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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4)▪P31

  ..續本文上一頁人工流産手術等。究竟,是胎兒斷命根。因此,墮胎就是殺業,墮胎者就是殘害親身骨肉的殺手。

  《感應篇彙編》中有一則事例說:

  郭印的女兒引鳳,被鬼卒追攝,遍遊了十八地獄。在最後一所地獄中,她見閻羅王端坐在大殿之上,下面站有好幾百個女人,每個女人身邊都有一個小孩抱著腳索命。小孩當中:有些是因爲母親生育女兒過多而被投水溺死;有些是因爲家裏貧窮,無法養育而死;有些是妻嫉小妾懷孕而被用藥打墮;有些是私胎而被母親毒死;有些是以爭鬥損胎而致死;有些是因看護不慎死于非命。閻羅王都一一追查。這些犯了殺罪的女人手腳都帶著刑具,看起來身體都顯得枯槁瘦弱。

  引鳳回來之後,把地獄中的見聞詳細告訴了父親,並書寫在天甯寺牆壁上,作爲後人的警戒。

  經論中講,當神識進入母胎與受精卵和合而成爲名色時,就得到了再度做人的寶貴機會。這種機會比盲龜值遇轭木之孔還要難得。身爲人母,本應當負起精心孕育新生命的責任,但有些人喪盡天良,竟能狠心把自己的骨肉扼殺腹中。胎兒不是無情物,是一個生命,他們被打墮時有著強烈的痛苦,母親殘忍地剝奪他們做人的權利,會引起他們的極度憤恨。從此,血肉相連的母子變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敵。如果不以四力忏悔,解釋怨結,決定會以此殺業墮入惡趣。世人何苦爲了貪欲之樂或眼前的方便,做出這種殘忍的殺子惡行?《佛爲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雲:“有十種業,能令衆生得短命報,一者自行殺生,二者勸他殺生……七者壞他胎藏(自己墮胎),八者教他毀壞(教人墮胎)……,以上十業得短命報。”

  下面是一位現代女士的親身經曆:

  曾女士畢業于中文研究所,結婚叁年半,有一個男孩。後來,不幸被強暴,內心受到很大打擊。爲了撫平內心的創傷,她每天虔誠地誦經拜佛。

  一段時間之後,她回到一家寺院,見到過去關心過她的師父,師父對她的遭遇深表同情,要她到佛前燃香,懇請冤親債主出來釋冤解怨。

  當時她以懇切忏悔的心加以祈求,沒想到不久有一個小女嬰附在信徒身上,表示要找她,而且以極爲懷恨的態度表示自己是她墮胎的孩子,使她嚇了一大跳。後來她回憶起,剛結婚不久時,有一次害怕太早懷孕無法負擔養育子女的費用,她和先生商量,結果到西藥房買了避孕藥服用,想不到吃了就發生墮胎效用,無意中殺害了一條無辜的小生命。

  這個女嬰後來表示,爲了報複她,經常故意把她兒子弄得啼啼哭哭,而且每次都哭很久。她的孩子有時很頑皮,獨自一個人出去玩,又不聽話,叫他不准玩危險的東西,他偏要玩,有時自己走上大馬路,任憑母親在後面追也不回頭,有時非常任性,竟然還會狠狠地打母親。曾女士忍無可忍時,常常打孩子出氣。但是奇怪的是,孩子一有機會接近師父或聽到佛號時,他又顯得乖巧馴服,比平常溫和許多。

  曾女士因爲服用避孕藥而導致墮胎,以誤殺尚且引起胎兒的怨恨,何況有意墮胎,怨業當更深重。如果不勵力忏悔,只有墮到地獄去了結這筆業債。

  古人有尊重生命和因果報應的觀念,人們視墮胎爲邪行,而今天墮胎卻成了司空見慣的現象。據報道,目前中國每年的人工流産爲一千萬例,其中有一半是未婚女性,換句話說,每年有一千萬胎兒被父母殺死,相當于幾十倍南京大屠殺的受害人數,如果把流産胎兒的身肉堆積起來,將是一座巨大的屍山。因果觀念的泯滅,導致出現這樣舉國若狂、家家草菅人命的惡相。所以,要挽救世道人心,必須首先從因果著眼,只有人人懂得因果,才能化戾氣爲祥和。

  下面是一則胎兒求救的現代事例:

  事情發生在1987年,主人公是臺灣屏東縣的林美惠女士。她婚後生了二女,再懷第叁、第四胎時,因爲害怕又生女兒,就和丈夫商量把胎兒拿掉。當時雖然沒有信佛,但內心仍抹不去一份愧疚和難過。

  到了十一月,她又懷孕,雖然他們家很希望生個男孩,矛盾的是害怕又生女兒。當時她上班很忙,暫時不想生孩子,就和丈夫商量,決定把胎兒拿掉,並跟丈夫說好,等他有空,就去婦産科拿掉胎兒。

  做這個決定的當晚,她不知不覺做了一個夢,不同于以往模糊的夢,而是很清晰的夢。在夢中,她看到一尊雕像的觀世音菩薩,穿著白衣,非常莊嚴,接著天空放出一望無際白色的大光明,面對這個境界她非常歡喜。這時耳邊忽然響起小孩的聲音:“媽媽!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聲音非常細柔悅耳,可是她無心去欣賞這樣好聽的聲音,脫口就說:“不行啦,萬一又是女兒怎麼辦?”小孩繼續求著:“媽媽!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我會很乖很乖的啦。”她仍然拒絕:“不行啦,萬一又生到女兒怎麼辦?”結果聲音消失,她就醒過來了。

  當時她不信佛,也不在意這個夢兆,仍舊照常上班、下班。奇怪的是,晚上又做了同樣的夢,只是觀世音菩薩不再顯現,直接望見一望無際非常漂亮的大光明,隨後又響起輕柔的聲音:“媽媽!求求您留下我好不好,我會很乖很乖的啦。”非常誠懇的乞求,但她依然拒絕:“不行啦,萬一又是個女兒怎麼辦?”相同的夢境大約持續七天左右,小孩總是在請求得不到回應後,消失于夢中。當時夢中清楚地覺得是兩個人在對話,但又感覺好像自言自語似的。

  第七天晚上夢中,小孩又來了,仍然很誠懇地祈求留下她,而且是不斷反複請求,林美惠也是反複地拒絕,最後一次小孩說:“媽媽!求求你留下我,我會很乖很乖的啦,我跟兩個姐姐不一樣喔!”說完之後,不等林美惠回答,小孩就不再理她,直接消失于夢中,她也隨即醒來。

  林美惠做夢之後,就和丈夫商量,考慮到這次夢境很特別,連續一個禮拜小孩一直這樣祈求,而且還說和兩個姐姐不一樣,他們認爲應該是個男孩,就決定把孩子留下。

  後來生下來是個女孩。孩子從小和佛菩薩有緣,對叁寶有信心,幼小的心靈就知道慈愛衆生。她叁歲那年的農曆除夕,在婆婆家過年。婆婆忙著殺雞,她把小臉挨過去問婆婆幹什麼,婆婆說:“我在殺雞,拜過之後,挑最大的雞腿給你吃。”孩子聽了竟然板起面孔,一只小手叉著腰,大聲說:“你們殺雞雞,以後雞雞就找你們算賬。”在她四歲那年,一次母親爲她洗澡,她突然說:“媽媽你出家,要帶我一起出家!我不像兩個姐姐要嫁給別人。”這就是她和兩個姐姐不一樣的地方。(《記夢!請聽胎兒求救的呼喚》)

  將心比心地想一想,如果自己是胎兒,在母親腹中最希望什麼?最希望母親能孕育自己,讓自己平安降生在人間,得到做人的機會。從佛法來說,多劫以來在惡道輪轉,多麼希望能生在人間,得到暇滿身,發展智慧和慈悲,以成就生命的大義!如果母親能把自己孕育成人,該多麼感恩母親!相反,母親把自己扼殺胎中,剝奪自己做人的權利,那有多麼悲慘!按這樣爲胎兒著想,就會明白應當盡全力給他做人的機會。

  有一位臺灣東海大學畢業的李麗慧居士,一次她到醫院婦産科作産前檢查,醫生由超音波看出,胎兒的腸子全部都脹大了,而且腹內積有很多腹水,整個腹部脹大,醫生判斷胎兒先天不正常,是個畸形兒,建議她墮胎。根據婦産科醫生的診斷,胎死腹中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以當時腹部脹大,看起來即使是胎死腹中,也無法從陰道自然生産,必須要剖腹産。在這種情況下,李居士沒有絲毫遲疑,她馬上就說:“即使胎死腹中,需要剖腹來産出一個死胎,我也願意,我絕對不殺死我的小孩。”因爲她曾經受過五戒,以她堅持要守這條不殺生戒的強烈願心,以及作爲一個母親的愛心,支持她突破這個困難的障礙。當時發現胎兒畸形時,她去拜見廣化老法師,法師堅決地告訴她:“好不容易得到人身,怎麼能傷害他呢?只要還沒有生下來,一切都可以轉變,給他取名叫進成,成功的成,一定要他成功生下來。”而且法師爲胎兒作了胎內皈依,又介紹她去拜訪道源老和尚,老和尚也很堅定地爲孩子取名爲平安。

  李居士爲胎兒作皈依後,每天受持《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持念觀世音菩薩名號一萬聲,她以虔誠的信仰堅定地念觀世音菩薩,終于平安地生下了“成平安”。一直到她生産之後,醫生都還不敢說孩子是正常的,還一直爲他作各種檢查,但是檢查到最後,證實孩子是正常的。所以,觀世音菩薩大慈大悲,讓這樣的難産兒平安生産。(印光大師在文鈔中,一再教導婦女,臨産時要出聲念“觀世音菩薩”,保證不會有痛苦難産之事。)(出自道證法師著作)

  由以上的事例看出,善惡業描繪出的景象截然不同。當一位母親決定甯可自己受苦也要成全孩子時,以她的德性,終于使惡因緣轉爲吉祥;相反,如果一位母親只圖自己方便,隨意扼殺胎兒時,她就變成一名劊子手,不但喪失了做母親的人格,還背上殺子的沈重業債,不但這一世備受良心譴責,來世還要感受無邊痛苦。所以,天下的父母們,在胎兒性命攸關之際,是做羅刹還是做菩薩,一定要考慮清楚,作出正確的抉擇。

  未二、不與取分二:一、何爲不與取 二、以事例說明不與取因果

  申一、何爲不與取

  【不與取。事者,謂隨一種他所攝物。

  不與取的事,是任何他人攝持的財物。

  【意樂分叁:想與煩惱俱如前說。等起者,謂雖未許,令離彼欲。

  不與取的意樂分叁:一、想:于事無誤想;二、煩惱:貪嗔癡中任何一種;叁、等起:在沒有得到物主許可的情況下,令財物遠離彼處的欲。

  【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加行體者,謂若力劫,若暗竊盜,任何悉同。此複若于債及寄存,以諸矯詐欺惑方便,不與而取,或爲自義,或爲他義,或爲令他耗損等故,所作悉同成不與取。

  不與取的加行中,“能加行”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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