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生態智慧
釋宗舜
《人民日報》海外版
中國現在大力倡導保護生態,提倡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佛教中關于生態的智慧是值得借鑒的。佛教是一個充分尊重生命、尊重自然的宗教,這一觀念從最初起,即通過佛教的教義和戒律得到傳播與實踐。
佛教把生命狀態分爲兩種,即有情衆生與無情衆生。人與動物等屬于有情衆生,植物乃至宇宙山河大地屬于無情衆生。佛教雖然肯定人在六道中的特殊性,同時也強調,因爲六道的輪回,一切有情衆生之間,有著不可思議的親緣關系。《梵網經》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衆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從這點出發,佛教堅決反對殺生,不僅不能殺人,也不能殺害其他五道的有情。不僅不能殺害,也不能損惱他們。佛教戒律裏面,有很多不得鞭打牛馬、讓牛馬過于負重的規定。而對于大心菩薩來說,更是發願“衆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地藏菩薩)。所以,佛教對待有情衆生最根本的兩點,是平等和報恩。
佛教對待無情衆生的態度,與對待有情衆生的態度是緊密相關的。佛教並不因爲花草樹木、山川河流的“無情”,而輕視它們甚至濫用和浪費它們。佛教把我們由于過去世之業因而感得的有情之身心生命稱爲“正報”,把國土世間等無情衆生稱爲“依報”。佛教認爲,外在的環境乃是有情衆生“共業”所感之果,也就是說,“依報”的好壞,是由有情衆生來決定的。如果有情衆生都心存善念、勤行善業,則“依報”就會變得美好,如:和樂、富足與莊嚴,就是由于阿彌陀佛及往生有情的功德所感。反之亦然。從這一點來說,佛教更強調“人禍”,而不是“天災”。從佛教的觀點來看,重點不在外部的自然界,而在我們的內心世界。只有通過不斷的內省,遷惡向善,由“淨心”實現“淨土”。佛教戒律中規定,不可“以惡心故放大火,燒山林曠野”(《梵網戒》),比丘不得“踏殺生草,斷衆生命”(《四分律》),並反複強調對自然財富的珍惜和合理利用。甚至在合理合法的飲食之時,也要“食存五觀”,要觀想此食墾植收獲舂磨、淘汰炊煮,所費功夫甚多,而且施主減其妻子之分,爲求福而施,故受食時,要“計功多少,量彼來處”。要反省自己的德行,是不是受得起施主的供養。要對于飲食滋味不貪美味,不憎粗砺。要把飲食看成是治療“饑渴疾病”的良藥,爲修成道業而受用飲食。所以,佛教對待無情衆生最根本的兩點,是自律和珍惜。
佛教生態智慧的出發點是慈悲的精神。當我們用慈悲的眼與心去對待一切衆生的時候,時刻不忘衆生成就了我們,我們就能與其他生物與自然界和諧共處。
(作者爲蘇州戒幢佛學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