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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一)▪P2

  ..續本文上一頁度前後次第的道理時,講過六度以前前爲因生起後後。

  具體是這樣:能做到布施才有持戒,就是內心舍得下、不貪著受用,才能舍離五欲、受持淨戒;能做到持戒才有安忍,就是能製伏自己的身、口、意,才能在遭受打罵等時安忍;能做到安忍才有精進,就是在寒、熱、饑、渴等逆境中安忍,才能精進;能做到精進才有靜慮,就是只有長期精進行善,心才能一緣安住;能得到靜慮才有般若,就是能一心安住不散亂,才生起照見實相的般若。

  以這個根據,就把前兩句解釋成:爲了生起般若,佛宣說能生般若的因——布施等此等一切支。

  【然此處“爲”者如王入戰場時,四兵亦爲王而行,】

  “然”是轉折詞,意思是在《般若品》第一頌的這裏,“爲”字不是說“爲了生般若”,而是說“爲了輔助般若”。這個“爲”的相狀用比喻來說,就像國王進入戰場要消滅敵人時,四種軍隊——車兵、馬兵、象兵、步兵也爲了輔助國王而行進,這些兵不是爲了生國王而行,而是爲了輔助國王而行,就是在國王殺敵時充當國王的助伴。“王”和“兵”表示般若和前五度的關系。般若是王,前五度是兵;般若是首領,前五度是隨從;般若是主幹,前五度是支分。總的是表示主要和次要的關系。

  爲什麼是主、次關系,下面就以教理成立。首先以理成立:

  【果母一切相智不共之親因,乃是道之主要——般若,因爲以其能斷二障亦能究竟二智,余度則不能如此;且余五度唯有得般若攝持,方能獲得波羅蜜多之名,而趣行佛位。】

  先解釋“果母”、“一切相智”、“不共親因”這叁個詞的涵義。

  “果母”就是果般若,般若稱爲母親,因爲她是出生聲聞、緣覺、菩薩、佛陀一切聖者的生源,叫做四種聖者的母親。在修道達到究竟證入無學地時的般若,叫做果般若或者果母。

  果般若也就是“一切相智”,具足一切殊勝功德相的佛果地的智慧。這不是像一張白紙,素素的沒有萬德莊嚴,而是具有超過恒河沙數的一切殊勝的功德相,比如常、樂、我、淨、叁身、四智、慈悲、方便、叁摩地、陀羅尼、辯才、神通等等,無量無邊。

  “不共之親因”,“不共”是相對“共”說的,“親”是相對“疏”說的。舉個例子,比如生小麥,需要種子、水、土等很多因緣,種子是小麥不共的親因緣,水、土等是共同的疏因緣。共,就是水、土等既可以作小麥的因,也可以作稻谷等其它莊稼的因,是小麥和其它莊稼共同的因;不共,就是麥種子唯一作小麥的因,作不了其它莊稼的因。

  親因,是親密的因;疏因,是疏遠的因。舉個例子,就像一個小孩慢慢長大成人,這個小孩就是後來這個大人的不共親因。而他成長過程中受用的飲食、呼吸的空氣、吸收的陽光等等,只是共同的疏遠的因緣。對小麥來說,不共的親因就是種子,水、土等只是疏遠的因。再看,麥種子不斷不斷地長,就變成了小麥。但水、土等本身再怎麼積聚因緣,也變不成小麥。

  注釋上這句話:“果母一切相智不共之親因,乃是道之主要——般若。”這是一個結論,是說果母的一切相智就是由般若相續而來,唯一只有般若能顯發它,其他布施、持戒等的道法單憑自己,再怎麼增長,也無法現前一切相智,所以一切相智不共的親因唯一是般若,其它只是助緣。

  再往下追問:爲什麼只有般若是一切相智的不共親因?理由就是“以其能斷二障”等的這一句。這又分成兩段來講:一、般若是親因的理由;二、其它度非親因的理由。

  前者又有兩方面:(一)能斷二障;(二)能究竟二智。

  (一)能斷二障

  二障是指悭貪等的煩惱障和叁輪二取的所知障。前者由執著人我的虛妄分別引起,後者由執著法我的虛妄分別引起。而般若是現見人我和法我本來沒有的智慧,所以是二障的正對治。也就是由現見無我就能寂滅計執人、法二我的分別,從而從根斷除二障。

  (二)能究竟二智

  二智就是如所有智和盡所有智。爲什麼能究竟二智?這是因爲以般若(也就是入定的無分別智)現證諸法無緣,猶如虛空。在後得位,就出現能證得無邊所知法雖有顯現但如同幻化的清淨世間智慧。這兩種智慧由般若而增進,在成佛時入定和後得無別,以自然本智一時照見一切盡所有性和如所有性,這就是如所有智和盡所有智到達究竟、無二無別的一切相智。

  再從其他度上說,其他度自己不是照見實相的體性,怎麼能寂滅人我、法我的分別?不寂滅人我、法我的分別,怎麼能斷除二障?所以根本沒辦法斷除二障,更不能顯發二智,這裏說的“不能”是完全不能、一絲一毫也做不了。

  而且其他度單憑自己不能到彼岸,像布施度如果沒有現見空性的般若攝持,單憑它自己怎麼能徹底放下,而到達涅槃彼岸?只有以般若攝持,在無人、無法中行持,才趣向彼岸。所以《金剛經》說:“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以布施等一度不能斷除二障、顯發二智,以布施和持戒聯合起來也不能斷除二障、顯發二智,以持戒和安忍聯合起來也不行,這樣以兩個聯合、叁個聯合、四個聯合、五個聯合,再怎麼都不行,就像多少個瞎子合起來也不可能見到正道、走到果地。

  這樣就以理得出:在一切道的品類當中,只有般若才是果母一切相智的不共親因,有了它才成就一切相智;沒有它,再集聚其它因緣、再做多少修行,也不可能得到一切相智。

  所以,無量的道法,像布施、持戒、安忍、精進、靜慮,慈、悲、喜、舍四無量心、出離心、世俗菩提心等等,都只是成道的助緣、一般的因。一切相智的不共親因,唯一就是般若。所以,般若是佛法的心要、聖道的根本、叁世諸佛的母親。以這個原因,經中處處贊歎般若最爲尊貴。

  以下是教證:

  【如《般若十萬頌》雲:“須菩提,譬如一切江河同入于大恒河,彼等江河隨恒河而入大海。須菩提,如是五波羅蜜多得般若攝持,則往入一切相智。”如是廣說。】

  佛對須菩提開示:“在所有的波羅蜜多當中,以般若波羅蜜多爲主要的原因是這樣的,比如在印度境內,所有的大小江河都共同入到大恒河裏,然後隨恒河流入大海,這些江河單憑自己是入不了大海的。像這樣,布施等的五種波羅蜜多必須得般若攝持,才能往入一切相智。”像這樣做了很廣的宣說。

  上面的經文要抓住叁個字,就是“同”、“隨”、“而”。“同”是指印度的大小江河都是同等的。在哪一點上同等?在入海的方式上同等。以什麼方式入海?“隨恒河而入海”。“隨”和“而”表達了入的方式,不是單憑自己能入,而是隨著恒河而入。像這樣,前五度所攝的道的支分都是同等的。在哪一點上同等?在入一切相智的方式上同等。以什麼方式入一切相智?不是自己能入,是得到般若的攝持而入。總之,以上“主、次”的說法並不是別出新裁,而是唯一依照聖教宣說,因此教證一開始有一個“如”字。

  【總之,須依止道之主要——般若而作斷證究竟,對此宣說其助伴施等一切方便,故主要者般若不容缺少。如是“爲”字指示了大義。】

  “總之”是歸納詞,上面說的法義歸納起來,要這樣理解:所謂求證無上菩提,從要點上講,就是從資糧道乃至無學道的一切道的階段,都必須依止道的主要——般若而在斷、證上輾轉增上,直至究竟,修道的中心就是生起般若而斷障、證德,佛法說到布施等的一切方便,都是爲輔助般若而說,行持這些的目的就是給般若充當助伴,由此就知道道的主要(或主幹或核心)的般若是絕對不能缺的,缺了它,連微塵許的斷、證都不可能生起。像這樣,一個“爲”字凸顯出般若是在佛法一切道品當中占據首要地位的大義。

  【“此等一切支”,也有對應本品前的靜慮而解釋,然需對應一切波羅蜜多。且由“支”與“爲”字的語勢,此處唯說般若爲主要,不應另取他義。】

  “此等一切支”,也有解釋成本品之前第八品靜慮品初、中、後所說的一切部分,但從論文的本義看,需要對應布施、持戒等一切波羅蜜多,而不只是一個靜慮。因爲只對應在靜慮這一個方面說,範圍太小,而對應一切波羅蜜多上說,就非常明顯地顯示出般若是一切波羅蜜多修行當中的主幹、首領,就像須彌山是群山之首一樣。

  而且,從“支”和“爲”字的語勢來看,這裏唯一是在說般若是主要,不應作其他解釋。就像說支分和主幹,只是表達部分和主體的關系,不是表達能生、所生的關系(比如一棵樹的枝葉和主幹,成百上千的樹枝和樹葉只是支分,主體是樹幹)。這裏說的“支”和“爲”也是表達所說的一切支分都是爲輔助主幹。所以“佛說布施等一切道的支分就是爲了給道的主幹——般若作輔助”。

  以上整個一段注釋是解釋“此等一切支,佛爲般若說”的涵義。

  下面解釋後兩句“故求滅苦者,當生般若慧”。

  【以如是故,欲求畢竟寂滅輪回苦者,當由精勤發起現證真如之般若。】

  “以如是故”,就是以上面所講到的“道的主要是般若,斷證的根本是般若”這個緣故。“輪回諸苦”,就是叁苦、八苦、六道苦所攝的一切諸苦。“畢竟寂滅”,就是從根斷除,一滅永滅。凡是想畢竟滅除輪回苦的人,沒有其他的路,只有發起現證真如的般若,所以說“當由”。

  《中論》裏說:“業惑分別起,彼從戲論生,戲論空能滅。”前兩句是從果往因上找,也就是苦從業生,業由煩惱造,煩惱從分別起,分別又從戲論生,這樣就找到苦的根源是在戲論上。第叁句看出滅苦的正道是現證空性。也就是,證得空性,就滅除戲論;滅除戲論,就止息分別;止息分別,就不起惑業;不起惑業,就寂滅諸苦。反過來說,不證空性,就不能滅戲論;不滅戲論,就不能止息分別;不止息分別,就不能斷惑業;不斷惑業,就不能滅苦。以這個緣故,爲了寂滅輪回一切諸苦,應當竭盡自己的勤勇和智力來發起道的根本——現證真如的般若。

  

  

《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一)》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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