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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成佛 無錯亂修習 無錯亂了解 聞思教法
戍叁、將聞思轉爲實修助緣的竅訣
【故先知多法者,修時即應修彼法義,不可忘失。若先未知,亦勿怯退,當隨慧力而求多聞。】
因此,首先若已了知許多法義,實修時就應串習那些法義,不可以忘失。如果起初一無所知,也不必怯弱、退縮,應當隨智慧力來尋求多聞。
【複非聽聞此法,別修他法,即所修處而求聞思故。又不應惟修一分,定應依止初業菩薩所修圓滿道之次第。】
而且,並不是聽聞時聽此法,實修時卻修別的法,因爲是要在這所修之處尋求聞思。又不應當只修一部分,一定要依止初發心菩薩所修的圓滿道次第教授。
【若慧劣弱,即令修彼;若慧廣大,或初雖微劣,由修習故增廣之時,將此道次漸爲增廣,能與一切清淨經論[51]相屬而修,亦非定須別求多聞。故凡圓滿無錯教授,略亦能攝一切經咒大小諸乘道之宗要,若廣開解,亦能遍入一切教法。】
如果智慧低劣,就讓他修習簡略的道次第教授;如果智慧廣大,或者最初雖然智慧微劣,但是經由串習之後,智慧增廣時,就將此道次第逐漸增廣,使其能夠與一切清淨經論聯系起來修,也不是必須在這之外另求一種多聞。所以,凡是圓滿、無錯誤的教授,簡略者也能含攝一切顯密大小諸乘的道要,如果廣爲開解,也能遍入一切教法。
【未獲如斯教授之時,于少分修易生喜足,然于聖教全體修行宗要,難獲定解。】
沒有獲得這種教授時,容易對少分的修持心生滿足,然而對聖教總體的修行宗要,則很難獲得定解。
【故應親近良師,淨持屍羅,數聞教授,每日四次修習所緣,至誠祈禱師長、本尊,又由多門積集資糧、淨除業障。若能勤修此圓滿因,其慧倍複殊勝增長,乃能生起徹底定解。】
所以,應當依止善知識、清淨持戒、數數聽聞教授,每天四次修習所緣,以至誠心祈禱上師、本尊,而且通過多種途徑積資淨障。若能真實勤修這些圓滿之因,讓智慧加倍增長殊勝,才能生起徹底的定解。
【如先覺雲:“先所聞法令心總現,數數思惟稱量觀察。若忘其法,專學持心,則無助伴。”】
如古德所說:讓先前聽聞的法義在心中全部顯現,一遍又一遍地思惟、稱量、觀察。如果所學的法全都忘了,只是專學持心,則對修法沒有助益。
比如,聽聞了“無智慧的過失”之後,應獨處靜地,靜下心來,讓所聞法義在心中一一浮現,然後隨法義數數思惟、衡量、觀察。如果聞法之後,全部忘得一幹二淨,則對修行毫無助益。
【故上修者是上法師,中品修者是中法師,凡所修法,即知彼法。】
所以,上等修行者是上等法師,中等修行者是中等法師,凡是修哪個法,就應了知那個法。
以上“如先覺雲”到“即知彼法”之間的內容,可以“聞、思、修、說”四字來掌握。
首先,須“聽聞”善知識傳授的教法——修行的教授。領受之後,就自利方面,需由“思惟”決定此法的內涵,進而將自相續串習成此法的體性,這叫“實修”;利他方面,爲他人開示此法的心要,使他開解之後也實修此法,這叫“說法”。
因此,在自利方面,古德要求聽聞時必須清晰地憶持,這是讓我們有思惟的所緣境。若忘失所聞,則如“巧婦難爲無米之炊”,沒有所緣境,也就無法引起思惟。所以,第一,心中要能清晰地顯現所聞法義;第二,要有“主觀能動性”,即主動對所聞法義反複思惟、衡量,得到定解之後,再于心中反複串習,最終達到修量。
在利他方面,有多少認識,才能說出多少認識;有多少感受,才能讓別人有多少感受。若對所聞法義明記不忘,就能把內容逐一說出,若只記得一部分,也就只能敘述一部分;然而,即便能夠一字不漏地複述出來,也不代表自己的說法能給人堅定的信念。若對所聞法義精勤思惟,思慧成熟,對佛法的定解極深,就能深刻地表達出法的內涵。如果自相續進一步已串習成法的體性,比如已串習成出離心、菩提心,則自己的說法也能把聽者帶入佛法的感受中。所以,上等修者是上等法師,中等修者是中等法師。
【若由是思定解堅固,則諸惡友唱說“善惡一切思惟皆是分別,悉應棄舍者”,自知法中無如是語,良師不許,便能不隨彼轉。】
如果通過這樣思惟之後,獲得了堅固的定解,則在聽到惡友談論“一切善惡的思惟都是分別,皆應舍棄”時,由于自己了知聖法之中沒有這種說法,善知識也不贊許這種觀點,就能不隨他的話語而轉。
【若無此解,有信無慧,見哭則哭,見笑則笑,隨他所說覺爲真實,猶如流水隨引而轉[52]。】
如果沒有這種定解,有信而無慧,則會見到別人哭自己就哭,見別人笑就跟著笑,別人說什麼都認爲是真實的,就像流水一樣隨引而轉。
沒有通過如理聞思生起智慧的下劣信心者,內心缺乏定解,往往隨別人的舌根轉,不能法隨法行。
未叁、慧之差別分叁:一、通達勝義慧 二、通達世俗慧 叁、通達饒益有情慧
【第叁,慧之差別分叁:一、通達勝義慧;二、通達世俗慧;叁、通達饒益有情慧。 今初】
申一、通達勝義慧
【謂由總相[53]覺悟,或由現量覺悟無我實性。】
通達勝義慧,是由總相方式覺悟或由現量證悟無我真實性。
從勝解行地到佛地之間,有著不同層次的通達勝義慧,其具體內涵將在毗缽舍那章中講述。
申二、通達世俗慧分二:一、五明的內容 二、學習五明的目的
【第二,通達世俗慧,謂善巧五明處慧。】
“明處”:所了知的對境或對象,叫“明處”。所以,“明處”是從所境的角度而言。
通達世俗慧,就是善巧五種明處的智慧。
通達世俗慧對于從資糧道到十地之間的有學道菩薩來說,主要是指出定位的智慧。
酉一、五明的內容
一、聲明:任何法都要依靠能诠的語言才能獲得了解。對于以字、詞、句爲自性的語言所組成的結構以及彼等對應的關系等,進行無顛倒闡述的學科,稱爲“聲明”或“語言學”。
二、因明:對于所诠義是真實或顛倒,能夠無誤辨別而抉擇的正理,或者無誤闡述現量、比量量之相的學科,稱爲“因明”或“論理學”。
叁、工巧明:包括身、語、意叁種。依靠身體的種種技能、技巧,比如書法、運動等,是身的工巧明;種種聲樂、口技、演講等語言的技藝,是語的工巧明;了知世間規律、非世間規律、八種觀察相(觀察男和女、觀察山和森林、觀察, 大海和水、觀察衣服、觀察摩尼寶、觀察馬和大象)等,是意的工巧明。總之,闡述世間各種工巧的學科,稱爲“工巧明”。
四、醫方明:總的來說,就是通達病因、病體、疾病療法、痊愈四部分。一切有情的身體有風、膽、涎等界,醫學的任務是通過食物、運動等療法,調整諸界增盛、減退、, 紊亂等不平衡的狀態,使其恢複平衡。闡述治療各類疾病方法的學科,稱爲“醫方明”。
五、內明:能無顛倒通達盡所有和如所有所攝一切所知法的自性,並對究竟安樂的解脫和一切種智之道無誤開演的學科,稱爲“內明”。
酉二、學習五明的目的
【如《莊嚴經論》雲:“若不勤學五明處,聖亦難證一切智,故爲調伏及攝他,並自悟故而勤學。”】
前二句講勤學五明總的目的,後二句講勤學每種明處的目的。
“聖”,意爲超勝,指超勝小乘聖者的大乘行者。
如果不勤學五種明處,比小乘聖者更殊勝的大乘行者,也難以證得一切種智。所以,爲了調伏衆生、攝受衆生和自己覺悟,應當分別勤學聲明、因明、工巧明、醫方明和內明。
“若不勤學五明處,聖亦難證一切智”,因爲一切種智是無礙照見一切所知法,而一切所知法又歸攝在五明之中,不在因地勤學總攝一切所知法的五明,又如何能證得遍知所知法的一切種智?無因不能得果之故。因此,爲了成就一切種智,必須勤學五種明處。
“故爲調伏及攝他,並自悟故而勤學”,對這一頌不能理解成登地之後才需開始勤學五明。大乘菩薩的發心和智慧廣大,故從勝解行地便開始勤學五明所攝的一切所知法,並回向成爲獲得一切種智之因,而且由等流力,未來生生世世都會再再串習五明。登地之後,依靠等持和智慧之力,毫不費力就能通達盡所有諸所知法,並且在無量生中自然串習,所以大乘聖者更加精勤地修學五明並且通達無礙。
【謂爲調伏未信聖教者故,應求聲明及因明處;爲欲饒益已信者故,應求工巧及醫方明;爲自悟故,應求內明。此是別義。】
爲了調伏不信聖教的外道等衆生,應求學聲明和因明;爲了饒益已生起信心的衆生,應求學工巧明和醫方明;爲了讓自己能通達盡所有和如所有所攝的一切法,應求學內明。以上是別義,即求學五明各自的意義。
【又此一切皆爲成佛故求,是爲通義。】
而且,這一切都是爲了成佛而求學,這是通義,即求學五明的共同目的是成佛。
《報恩經》說:菩薩應當分別勤學聖法十二部經、因明或比量明、聲明、醫方明及世間工巧明。如果菩薩不學此五明,則何時也不能證得無上正…
《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廣論講記10)》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