意義沒實事。3,指針可以指向“非地址”,無意義。類同“戒煙成功”,其意義僅僅是因觀待而虛設的名相,無真正意義,更不指向什麼。
問方所說的滅,是某事物敗壞消失的過程,隱含了存在某事物,該事物在敗壞。但涅槃完全不是這個意思。“一切法當體無生,當然無滅”,這是從某個角度對涅槃的描述,卻也不是涅槃。所以,可以說“涅槃無生滅”,但說“無生滅是涅槃”就有問題。因爲,如果說某某是涅槃,則已經非常明顯地將涅槃與自我觀待割裂成爲對立兩方,並把涅槃放到觀察對象的位置——賓格——上去了。而涅槃無所指,不可僅僅放在賓格。所以對頌末兩句,特別是其使用的句式,持一定程度的保留意見。
第二條 滅與涅槃
第十款 滅或不滅皆非涅槃
複次:
若滅應成斷,異此則成常,涅槃非有無,故無生與滅。(廿五)
若謂滅是涅槃,則應成斷。若是不滅,則應成常。是故涅槃非有、無性,無生無滅是涅槃。
攝曰:又汝見有性生滅,性滅涅槃應成斷,涅槃不滅應是常,然實涅槃離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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