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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畏可愛的業力 (方倫居士)▪P2

  ..續本文上一頁勢力所蔓延,發而爲一生的苦樂遭遇,這便是所謂之“天命”,便成天定勝人。在這中間,若介入大善或大惡,則其原來進行的趨勢,便發生了變化,甚至與先前完全相反,這便是所謂之立命”,便成人定勝天。就因爲原來的果報,往往被善惡業,中途滲入,逼它改變了趨向,或凶化爲吉,或吉成爲凶,所以書中才說:“天難谌,命靡常。”這樣看起來:這個“命”,是可以用人工來培植,來操縱,其性質是活動的,並非固定的。當然大善並非小惡所能移,大惡亦非小善所能掩,這便是世間所謂之定業。其實,倘若後者的力量,若能超越前者,則不管怎樣深厚的業,都是可以移易的,重者變輕,輕者變重,有化爲無,無成爲有,並無所謂定業。

  作善業後,需要它變,爲什麼要變呢?因爲世間善業,皆是有漏的,將來所享的樂果,皆屬于有時間性的,會終盡的,不久長亦不究竟的,所以必須滲入心願,使之變爲出世間無漏功果,才沒有後患,才是真正的不朽之業。這便是回向功德,莊嚴淨土,俾報體衰謝之後,生于佛國,永出叁界。作惡業時,若作已而覺而悔,則亦需要使它變,大殃變小,小殃變無,不變則叁惡道終須經曆。變的方法,不出兩途:一是用自力變;因爲業無形相,罪性本空,如來藏中,無善無惡,所以系念實相,能使宿世業障,一掃而盡。永嘉禅師證道歌裏,就曾說過:“證實相,無人法,刹那滅卻阿鼻業。”又說:“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還須償宿債。”這都是闡明:用自心變,自力變。二是借他力變;行者若不了悟真如,達罪性空,則心力便不能超越業力,如是則當在佛菩薩像前,哀求忏悔,借叁寶威神之力,洗刷習氣,使業種子消滅,不生現行,這便是借他力變。作惡之後,若不改不忏,那麼,就要坐而待苦報了。經中說過:“假使千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可畏哉!

  業有共業和別業的分別,凡由多數人,共同作善惡業,因而感得共同的樂苦果報者,名爲共業,如地獄、天宮、叁災、八難、世界大戰等皆是。凡由個人作善惡業,因而感得單獨遭受的樂苦果報者,名爲別業,如夭壽、窮通、富貴、刑戮等皆是。欲轉別業,僅需本人,欲轉共業,則非集群力不可。在共業中,若憑一人,或少數人之力,則亦能轉變,但其所轉者,僅自身的阨遇而已,不能轉移大衆的命運也。如堯時天下太平,共業勝妙,而四凶則或殺或殛,或流或放,此是在共善中,造別惡之行的結果,共善則天下太平,別惡則自身受苦。又如五代時,天下紛亂,共業惡劣,而長樂老馮道,則曆事唐晉漢周四朝,官皆將相,享高壽,此是在共惡中,造別善之行的結果,共惡則天下紛亂,別善則自身受樂。可知自身的善惡,雖在共業的大洪流中,亦有影響,至少也能影響了自己,故雖舉世皆惡我獨善,亦當孤行,舉世皆善我獨惡,亦當禁戒也。

  個人的禍褔,屬于別業所感,社會國家,乃至世界的禍福,則屬于共業所感。共業或苦或樂的成就,其力量較諸別業,更爲強大,其範圍較諸別業,更爲廣袤,縱使預知其必然,也無法加以挽救。天地鬼神,往往借一事一物之微,暗示世人以朕兆,使知果報之可畏,而不敢爲惡。在曆史上,像這樣預示朕兆,而無法挽救的事甚多。例如:漢高祖因鑒于秦以孤立而亡,于是大封子弟爲藩籬,當時吳王濞年事尚輕,入辭就國時,高祖告誡他說:“二十年後,東南有事,豈非汝耶!天下一家,慎勿反。”後來七國之變,果是吳王濞倡亂,興兵攻擊朝廷。又叁國時,司馬懿之頭,能左右轉動一百八十度,直視後背,而身不動,曹操親令試之果然,乃歎曰:“司馬氏狼顧,非人臣也。”後來果然誅曹爽,奠定司馬炎篡魏之局。又隋炀帝幼時,文帝曾把他抱在懷中,說道:“是兒極貴,雖然,恐破吾家。”後來果然遊幸江都,被宇文化之所弑,隋祚隨之而亡。曆史上類似這樣的掌故頗多,如伍子胥知亡吳必越,欲人懸其首于城門上,看越兵入城。如淖方成知趙飛燕爲禍水,必將滅火。如索靖知天下將亂,指洛陽宮門銅駝,歎曰:“會見汝在荊棘中”。如郭汾陽知盧杞必貴,延見時,先遣去婦去,免因笑其容貌,招杞之怒,而嫉害其子孫。像這樣曆史上人物,如吳王濞、司馬懿、隋炀帝、勾踐、趙飛燕、廬杞之類,有人以爲:當局者事先既知其後來必會闖禍,當時若把他殺了,天下豈不太平了嗎!殊不知:衆生造惡業,應受禍亂之報,所有這些元凶禍首,必須延其壽命,作創子手。在大衆共業,如他自身的別業,雙重驅策支持之下,事先他是不會死的。就是當局者,已經發覺知道了,但在事勢的牽掣中,也無法奈可他。如漢高祖之于吳王濞,曹操之于司馬懿,隋文帝之于炀帝,都是例子。可知天下將亂,人民將遭大屠殺之報,像黃巢、李自成、張獻忠之類的魔王,他自然身體健康,才有氣力,來算這一筆血賬。即一次二次,乃至無數次,世界大戰中的元惡首魁,其情形也是如此,當衆生血賬算清時,他自己便也跟著完蛋了,惡業之可畏,有如此者。

  業是有善惡二類,惡業雖然可畏,但是,當善業種子成熟時,卻又十分可愛。根據善業而生的人,雖曆極惡劣的環境,仍然是履險如夷,享盡福樂。在曆史上,爲皇帝所不喜的人,大概總是凶多吉少了,但是,倘若自身有福報,卻也會逢凶化吉。如雍齒從漢高祖起兵,叛而複歸,爲高祖所不悅,那麼,他當然是要吃大虧了,那知事實上,卻適得其反。有一次,諸將爭功不休,雜有怨對語,高祖恐釀成變亂,問計于張良,良說:你有沒有,平素所不歡喜的人,爲衆所共知者?高祖說:雍齒爲我所不快,乃衆所共知的事,良說:趕快把他封爲什邡侯。當發表時,諸將皆歡喜曰:“雍齒這家夥都封了侯。我們還怕什麼?”于是爭鬧畫息,就這樣,雍齒卻因得罪皇帝而封侯了。又兩國相爭,兵敗國亡的皇帝,當然是難保首領了,但是,倘若自己有福報,卻也會富貴令終。如叁國時,鄧艾攻入成都,蜀後主劉禅降,魏不但不殺他,且喜其老實無能,卻封他作安樂公,終其天年。又平常對皇帝無禮的人,照理是必遭誅戮了,但是,倘若自己有福報,卻也會保其安榮。如隋開國功臣,越國公楊素,貪冒財貨,恃功驕橫,爲炀帝所忌,欲殺之而未得其便,及聞素死,帝以足頓地曰:“使素不死,當滅其叁族。”然而他竟在皇帝未下手之前病終,使你來不及翻臉,而且還要加以飾終。他如唐太宗之于魏征,明太祖之于宋濂,屢欲殺之,皆賴有賢後勸止,得保祿壽,終免刑戮,這都是他們有福報,不應遭此禍難,所以因緣殊勝,得以平安無事。上述諸人,不過算是舉例,以證實有福報的人,不但遇險不險,有時且有因禍得福的奇迹。可見善因不可不種,福業不可不植。種善因,植福業,能使今世後世,得大安樂,一切災殃愁苦,所不能侵,善業之可愛,有如此者。

  種善因,享受富壽康樂之果,亦如插秧播種,而食稻梁,古人通達因果之理者,皆看得真,信得堅,做得穩,如交手爲市,貨稱其值,值稱其貨,不差分毫。此種人所種善因,既重且多,今世來世,自身當然能得無限福樂,即余蔭所及,欲也能蔭庇子孫,光大門庭。例如漢于公,不過是一個縣中獄吏,善決獄,曾雪東海孝婦之冤,後來家中大門毀壞,鄉裏父老們,欲替他建造新的,于公說;我治獄多陰德,子孫必有興者,你們爲我造大門,要造得高大些,俾能容驷馬的車,並車上的蓋,出入才好,省得將來還要拆去重造。後來他的兒子于定國,果然做到丞相的官,封爲侯爵,乘驷馬車,出入大門。又宋王祐,爲官多作陰德,曾手植叁株槐樹在中庭,對人說道:“我爲官多作陰德,子孫一定會做到叁公,這叁株槐樹,可以作個證明。”後來他的次子王旦,果然官至宰相,世稱叁槐王氏。這些于公和叁槐的故事,都是載在史冊,可以考證,即“辭源”和“辭海”的辭典裏,也都可以一檢即得,並非無從稽考的傳言,善業之可愛,有如此者。

  此類或善或惡的果報,都會蔭及子孫,或害及子孫,易經中也說過:“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有人以爲:照理果報都是自作自受的,若祖父作善惡事,能及子孫,那麼,在祖父方面說,變成自作他受,或我作彼受,在子孫方面說,則變成他作己受,或彼作我受,于理恐有不合。關于這一事,可分作兩點來說,第一點:我作彼受,當然于理不合,事實上,是我作我受。因祖宗作善惡,其本人必生人天中受樂,或叁途中受苦,及于子孫者,不過是余慶或余殃耳,正慶或正殃,還是自受也。第二點:彼作我受,于理亦不合;事實上,也是我作我受。因作善者,門庭必昌,是由他方曾種善因,當受福報的人,死後,其中陰身投入此家作子孫,以享其慶。作惡者,門庭必傾,是由他方曾種惡因,當受苦報的人,死後,其中陰身投入此家作子孫,以應其殃。這樣說起來,還是自作自受,若言余慶余殃,能及子孫者,仍是不對。因凡夫無宿命通,對于受慶或受殃人的前生,或前多生的行爲,皆無所知,故誤以爲無因之果,其實,雖毛發沙塵之小的禍福,皆自作自受,此中不但因果分明,而且還是毫厘不爽呢!

  由善業所生的福德,能使身心安樂,無病長命;能使衣食豐足,財寶充滿;能使天上人間,受大富樂;能使眷屬善良,後嗣昌熾;使能一切災難,悉皆遠離,這是就世法而言。就有漏善因而言,行者不管作了任何善事,若將之回向佛法界,回向極樂國,供養阿彌陀佛,莊嚴淨土,則皆成爲往生資糧。由這樣清淨善業所生的福德,能使當來生于佛國,見佛聞法;能使永出輪回,離惡道怖;能使道業增上,轉轉益勝;能使證叁乘果,畢竟成佛,這是就出世法而言,就無漏善因而言。可知惡業雖極可畏,而善業則極可愛,因此修橋鋪路,矜孤恤寡,乃至孝親敬長,戒殺放生等,一切世間善法,都應當做。念佛參禅,誦經造像,持齋守戒,研教供僧等,一切出世間善法,也都應當做。這就是所謂之福慧雙修,解行並運了,能如是作者,名爲智人,大善知識,堪爲人天眼目,生時安樂,死後解脫,善業之可愛,有如此者。

  方今世界人類,善業甚少,淫殺二業最重,盜業次之,將來發而爲果報時,必甚慘劇。在全世界人民共業中,既是善少惡多,而殺盜淫叁事,又如此之普遍,可知大禍必不遠矣,吾人置身其中,又安可不加緊修行,以謀自救。自救之道,無過于念佛,願佛菩薩加被,早離娑婆,生于淨土。若說這是獨善其身,遺棄人群社會,是又不然,平時有許多佛門大德,或用語言,或用文字,對世人普勸行善,並勸念佛,大聲疾呼,這就是利群,若竟不蒙采納,在此火宅,玉石俱焚,于自于他,兩無所益,故只好求佛力加被,接引往生也。

  

  

《可畏可愛的業力 (方倫居士)》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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