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說。】
“觀修有情爲親人”這一發心之因,是月稱論師在《四百論廣釋》、大德月在《弟子書》、蓮花戒論師在《修次中篇》等中所宣說的。
比如,《四百論廣釋》中說:“思惟一切有情從無始來,皆是父母等眷屬,爲度彼等故,能入生死。”《弟子書》的教證下文將引用。
辰二、增上意樂與菩提心是悲心之果之理分二:一、設問 二、解答
【增上意樂及以發心爲果之理者。】
增上意樂和發菩提心是悲心之果。
巳一、設問
【由其如是漸修其心,悲心若起,便能引發爲利有情,希得成佛,即此便足,何故于此添增上心?】
如是漸次修心,若生起了悲心,就能引發爲利有情希求成佛的心,以此便足已,爲何在修悲之後,還要加修增上意樂呢?
巳二、解答分四:一、雖具大悲但沒有荷負度生重擔的增上意樂 二、以比喻顯示增上意樂不同于聲緣悲心 叁、故在此中間應生起增上意樂 四、發菩提心爲增上意樂之果
午一、雖具大悲但沒有荷負度生重擔的增上意樂
【欲令有情得樂離苦慈悲無量,聲聞獨覺亦皆有之,若自荷負一切有情與樂拔苦,則除大乘決定非有。故須發此心力強勝增上意樂。】
欲令有情得樂離苦的慈悲二無量心,小乘的聲聞獨覺也有,但如果是親自擔負一切有情與樂拔苦的重擔,則除了大乘之外決定沒有。因此,必須引發這種心力強勝的增上意樂。
午二、以比喻顯示增上意樂不同于聲緣悲心
【是故僅念一切有情雲何得樂、雲何離苦,非爲滿足。須自至誠,荷此重擔,故當分辨此等差別。】
所以,僅僅憶念如何給予一切有情安樂、如何讓他們遠離痛苦,還不足夠,必須以至誠心親自擔起這個重擔。因此,應辨別一般的慈悲無量心與增上意樂的差別。
【《海慧問經》雲:“海慧,如有商主或有長者,惟有一子,可悅可愛可惜可意見無違逆。然此童子因其幼稚而作舞娛,墮不淨坑。”】
《海慧請問經》中說:海慧!譬如有一位商主或者長者,只有一個獨子,非常悅意可愛、讓人憐惜,誰見了都不會討厭。但孩子幼稚,在玩耍時,掉進了糞坑。
【“次其童子若母若親,見彼童子墮不淨坑,見已雖發號哭憂歎,然終不能入不淨坑拔出其子。”】
童子的母親和其他親屬,看到童子掉入糞坑,雖然大聲號哭,悲傷哀歎,但終究不能跳入糞坑,親手救出孩子。
【“次童子父來至其所,彼見一子墮不淨坑,見已急急舉止慌措,欲出其子心甚愛顧,全無嘔吐,跳不淨坑取出其子。”】
然後,童子的父親走來,見孩子掉進糞坑中,即將淹死,他內心焦急、舉止慌亂。爲了救出孩子,全然不顧肮髒、嘔吐,而縱身跳入糞坑,直接從糞便當中救出孩子。
下文說明比喻相應的意義。
【此說叁界爲不淨坑,獨愛一子謂諸有情。若母若親者,謂聲聞、獨覺,見諸有情墮生死中,憂戚歎嗟然不能出。商主、長者,謂諸菩薩。法譬合說。】
不淨坑,比喻叁界;一心疼愛的獨子,比喻一切有情;母親與其他親屬,比喻聲聞獨覺;雖見童子掉入不淨坑而號哭憂歎,但終究不能救出童子,比喻聲聞獨覺見到有情墮在生死苦海中,雖然內心悲傷哀歎,卻無法救拔;商主或長者,比喻諸菩薩。
“法譬合說”:意義對應比喻宣說。
【又說獨一愛子落不淨坑,如母之悲,聲聞獨覺亦皆共有。】
又說,像母親那樣見到愛子落入不淨坑而生起的悲愍心,聲聞獨覺也有。
午叁、故在此中間應生起增上意樂
【故依悲愍,當發荷負度衆生擔增上意樂。】
所以,應當依悲愍心,進一步發起荷負度生重擔的增上意樂。
《大乘莊嚴經論釋》中說:“雖然見了某種有情痛苦,也具有慈悲,但遠離了救拔苦難的事業修行之門,這並非大悲,如同諸聲緣對一切苦惱有情也具有悲心,但不作拔苦的修行。諸菩薩盡輪回際對一切有情成辦利樂,因此可謂是具大悲者。”
午四、發菩提心爲增上意樂之果
【如是若發度有情心,然我現時不能圓滿利一有情;又非止此,即使證得二羅漢位,亦僅利益少數有情,利亦惟能引發解脫,不能立于一切種智。】
雖然發起了普度一切有情之心,但我現在無法圓滿地利益一位有情;不但如此,即使證得聲緣阿羅漢果,也只能利益少量有情,而且所作利益只能讓有情解脫生死,不能將他們安立于一切種智。
經中說:“自未得度,不能度他;自未寂滅,難令他寂;自未調順,豈能調他。”凡夫和聲緣都未證入初地,尚且無法將衆生安立于登地,何況大安樂的佛地。
【故當思惟無邊有情,誰能圓滿此諸有情現前、究竟一切利義。則知惟佛方有此能,故能引發爲利有情,欲得成佛。】
因此,要思惟:對這叁有中的無邊有情,誰能圓滿他們暫時、究竟的一切利義呢?思後便知:只有佛具備這樣的能力。所以,爲了利益有情必須成佛,由此便能引發爲利有情誓願作佛的菩提心。
《大乘莊嚴經論》說:“盡于未來際,普及一切生,恒時利益彼,是說皈依大。”(在十方叁世一切世間中,唯有佛能徹底遣除一切衆生的所有危害,並讓衆生獲得一切世出世間的圓滿,故承許佛是大皈依處。)又說:“成就第一義,出離一切地,于他得尊極,解脫諸衆生。”(成就了真如自性清淨、遠離客塵障垢,具有二種清淨的大菩提,從一切地中輾轉出離到達究竟,成爲一切有情的無上世尊,能令一切有情趣入解脫。)
在發起荷擔成辦一切有情離苦得樂重擔的增上意樂之後,須知只有成佛才能真正成辦,所以應當發起希求成佛之心。
寅二、如次正修分叁:一、修習希求利他之心 二、修習希求菩提之心 叁、明所修果即爲發心
【第二,如次正修分叁:一、修習希求利他之心;二、修習希求菩提之心;叁、明所修果即爲發心。】
具足圓滿體相的菩提心,包括希求利他之心和希求菩提之心。按次第修心時,先修希求利他之心,再修希求菩提之心,最後認定修持的結果是發菩提心。
卯一、修習希求利他之心分二:一、引發生起此心所依 二、正發此心
【初中分二:一、引發生起此心所依;二、正發此心。】
修習希求利他之心,首先要打好基礎,引發生起利他心的所依基礎,包括修平等心、修知母、修念恩、修報恩四項內容,然後真正發起利他心,包括修慈、修悲、修增上意樂叁項內容。
辰一、引發生起此心所依分二:一、于諸有情令心平等 二、修此一切成悅意相
【初中分二:一、于諸有情令心平等;二、修此一切成悅意相。】
生起利他心的基礎:一是令心對一切有情平等;二是將一切有情修成悅意相。
巳一、于諸有情令心平等分叁:一、應修前行次第 二、真實修行平等之理 叁、攝義
【今初】
午一、應修前行次第
【如前下、中士中所說諸前行等所有次第,于此亦應取來修習。】
在下士道與中士道中所說的前行等所有次第,此處也應取來修習。
午二、真實修行平等之理分五:一、須遮止貪嗔令心平等 二、修行何種舍 叁、修的次第 四、以修何者遮止貪嗔 五、雖不遮止怨親心但遮貪嗔
未一、須遮止貪嗔令心平等
【又若此中不從最初遮止分黨[33]、令心平等,于諸有情一類起貪,一類起瞋,所生慈悲皆有黨類,緣無黨類則不能生,故當修舍。】
若此處一開始沒有遮止分黨、令心平等,而對某一類有情生起貪執,對另一類生起嗔恚,所産生的慈悲也都有黨類,如此則無法産生緣無黨類的平等慈悲,所以應當修持舍心。
反觀自心,會發現分別心習慣于分黨,總是主觀地將人群分成種種派別,然後加以區別對待。我們分別一類是自方的親友,認爲是自己人,應百倍愛護;一類是敵方,損害過自己,或者自己看不慣,應當施以報複,甚至一個好臉色也不能給;還有一類是無利無害的中庸,對他們置之不理。我們還會把人們分成尊卑、高下、善惡等,只對一方友好,態度恭敬,而輕舍另一方,漠不關心。這種狹隘的黨派分別,使我們的慈悲也帶有濃厚的黨派色彩。
即使只是幾個人的圈子裏,我們還是習慣劃分自方、他方,對自方貪執、對他方嗔恚;而且在自方當中仍會繼續分類,誰是最親密,誰是一般親密。如此大大小小的偏執,使我們産生各種不平等的心態和行爲,而障礙大慈大悲,導致無法去愛一切衆生。所以,首先應當修成平等心。
未二、修行何種舍
【又舍有叁:行舍、受舍及無量舍。此是最後。】
舍有行舍、受舍、無量舍叁類,此處是指無量舍。
行舍:與善心相應的心所,即緣善法,令心住于平等,遠離昏沈、掉舉等過失。作用是不讓根本煩惱與隨煩惱生起。行舍屬于五蘊中的行蘊,故稱爲行舍。《成唯識論》中說:“雲何行舍?精進叁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爲性。對治掉舉,靜住爲業。”
受舍:不苦不樂的舍受。
無量舍:緣無量有情而遠離貪嗔的平等心。
所以,心住于善,遠離沈掉,是行舍;心的感受非苦非樂,是受舍;緣有情而遠離貪嗔,是平等舍。
【此複有二,謂修…
《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廣論講記7)》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