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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經》

  《梵網經》

  

  《梵網經》,全稱《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又稱《梵網經菩薩心地品》、《菩薩戒經》、《梵網菩薩戒經》、《梵網戒品》。二卷。後秦鸠摩羅什(344-413,一說350-409)譯。師東晉龜茲國(新疆疏勒)人。我國四大譯經家之一。自幼聰敏,七歲從母入道,遊學天竺,遍參名宿,博聞強記,譽滿五天竺。後歸故國,王奉爲師。前秦苻堅聞其德,派遣骁騎將軍呂光率兵迎師。途中,呂光聞苻堅敗殁,遂于河西自立爲王,羅什乃羁留涼州十六、七年。直至後秦姚興攻破呂氏,羅什始得東至長安,時爲東晉隆安五年(401)。姚興禮爲國師,居于逍遙園,與僧叡、僧肇等從事譯經工作。

  自後秦弘始五年( 403)四月始,羅什先後譯出《中論》、《百論》、《十二門論》、《般若經》、《法華經》、《大智度論》、《阿彌陀經》、《維摩經》、《十誦律》等經論,有系統地介紹龍樹中觀學派的學說。自佛教傳入,漢譯佛經日多,但所譯多滯文格義,不與原本相應,羅什通達多種外國語言,所譯經論內容卓拔,文體簡潔曉暢,流通極廣。羅什一生致力弘通的法門,當爲般若系的大乘經典,與龍樹、提婆系之中觀部論書的翻譯。所譯的經典,對我國佛教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中論》、《百論》、《十二門論》,道生傳于南方,經僧朗、僧诠、法朗,至隋吉藏而集叁論宗之大成;再加上《大智度論》,而成四論學派。此外,所譯的《法華經》,肇啓天臺宗的端緒;《成實論》爲成實學派的根本要典;《阿彌陀經》及《十住毘婆沙論》爲淨土宗所依的經論;《彌勒成佛經》促成了彌勒信仰的發達;《坐禅叁昧經》的譯出,帶動了“菩薩禅”的流行;《梵網經》一出,中土依之而傳大乘戒;《十誦律》則提供了研究律學的重要資料。

  本經分爲上、下二卷,主要是在說明菩薩修道的階位及應受持的十重四十八輕的戒相。本經的廣本卷數,曆來有多種說法,據僧肇《梵網經序》所載,共有六十一品百二十卷,此爲第十品。以大梵天王的因陀羅網重重交錯,無相障閡,無量世界猶如網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別異無量,諸佛的教門也重重無盡,莊嚴法身無所障閡,所诠的法門重重無盡,譬如梵王之網,所以稱爲《梵網經》。

  上卷是佛陀于第四禅天普接大衆,使歸蓮華藏世界的紫金剛光明宮中,向臺上盧舍那佛請問菩薩的行因,盧舍那佛于是對千百億的釋迦廣說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等叁十心及十地等四十法門。

  □十發趣心:舍心、戒心、忍心、進心、定心、慧心、願心、護心、喜心、頂心。

  □十長養心:慈心、悲心、喜心、舍心、施心、好語心、益心、同心、定心、慧心。

  □十金剛心:信心、念心、回向心、達心、直心、不退心、大乘心、無相心、慧心、不壞心。

  □十地:體性平等地、體性善慧地、體性光明地、體性爾焰地、體性慧照地、體性華光地、體性滿足地、體性佛吼地、體性華嚴地、體性入佛界地。

  此四十法門,是盧舍那佛先爲菩薩時,所修入佛果的根原。因此,一切衆生入發趣、長養、金剛、十地,證當成果,無爲無相,大滿常住,十力、十八不共行,法身智身滿足。

  下卷主要是記敘佛陀在娑婆世界閻浮提的菩提樹下爲大衆說示菩薩戒的十重波羅提木叉、四十八輕戒,以及受持菩薩戒的利益。

  一、十重波羅提木叉

  □殺戒:佛子不得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贊歎殺、隨喜殺、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生命者,不得故殺。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衆生,而反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盜戒:佛子不得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咒盜、盜因、盜緣、盜法、盜業,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婬戒:佛子不得自婬、教人婬,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婬,婬因、婬緣、婬法、婬業,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婬。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衆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不擇畜生等,無慈悲心,是菩薩波羅夷罪。

  □妄語戒:佛子不得自妄語,教人妄語、方便妄語、妄語因、妄語緣、妄語法、妄語業,乃至不見言見,見言不見,身心妄語。菩薩常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衆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衆生邪語、邪見、邪業,是菩薩波羅夷罪。

  □酤酒戒:佛子不得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緣、酤酒法、酤酒業,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緣。菩薩應生一切衆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衆生顛倒之心,是菩薩波羅夷罪。

  □說四衆過戒:佛子不得口自說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教人說罪過、罪過因、罪過緣、罪過法、罪過業。菩薩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說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悲心教化是惡人輩,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薩反更自說佛法中罪過,是菩薩波羅夷罪。

  □自贊毀他戒:佛子不得自贊毀他,亦教人自贊毀他、毀他因、毀他緣、毀他法、毀他業。菩薩應代一切衆生受加毀辱,惡事向己,好事與他。若自揚己德,隱他好事,令他受毀,是菩薩波羅夷罪。

  □悭惜加毀戒:佛子不得自悭、教人悭、悭因、悭緣、悭法、悭業。菩薩見一切貧人來乞,應隨其所須,一切給與。菩薩反以惡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針一草。有求法者,不爲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反更罵辱,是菩薩波羅夷罪。

  □瞋心不受悔戒:佛子不得自瞋、教人瞋、瞋因、瞋法、瞋緣、瞋業。菩薩應生一切衆生中善根無诤之事,常生悲心,而反更于一切衆生非衆生中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忏謝,瞋猶不解,是菩薩波羅夷罪。

  □謗叁寶戒:佛子不得自謗叁寶、教人謗叁寶、謗因、謗緣、謗法、謗業。菩薩見外道及惡人一言謗佛音聲,如叁百矛刺心,況口自謗,不生信心、孝順心,反更助惡人邪見人謗,是菩薩波羅夷罪。

  以上十重戒,通僧俗二衆,一切菩薩應當學,並敬心奉持不犯。此十重戒與《璎珞經》同;《善生經》單明在家六重,而無後四;《地持經》單明出家八重,而無酤酒、說過二戒。

  二、四十八輕戒

  □不敬師友戒:一切受佛戒人皆應敬重師友,而菩薩反生憍心、慢心、癡心,見師友不起承迎禮拜,犯輕垢罪。

  □飲酒戒:飲酒能生無量過失,若菩薩自飲教人飲,犯輕垢罪。

  □食肉戒:一切衆生肉不得食,以一切衆生皆有佛性,食噉其肉,斷大悲種,菩薩食肉,得無量罪。

  □食五辛戒:佛子不得食五辛臭穢。以其妨于淨法,故製此戒。五辛是指大蒜、革□、慈□、蘭□、興蕖。

  □不教悔罪戒:菩薩見衆生犯一切戒罪,不教忏悔,不舉其罪,教其悔過,犯輕垢罪。

  □不供給請法戒:佛子見大乘師友來往,應迎來送去,禮拜供養,四事無缺,常請說法,不生瞋心、患惱之心,若不如此,犯輕垢罪。

  □不往聽法戒:凡有講說經律之處,新學菩薩應持經律,至法師所聽受谘問,若不往者,犯輕垢罪。

  □心背大乘戒: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經律,而受持二乘聲聞外道惡見一切禁戒、邪見經律者,犯輕垢罪。

  □不看病戒:見一切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而菩薩以瞋恨心不往探視,乃至于各處見病不救濟者,犯輕垢罪。

  □畜殺具戒:佛子不得畜刀杖、弓箭、矛斧等殺生之具,若故畜者,犯輕垢罪。

  □國使戒:佛子不得爲利養惡心故,通國使命,作者犯輕垢罪。

  □販賣戒:佛子不得販賣人、畜等,作者犯輕垢罪。

  □謗毀戒:佛子以惡心,無事謗良善之人及以師僧等,犯輕垢罪。

  □放火焚燒戒:佛子以惡心放火燒山林曠野、屋宅及一切有主物等,犯輕垢罪。

  □僻教戒:佛子自佛弟子及外道惡人、六親、一切善知識,應一一教受持大乘經律,菩薩以惡心瞋心橫教(即非應病與藥)二乘聲聞經律、外道邪見論等,犯輕垢罪。

  □爲利倒說戒:佛子應好心先學大乘威儀經律,廣開解義味,見後新學菩薩不遠千裏來求大乘經律,應如法一一次第爲說正法,使心開意解。若菩薩爲利養故,于新學菩薩來求法時,應答不答,倒說經律文字,無前無後,謗叁寶說者,犯輕垢罪。

  □恃勢乞求戒:佛子自爲名聞利養等,親近國王百官,恃勢橫取財物,惡求多求者,犯輕垢罪。

  □無解作師戒:佛子應學十二部經,日夜六時持菩薩戒,解其義理,而菩薩不解經律,詐言能解,一切法不知,爲他人作師授戒者,犯輕垢罪。

  □兩舌戒:佛子若以惡心謗欺賢人,無惡不造者,犯輕垢罪。

  □不行放救戒:佛子應以慈心行放生業,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親人往生之日,應請法師講說菩薩戒經律,福資亡者,若不依此行者,犯輕垢罪。

  □瞋打報仇戒:佛子不得以瞋報瞋,以打報打,若殺父母兄弟六親,不得加報,若國主爲他人殺者,亦不得加報,而出家菩薩無慈心報仇,乃至六親中故報者,犯輕垢罪。

  □憍慢不請法戒: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自恃聰明有智、高貴、年宿、大姓高門等,不谘受先學法師經律者,犯輕垢罪。

  □憍慢僻說戒:佛子于佛滅度後,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于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當七日佛前忏悔,得見好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不名得戒。若在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不須要見好相。若法師自倚解經律、大乘學戒,與國王百官爲善友,新學菩薩來問經律義,法師輕心、惡心、慢心,不一一好答問者,犯輕垢罪。

  □不習佛戒:佛子不勤學修習經律、大乘、法、正見、正性、正法身,反學邪見二乘、外道俗典等,非行菩薩道,犯輕垢罪。

  □不善知衆戒:佛子于佛滅度後,任寺院職事,應生慈心,善和鬥诤,善守叁寶物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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