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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道前基礎(新廣論講記1)▪P12

  ..續本文上一頁《道炬論》的作者,功德極爲殊勝,圓滿具足造論開顯菩提道次第的一切條件。這部《道炬論》就是從阿底峽尊者的大智慧和大慈悲中流現的妙法醍醐,因此法的根源極爲清淨。

  

  丁二、令于教授起敬重故開示其法殊勝分四:一、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 二、一切聖言現爲教授殊勝 叁、易于獲得勝者密意殊勝 四、極大罪行自趣消滅殊勝

  【顯示法殊勝中法者,此教授基論,謂菩提道炬。依怙所造,雖有多論,然如根本極圓滿者,厥爲道炬。具攝經咒所有樞要而開示故,所诠圓滿;調心次第爲最勝故,易于受持;又以善巧二大車軌二師教授而莊嚴故,勝出余軌。

  “顯示正法殊勝”中的“法”,指道次第教授的根本論典——《菩提道炬論》。依怙阿底峽尊者造有許多論典,在印度時撰造了百部顯密論典,譯成藏文的有《集經論釋》等近七十部論,然而,如根本般極爲圓滿的論典,卻是此部《道炬論》。噶當派中流傳一種說法:“在南贍部洲找不到一函超過《道炬論》的法教。”

  此處說《道炬論》極爲圓滿,有叁個原因:

  一、圓滿含攝顯密經續所有關要而開示故,所诠圓滿。

  二、調心次第最爲殊勝故,易于受持。

  叁、以善巧二大車軌的二位上師(金洲大師和小柔白克秀)之教授爲莊嚴故,超勝其余法軌。

  【此論教授殊勝分四:一、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二、一切聖言現爲教授殊勝;叁、易于獲得勝者密意殊勝;四、極大罪行自趣消滅殊勝。

  【今初

  戊一、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分八:一、認定聖教 二、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之涵義 叁、一切聖教成爲一補特伽羅成佛支分順緣之理由 四、于彼辯答 五、不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之過患 六、結論 七、以前代聖者語錄對此理引生信解 八、以道次第之竅訣具足通達一切聖教無違的殊勝性

  己一、認定聖教

  【聖教者,如《般若燈廣釋》[33]中雲:“言聖教者,謂無倒顯示,諸欲證得甘露勝位[34],若人若天,所應遍知,所應斷除,所應現證,所應修行,即薄伽梵[35]所說至言。”謂盡勝者所有善說。

  聖教者,如《般若燈論廣釋》中所說:“所謂聖教,即是無倒顯示希欲證得無死甘露勝位的人天衆生所應遍知的苦谛、所應斷除的集谛、所應現證的滅谛、所應修行的道谛,也即是薄伽梵所說的無上至言。”意思是說,盡世尊所宣一切善說,是爲聖教。

  希求叁乘解脫者所取所舍的因果就是四谛。所舍是雜染法,果是苦,因是集;所取是清淨法,果是滅,因是道。一切佛陀聖教,即是爲無倒顯示染淨二重因果。

  學人不能片面地認爲四谛只是小乘教,深廣解釋,四谛即是大乘教。《入中論自釋》中說:苦、集、道叁者攝于世俗谛,滅攝于勝義谛。四谛略說,即是二谛。除二谛外,更無第叁谛。如《父子相見經》雲:“所謂世俗勝義谛,離此更無第叁谛。”既然一切法都統攝在二谛中,而四谛又是二谛的廣說,因此可認定聖教是無倒顯示四谛的教法。

  聖教主要是就教法方面而說,教法是叁藏或屬于叁藏的清淨能诠,證法則是叁學或屬于叁學任何一者的善法。其中,主要诠說調伏內心的增上戒學的聖教,爲律藏;主要诠說安住修的增上定學的聖教,爲經藏;主要诠說觀察修的增上慧學的聖教,爲論藏。如此也可將聖教認定爲無倒顯示叁學之教。

  《寶性論》雲:“何者具義相應法,能斷叁界煩惱語,顯示寂靜之利益,即是佛說余翻此[36]。”其中列出了佛語契經的四種特征:一、“具義”,此語真實具有甚深、廣大之義;二、“相應法”,其能诠的無垢文句與法相應;叁、“能斷叁界煩惱語”,即此語是能斷叁界一切煩惱的語言;四、“顯示寂靜之利益”,此語顯示了涅槃寂靜的利益。具足這四種特征,便是佛陀的真實善說。

  該論又雲:“何者唯依佛教法,無散亂心而宣說,與得解脫道相應,亦如佛語當頂受。”意思是說,無論何種論典,如果唯一以佛陀聖教義爲所诠,造論者是由通達法義、遠離希求利養等散亂心而宣說的,果是爲了獲得無上涅槃,方便是與能得涅槃果的正道相應,則應當一律視爲佛語,頂戴受持。

  總之,佛陀的所有善說,即是此處所說的聖教。

  己二、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之涵義

  【達彼一切悉無違者,謂于此中解了是一補特伽羅成佛之道,此複隨其所應,有是道之正體,有是道之支分。

  “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意思是說,在這部《道炬論》中,能了達一切聖教都是一個補特伽羅成就佛果的妙道,而且隨其各自的體性,有些教是說道的正體,有些教是說道的支分。比如,出離心、菩提心、無二慧是道的正體,其余則是道的支分。

  以下列舉七例說明聖教在哪些方面看似相違:

  經中說:“諸比丘,五蘊即重擔,荷重擔者,謂補特伽羅。”《饒益指鬘經》雲:“于此世間,有二士夫,能壞正法。一者執畢竟空,二者妄執世間有實我。”前者說荷擔五蘊重擔者爲補特伽羅,後者卻說執著世間有我能損壞正法,看似相違。

  《如來藏經》雲:“一切衆生相續中,具有常恒、堅固之如來藏。”《涅槃經》也說如來藏常樂我淨。《楞伽經》則雲:“如來是于叁解脫門、涅槃、無生等句義,說名如來藏,爲除愚夫于無我之恐怖,由如來藏門顯示無分別處、無相境界。現在未來諸菩薩摩诃薩不應執我。”一者說我,另一者說無我;一者說如來藏常恒堅固,另一者說由如來藏門顯示無相境界,看似相違。

  《頻婆娑羅王迎請經》雲:“大王,色法有生有滅。”《楞伽經》雲:“外境悉非有,心變種種相,似身受用處,故我說唯心。”前者說色有生滅,後者說心外無色,唯心變現,也看似相違。

  又,《法華經》說究竟一乘,《解深密經》說究竟叁乘;共同小乘、《解深密經》等宣說有實有法,《般若經》說無實有。也看似相違。

  又,《叁聚經》中說:“以互不相攝的方便與智慧,可以成佛。”《維摩诘經》則說:“方便未攝慧爲系縛,方便所攝慧爲解脫;慧未攝方便爲系縛,慧攝方便爲解脫。”前者說由互不相攝的方便與智慧,能成佛,後者說方便與智慧脫離,即是系縛,也看似相違。

  又《念住經》中詳說耽著五欲有大過患,《幻化樂生經》則說行持五欲爲成佛方便,也看似相違。

  以上列舉了經中看似相違的文句。然而,並不能以文句有相違,便斷定意義也如寶瓶和柱子一樣毫無關系,或者如水火般互不相容,原因爲:針對同一所化,在其根器未成熟及已成熟等階段,有方便說和真實說的差別;針對不同所化,隨機施教,有對上根者說了義法,對中、下根者說不了義法的差別;又,針對于不同時期、地區,也有說法上的差別。但是有這些差別,並不等于所說的法義彼此相違。

  佛教中,無論大、小、顯、密何種教法,都是開示一補特伽羅成就菩提的道路,只不過有些說到道的主體,有些則旁說道的支分。這就如同布施中以法布施爲主要、而以其他布施爲次要,或者六度中以般若度爲主要、而以前五度爲次要一樣。

  己叁、一切聖教成爲一補特伽羅成佛支分順緣之理由分叁:一、爲圓滿利他菩薩須學一切聖教 二、爲圓滿自利菩薩須學一切聖教 叁、攝義

  由于二利圓滿即是成就佛果,而一切聖教又是圓滿自利及利他的順緣,因此成立一切聖教都是成就佛果的支分順緣。

  庚一、爲圓滿利他菩薩須學一切聖教

  【此中諸菩薩所欲求事者,謂是成辦世間義利,亦須遍攝叁種種性所化之機,故須學習彼等諸道。如《釋菩提心論》[37]雲:“如自定欲令,他發決定故,諸智者恒應,善趣無謬誤。”《釋量》[38]亦雲:“彼方便生因,不現彼難宣。”自若未能如實決定,不能宣說開示他故。

  此中,已發起菩提心的菩薩所欲之事,即是成辦一切有情的暫時、究竟義利。這一希願並不能流于虛言,因此應當實際去攝受一切叁種種性。而要實際做到攝受叁種種性,就必須學習教化叁種種性之道,也就是,爲攝受大乘種性者,須修學大乘道;爲攝受聲緣種性者,須修學聲緣道。如同《釋菩提心論》所說:“教導他人時,應當如自己所決定的那樣,使他人也發起定解,因此,智者恒時應當無錯謬地趣入法義。”《釋量論》中也說:“若方便生之因未能在心中顯現,則難以爲他人宣說。”此處,自己無誤通達聖教義,是方便;以此爲因,爲衆生開示,是方便生。

  這就像自己還不知道如何煮酥油茶時,就不能教別人一樣,自己對叁乘妙道沒有如實地決定,就不能爲叁乘種性者無誤地開示。比如:攝受聲聞種性者,應當傳授與他的心相應的聲聞乘法,如果自己不通達聲聞乘,就無法攝受他作饒益。因此,菩薩必須學習一切道法。

  歸納:

  欲求圓滿地利他,必須普遍地攝受衆生;欲求普遍地攝受衆生,需要契機傳法;欲求契機傳法,必須自己先通達叁乘道法;欲求通達叁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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