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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安居策修傳(傳明)

  論安居策修傳

  傳明

  閩南佛學

  近幾年中,每年夏季,全國各地有部分寺院,遵守佛陀的芳規,恢複了僧團的必要行事,舉行結夏安居。爲安居者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所以,有志參加者,紛紛前往,想利用此一良機,靜惰一下,充實自己,或體驗一下真正的宗教生活。但他們對于安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如何安居,才算如法,知者鳳毛鱗角,爲數甚少,故常有人問及,另他們所說的這種安居,好象是單指出家人的結夏安居。其實,安居分有大小乘兩種,出家人的結夏安居只是小乘的一種而已。本人鑒于此,想結合一些現有的資料,作一簡單扼要的介紹,以翼與同道們共惰。一、什麼叫安居策隋

  把身心收攝在甯靜安祥的境界中叫安,誓願要在一個地方住不移動的叫居,策是時時刻刻警進勉勵自己,不要放逸,惰是把身口意叁業(即思想,行爲、語言)運致于善美之境。簡而明之,就是出家人,居住一個地點,限製一定時間,一心一意的專心用功惰道。二、安居的緣起與用宣

  安居的緣起1.在《比丘四分律藏》中冊,“安居犍度法”中的記載是這樣的:明佛在舍衛城的時候,當時尚未製定比丘必須安居的戒律。比丘弟子們,一年到頭,都在人間遊行。尤其到了四月十六日之後,印度的夏季(印度的計算法與中國不盡相同,他們一年分爲叁季,十二月十六日到四月十五日是春季,四月十六日到八月十五日是夏季,八月十六日到十二月十五日是冬季。本來佛弟子們是要一年叁季都得安居策惰的,不過春冬二季,用心念法”自己想著在安居策惰就可以)開始,蟲蟻遍地,路上到處都是,比丘出外遊行,不免踩殺,格外多傷物命。同時,比丘們在夏季(亦稱雨季,因此季下雨頻繁故稱之)中遊行,所帶的衣物,亦常常淋得既濕且重,攜帶吃力,行走疲勞。由于雨量過多,比丘隨身所帶諸物,也常被大水所漂浮流失;而且夏天氣候炎熱,穿衣少,有失威儀,又容易生病。再則,印度當時的其他外道出家,每到夏季來臨時,便結夏安居,不再到處遊行,而佛教的比丘弟子們反而一年叁季在人間遊行。因此,便受到世俗外道的強烈批評譏嫌。他們說:“諸外道沙門,尚知叁月,結夏安居,衆鳥還有巢窠,止住其中,而諸釋子比丘,不知叁時,竟在人間遊行幹什麼呢

  ”因此,知足少欲,慚愧自愛的比丘聽後,即往佛陀處,如實地禀告此—因緣。,佛陀于是召集諸比丘,爲其製戒,每年入夏,必須安居。

  其目的用意是,不事遊行,專惰道業,以防自損。恐傷物命,有乖慈悲,以防損他。息世譏嫌,免造口業,以防自他兩損。一言以概之,即護生避嫌,結界惰道。

  有人認爲安居策惰,似乎是小乘自了漢的行徑,只是消極的自利。其實不然,在安居中,表面看好象是消極的自利,但無形中卻在用心惰道,養精蓄銳,充實自己,准備資糧,以待以後利他之用。且在參禅,研教,念佛,一切功行都回向給一切衆生,也是利他。這好比一個教授,關在實驗室裏,研究實踐他所從事的內容。一旦成功,得出結果,就運用推廣于社會,利益方便大衆。那麼,你能說他自私自利,不事生産嗎

  假設他沒有消極的實驗室自利,就沒有以後積極的利他。反之亦然,爲了利他,必須先自利,自利是利他的前提,因此卻不可誤會。

  叁、安居的住處

  安居既然是要在一定的處所止住,那麼第一件事便是住,住在什麼樣的處所爲合法呢

  這有兩種,即作法與自然。

  作法是在僧衆所住的寺院,或僧伽藍摩(衆園)亦就是一般所說的叢林。必須大衆僧召開羯磨(辦事,諸事由此承辦)會議,大家討論通過決定,劃出安居的範圍,指出界相,一齊公認這界相,這叫結界。安居的人就在裏面安居,通常而說,一般這種安居比較普遍。但是條件不足,得不到作法界,則可以在沒有作法界的地方一一自然界。但除了不露地安居,其余的,若樹下,若小屋內、若山窟中、若樹洞,若小寺院,自是能夠坐而容膝,且不碰頭,沒有風吹雨打,與毒蟲蛇蠍之擾者,打掃之後,便可用作安居的處所。但,是安居中的比丘,不得遠行乞食,所以必預靠近村落而住。同時爲了施主的便利,施主可以請比丘到家裏及其附近安居。如果施主是船家,比丘可在船上安居(必須是不在航行中的),如此得成安居。所以,安居有通作法、自然二種。一般來說,印度原始佛教偏重于自然界,因佛在世時,比丘弟子們大部分是叁衣一缽,日中一食,樹下一宿,生活方式極其簡樸。並沒有太多寺院可住,而是隨遇而安,遊行到哪裏就住在哪裏,並不十分固定,可見住于山林石窟中占多數。而中國比丘卻大部份是屬于羯磨作法,因中國僧人擁有自己的寺院、寺産,田地,不用去乞食,可以接受來寺信徒的供養,不用爲飲食或用具等勞心,現在部分寺院的安居,都屬于作法,自然極少。

  安居既然有作法,自然兩種,那麼比丘安居不一定是集體的,可以大家在一起安居,亦可以一個比丘單獨安居。不過到了布薩日,仍須到通知或指定的集會之處布薩。但這必須在布薩界的範圍內,最大可至二由旬半,約爲周圍七八十裏的區域。所以,比丘在白安居詞中要說;“我比丘某甲,依某甲僧伽藍摩,某甲房,前後叁月安居。”比丘雖可單獨安居而住,但他們仍在僧中與界內。如果是新學比丘,五夏之內,乃至九夏之內,不得無依止師而安居,最低限度,不得離師太遠,應依一位知律的阿阇黎安居而住。如果在學習或惰行的道路上,遇到疑問,有師在邊,可以隨時請求解決。

  但安居的處所,必須要:注意兩種安全,一是生命,包括自己無生命的危險,也不會危害到他人或物的生命,如蟲蟻多處,都不可安居,一是道業.,就是沒有障礙惰道的事情。四,安居的時間

  安居的期限,共爲九十天,但如果由于種種事情,或其他因緣,拖住牽纏,無法脫身,不能于四月十六日,實行安居者,可以逐日延遲,至五月十六日爲止。因此,結夏安居,雖以四月十六日爲准,但卻不必非在四月十六日開始不可。于是安居的名稱,有分爲二種:一種是以四月十六日安居者爲前安居,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六日,在此二十九天中,任何一天安居,皆稱爲後安居;另一種以四月十六日,此日安居者,爲前安居。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五日,在這屍段時間裏開始安居者,稱爲中安居,在五月十六日此日安居者,稱爲後安居。在這幾種安居中,不論前、中、後哪種安居,該須住滿九十天之後,始得解夏。上面幾種安居法,但以前安居爲原則,故有五利之賞,中、後是例外的補救法,既無五利之賞,而且如沒有特殊情況,中、後安居還要結罪呢。

  寫到這裏可能有人要問,印度分爲叁季,每季四個月,那麼結夏安居應是四個月,爲什麼只結定叁個月呢

  因爲色身雖然是虛妄的,不值得貪戀,但是人要惰道行道,必須利用色身來作爲工具。同時,色身亦是法器,有的認爲頭痛、眼腫,背痛、腰酸等才是病痛,而肚餓了不算病痛。其實不然,饑餓寒熱乃是人生最大的一種病痛。要解決色身的饑渴寒冷,資生用具,就得事先預備。假設夏季四個月完全安居辦道的話,便沒有准備資生用具的時間。所以,佛慈悲,順衆生意,四月中安居,叁個月就行啦!五、安居的作法上面巳說安居的時間及處所,接著再說安居的作法。要想安居,就得通過一定的作法手續,共有四種:一、對首法:這是通常使用的方法,無論在作法界、自然界裏與前、中、後叁種安居皆可采用。律中規定,安居者,必須有依止的師長,此依止人必須廣誦二部律,精通開遮持犯,才能作爲所依人。當安居者找到安居的處所與所依人,到了四月十六日開始安居時,對著所依人或一個比丘言:“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依某伽藍或某聚落前叁月夏安居,房舍破,惰治故”叁說:

  所依者告所白者言:知,莫放逸。答言:受持。問言,依誰持律者

  答言,依某甲律師。告言;有疑當往問。從這段對答作法中,看出安居者首先表明自己是一心一意專爲安居而來,非爲別而來,接著自我介紹自己的身份,名字,處所,時間屬前安居。所依者勉勵安居者,應好好珍惜,用功惰道,不要放逸。還提示所依者,如有疑問,應前往請問,乞求慈悲解決。最後,安居者表態,保證誓要遵守,如是即成前安居作法。

  上面談到,此對首作法通于自然、作法與前、中、後叁種安居,安居者只要按自己的身份、地點、時間,隨事量度改之即成作法,但惰治之事只局限于僧伽,余詞皆准前。

  二、心念法、安居本是對首法,但住于自然界的人,一時找不到所對的人,才開此方便。其詞同上,但略去所對者的問詞,其余言詞,應自言表達出來,此心念法有時亦通于叁種安居。

  叁、忘成法,是忘記了結界安居的法式而也成安居法的作用,叫忘成法。《五分律}記載,有比丘爲了安居,來到住處,受了東西,但忘記安居的方式。佛言“如爲安居而來,成安居的作用。”這亦是例外的方便補救法,其主要在J<爲安居而來”,若不真心爲道業,爲安居,心忘作法,身雖在界內,也不成法。

  四、及界法,是預備在此界內前安居,,但由于種種原因,被其牽製,無法提前趕到。當趕到時卻晚了些,至四月十六日後夜才忙得趕來,恰好天氣現出明相,便是十七日了。這時,只要一腳踏入界內,忽然明相出現,雙腳一齊入界,明相完全出現,也算成前安居。中、後安居可以推知。六、安居的受日出界

  在九旬(一句十日.共九十天,叁個月)安居中,不允許安居者到界外過夜,.但有要緊的事情,一日不能回界,也有向人請假的方法以補救,叫受日出界(即是受到允可的假日出界)。但所說的事情,必須是佛法僧塔事,及父母檀越(施·主)召請受戒忏悔等緣,並瞻病求藥問疑請法,如是諸事,才可酌量受日出界。若是破戒非法事的話,這不成正當的理由,受日無效,破安居。假設被父母兄姐至意留過日,或水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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