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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番顯見蠡測(願成)▪P2

  ..續本文上一頁見呢

  你的見性假定是物質的話,那就應該可以看見自己的見了。假如認爲能見的自性,同萬物現象一樣,可以用眼睛看見的話,那就可以說看見自性的相狀了。假定認爲這個能見的自性同萬物一樣,可以用眼看見,那就應說看到我了。但是當我喪失看的作用時,爲什麼又不能見到我這個自性在哪裏呢

  如果可以見到我這個不見的自性,那你所看見的並不是那個真實看不見的能見自性。

  如果能見的自牲不能見到我的自性,那麼你的心是物,我的心也是物,就不能見到。又如你的見就不是我的見,人與人之間的見都不能互相代替,物的見又怎麼能和人的見混合呢

  所以說心和物是不即不離的。如《楞嚴經》說:

  “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複差殊。同汝見精,清淨所屬,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你爲什麼對自己的真性疑惑不信,不敢承認自己的真心,反而希望從我的言說上以求證實,豈不舍近求遠嗎了上引經文,先明塵象有物體可還,殊形可擇,再明見精爲物體可還,無殊形可擇。最後,又以見精無物可還,無形可擇,而顯見性確是自心,以此破斥以見性爲前境的顛倒妄想。

  七、顯見無礙,借方圓器具限量,見精超限量,顯見性自在無礙。阿難巳認見性必不離我身,但又好象見性隨我身居處而不同于其它的器量,就疑見有舒縮,違背前面的圓滿常住。所以佛以器具有方圓,大小,見精隨之應量發現,而不是見精白有方所,限量,以此顯見性自在無礙。如《楞嚴經》說:

  “一切衆生,從無始來,迷己爲物,失于本心,爲物所轉。故于是中,觀大觀小。若能轉物,則同如。來。”

  是說器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則見性不隨器界自發,器界都隨見性而轉。如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大小,內外,所有事相業用,以及方圓之類,都是前塵器世界相狀的影事,與見性無關,不應說見性有大有小,也不是前塵境界可以隔離的。又如我們由方形的器具中,就見方的空洞,那麼這個地方所見到的空間是固定不變的,還是可變的呢

  如果是固定不變的話,那麼,另外裝一圓器,這個空間就不應該又成圓形。如果是可變的話;在方圓之中,就應該沒有方形的空相,由此可知,方器見方,圓器見圓。見大見小,也同此理。一切衆生從無始來,不知宇宙萬有都是真心中影現之物,卻反認客爲主,將心屬物,認物爲己,因而失卻萬物一體的本心,以致心隨物轉,于前塵中見大見小。如果我們能了知物原是心,物隨心轉,心能轉物,就同如來。身心就是法界,得到楞嚴大定,寂然不動的道場。怎樣才能轉物,呢了譬如有人罵我打我,面不改色,不起瞠恨心,若有人奉承表揚我,不生歡喜心,甚至斬頭猶斬春風。如果遇到逆,順之境不要動心,就能使自心轉變萬物,一念不生,當下就是佛,身心清淨,得大自在。

  八、顯見不分,借只陀林及諸物象,顯見性非即非離物。阿難此時想:我承佛說所見真性出現在我的眼前。如果把身心和真如心對立起來,那麼身心之外不是另有一個真如心了嗎

  況且真如心現在我面前,但能由我身心分別,而面前的東西並不能分別我的身心,怎麼能分別萬物呢

  若此見精,確實是我的真心,我現這個身體,作爲所見的對象,那麼見性就是實在的我,而這身體反而不是我了。這就是阿難認色身爲己,迷心性爲色身的妄執,他以這種妄想攀緣佛說的塵影,取爲佛所開示的真性。這一迷根不拔,妄執不破,從見覺緣,遍滿十方,湛然常住,非生滅性,實爲外道所說的真我沒有差別。由此可知,阿難還是沒有領悟。這一番,佛以阿難既說此見性是現前物,必可指陳,就破斥他說:如果真如心是在眼前的話,是有方位還是無方位呢了既有方位就應可看得見,摸得著。物象如果都見得到,摸得著,那麼真如心你能摸得著嗎

  如果找不出怎麼可說真如心在眼前呢

  阿難到此,有手無可用處,就說:“指皆是物,無是見者。。佛雖印可,但又恐他遁脫現象之見而轉取空妄之見。所以就現象中發明無非者,亦同印可。于是,在會大衆無不惶悚,惟諸如來及大菩薩,于其自住叁摩地中,證自證體,親證真如,觀見及見緣,幻現如夢,宇宙萬物,並所想相,同虛空華,本無所有。而見及見緣,全是識精元明,妙淨明體,純一真實,爲什麼于這中間有彼此、是非對待呢

  如《楞嚴經》卷四說:

  “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複如是。本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妄爲色空,及與聞見。如第二月,誰爲是月,又誰非月。"

  因此說,因隨妄想,有是有非,若契真覺,無是無非。

  九、顯見超情,借外道真我,顯見性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阿難住于倒想中執取名相,聽說一真常住,以爲是除色法,別有一自然體可得。他以外人說見性由因緣和合而生,以爲見到境相,見性才能顯現。

  佛就反駁說:這見性是因明有見,還是因暗而有見呢

  假如因明有見,光明消失時,見性也應消失,那就不能再見到暗。

  假若因暗有見,應當不能見明。乃至因空、因塞等有見,也和明暗一樣,不能有見。若就緣破,這見象要緣明才有見,還是緣暗有見呢,乃至緣通、緣塞才有見

  假如緣通才有所見,就不應見塞。如果緣塞才有所見,就不應再見通,這樣以至緣明緣暗等也與緣通一樣不能皆有見。因此,見精妙明的見性,既不屬于因緣,也不屬于自然而有。但也不能說不是因緣或不是自然。但這不是說自然、因緣之語有過錯,只是阿難所取的是世間人之遍計我法執性。不僅爲小乘所破,何況更以此擬議真菩提心。因此,得到最後的結論,如《楞嚴經》說;

  “精覺妙明,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汝今雲何于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

  說明我們的見性就在六根門頭,每天與我們在一起,看我人敢不敢直下承當。

  十、顯見離見,借小乘所計眼識等四緣,顯見性離見。阿難又執佛爲權小說的眼識之因緣生法,不知佛說因緣,正明世谛法無性,是當時佛對衆生根機方便而說,爲了破除外道的計執,所以說因緣。

  囡爲世俗谛法無性,性唯空性。今正顯第一義性,怎麼可執世俗谛法諸因緣相

  所以佛又以明暗、通塞說明都不是見精。阿難認爲因有日、月、燈叁種光見到種種色相就叫做見。如果沒有叁種光明就看不見什麼東西,名爲不見。佛破斥說;如果沒有光明就叫不見的話,那就應當不能.見暗。

  假若能見暗,只是沒有明而巳,怎能說不見呢

  如果在暗中因不能見到一切物相,就名不見的話,那麼在光明之下時,就不見暗相。這不過是明暗二相互爲交替而巳,並不是見性隨著明暗之相暫有暫現。

  由此可知,見明見暗都名爲見,怎能說見暗之時,名爲不見呢

  以《楞嚴經》說:

  “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雲何複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

  此番闡明認識真心後,顯示根性,遠離染法,坦露妙心。

  以上通過十番顯見後,目的就是要我們破除我法二執。了知妙明真精在異化的事物中,從緣起中去認識真心。以緣起法爲核心,在日常生活中認識真如心。了解它的作用,就能心包太虛,量周沙界。心性本具,如幻如化。《楞嚴經》中最主要的是楞嚴之行門,依妙理而起妙行,依妙理而證圓果。這種特殊法門一向被禅宗所接受。因爲其它各宗都是多層次的漸次法門。如相宗要經過叁大阿僧只劫才能證果,是不了義教。而《楞嚴經》是在理論上理解悟入,明心見性,見性成佛。若開悟後,證得妙果位,永不退轉。一念不生,當下即是佛,這是頓悟法門,是了義教。所以說這部楞嚴大法是最高無上法門。唐、宋、元、明、清、禅宗大德,多是根據《楞嚴經》而發明心地,直到今天,還是不減昔日的風采。世間一切法皆是妙真如性。由于衆生迷真起妄而成六道轉回。若能反妄歸真,圓滿菩提而成佛果,所有一切世出世間之法,皆依妙真如性而有差別,迷則煩惱生死,悟則菩提涅槃。

  

  

《十番顯見蠡測(願成)》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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