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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四)▪P2

  ..續本文上一頁的立宗遭到摧壞的過失。“簡別”就是在義理上簡擇它的差別。)

  一般會想:如果勝義不是聖者心的行境,那就免不了下面這些違害。

  第一、應成“聖者緣勝義而生斷證功德”是不合理的,因爲勝義並不是聖者心所行的境。

  第二、如果聖者的智慧不了知它,那聖者智慧就不是法界的有境。由此法界就成了凡夫和聖者都不知道的東西,就如同外道所說的不可思議作者。

  意思是,這個勝義谛既不是分別心所行的境,也不是聖者智慧所行的境,誰也不了知它、誰也無從談論它,那它就等同不可思議的作者了。

  第叁、通常會說“二谛的分基是所知”,也就是從所知上分出世俗和勝義,所知是分基,二谛是所知上分出的部分。而你說“勝義不是所知”,那勝義就不是從所知上分出來的,也就不能說二谛的分基是所知。

  “等”字表示除了這叁大違害之外,還有其它無量過失。也就是一切從“勝義是聖心行境”這一點上建立出來的教法都會成不合理,比如無法安立徹證法界的諸佛,無法安立聖者和凡夫的差別,無法安立五道十地的差別等等。

  這樣就認爲這個問題非常嚴重,解釋不對就會毀壞整個佛教,所以就強調:“勝義非心境”不能按字面解釋成“勝義非一切心的境”,而必須簡擇它的差別,要把“心”字限定在二取識上說:勝義谛不是二取識的行境。間接上必須承許勝義谛是聖者智慧的行境,不然就有多如雨點的過失落在自己身上。

  【此唯是以語句而徒勞。】

  上面說的嚴重透頂。回答卻是這樣輕松,好像在歎氣說:“唉!這只是以語句作徒勞無義的诤辯而已。”

  其實,兩種解釋在意義上都對,不需要辨明誰對誰錯。一方面說“勝義非心境”,真實中就是如此。另一方面在名言谛不觀察的時候,也可以說“聖者的智慧了知勝義,勝義法性是所知”。這只是在不同層面對同一意義的表達,沒有诤辯的必要。所以:“诤辯只是以語句而徒勞。”也就是,這樣的诤辯是無意義的,得不到任何利益。

  下面分兩段具體回答:第一段、答複前兩處妨難;第二段、答複第叁處妨難。

  第一段、答複前兩處妨難:

  【《入中論》雲:“不生是實慧離生,此緣彼相證實義,如心有相知彼境,依名言谛說爲知。”】

  (“不生”就是沒有所謂的生。《入中論》著重抉擇無生,就是真實中沒有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這樣四種相。)

  “不生是實慧離生”:無生是萬法的勝義本性。而聖者入定智慧也遠離生的戲論。“此緣彼相證實義”:這是說勝義遠離一切戲論,沒有個所緣,心離分別時自契自證,就權且地說是了知了真實義。

  後兩句是比喻。“如心有相知彼境,依名言谛說爲知”:就像小乘經部宗承許外境微塵是見不到的隱密的法,所見的只是微塵的影像,單單以“心識見外境法的影像”這一點而說“心識了知外境”。如果能這樣依于名言谛對“不是真正了知”而假立說“知”的話,那也可以依于名言谛把契會離戲說成是“證知勝義”了。也就是勝義遠離四邊,本來無有可緣,但依于名言谛在不觀察的時候,也可以針對“心契會離戲”這一點用語言表達爲“聖者智慧證知了真實義”,也就可以說“法性是聖智的所知”。

  諸法的實相本性是無生離戲,心在那個狀態安住(也成了那麼一個無生的狀態),此外並沒有什麼別別的能證、所證。

  【如其所述,名言中聖根本慧爲有境,法界爲境,依此可說所知,然勝義中說“此爲無二取根本慧所取或所知”,豈不直接導致相違?】

  “如其所述”,就是像《入中論》上面這一頌所說。“名言中”和“勝義中”六個字要著眼。關鍵要分清“名言中”和“勝義中”,名言中以聖者的根本慧爲有境、以法界爲境,按這樣可以說法界是所知,也可以建立聖者的智慧緣法界而生起斷證功德,不會成爲“勝義無人能證得,勝義如同不可思議的作者”這樣毀謗聖智證知法界、有聖凡差別等的斷見。但如果勝義中說法界也是根本慧的所知,那就等于承認在聖者根本慧親證時有所知或所取的法界,這就和承許根本慧沒有能、所二相直接相違。

  第二段、答複第叁處妨難:

  【其次,由二谛分基爲所知而許勝義爲所知,是就否定而言,此處“非所知”則是指肯定,因此互無相違,因爲:若肯定中也承許是所知,則應成承許空性爲實有故。】

  所謂從“所知”上分出世俗和勝義而承許勝義是所知,這唯一是從否定上表達“勝義是所知”。比如柱子的勝義法性,不是有,不是無,不是亦有亦無,不是非有非無。其它法的法性也是這樣,不是“有”,不是“無”,不是任何戲論邊的法,像這樣否定了有任何瓶子、柱子、有邊、無邊等的所知,僅僅從“心遠離一切所緣、契會到無緣”而說他“知道了勝義”、“勝義是他的所知”。也就是以無所知而說知,以無所見而說見。或者說這是“無知”的知,是“無見”的見。

  而這裏說“非所知”是直接從肯定上表達。也就是從肯定上說,勝義根本不是什麼心所緣的東西,心所緣的只是一種虛妄的相,勝義怎麼會是它呢?所以,兩種表達說的是同一件事,彼此沒有任何相違。“因爲”以下是從反面證明:如果從肯定上承許勝義是所知,也就是承許空性是心可想、可得的東西,那空性就成了實法。

  其實,“空性”只是表達諸法的體性離了一切戲論。如果承許“空性”是勝義中的所知,那就把“空性”看成是一個東西。這樣在肯定中安立勝義是所知,就會導致像執著瓶子、柱子是實有一樣,把勝義也執著爲實有。

  【二宗各自以語句徒勞有何用?應依意義。】

  二宗就是按名言安立“勝義是所知”的宗派,和相應現證的狀況安立“勝義非所知”的宗派。二宗沒有任何相違,所以以一者破斥另一者毫無意義。“應依意義”就是應當依文句所表達的真實義。

  

  

《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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