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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風整頓”與羯磨法

  “作風整頓”與羯磨法

  道堅法師

   佛教受印度城邦文明的影響,對僧團的自治管理,堅持民主化與製度化的原則,凡爲一切事,都是通過大衆會議決定,若有一人持反對意見,則事不成辦。只有在符合大衆利益又必須作出選擇時,才可以實行投票製,按得票多寡決定事業推行與否。佛陀要求“一切羯磨,須具四法:一法、二事、叁人、四界。”這四法規定了舉行集會處理僧團事務的多種方式,所處理之事的屬性,對不同的事需要多少人數的規定,以及哪些地方可以集會,哪些地方不能集會等。佛教傳入中國後,受傳統數千年宗法製度的影響,佛教也逐漸適應社會,由製度化到人性化管理的管理過渡,契合本地文化特色的《叢林清規》因之而誕生。

   叢林管理製定清規已有一千二百多年曆史,曆經修訂,漸成規模,焉然成爲東方管理智慧之洋洋大觀,時至今日仍爲寺院管理之最高形式。

   無論佛門戒律還是清規,都特別重視忏摩之法。凡所有罪,先使發露,而後忏悔,忏悔得清靜。今重慶市委統戰部及市民宗委舉行宗教團體作風整頓之事,暗合佛門羯磨之法,使大衆自省過失,成清靜業。

   領導提出宗教團體存在“八種不良風氣”:個別宗教人士政治上言行不一,所作所爲與社會主義社會不相適應;部分宗教團體領導班子不團結,講究門派與個體利益;戒律松弛,違背宗教根本規則,放任部分宗教場所高度商業化;不注意自身修爲,不提高知識水平與德行,以一知半解敷衍信教群衆;宗教團體“機關化”,不是“衙門”卻高高在上,對信教群衆缺乏服務意識,嚴重脫離信教群衆;只注意“等靠要”,不主動作爲,不履行自身職責;不注意建章立製和民主辦教,搞“一言堂”,管理混亂;缺乏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律意識和中華民族意識,我行我素。

   爲了進一步落實作風整頓的工作,市佛教協會領導班子成員舉行了無記名的意見反饋,分別對自查的問題打分。市佛教協會班子成員包括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協會工作人員,共21人。兄弟們給我的反饋意見如下:

  1、政治立場:堅定(16)、較堅定(4)、一般(1)、不堅定(0)。

  2、大局意識:強(16)、較強(3)、一般(2)、不強(0)。

  3、遵紀守法:好(16)、較好(3)、一般(2)、不好(0)。

  4、學習風氣:濃(17)、較濃(3)、一般(1)、不濃(0)。

  5、解決問題能力:強(11)、較強(7)、一般(3)、不強(0)。

  6、合作共事:好(14)、較好(2)、一般(4)、不好(1)。

  7、敬業履職:好(14)、較好(4)、一般(3)、不好(0)。

  8、民主作風:好(14)、較好(3)、一般(4)、不好(0)。

  9、對待名利:不看重(8)、一般(4)、較看重(2)、非常看重(7)。

  10、勤儉節約:好(14)、較好(4)、一般(2)、不好(1)。

   這次還征求到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1、扶貧、濟困、幫殘、助學、救災、弘法等利生事業做出了很大的成績,可否能加大慈濟面,兼顧一下身旁的人群。

  2、組織觀念不勉強。

  3、與班子成員合作共事不夠好。

  4、注意不要太突出個人。

   群衆的眼睛是雪亮的,非常感謝領導和同事們對我的幫助。由于沒有經驗,總以爲是走過場,可以蒙混過關,就沒有認真對待。我在填寫無記名意見表時,給所有的一律打最好,包括我自己。下來每人寫了一篇自查報告,我也是敷衍了事,沒有認真反省。在此,我思前想後,罪過太大了,真誠向叁寶慚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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