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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與科學之印證及啓示(見護法師)▪P3

  ..續本文上一頁乃至一切物質,非一非二,所謂“無在無不在”,如前所言“色即是空”,物質與空間本是一體,不可視爲獨立存在之個體,如此當可了解其中症結所在。

   八、波/粒子現象

   量子力學中另一令人大惑不解之現象是“wave-particleduality”,構成物質之元素,既是波,又是粒子,這在一般人的觀念中,是彼此矛盾的。可是理論與實驗皆證明如此。由佛法來看,波亦是一概念,非實有之物,粒子亦是一概念,亦非實有,二者皆是models,是人藉以了解自然之抽象模型,自然界中根本沒有真正之純“波”或“粒子”,二者皆是“實相”之一面。如佛法中著名之譬喻“瞎子摸象”,物質之實相如“象”,科學家說是“粒子”或“波”,皆是大象之一端,不可言對,不可言錯,看似矛盾,實無矛盾。吾人對世界之認識,若停留在觀念認知中,皆如瞎子摸象,執己爲實,産生無謂之煩惱,甚而彼此就意識型態而爭執,如許多宗教戰爭、種族歧視皆如此,造成人類之殘害。

   九、或然率與因果

   相對論及量子力學爲二十世紀最成功之二項物理理論,但愛因斯坦至終不肯接受量子力學中“或然率”所扮演之角色。【極小粒子之位置,由一個或然率波動程式(probabilitywaveequation)決定。】愛氏深信萬法必有其因果,怎可能取決于或然率,故其有一句名言爲“上帝不擲骰子”。相對論與量子力學可融合否?亦是現今科學家所致力之方向。佛法自是深信因果,萬事之發生,並非偶然。但量子力學已經證明的種種結果亦不可忽視。這二者之中,當有另一未發現之影響變量(variable)。今以佛法觀之,此變量正是心之作用。而心能影響物質,尤其是量子級之微小物質,其作用當更明顯。此變量未能在量子力學之方程式中,故不得不以或然率代替之。而根據佛法,心之作用,亦不離開因果,這是爲何雖有微觀之或然率,而宏觀量子程式仍符合因果。故此一認知,容或是調解融合相對論與量子力學所需之橋梁。我們甚而可將量子之或然率視爲“自由意識”之結果,粒子下一秒中,是在東或是在西,乃由自然之力量(業力)與衆生之意識共同決定。此是筆者依據佛法原理所推演之理論,之後發現著名西洋物理學家中,亦有不少不避衆諱,大膽推測“意識”應當在量子力學(也就是物理現象)中所扮演的角色,如Bohm, VonNeumann, Stapp, Wigner, Squires等。

   十、科學認知之限製

   物理學中,前已提及,“能所對立”及“不完整定律”,皆實際的顯示了科學或邏輯理念所能認知之根本限製。甚而現在的主流學術思想,已不認爲科學能描述自然(describenature),而只是描述人所能知的自然(describe what men can see about nature)。而佛法中所謂超越言诠,萬緣放下,能所一如,方能契入究竟實相,殊爲我等達于實相所必經之道路。

   肆、科技時代佛法之角色

  佛法與科學,皆欲解開宇宙人生之奧妙,此二者方法雖然截然不同,而其實事求證之精神則一致。由以上二節之討論,可見佛法禅定、內證所得之智見,往往能超越當時世間之見識,乃至叁千年後之現在,科學似乎仍在努力證實佛法。因此學術界實應重視佛經之道理,相信許多佛法之見解,亦能在未來得到科學之印證。所謂真理,當是放諸四海而皆准,這是與科學研究同理的,以此而言,佛法自應禁得起考驗。

  科學與科技之發達,對人類確是有不可磨滅之便利與貢獻,此處無庸贅述。然而亦有其嚴重之缺失:

  (一)科學目前只能權威的述說物質界之因果,而不能有系統的研究或了解人生苦與樂之因果。科技發達長足的促進物質之享受,卻不能達到心的甯靜、滿足。人類對真理之渴求,幸福人生之向往,精神層面之提升,道德觀念之迷惑,似乎並未因爲學術之發達而得到圓滿的答案。科學未能了解與強調心之知足即是常樂,對禅定禅悅之樂亦茫然不知。而佛法由對人生之苦與樂爲症結點而出發,秉持如科學般實事求是之精神,進而達到身心圓滿解脫之途,則是現代社會人生所亟需之良藥。

  (二)學術研究必定爲形(符號概念)所困,而不能超越形表。專業科學領域只能研究片面之因果原理,而不能融貫全面。因此,往往造成“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挖肉補瘡”的現象。

  (叁)科學有一根本之作法,即是對太困難無法解決的問題,轉而以較簡單的假設來研究,或轉而研究較簡單的問題。如心理現象太複雜,則研究物理現象;物理的因果複合作用太複雜,則研究較簡單的線性(linear)系統。在此領域,科學得到了空前未有的成功。然而,此種成功也造成了極端偏差的想法:以爲此簡單的假設結果,能代表原來的事實;或以爲物理現象爲唯一真相,而不敢談論心之影響,甚而認爲心只是物理現象的副作用。這種唯物主義已成爲叁百年來科學思想之主流,而忘記了物理研究之成功,不代表科學家了解心理現象;未能以科學方法研究心理,不代表心理現象不重要或不存在。相反的,任何一個正常的普通人,最直接的感受是心理作用,而非腦神經細胞的電化作用。佛法言“心是根,法是塵”,佛法之正確性,正證實了佛陀不畏困難,勇于研究心的真相,進而了悟到心物一體,故對于物質界也能有正確的認知。

  (四)學術研究偏向于純知識之探求,而不能對其應用適當與否置喙(如愛因斯坦爲和平主義者,而其科學發現促成原子彈之製造,爲終生之悔恨)。科學之工具爲各種人所用,各遂其求,有善有惡。科技愈發達,其善惡影響亦更廣更深。相對的,佛陀只談對人生解脫有用之知識。

  近年來高科技犯罪,嚴重的生態汙染,殺傷力極強的武器等,亦皆是拜科技之賜。科技知識只是工具,而如何善用此工具以造福而不是造惡,實是更根本、更重要之課題。科技的力量愈大,其爲善、爲害影響之層面亦越大,而人心道德良知之培養亦更爲重要。

  以佛法觀之,純學術研究,爲研究而研究,是不足取的,一切研究知識當是爲促進人類衆生之和平安樂。修智而忽略慈悲,是偏向且甚而可畏之發展。吾人當以佛法中平等、慈悲之理念爲前導,深入了解人生苦樂之因果,如此學術研究及科技發展,方能真正利益大衆,淨化人心。

  

  

《佛法與科學之印證及啓示(見護法師)》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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