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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總義▪P11

  ..續本文上一頁如果有人想:這樣一來,應成派就毫無意義了。並不會成爲如此,因爲應成派依理廣泛全面地建立了遠離一切承認的空性。由此可知,著重講解具有承認的相似勝義是自續派的法相,側重闡述遠離一切承認的真實勝義則是應成派。”

  

應成派不共四大應成因

  即彙集相違應成因,根據相同應成因(是非相同之類推因),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應成因,他稱叁相應成因。

  1、彙集相違應成因

  何爲彙集相違?即把他宗承許的兩個相違的方面彙集在一起。譬如,數論外道說“稻芽在稻種中已有”,又說“稻芽從稻種生”,把相違的這兩者彙集起來,就可以向他宗發出應成的過失:稻芽在種子中已有而産生,應成生無意義、生無窮盡。

  2、根據相同應成因

  即由因相沒有差別,如果承許此,就必須承許彼。譬如,他生宗說:“兩個法雖然是他性,也可以以一法生另一法。”對此,以因相相同,發出太過:如果“是他性”也能生,應成火焰能生黑暗,火焰和黑暗是他性故。

  3、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應成因

  “所立”即他宗的立宗,“能立”是用來成立其立宗的因和比喻。“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即能成立的因、喻和所立同樣不成立。

  如《中論》雲:“以空辯論時,若人欲答辯,是則不成答,俱同所立故。”中觀師自己安住在空性見解當中,和不承許空性的宗派展開辯論,中觀師說:“諸法爲空性。”

  對方說:“並非空性!如果是空性,則無輪回,無造業墮地獄,無成佛、成菩薩等。”

  中觀師說:“你的能立等同所立,都不成立。你的能立是“如果不實有,就沒有輪回、佛菩薩等”,你的所立爲“諸法實有”,不僅你的所立不成立,連能立也不成立,因爲所立、能立皆爲空性,以空性如何能抉擇不空呢?”

  4、他稱叁相理論

  他稱叁相,即他宗所承許的宗法、同品周遍、異品周遍。

  他稱叁相之應成因:舉出他方所承許的因和比喻,反過來遮破他的所立,在他相續中引起比量。

  譬如,數論外道承許芽果自生,中觀師遮破:芽果應不自生,自體有故。其中,“無自生”唯一是遮破他宗所承許的自生,並非自方成立“無自生”之宗。因此,自己無宗,無任何承許。

  舉例說明如何運用四大應成因:

  1、遮破自生:

  敵:萬法在因位時沒有,則不可能産生,如石女兒,沒有的法不可能産生故。因此,果在因位時已有,才能産生。

  應:果在因時已有,說明因果一體,果又從因中出生,前後相違。因爲已有還産生,應成無意義生。(彙集相違應成因。)

  敵:不定!果在因位已有,分兩種情況:果以不明顯的方式在因位存在,果以明顯的方式在因位存在。後者才有無意義生的過失。

  應:如果“明顯之果已有而生”應成不必要生,則“不明顯之果已有而生”也應成同等的過失,“果在因位已有”相同故。(根據相同應成因)

  敵:不成!雖然已有明顯的果,不必要産生,但不承許“不明顯的果已有不必要生”,否則應成因上無果還能産生,可是無有的法是無法生起的。因此,須要承許一切法自生。

  應:你的能立是“無有之法無法産生”,所立爲“一切法自生”,但能立和所立同樣不成立,因爲“無有之法無法産生”只是你自己的見解,在我們心前根本不成立。(能立等同所立不成立之應成因。)

  應:內外諸法不自生,已有故。(他稱叁相之應成因。)

  2、遮破他生:

  敵:稻芽和稻種是他性,稻芽從稻種産生。

  應:“芽、種他性”和“芽從種生”相違。按你宗的觀點,應成:稻芽不是從稻種生,因和果是他性之故。(彙集相違應成因。)

  敵:不定!“是他性”不一定不生。也就是,稻芽和稻種雖然是他性,但可以從稻種産生稻芽。

  應:如果稻芽能從他性的稻種産生,應成黑暗能從火焰生,同樣是他性故。(根據相同應成因。)

  敵:不成!他性有一般和特殊的差別,火焰和黑暗是一般的他性,火焰中沒有能生黑暗的能力,而稻種和稻芽是特殊的他性,稻種具有能生稻芽的力量。因此,稻種能生稻芽,火焰不生黑暗。

  應:你怎麼知道這兩者不相同呢?

  敵:現量見故。即:現見稻種生稻芽,不見火焰生黑暗。

  應:你的能立“現量見”和所立“他生”同樣不成立,因爲這只是根識現量而已,現在是抉擇勝義谛時,你的眼根、眼識和所見的色法到底在何處呢?以勝義理論觀察均不成立,一經分解,色法、眼根、外境都不成立,眼識又從何而生呢?因此,你的能立“現量見”只是名言中成立,勝義中全無成立。(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應成因。)

  應:內外諸法非他生,因果他性故。(他稱叁相之應成因。)

  以下分析自續派和應成派遮破諸邊的方式的差別。

  問:應成派著重抉擇真實勝義時,是以一個應成因同時遮一切邊,還是對自生、他生、有、無諸邊,依次而遮破?如果是頓遮諸邊,則和《入中論》、《智慧品》中依次遮破諸邊相違;如果是次第遮遣,又與自續派沒有差別。

  答:應成派著重抉擇真實勝義時,並非以一個應成因同時遮破一切邊,而是對于須要遮破的諸邊依次遮破,盡管是漸次遮破,但和自續派的漸次遮破根本不同,因爲自續派著重抉擇相似勝義,不論破多少,實際都是破後有安立的。(比如,破自生後承許“無自生”,破“他生”後承許“無他生”,破“有邊”後承許“無有邊”,破“無邊”後承許“無無邊”等。)而應成派著重抉擇離一切邊的真實勝義,全無承認。因此,每次遮破都只破不立,自方並無承認,如遮破自生後,自方並沒有無自生的承認等。

  問:應成派依次破四邊時,第一步只遮有邊的空性是相似勝義,還是非相似勝義?若是相似勝義,應成有“無有邊”的承認。照這樣,破了四邊,承許了四種無邊,怎麼能抉擇到真實勝義呢?因爲彙集四種有承認,仍然是有承認,終究不會成爲遠離承認,所以無法抉擇真實勝義。如果是真實勝義,也不合理,因爲只遮遣了戲論中的一分。

  答:應成派第一步遮破有邊的空性,是真實勝義,並非相似勝義。應成派遮破實有之後,並沒有承認“無實有”,故不是相似勝義。如遮有邊中的自生時,《入中論自釋》等說:僅僅遮破“自生”外,自宗並沒有任何承認。故不同于有單空承認的相似勝義。

  再說它是真實勝義的道理:雖然這是真實勝義,但只是真實勝義諸支分中的一分,因此不必是遮遣一切戲論。也就是,遮破有邊之後,並沒有承認無有邊,故是無承許中的一分。同樣,遮破“無邊”、“二俱邊”、“非二邊”後,依次都沒有承認“無無邊”、“無二俱邊”、“無非二邊”,四種無承認合起來,就成爲具一切支分的遠離諸戲論的真實勝義。

  一切戲論歸攝在四邊中,依次遮破了四邊,自方不留下任何承認,故成爲離一切戲論的真實勝義。因此,這是遮破諸邊的理論,純屬應成因,應當承許每一步的遮破都是真實勝義的能立。

  以上爲全知麥彭仁波切的密意,《給 沙格西辯論書·開顯真如論》中說:“無論應成派或自續派,對于如何顯現的萬法,都是以破四邊生因、離一多因等的正理,對于諸所緣逐一或每個遮破。于此,離戲之義不能同時頓然成立。因此,若直接看,遮破所緣境的相似乎沒有差別,然而需要歸結在“自宗最後是否對勝義安立有承認”這一點上,善加辨別。”

  總之,在以勝義理論遮破諸邊的方式上,二派的共同處是依次遮破,原因是:每次以叁相理論只能遮破一個所破;二派的差異是自續派每次破後有承認,應成派破後無承認,綜合起來,自續派成立有承認的相似勝義,應成派成立無承認的真實勝義。

  

結束語

  以上,認定所破是第一個關鍵;掌握能破——共同四大因、不共四大應成因是第二個關鍵,每一種推理應熟練精通,特別要分清自續因和應成因在運用及結果上的差別;隨後,運用正理遮破戲論,引生空性定解,是第叁個關鍵。

  顯教中觀宗引生空性定解的途徑,唯一是以理觀察,也就是,運用共同和不共的正理,多方面觀察,遮遣人我、法我的諸邊;持續地觀察,引起堅定的無我定解。在這期間要經曆從不定到獲決定的過程。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智慧品釋》當中,以比喻這樣描述:最初觀察的時候,就像黑暗當中以手摸蛇一樣,盡管沒有觸到蛇,內心仍然去不了怕蛇心態,同樣,最初觀察無我時,推求“頭不是我、手不是我……”,遍身觀察都得不到我,但是觀察還沒有到達究竟,對無我並沒有引起定解。經過持久地努力,可以突破這種狀態而生起定解,就像黑暗中燃起明燈,恍然見到只有花繩,原無毒蛇,這時候執蛇的心才真正放下來了,同樣,觀察到量時,知道這個“人我”除了假立之外什麼也沒有,這時候疑惑頓消,心裏斷然決定,這是獲得了定解。

  生起了空性定解之後,安住在定解中串習,讓它一直持續不消失,這就是中觀的修行,此外也沒有別的修行。這時候,心能安住多久,就要如是安住,不讓它被其他因緣奪走。

  最初安住的時間不長,生起雜念的時候,要及時提起觀察,重新引生定解,起了定解,盡量安住不散掉。像這樣,觀察和安住交替進行,串習到純熟時,就可以達到不須觀察而任運安住的階段。

  從對治的功能來看,越安住定解,越能減輕執著;越減弱執著,就越減薄貪嗔,由此身心不會造惡業。所以,以相似空性之道,能明顯地製伏煩惱,深入下去,有望現證空性,遣除道所斷。

  總之,如《定解寶燈論》所說:

  

乃至未生定解前,方便觀察引定解,

  

已生定解于彼中,不離定解而修行。

  

定解猶如明亮燈,能滅顛倒分別念,

  

于此應當恒勤修,若離複依觀察引。

  

故修大乘見解時,最初觀察極重要,

  

若未以妙觀察引,豈能生起妙定解?

  

若未生起妙定解,豈能滅盡劣增益?

  

若未滅盡劣增益,豈能滅除惡業風?

  

若未滅除惡業風,豈能斷除惡輪回?

  

若未斷除惡輪回,豈能滅盡惡痛苦?

  

  應如是修習。

  

中觀總義終

  

  

  

  

  

  

  

  

  

抉擇二無我之理

  

  

全知麥彭仁波切 著

  

益西彭措堪布 譯

  

  頂禮曼殊室利!

  緣自相續的五蘊計我之識,即是我執。其耽執之境,稱爲補特伽羅或人我。除了僅是不觀不察而耽執爲有之外,實際如同繩上之蛇,從未成立。“我”的施設處五蘊本是多體、無常,而認爲我者,從前世至今生、從今生去往後世的常一之我,僅是對五蘊積聚假立之外,實際並不成立。因此,有境——計我之識,即是我執;其耽著之境,稱爲“我”;如同繩上無蛇,除了僅僅對蘊假立爲“我”之外,通達“我”自性不成立,即是無我正見。

  排除所謂的“人”或“我”後,其余一切有爲無爲諸法,均稱爲法。就彼等法而言,也僅是未觀察而執爲實有,倘若以離一多因等正理觀察,則細與粗的有事何處也不成立,通達無基離根,對此,稱爲證悟法無我。

  因此,所破——補特伽羅及瓶等諸法以自性成立或者谛實,稱爲人我或法我。對這二我,僅是以迷亂心識緣取,此外若作觀察,則絲毫也不成立,對此稱爲人無我與法無我。如是證悟無我之識,稱爲證無我。所取的二我及其有境是二我執,需要從根遣除二我執。對于所境二我不成立的相,以理抉擇後,須要在相續中生起二無我的有境——現證無我。

  總之,我執爲輪回根本、一切煩惱之源,而其對治——證悟人無我,則是解脫道的根本。不僅如此,了知萬法無自性的圓滿空性之見,依彼連一切所知障也能斷除的緣故,乃是大乘道的根本。對于空性緣起無別的法界離言大平等,乃至尚未徹底生起定解期間,應當學習正見。

  僅僅遮遣所破的無遮的見解,稱爲相似勝義,其僅爲趣入真實勝義之門,並非實相究竟。而雙運極爲不住之中觀或真實勝義,則是二谛無二的實相、各別自證所證、無余寂滅一切戲論之網的自性。

  總之,以理觀察而了知輪涅萬法,雖然現是現,但若谛觀細察,則極微塵許也不成立,成爲現即自性不成立、(現空)無有相違的一切有事,如水月、如夢境、如幻事一般,真實産生對此斷定的定解時,則如同後得如幻的定解。雖然這是生起中觀的善爲了知,但僅僅以此並非見了離戲大中觀自證智慧所證的法界義。因此,若對現見雙運離言的自面後無余息滅破立分別執著狀態的入定就如虛空般的遠離戲論,産生殊勝定解,這也僅是說了以聞思而見解觀察圓滿之量,然而,作爲各別自證境的法界,僅以依隨聲音、文句的外觀觀察,並不能擊中關要。由此可見,自證極爲超勝于其余一切心識之境,並且,具有上師竅訣而對安住心性的方法獲得善巧的智者,能夠輕而易舉地引生定, 解。以此衡量之後,無顛倒了知道的關要。

  

  

麥彭撰著

  

  

《中觀總義》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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