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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忍波羅蜜▪P19

  ..續本文上一頁恐懼而昏厥,這是由于心力堅強和怯弱所造成的懸殊差異。

  酉叁、處門廣釋分八:一、依止處 二、世法處 叁、威儀處 四、攝法處 五、乞活處 六、勤劬處 七、利有情處 八、現所作處

  【處門廣釋者。

  “處門廣釋”:對于所應安忍的苦處或方面,依照《菩薩地》廣泛解釋。

  【若須安忍所生苦者,爲當忍受由何生苦?

  如果必須安忍所生的苦惱,那麼應當忍受由哪些方面所産生的痛苦呢?

  【此分八處。

  所應安忍的苦處分八個方面,即:一、依止處;二、世法處;叁、威儀處;四、攝法處;五、乞活處;六、勤劬處;七、利有情處;八、現所作處。

  以下解釋每一處。首先顯示生苦之處,然後說明爲了成辦修行應當忍苦。

  戍一、依止處分二:一、顯處 二、明忍

  亥一、顯處

  【依止處者,所謂衣服、飲食、坐具、臥具、病緣醫藥[29]、供身什物[30],是能增長梵行之依。

  依止處,指衣服、飲食、坐臥具、醫藥等日用資身物質,這些是能增長出家梵行的所依。

  唐譯說,依靠這些衣食等,在佛的善說法毗奈耶中出家受具足戒,成爲比丘身。也就是說,必須依靠衣服、飲食、臥具、醫藥這四種事,才能成就比丘的身份,因此稱爲“依止處”。

  亥二、明忍

  【此等諸物若得粗鮮,他不恭敬,稽留乃與,不應憂郁,當忍由此所生衆苦。

  出家菩薩不從事世間生産,全仗在家人施舍資身物資,才能養活色身,由此一心修道。出家菩薩乞求資身物質時,如果所得資具質量粗劣或數量鮮少,或者別人態度輕蔑、不恭敬而布施,或者不及時布施、拖延才給,遇到這些情況,菩薩內心不應憂愁,而應安忍由此所生的種種苦惱,不讓自己的精進松懈或者放棄。此即“菩薩忍受依止處苦”。

  戍二、世法處分二:一、顯處 二、明忍

  亥一、顯處

  【世法處者,衰、毀、譏、苦、壞法壞、盡法盡、老法老、病法病、死法死,如是九種是爲世法。

  世法處,指衰、毀、譏、苦、壞、盡、老、病、死等九法。

  九法中,前四法是世間八法中的四個逆境法,中間二法是外無常,後叁法是內無常。“衰”是利的反面,指沒有得到衣、食、臥具、醫藥等;“毀”是譽的反面,指背後遭人毀謗;“譏”是稱的反面,即當面受人譏諷、汙辱;“苦”是樂的反面,即身心感受痛苦。世間內外諸法都是壞滅性,即:外無情稱爲“壞法”、“盡法”;內有情稱爲“老法”、“病法”、“死法”。

  亥二、明忍

  【依此一切或依一分所生衆苦,應善思擇而忍受之。

  以上九種世法全部或者一部分(不僅僅指一種)現前時,能引生許多苦惱,稱爲“世法處苦”。(比如:自己在道場中遭遇許多是非,受到各種無理的毀謗、指責、譏諷,內心會很苦惱。在某些外法壞滅,如房屋倒塌,或者自己生病、衰老、死亡時,也會引生痛苦。)菩薩遭遇這些痛苦時,應當善加思擇忍受,不因這些苦緣而減退、放棄自己的精進,這叫“菩薩忍受世法處苦”。

  “思擇忍受”是關鍵詞,主要是通過思擇業果和空性而忍受苦境。比如,當面遭人辱罵時,若不思擇而強忍也未必能忍,若思擇能力強,就能壓伏嗔恚。

  從業果方面思惟,即:思惟這是往昔惡口的等流果,自作自受,理應順受;又思惟安忍這些辱罵等能消盡過去惡口的業障,不費辛苦即能積聚大福德,應當歡喜而受;又思惟貪著名聲是墮落惡趣之因,他人爲了阻止我墮惡趣而損壞我的名聲,這是上師前來救護我,應當感恩拜受。

  從空性方面思惟,即:思惟名言文句唯是假名,遍尋不得絲毫自性,辱罵的音聲本來空寂,猶如空谷回音,實無可忍之處。

  就像這樣,首先精通安忍的理論,包括各種業果和空性的正理,然後依理思惟串習乃至熟練,在苦境現前時,便能安然忍受。

  《比丘避女人惡名經》中說:“雖聞多惡名,苦行者忍之,不應苦自言,亦不應起惱。聞聲恐怖者,是則林中獸,是輕躁衆生,不成出家法。仁者當堪耐,下中上惡聲,執心堅住者,是則出家法。”(雖然聽到許多辱罵自己的惡名,但苦行者應當忍受,不該因爲苦惱而自言自語地怨尤,也不該因此而煩惱。聽到惡聲便心生恐怖的人,就如森林中的野獸一般,是暴躁不穩重的衆生,不能成就出家法。仁者應當能夠忍耐下中上叁等惡聲,把持住心而堅定安住,這就是出家之法。)

  《大智度論》說:“複次,菩薩思惟:世間八法賢聖所不能免,何況于我?以是故,應當忍。(菩薩想:世間八法連聖賢都不能避免,何況我這樣的凡夫?因此,我應當安忍。)複次,菩薩思惟:知此人身無牢無強,爲老病死所逐,雖複天身清淨,無老無病,耽著天樂,譬如醉人,不得修行道福,出家離欲。以是故,于此人身自忍修福,利益衆生。(菩薩想:此五蘊身並非堅固之法,是被老、病、死所隨逐的;雖然天身清淨無垢,沒有衰老、疾病,但天人耽著天宮的欲樂,如同醉酒之人無法修行佛道、出家離欲。因此,得此人身自己要忍苦修福、利益衆生。)”

  《六度集經》中說:“複有四種忍辱具足智慧,何等爲四:一、于求法時忍他惡罵;二、于求法時不避饑渴寒熱風雨;叁、于求法時隨順和尚阿阇黎行;四、于求法時能忍空、無相、無願。”

  戍叁、威儀處分二:一、顯處 二、明忍

  亥一、顯處

  【威儀處者,行住坐臥是四威儀,第一、第叁晝夜恒時從諸障法[31]淨修其心。

  威儀處,即行住坐臥是菩薩日常的四種威儀,其中經行和宴坐兩種威儀處,須晝夜不斷地從諸障法中淨修自心,淨除雜染,令自心清淨。

  亥二、明忍

  【由此生苦悉當忍受,終不非時[32][33]著床座草敷葉敷[34]

  爲了修心而不斷地經行宴坐、宴坐經行,由此所生的疲勞之苦,即“威儀處苦”。凡是由威儀所生之苦,皆應忍受,從始至終不于非時以脅靠著床座或草葉鋪設的座等,稱爲“菩薩忍受威儀處苦。”

  《薄俱羅經》中,薄俱羅尊者自述:我出家以來,十八年中未曾偃臥以脅靠床,也從未以背倚靠過。

  戍四、攝法處分二:一、顯處 二、明忍

  亥一、顯處

  【攝法處者,供事叁寶,供事尊長,谘受諸法,既谘受已爲他廣說,大音贊誦,獨處空閑無倒思惟,修習瑜伽作意所攝若止若觀,爲七攝法。

  以心攝取正法略有七種:

  一、供事叁寶:對佛法僧叁寶供養承事。

  二、供事尊長:對自己的上師(親教師、阿阇黎等)供養承事。

  叁、谘受諸法:“谘”是請問、谘詢,“受”是領納、受持。向尊長請問正法,並將法義受持于心。

  四、既谘受已爲他廣說:請問、受持正法之後,爲別人廣爲宣說。

  五、大音贊誦:對于所學習的佛法,以洪亮的音聲吟詠朗讀。“吟詠”是拉長聲音念誦。

  以上“谘受諸法”、“廣爲他說”、“大音贊誦”屬于聞慧。

  六、獨處空閑無倒思惟:獨自一人在安靜無人之處,按照經論的意義,無顛倒地思惟、觀察、稱量。這是思慧所攝。

  七、修習瑜伽作意所攝若止若觀:串習屬于瑜伽作意的寂止或者勝觀。這是修慧所攝。

  亥二、明忍

  【于此劬勞所生衆苦,悉當忍受。

  對于以上七種攝法勇猛辛勞所引生的衆苦,菩薩都應當忍受,不因這些苦緣而減退、放棄自己的精進,此即“菩薩忍受攝法處苦”。

  戍五、乞活處分二:一、顯處 二、明忍

  亥一、顯處

  【乞活處者。

  乞活處分七種。以下依次講解。

  一、自誓毀形

  【剃須發等誓受毀形。

  出家菩薩剃除胡須、頭發等,發誓受持毀形,舍棄世俗的各種相好。

  二、自誓毀色

  【受持裁染壞色之衣。

  自己發誓受持裁染的壞色衣。“受持壞色衣”,即穿著顔色變壞的衣服,而不穿在家人好顔色的衣服。

  叁、進、止、雲、爲皆不縱任(行動、靜止、說話、做事都不放縱)

  【從其一切世間遊涉兢攝住故,別行余法。

  小心謹慎地收攝身心,禁止自己到任何世間場所中去遊玩,由此行持世間法之外的正法。這是說,不去任何世間場所,一心修持。

  唐譯此句意義不同,即:在一切世間遊涉中,不論做什麼,都約束自己,不敢隨便。

  四、依他存活

  【舍務農等從他所得而存濟[35]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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