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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3)▪P68

  ..續本文上一頁,正謂諸聖補特伽羅,此亦由念正法功德,由其如理修行門中,而爲憶念。】

  僧功德,主要指聖者補特伽羅。這個念僧也是通過憶念正法的功德,從僧寶如理修行的方面而作憶念。

  以下教證所說的僧功德,都是從僧寶如理修行上展開而說。“念僧”重在憶念僧伽如理修行的功德。

  【《正攝法經》雲:“于諸僧伽,應如是念,謂說正法,受行正法,思惟正法,是正法田。”

  《正攝法經》說:對于僧伽,應當如是憶念,僧伽以口宣說教法,以身受持修行正法,以意思惟正法。因此,僧的身口意是出生證法之田。

  【受持正法,依止于法,供養于法,作法事業,法爲行境,法行圓滿,自性正直,自性清淨,法性哀愍,成就悲愍,常以遠離爲所行境,恒趣向法,常白淨行。”

  “受持正法”:僧伽以身心受持佛陀的教證二法。

  “依止于法”:僧伽日日夜夜恒時依止正法。

  “供養于法”:僧伽供養諸佛的正法。

  “作法事業”:僧伽以十法行作正法的事業。十法行,就是書寫、供養、施他、聽聞、披讀、受持、開演、諷誦、思惟、修習正法。僧伽所作都是正法的事業。

  “法爲行境”:僧伽不是以財物爲行境,唯一是以正法作爲行境。

  “法行圓滿”:僧伽舍棄世間財富修習正法,趣向圓滿。

  “自性正直”:僧伽遠離谄曲、欺诳,性格正直。

  “自性清淨”:僧伽淨除煩惱,相續清淨。

  “法性哀愍,成就悲愍”:大乘僧伽的意樂是救度衆生的哀愍自性,成就悲愍。

  “常以遠離爲所行境”:僧伽常時舍離世間八法與喧囂紅塵,安住靜處修行。

  “恒趣向法,常白淨行”:僧伽恒時以聞思修趣向正法,恒時斷惡行善,行持白淨善行。

  應當這樣憶念僧寶如理修行的功德而發起皈依。

  寅二、由了知差別而皈依分六:一、相差別 二、業差別 叁、信解差別 四、修行差別 五、隨念差別 六、生福差別

  【由知差別而歸依者,如《攝分》說:“由知叁寶內互差別而正歸依。”此中分六。

  由了知差別而皈依,如《攝抉擇分》所說:“由了知叁寶之間相互差別而如理皈依。”其中分六:相差別、業差別、信解差別、修行差別、隨念差別、生福差別。

  卯一、相差別

  【相差別者,現正等菩提是佛寶相,即彼證果是法寶相,由他教授而正修行是僧寶相。

  佛寶相:自然覺悟相。如來無師,自然修習叁十七菩提分而現前正等菩提,這自然覺悟相就是佛寶相。

  法寶相:覺悟果相。如來覺悟後,轉正*輪,如實宣說是道與非道,令有情趣入是道,不趣非道。所說正法是覺悟之果,所以法寶是覺悟果相。“證果”即覺悟之果。

  僧寶相:由他(如來或聖弟子)教授而正修行相。從如來或聖弟子聽聞正法後,淨信出家,受具足戒,乃至圓滿修集世出世間資糧,這種由他教授而如理修行之相,就是僧寶相。

  卯二、業差別

  【業差別者,如其次第,善轉教業,斷煩惱苦所緣爲業,勇猛增長業。

  佛寶業:善轉教業。諸佛出世宣說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叫做正法教。諸佛證悟後,爲有情宣說所證真實法義,即善轉教業。

  法寶業:斷煩惱苦所緣爲業。上述“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是舍棄煩惱和苦的所緣境,由緣法教能舍離煩惱和一切苦,所以斷煩惱苦所緣是法寶業。

  僧寶業:勇猛增長業。僧寶由如理修行,勇猛精進,而增長一切善根,所以勇猛增長爲僧寶業。

  卯叁、信解差別

  【信解差別者,如其次第,應樹親近承事信解;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對于佛寶,應樹立親近承事的信解。“親近”,應按照“依止善知識”中所說的內容,理解親近的意樂和加行;“承事”有叁種相,即尊重、恭敬、供養。《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九》說:“又由叁相,應知敬事,由能體彼功德勝利,故起尊重(由能體會彼者功德勝利,故而發起尊重)。隨所體悉(隨自己所體會、了解的),以身語意叁種正行而修恭敬。複設種種幢幡蓋等,而爲供養。”

  對于法寶,應樹立希求證得的信解,即發願希求證得以涅槃爲主的法寶,應當樹立這種信解。

  對于僧寶,應樹立和合同一法性共住的信解。

  “同一法性”,即指僧衆悉從法所生,從法所化,從法等分,所以是同一法性。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四》說:“大師子……口所生(從佛陀說法音聲而誕生之故)者,從說法音而誕生故;法所生者,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之所生故;法所化者,從法身路而得成立相似法故;法等分者,受用無漏法之財寶相似法故。”

  “和合共住”:僧寶共住,具足六和敬法,無違無诤,如水乳相融,名爲和合共住。所謂六和敬,即身和敬、口和敬、意和敬、戒和敬、見和敬、利和敬。身和敬,即禮拜等身業相同;口和敬,即贊誦贊詠等口業相同;意和敬,即信心等意業相同;戒和敬,即戒法相同;見和敬,即空等見解相同;利和敬,即衣食等利養相同。《法界次第》說:“此六通名和敬者,外同他善,謂之爲和。內自謙卑,名之爲敬。”所謂“和”,即自己行爲和他人的善行一致,凡事隨大衆,這就是無違和合相;所謂“敬”,即自己謙下,恭敬他人,這就是無诤恭敬相。《祖庭事苑》說:“六和:一、身和共住,二、口和無诤,叁、意和同悅,四、戒和同修,五、見和同解,六、利和同均。”對于僧寶,我們應當樹立和合同一法性共住的信解。

  卯四、修行差別

  【修行差別者,如其次第,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應修共受財法正行。

  對于佛寶,應修供養承事正行。

  對于法寶,應修瑜伽方便正行。(“瑜伽方便”,即增進成就瑜伽的正確方法,譬如,安住清淨屍羅等。)

  對于僧寶,應修共受財法正行。“共受財法”,即同梵行者,同受利養,名爲共受財;同趣屍羅,同趣正見,名爲共受法。以共受財能對治對于利養起爭;以共受法能對治違越學處和對法義顛倒執著。

  卯五、隨念差別

  【隨念差別者,謂應別念叁寶功德,如雲“謂是世尊等”。

  “隨念差別”,就是應當別別憶念佛法僧叁寶功德。在名言中,佛法僧叁寶功德各具不同的側面,所以在隨念功德上也就有差別。如雲“謂是世尊等”,這是舉例說明,即如《隨念叁寶經》所說:“如是佛陀薄伽梵者,謂如來、應供、正等覺……”,而隨念佛寶;以“正法者,謂善說梵行,初善中善後善,義妙文巧……”,而隨念法寶;以“聖僧者,謂正行、應理行、質直行……”,而隨念僧寶。具體可以參閱《隨念叁寶經》,別別隨念叁寶的功德。

  卯六、生福差別

  【生福差別者,謂依補特伽羅及法增上,生最勝福,佛及僧二是依初義,此複依一補特伽羅,及依衆多補特伽羅生長福德,以于僧伽定有四故。

  “生福差別”,就是依于補特伽羅和法出生最殊勝的福德,其中佛寶和僧寶依于補特伽羅,而且分別是依于一位補特伽羅和多位補特伽羅生長福德,按戒律來說,四位或四位以上受具足戒者,就是僧寶,所以說依于多位補特伽羅所組成的僧伽生長福德。但按大乘不共的觀點,登地以上的一位聖者,就可以成立爲僧寶。

  對佛寶供養、承事、恭敬、禮拜等,生長最勝福德。《華嚴經》說:“聞見供養彼等佛,無量福德將增上,斷諸煩惱輪回苦,此善中間無窮盡。”以佛爲所緣,供養、承事、恭敬、禮拜等,決定能增上無量福德。

  對法寶恭敬、供養、受持、諷誦等,出生最勝福德。《辨中邊論》說:“行十法行者,獲福聚無量。”全知麥彭仁波切對此解釋說:“行持十法行中任何一種,都可以獲得無量福聚,以聖法是出生一切利樂的源泉,而且是超出世間正道之故,與彼相關的一切作業都具有大義,因此乃至書寫、聽聞一偈,功德亦勝一切世間善根。”

  如是依于僧寶,恭敬、供養、親近、禮拜等,也決定出生最勝福德。

  以上從相、業、信解、修行、隨念、生福六個方面已經宣說了由了知差別而如理皈依的內容。

  寅叁、自己發誓受持而皈依

  【由自誓受而歸依者,謂由誓受依佛爲師,依般涅槃爲正修法,歸依僧伽爲修助伴,由如是門而正歸依。如《毗奈耶廣釋》[66]中說。

  “由自誓受而皈依”,就是由自己發誓,依佛爲導師,依般涅槃法爲真實所修之法,依僧伽爲修行助伴,由如是叁方面而如理皈依。這是按照法友論師的《毗奈耶廣釋》而宣說的。

  “依般涅槃爲正修法”:皈依導師佛陀後,真正應當依止的就是般涅槃法,如法而實修。

  “自誓受”:以自己誓願而受皈依。皈依的自性就是誓願,受皈依的方式不是流于外在的形象,主要由以種性具足,以自己的因力發起誓願而皈依。應當按這樣的方式皈依。

  大恩上師在《叁世佛語合而爲一》中說:“于具無等智悲力,究竟二利佛陀前,以清淨信而引發,立誓佛陀爲導師。二谛雙運聖法前,當以無垢欲樂信,無誤取舍四谛法,立下誓言而實修。于具智斷僧衆前,當以猛烈勝解信,持久慈愛之心意,立誓僧爲永道友。”在具有無等智悲力、究竟自他二利的佛陀前,以清淨信引發,發誓以佛陀爲導師;在世俗谛和勝義谛雙運的聖法前,應當以無垢的欲樂信,發誓實修聖教法,無誤取舍四谛;在具有斷證六種功德的僧衆前,應當以猛利的勝解信,發誓以持久慈愛的心意,將僧寶作爲自己菩提道永時的道友。一般正式受皈依時,都應這樣由自己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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