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佛教文化與生態文明(張海山)

  佛教文化與生態文明

  張海山

  《赤峰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

  

   在過去的幾十年裏,全球經濟、社會、政治和科技都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引發了經濟全球化和環境汙染全球化。人類在享受科技的便利和豐富物質的同時,也付出了沈重代價,處在嚴峻的環境之中:地球溫室效應,生命的保護傘——臭氣層壞了,酸雨從天而降,大氣和水資源汙染,熱帶雨林危機,荒漠化蔓延,固體廢棄物泛濫,物種滅絕加劇,糧食、能源和礦産等各種資源短缺,以及電磁波輻射汙染等。“一想到環境汙染對子孫後代的影響,就有毛骨悚然的恐懼感。”如何解決這一既具曆史性,也是災難性的問題成爲全球政治家、環境學家、科學家、哲學家們以及所有熱愛地球的環保人士的高度關注和不可回避的課題。佛教是一個充滿生命智慧和人文關懷的宗教,在其廣博深遠的思想體系中就含有系統的環境倫理觀和生態意識,千百年來給我們提供多元的參考和啓示,對于構建現代生態文明具有重大理論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生態文明的提出

   (一)生態文明提出的背景

   人類對于文明的認識是一個長期的曆史過程。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文明是相對于野蠻而言的。從社會形態的角度看,迄今爲止人類已經經曆了奴隸文明、封建(中世紀)文明、資本主義文明、社會主義文明;從生産方式的角度看,人類又經曆了農業文明、工業文明等等。從生産方式角度來看以往的文明,其著眼點主要是物質生産能力的提高,人類物質生活的改善。

   因爲在生産力水平很低或比較低的情況下,人類對物質生活的追求總是占第一位的,所謂“物質中心的觀念也是很自然的。然而,隨著生産力的巨大發展,人類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別是工業文明造成的環境汙染,資源破壞,沙漠化,“城市病”等等全球性問題的産生和發展,人類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物質生活的提高是必要的,但不能忽視精神生活;發展生産力是必要的,但不能破壞生態;人類不能一味地向自然索取,而必須保護生態平衡。1962年美國生物學家卡遜發現,人類對自然的破壞最終是損害人類自己,她的《寂靜的春天》成爲環境革命的導火索。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各種全球性問題的加劇以及“能源危機”的沖擊,在世界範圍內開始了關于“增長的極限的討論”,各種環保運動逐漸興起。正是在這種情況下,1972年6月,聯合國在斯德哥爾摩召開了有史以來第一次“人類與環境會議”,討論並通過了著名的《人類環境宣言》,從而揭開了全人類共同保護環境的序幕,也意味著環保運動由群衆性活動上升到了政府行爲。伴隨著人們對公平(代際公平與代內公平)作爲社會發展目標認識的加深以及對一系列全球性環境問題達成共識,可持續發展的思想隨之形成。1983年11月,聯合國成立了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1987年該委員會在其長篇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模式。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的《21世紀議程》,更是高度凝結了當代人對可持續發展理論的認識。人類文明經由原始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發展發展到今天,其支持體系出現了問題,叁百年的工業文明以人類征服自然爲主要特征。世界工業化的發展使征服自然的文化達到極致;一系列全球性生態危機說明地球再沒能力支持工業文明的繼續發展。需要開創一個新的文明形態來延續人類的生存,這就是生態文明。

   (二)生態文明的含義

   生態文明,是指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是指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爲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

   它是人類文明的一種形態,它以尊重和維護自然爲前提,以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和諧共生爲宗旨,以建立可持續的生産方式和消費方式爲內涵,以引導人們走上持續、和諧的發展道路爲著眼點。它強調人的自覺與自律,強調人與自然環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共處共融,既追求人與生態的和諧,也追求人與人的和諧,而且人與人的和諧是人與自然和諧的前提。可以說,生態文明是人類對傳統文明形態特別是工業文明進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人類文明形態和文明發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進步,是人們對可持續發展問題認識深化的必然結果。

   嚴酷的現實告訴我們,人與自然都是生態系統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人與自然不存在統治與被統治、征服與被征服的關系,而是相互依存、和諧共處、平等恭敬、共同促進的關系。人類的發展應該是人與社會、人與環境、當代人與後代人的協調發展。人類的發展不僅要講究代內公平,而且要講究代際之間的公平,亦即不能以當代人的利益爲中心,甚至爲了當代人的利益而不惜犧牲後代人的利益。

   二、佛教文化包涵著生態文明理念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英國大哲學家湯因比教授曾講過一段話,他說,解決二十一世紀的社會問題只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孔孟學說;另一種是大乘佛法。1988年75位諾貝爾得獎主在巴黎發表了聯合宣言,人類在二十一世紀要繼續生存就要汲取2000多年前孔老夫子的智慧。孔孟學說的核心是仁愛,大乘佛法的核心是無我、平等、慈悲。大乘佛法之所以在中土興盛,是因有孔孟學說做基礎。佛教雖爲外來文化,但很好地實現了與中國本土文化的融合,最有中國特色的莫過于禅宗。禅宗所體現出的東土大乘佛教精神完全是中國式的,它對天人合一觀念的理解,對中華道德禮義的吸收,對簡樸生活方式的認同,無不反映出中國本土文化的影響。佛教提出“佛性”爲萬物本原,萬物之差別僅是佛性的不同表現,其本質乃是佛性的統一,衆生平等,“山川草木,悉皆成佛”。以消除“分別心”是佛家最根本的原則之一。

   (一)西方淨土是理想的生態王國

   佛教重視個體生命及存在物的價值,認爲“所有的自然物具有內在價值”。在生態環境保護的實踐中,只有承認自然界中其他生命物種的內在價值,才有利于人類尊重生命、善待生命,維護生態系統的平衡和健康運行。佛教主張一切事物皆有佛性,便是對各個生命個體生命體存在物的肯定,無論是有情識的動物,還是無情識的植物,乃至一微一塵都具有佛性,有其存在的價值。清淨佛土是佛教的理想生態國,對衆生感官和精神都有至高無上的快感的世界。最有代表性的清淨之地正如佛說《阿彌陀經》所指出的:阿彌陀佛淨土,亦稱西方極樂世界。極樂世界有七寶池,八功德水,七重行數,池中蓮花大如車輪,白鶴、孔雀、鹦鹉、共命之鳥等,晝夜六時,出和雅音,雨天曼陀羅華。

   由此可見,佛教有一個理想的生態國,在這一生態國度裏,各種各樣的生命體均有其應處的位置和存在的價值,佛教的生態倫理便是保持生命體的多樣性以及每個事物的自我存在的可能性。

   (二)衆生平等是佛教生命倫理的思想核心

   佛教生命倫理的思想內核是衆生平等和生命輪回。根據緣起論觀點,世界上沒有任何事物可以離開因緣而獨立産生和存在,每個人都與衆生息息相關,宇宙間的生命實質上是一個整體,衆生具有存在的同一性、相通性。佛、菩薩觀照衆生與己身具有同一的本性,由此生出與衆生的絕對平等心,生出爲衆生同樂拔苦的慈悲心。牛頭宗人說“青青翠竹,盡是法身;郁郁黃花,無非般若”,圓悟克勤的“青郁郁,碧湛湛,百草頭上漏天機;華(花)蔟蔟,錦蔟蔟,鬧市堆邊露真智”都是在表達此意。正所謂“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也就是說,人與自然萬物互相融合。這種觀點與現在西方某些有識之士的觀點不謀而合。英國曆史學家、哲學家湯因比發揮了佛教的無情有性說。他指出“宇宙全體,還有其中的萬物都有尊嚴性。它是這種意義上的存在。大地、空氣、水、岩石、泉,河流、海,這一切都有尊嚴性。如果人侵犯了它的尊嚴性,就等于侵犯了我們本身的尊嚴性”。主張人類應當成爲大自然生命共同體的平等一員和“善良公民”,而不應當是大自然中狂妄的“主宰”。許多宗教認爲宇宙間的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包括人在內的每一個生命個體既不要自卑,也不要自傲。如前面講到的佛教主張一切皆有佛性,實際上已包含了各生命體平等的思想。佛教認爲構成整個生命群體的個體生命,彼此之間要慈悲戒殺生。佛教的“緣起論”更是把諸種生物置于六道業力輪回之中,認爲宇宙萬物都是依因托緣即關系和條件而生,人與人,人與動物,人與植物,都是息息相關、相輔相成、相互轉化的。各種生物在求生方面,在追求安甯幸福方面並沒有根本的不同,在佛性上更是平等的。佛教生態倫理所包含的物種平等觀念非常契合現代社會一種新的環境價值理念:生物中心主義的平等。“生物中心主義的平等”的基本要義或直覺是:“在生物圈中的所有事物都有一種生存與發展的平等權利,有一種在更大的自我實現的範圍內,達到他們自己的個體伸張和自我實現的形式的平等權利。”每一種生命形式在生態系統中都有發揮其正常功能的權利,都有“生存和繁榮的平等權利”。

  

   (叁)戒律之首——不殺生是佛教生命倫理內蘊的實踐精神

   爲了做到尊重生命,愛護生命,佛教提出了一系列戒律。《大智度論》卷十叁說:諸罪當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殺生不僅意味著對人生命的傷害,而且也包含著對所有生物的傷害。在《戒殺文》中說我們至少應在七種情況之下不易殺生:一是生日不宜殺生;二是生子不宜殺生;叁是祭先不宜殺生;四是婚禮不宜殺生;五是宴客不宜殺生;六是祈禳不宜殺生;七是營生不宜殺生。…

《佛教文化與生態文明(張海山)》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