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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5)▪P11

  ..續本文上一頁,委信他妻,或比丘尼,或正學女[10],或勤策女[11]。非支行中,謂于面門。非時行中,謂受齋戒,或胎圓滿,或有重病。非處行中,謂塔近邊,若僧伽藍[12]

  由事故邪淫業重,有四方面:一、行不應行中,即行淫對象是母、母之親、委信者的妻子,或出家具戒的比丘尼、正學女及沙彌尼;二、非支行中,即行淫的部位是面門;叁、非時行中,即行淫的時間是對方受齋戒日、孕婦懷胎圓滿或對方身患重病期間;四、非處行中,即行淫處所是佛塔附近或寺院中。

  戌叁、由事故而成妄語重罪

  【由其事故重妄語者,謂爲诳惑多取他財而說妄語,若于父母乃至于佛,若于善賢,若于知友而說妄語,若能起重殺生等叁而說妄語,爲破僧故而說妄語,于一切中,此爲最重。

  由事故妄語業深重,有如下情況:從動機上說,爲了詐騙、多多騙取他人財物而說妄語(經商之人對此尤須注意。);從境上說,對兄弟姐妹、生育自己的父母、尊長委信、有學菩薩、羅漢、獨覺,乃至對佛陀,或對心地善良、具有道德的賢人,或對大恩善知識、情誼深厚的知心朋友,言說妄語;從引發的後患來說,能引發嚴重殺生、邪淫、偷盜等而說的妄語,或爲破壞僧伽和合而說妄語。一切妄語中,爲破僧而說的妄語最爲嚴重,因此屬于五無間罪。

  戌四、由事故而成離間語重罪

  【由其事故重離間語者,謂破壞他長時親愛及善知識、父母男女。若能破僧,若能引發身叁重業,所有離間語。

  由事故離間語業深重,有如下情況:比如,破壞他人長時的親愛關系,或破壞他人在善知識方面的關系、父母方面的關系、男女之間的關系,或者能夠破僧、能引發身體殺盜淫重業等的離間語。

  戌五、由事故而成粗惡語重罪

  【由其事故重粗惡語者,謂于父母等及余尊長說粗惡語,若以非真非實妄語說粗惡語,現前毀罵,呵責于他。

  由事故粗惡語業深重,有如下情況:對父母等世間有恩之境,及對其余上師、善知識說粗惡語,以不真實的妄語而說粗惡語,當面毀罵、呵責。

  戌六、由事故而成绮語重罪

  【由其事故重绮語者,妄語等叁,所有绮語,輕重如前。若諸依于鬥訟诤競所有绮語,若以染心于外典籍而讀誦等。若于父母、親屬、尊重,調弄輕笑[13],現作語言[14],不近道理[15]

  由事故绮語業深重,有下列情況:廣義而言,妄語、離間語、粗惡語都屬于绮語,攝于绮語的妄語、離間語、粗惡語,其輕重差別如前文所說。其它情況,如依靠打官司、競爭所說的绮語,或以染汙心讀誦外道典籍等。許多世間書籍宣揚邪見、鼓吹煩惱,不具有實義,如果讀誦演說,則造下嚴重绮語罪業。若在父母、親屬、上師面前態度不莊重,輕侮侵犯、輕視譏笑,隨意亂說不真實之語或非理之語,都屬嚴重绮語罪業。

  戌七、由事故而成貪欲重罪

  【由其事故重貪欲者,謂若貪欲僧伽、佛塔所有財寶,及于己德起增上慢,乃于王等及諸聰睿同梵行所起增上欲,貪求利敬。

  由事故貪欲業嚴重,有以下情況:從資産上言,對僧團、佛塔所屬的財物生起占有欲;從名譽上言,對自己的功德生起增上慢;乃至從利養恭敬上言,對國王等世間境及具智慧的同梵行者處,起增上貪欲,貪求利養恭敬。

  戌八、由事故而成嗔恚重罪

  【由其事故重嗔恚者,謂于父母親屬尊長、無過貧苦諸可哀愍、諸誠心悔所作過者,起損害心。

  由事故嗔恚業嚴重,有以下情況:對父母、親屬、師長、無過失者、貧窮疾苦之人、可哀憫之人,或對誠心前來悔過之人,生起損害心。總之,對功德田、恩田、苦田起損害心,罪業嚴重。

  戌九、由事故而成邪見重罪

  【由其事故重邪見者,謂能轉趣謗一切事,較余邪見此爲最重。又謂世間無阿羅漢、正至正行,此見亦爾。

  由事故邪見業深重,就是由于對某事不如實了知,轉而趣向誹謗一切事。與其它邪見相比,此爲最嚴重的邪見。(《瑜伽師地論》雲:“若于一切余邪見中,諸有能謗一切邪見,此謗一切事門轉故,名重邪見。”相對其它邪見而言,此見會引起毀謗一切的邪見,以它將緣誹謗一切實有義而轉,因此稱爲重邪見。)或者認爲世間不存在阿羅漢,沒有正至正行,也屬于嚴重邪見。

  “正至”,是已趣入各別煩惱寂靜。如:預流果已永斷一切見所斷煩惱,趣入這一分煩惱的寂靜;一來果、不來果,進斷欲界其余煩惱而得果,都稱爲已趣各別煩惱寂靜。因爲唯有聖者能證,故名正至。“正行”,就是對有情已遠離邪行,所行都是無顛倒之行,故稱正行。

  

  酉二、由事故而成輕罪

  【與上相違是輕應知。

  應知,由以上諸事導致黑業嚴重,如果是與此相違之事,所成的黑業就較爲輕微。比如不與取,劫盜的物品數量少、價值低或是一般對境的財物等。

  未叁、《本地分》所說重業之相分六:一、由加行故而成重業 二、由串習故而成重業 叁、由自性故而成重業 四、由事故而成重業 五、由所治一類故而成重業 六、由所治損害故而成重業

  【《本地分》中說有六相,成極尤重。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說有六相能使業力尤爲深重。

  “六相”:加行、串習、自性、事、所治一類、所治損害。前四相通于善惡業。

  申一、由加行故而成重業

  【加行故者,謂由猛利叁毒,或由猛利無彼叁毒,發起諸業。

  由加行故業重:由極猛利的貪嗔癡纏,或由極猛利的無貪、無嗔、無癡推動而發起諸業。

  如對怨結很深的仇敵,心中恨不得將他千刀萬剮,由此猛利嗔心而行殺,業力極重。或赈災時,生起猛利善願,節衣縮食救濟災民,這樣以猛利無貪善心赈災,福業極重。

  又如,無著菩薩曾在雞足山苦修十二年,都沒有現見彌勒本尊。後來他下山時看見一只母狗,下身布滿了密密麻麻的小蟲。這時無著菩薩生起了猛利悲心,割下自己的身肉給狗吃,並用舌頭去舔狗身上的小蟲。以此善業所感,他見到一片金光,彌勒菩薩顯現在眼前。這是由加行而業重的例子。

  申二、由串習故而成重業

  【串習故者,謂于長夜親近修習,若多修習善惡二業。

  由串習故業重:長期依止修習,多次修習善業或惡業。比如,屠夫盡其一生串習殺生,致使殺業深重;閉關修行者,晝夜精進修善,使善業力極強;持咒念佛等,長時串習,會使持咒持名號的力量變得很強。

  弘一大師曾講過一則事例:範古農居士的朋友戴君,畢業于上海南洋中學。有一年,他忽然之間雙目失明,從此心情憂郁不樂。範居士勸他念阿彌陀佛,並介紹他住在平湖報本寺。他日夜一心專念,念了近一年多,結果雙眼重見光明。這則案例顯示,在一法上長期串習,會形成強大的力量。

  申叁、由自性故而成重業

  【自性故者,謂屬身語七支,前前重于後後,屬意叁支,後後重于前前。

  由自性故業重:例如十惡業中,身語七支,前前比後後罪業深重,即:相比于绮語,粗惡語是重罪;相比于粗惡語,離間語是重罪;相比于離間語,妄語是重罪;相比于妄語,欲邪行是重罪;相比于欲邪行,不與取是重罪;相比于不與取,殺生是重罪。

  在意叁支方面,貪、嗔、邪見叁者,後後重于前前。從破壞善根的角度來看,貪欲不如嗔恚業重,以嗔恚能摧壞多劫修集布施、持戒等的善根;嗔恚又不如邪見業重,以邪見謗業果等,會失壞一切戒律,即使行善也不能趣入解脫道,造罪也沒有忏悔的對境。

  善業方面,相比于施性,戒性更爲殊勝;相比于戒性,修性更爲殊勝;相比于聽聞性,思惟更爲殊勝。以叁乘戒律而言,小乘戒爲了離欲,主要是調伏貪;大乘菩薩戒爲了利他,主要是調伏嗔;密乘戒爲了安住智慧,主要是調伏無明。後後更爲了義、根本,對治力更強,因此後後戒的自性更爲深重。以上是就自性而判別業的輕重。

  申四、由事故而成重業

  【事故者,謂于佛法僧諸尊重所,爲損爲益。

  由事故業重:對佛法僧或上師做損害或利益,成爲重業。

  由此可知,承事上師叁寶時,如果發心清淨,又能以正知正念攝持叁門,就能修集大善業;反之,心不恭敬,或因懈怠放逸而不認真負責,或因煩惱現行而以身口損害,都是造集極深重的惡業。

  申五、由所治一類故而成重業

  【所治一類故者,謂乃至壽存,一向受行諸不善業,未曾一次受行善法。

  由所治一類相續故業重:在盡形壽之間,一向受持造作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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