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人民服務,可是沒有智慧,沒有定力,能辦到嗎
所以佛教徒爲了實現自己的四宏誓願,必須倡導修觀習定的法門。這從常遠的觀點來看,也並不是什麼逃避現實,而是爲了更好的入于現實。因爲要達到入世,必須先充實現前的認識,開發自己的正慧。如同國家發展教育事業,培養各科各類的留學生一樣,今天的付出,目的是爲了將來得到更偉大的收入及效用。所以習定亦是如此,沒有什麼它義。
定:實際上亦包含著觀在內。若行者只有定無觀,那是非佛教徒所倡導的了。爲什麼
因爲定就是止,止只是止心一境,最終滅除前六轉識,達到無想的境界。此定與真理及解脫沒有什麼關系,所以唯有外道才修此定,佛教是不提倡此法的。佛教所倡導的定,實際上是以觀爲主。觀就是觀照,是念念分明的,深刻的,觀照萬物的本性。從而導致其心靈的完全解脫,證得究竟的真理涅槃。此是佛陀親自發明的一種修習法,它是根據觀察、驚覺、洞照與億念而作的一種分析法。但此法最初修習時,是不能用的,要等到定境現前時,才可用此觀照法修習。怎樣才能使定境現前呢
最簡單而普遍的方法就是憶念出入息法(數息觀),用此法來系心不向外跑,等其數息觀修成功後,再根據自己的習氣去修各自所需要的觀法。如貪心重的人要修不淨觀,瞋心重的人要修慈悲觀,癡心重的人要修因緣觀。其觀是隨白所習,各別觀行。這裏唯介紹一種五重唯識觀,就是把唯識理作爲修觀的對象,從中遣障證真,達到解脫的目的。
1、遣虛存實唯識觀:若從唯識叁自性來講,依他起性,就是生活中的事實,圓成實性,就是生活裏面所含蘊的真理。現在我們生活不能與這實事實理契合相應的,就是遍計執性。遣虛就是遣除這無實質作用,違背事理的虛妄相,即廓清這主觀的情見;存實是保存事相的真實法,就是把不背叛生活的事實,不背叛生活真理要留下。修觀行者如何才能遣虛存實呢
就是用觀慧的功力,推求觀察心識所緣的一切法時,了解到虛妄的就排除它,了解到真實的就留存它。若能如理觀照,當下便知一切法皆是唯識所變,如幻如影,根本沒有什麼實體可得,即刻不起我執和法執,便達遣虛存實,悟入唯識之理。
2、舍濫留純唯識觀:舍濫是舍去濫亂之法,留存純正之法。在初觀中,雖然已經能夠初步認識到法中的虛妄部分和真實部分,但心識緣法的過程,是以能緣之心(見分)對所緣之境(相分)進行分別的,其見相二分都是識體所變現的,屬于依他起性。只因爲我們的智慧有限,不能透徹的認識它是緣生的,往往會把這識體所變的“相分”與外境(遍計所執的我法等)混淆起來,比附等同,遂之又反轉成執。爲了防止此患,所以于初觀的基礎上又立此觀。把識所變的所緣相分境舍掉,只留下能緣內心的見分。可是我們必須明白這是爲了使人們不著外境而專意的觀照內心,才舍相分的。並不是相分也如我法一般非有。
3、攝末歸本唯識觀:唯識宗是用見分、相分、自體分來表述心識的功用。相分與見分是依識體而現起的,故稱見相二分爲末,自體分爲本。因爲見分與相分是互相對待的,所以若有見分生起,必定就有相分存在,現在相分既舍,見分還能存在嗎
故見分亦不起了。又因在凡夫位中,見相二分每當出現,必然會生起對法的虛妄分別,所以心內一定要産生許多的妄執煩惱。這樣就對心一境性有所障礙,爲此,觀行者須把見相之末攝歸于自體。
此就是攝末歸本的意趣所在。
4、隱劣顯勝唯識觀:前叁觀已經把外境遣除了。見相二分亦攝收于心體內,現存下的唯有心王與心所。心王是起主導作用的精神主體,心所則是輔助心王的心理活動。行者在觀法的過程中,心王的勢力強于心所;其心王是總觀一切的現象,而心所則是側重于辨別境的細察,且心所的類別甚多,有善惡等性的差別,其染心所常常還能染汙幹淨之法。因此,心所較心王,則是散亂紛擾。凡夫智淺,定力不足,在緣法的過程中,如果多起心所,必然會趣于染邊。這樣,就不利于習定修觀的目的,所以在此依仗隱劣顯勝的方法,就把心所隱伏下來,只突出心王的勝用。儀之歸居于一心淨念。
5、遣相證性唯識觀:遣,是泯遣隱伏,令心識不起分別。與前面“遣虛”的遣義不同。性:是無差別的法性,即真如實性。相:就是事相,是指依他緣起的法相,亦就是唯識相,如八識自體,六位心所,所變見相,都是唯識相的範疇。此相雖然都是阿賴耶識中的諸法種子所顯現,但畢竟都是因緣所生,屬于幻有。在世第一心後,不冥相歸性是不利于觀行者引發無分別的根本智的。因此,這些依他起的事相只有分別一一的造伏,才能徹證圓成實性,即證真實理體。
以上五觀是由淺入深,即從總觀粗相開始而進入別觀細相的。最後歸一念平等清淨心而入唯識實性。此漸觀修習之方法,雖然分爲五層,但五層並非絕對之別,它們都是同依別境慧而起的觀照,是實歸一體而開爲五層的方便。若對純熟利根者來說,是沒有什麼次第分別的,悟一即五,通觀圓融。一個修行者若能成就此五觀,就能息滅一切的妄爲,達到主客觀統一的清淨自在之境地。如果人人都能得此成就,那麼諸類苦惱皆共遠離,人間淨土,則處處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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