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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環境思想與西方當代的環境哲學(張文彪)

  佛教環境思想與西方當代的環境哲學

  張文彪

  中國民族報

  

  佛教中存在著許多肯定人與自然環境之間有著直接道德關系的思想,這些思想與當代西方環境哲學中的一些重要論述有著類似的地方。尤其是佛教教義中的有關環境倫理素養的思想,對于西方環境哲學在一些基本理論問題上的進一步突破,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進入21世紀,全球性的資源危機和環境危機,使人類處于生存危機之中。要麼沿著傳統的道路走下去,從而加速人類對自然的破壞及人類的滅亡;要麼沿著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行進,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留下一個適合于後代居住的地球。無疑,後一條道路是我們的必然選擇,同時也意味著人類必須轉變自己的物質生産活動方式。

  哲學家們應用傳統的倫理學思考人與環境關系問題時,他們發現傳統的倫理學對這些問題的答案相當暧昧。依據西方傳統的哲學觀點,通常是否定人與自然環境之間有直接的道德關系存在,並認爲只有人類具有道德地位,所有其他東西被人類使用時方具有價值。這些觀點是典型的人類中心主義。面對科技進步帶來的自然破壞,倫理學缺乏領導及控製科技知識的倫理系統。因此西方生態學家開始反省人類的過失,並從東方宗教––佛教思想中吸取養分,提出許多諸如“揚棄人類本位,重視萬物平等”的生態觀念。

  佛教思想中存在著系統的善待生態環境,並重視動物生存權的“環境倫理”。事實上,佛教倫理中含有環保思想已基本上是學術界的一個定論。從目前西方影響比較大的幾個環境哲學流派來看,佛教的環保觀點似乎更接近于生命中心主義。它強調有生命的動植物應一視同仁地受到人類的尊重,偏重個別生命勝于整個生態系統或生命社區,因此又稱爲“生命中心個體主義”。

  保護生態環境的對立觀念除了“人轄製自然”的觀念之外,還有近代以來伴隨資本主義而興起的,竭盡浪費之能事的生産與消費觀念。當人類認定理所當然可以永遠利用的能源、空氣、水資源,都因人類的過度掠奪而産生變質或匮乏的危機時,昔時被視作迂腐的佛教“惜福”觀念,又成了人類思考維護生態環境的一種有益思想資源。

  總體來說,西方環境哲學作爲一個專門性的學科,在近二叁十年來的發展成就是相當明顯的,但由于種種方面因素的限製,在–些基本理論問題上一直難以有大的突破;而佛教的環境思想雖然古已有之,但仍是一片尚待開發的園地。因此,重新诠釋佛教或西方環境哲學,使雙方在不斷的比較探索中有所互補,應當是有很高的學術價值和時代意義的。

  環境倫理原理比較

  我們知道,人類在大自然中所製造的生態失衡,所危及者已不僅是動植物的生存,人類自身的生存狀態也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危機,人類面臨著環境倫理重建的問題。從這方面來看,目前西方基本上有兩種不同主導思想的環境學說,即生態主義與環境主義。

  環境主義者認爲,對環境問題人類依然可居于“管理者”的優越地位,他們確信根本不需要更改現有的價值觀念,也不需要在人類的生産與消費等經濟活動上做出根本的改變,科技的進步將完全可以解決它本身所造成的所有問題。當然,他們也未必會肯定人類以外動植物和環境的內部價值。而生態主義者則認爲,單純以科技的方法解決不了地球的生態危機,保護環境要從每個人與環境的相互關系中作根本性的轉變。生態主義的綠色政治學,首先打破“經濟與環保並重”誤導思想,主張經濟增長和人口增長都有自然限製。經濟增長速度的減緩不是由于社會自身的因素,而是因爲地球本身的攜帶容量(對人口而言)、生産能力(就資源的有限而言),以及吸收的限度(對汙染而言)都不是無限的。因此,地球的有限性需要人類的社會政治經濟行爲做深層的根本的改變。而在生態主義諸多流派中,又以生命中心主義最爲引人注目,它強調有生命的動植物應一視同仁地受到人類的尊重;偏重個別生命勝于整個生態系統或生命社區。

  顯然,佛教的生態哲學中的“緣起法相的相依存性”與“緣起法性的平等性”的思想,與西方環境哲學中的生態主義尤其是生命中心主義頗爲近似,即環境問題的改善,不但是技術性的工作,更牽涉到人的價值觀。比如,“以消費刺激生産”的經濟學觀點所導致的鼓勵人員消費行爲,與“福報不容揮霍”的觀念所導致的節約行爲,面對同樣的自然生態,會造就迥然不同的人文景觀。

  西方的生命中心主義環境哲學在平等觀點上,與佛教的平等思想極爲相近。倡導“動物解放”的辛格宣稱動物與人應平等相待,即要求不論什麼存在物的苦難,都應該和任何其他存在物類似的苦難做平等的對待;裏根認爲既然承認動物具有天賦價值,人類就應該平等對待所有動物(尤指哺乳類)。泰勒可以說是生命中心平等主義的代表人物,他認爲生物都擁有的天賦價值,人類應該平等地對待所有動植物,人類與其他生物同樣都是地球上生命領域的一分子。

  但是,這兩種平等思想之間還是有差距的:第一,中國佛教講平等是以宗教的禅修爲出發點,認爲佛教徒只要秉持“衆生平等”的觀念,對世界萬物、對別人就會有不同的態度和行爲。而西方思想則以倫理觀爲出發點,期望由倫理理論的建構,喚醒人們由以人類爲中心的物種主義轉變爲物種平等的新觀念。雖然雙方出發點差異較大,但是目標卻是一致的,都希望人類普遍具有平等對待所有生物的美德。其實,聖與俗的雙方在禅修觀與倫理觀方面並排;南轅北轍,前者講求平等是爲了宗教倫理的積極實踐;後者是出于近在咫尺的人類生存環境危機而不斷強調的一種環境倫理的實踐,二者都與倫理實踐相關。第二,佛教講衆生平等的主要論據是人與其他有情、無情的生物均具佛性;一切衆生,不論愚或智,皆具有佛性。而西方思想中的生物平等的主要理由則是萬物均有自身善及天賦價值。雖然從學理上講,二者之間差異極大,但不可否認的是雙方均反對以理性能力或愚智來證明“人類的優越性”;“佛性”一詞指涉“真如”,類似西方宗教哲學所謂的終極實在,在這一意義上說,若某生物擁有佛性,同時也應該具有自身善和天賦價值。

  環境倫理原則比較

  應當說,佛教的慈悲原則與西方環境哲學的道德關懷原則之間有許多共同點。

  在此基礎上,佛教和西方環境哲學都提出了–些環境倫理原則。《大智度論》的那種“與樂拔苦”,救度一切衆生的“大慈大悲”菩薩精神,是大乘佛教倫理的基本原則。這種平等無差別“同體大悲”的思想將自然界中的一切衆生視爲同體。雖然佛教講慈悲大多偏重于有情衆生,但從根本思想上說,有情與無情二者是相互依存不能偏廢的,因此保護無情的林木就是保護有情世界,植樹若出于慈悲心的施舍亦可算是福田。這是佛教僧侶植林種樹常見的動機,佛教慈悲原則也可以稱爲“有情爲本的生態倫理”。

  應當說,西方環境哲學也早已注意到愛護生命的重要性,尤其是生命中心主義進一步提出了“道德關懷原則”:人類要關懷動物的關鍵–點是,首先要有正確的生態觀念,才不會在通常情況下殘害動物;道德關懷爲基本德行的特征,由慈善心、憐憫心、同情心、關心4種源自人性的道德能力組成;一個道德者若有尊重自然的道德關懷,會因野生生物具有天賦價值及自身善而善待它們。

  應當說,佛教的慈悲原則與西方環境哲學的道德關懷原則之間有許多共同點。第一,道德關懷原則由慈善心等道德能力組成,亦即由人性而導引出的一種道德傾向,這與佛教認爲慈悲發自佛性的觀點並無太大的差別。第二,兩原則都源自于人的天性,就此而言,都表現出了一定的權宜性與伸縮性,即隨著環境的變化人們對于自然的態度也會需要進行適當的調整,如臺灣的佛教界爲了適應現代生活中人們的環境觀念的變化而提出“佛教世態主張”,在當地的環保運動過程有著比較大的作爲。

  相對于西方環境思想,佛教的慈悲原則普遍地對現實生活幹預不是太大,它基本上不對人類的某些具體行爲進行觀念上的闡釋,而上述我們提到的西方生命中心主義環境哲學則十分具體地關注到人類與非人類之間在生態保護條件下的利益沖突問題,它提出了“最小錯誤原則”。認爲人類爲滿足生存的基本需要,如建築發電用的水利工程,有時候勢必要毀掉原有野生動植物的居住地而許可對野生動植物做最小的錯誤。但即使是這樣一種行爲過程,也仍然需要強調減輕彼此之間的利益沖突,和平共享自然資源的原則。同時,佛教的慈悲原則與西方的道德關懷原則也都注意到人類對動植物一旦有了傷害就要補償,傷害越大補償就要越大。

  環境倫理素養比較

  佛教與西方環境哲學都將傷害生命視爲一種倫理上的惡,主張生命是平等的,不論動物或植物、健全者或不健全者都不可傷害,因爲傷害會使它們感到痛苦。

  佛教教義中的叁業、五戒、十善業、叁學、八正道思想都包含了許多出色的環境倫理素養,其中尤以五戒和八正道最爲突出。五戒指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佛教的“不殺生”是五戒中的首戒,相當于十善中的第一善“不殺”,指對一切生命的尊重而體現的大愛,包括製止人類相互之間的殘殺及對其他植物的傷害。中國佛教曾將五戒與儒家的五常相聯系,爲了表示不殺生的“慈悲”與仁愛思想而把不殺生在一定意義上等同于“仁”。智者大師在《摩诃止觀》卷六上,亦把“不偷盜”與傳統文化中的“義”相比擬,意謂信徒若守此規範便只能在適當的基本需求條件下才取用動植物。此外,中國佛教還對《梵網經》中的放生觀進行了與傳統孝道文化相一致的本土化的重新闡釋,從而在中國形成了一種保護野生動物佛教文化影響,並由此而推衍出諸如吃素等有相當特色的素食生活及修持方式。佛教的“不殺生”與西方環境哲學中的“不傷害規則”有不少相近之處。絕大多數的環境保護主義者認爲動物也會有痛苦的感受,人類不能因爲“口味”或“營養”方面的吃肉緣由而去傷害動物。其中生命中心主義者甚至認爲食肉的消費者應改爲素食,他們不僅反對動物實驗,而且還反對畜牧業、打獵、設陷阱等等人類針對動物的種種行爲,強調人類有責任不傷害動物,不管是一般動物還是稀有野生動物均不可殺,尤其是具有意識的一些哺乳動物更應該從道德的意義上給予尊重與保護。顯然,佛教與西方環境哲學都將傷害生命視爲一種倫理上的惡,主張生命是平等的,不論動物或植物、健全者或不健全者都不可傷害,因爲傷害會使它們感到痛苦。

  “福田”作爲布施的一種,佛經積極鼓勵信徒身體力行進行植林種樹的福田事業,以救護林中的一切。應當說,佛教針對不殺、不盜、不淫威等正業,提出吃素、放生、布施的環境倫理思想,確實具有護生、自我節製和保護生態的規範作用。

  相對于佛教的誠信和布施,西方環境哲學也認爲人類應該以誠信對待信賴我們的野生動物。獵人們打獵常常利用野生動物的信任,以設陷阱、置魚餌等手法背叛、欺騙、誘殺它們,以此增加人類不道德的利益。同時,西方環境哲學還提出了“補償規則”,認爲人類在違反不傷害、不幹擾、誠信等規則的情況下,破壞了原有的人類與野生動物之間自然關系時,人類應對侵害野生動物的不公平行爲負起賠償或修複的責任。

  通過以上比較,我們可以大致描繪出佛教和西方環境哲學的共同點及各自的特色。首先,在環境倫理的哲學基礎上,雖然雙方各有預設的立場及推衍的邏輯,但還是透露出共同的觀點,都看出人類與其生物平等且相依相聯;都各自擁有天性的價值意涵(佛性、天賦價值);均有某種程度的內在目的性,趨向某一目標的潛能,並通過相互之間的比較,明確除了人類倫理之外,人類與大自然間的“環境倫理”已有穩固的立足點。當然,基于不同學理基礎上的兩種人類闡述對待環境的觀點畢竟還是有差異的。比如,西方環境哲學的終極基礎相比佛性論要顯得薄弱,而佛教的輪回觀在接納無情生物方面卻又顯現出比西方環境哲學的“內在目的性”要狹隘一些。

  

  

《佛教環境思想與西方當代的環境哲學(張文彪)》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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