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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廣論講記7)▪P6

  ..續本文上一頁慧産生信解,爲了獲得如來微妙智慧而發菩提心。

  【雖未聞法,由見菩薩正法將滅,便作是念而發其心,謂念:如是正法久住,能滅無量有情大苦,我爲令此菩薩正法久安住故,定當發心。

  第叁初發心緣:

  又有一類人雖未聽聞如上正法,但由于見到一切菩薩藏法即將隱沒,而如是發心:菩薩藏正法若能長久住世,便能滅除無量有情的生死大苦,我應令菩薩藏法久住世間,爲此我一定要發菩提心。

  所以第叁緣是:由爲護持菩薩藏法的力量,于如來智慧産生信解,爲證如來微妙智慧而勇發菩提心。

  【雖未觀見正法欲滅,然見惡世上品愚癡、無慚、無愧、嫉姤、悭等,便作是念:于此世中雖于聲聞、獨覺菩提能發心者,尚屬難得,況于無上菩提發心,我且發心,余當隨學。見難發心而發其心。共爲四種。

  第四初發心緣:

  又有一類,雖未觀見正法行將隱沒,但在末世見到濁惡衆生身心被上品煩惱惱亂,多有愚癡、無慚、無愧、嫉妒、悭貪、憂苦、粗重、煩惱、惡行、放逸、懈怠、無信等,見後心想:在這五濁惡世,無量衆生被煩惱惱亂之時,能對聲聞、獨覺菩提發心,尚且難得,何況于無上菩提發心。我應發起大菩提心,讓惡世無量有情隨學我發菩提大願。

  由于觀見末法時代發心難得的力量,而對大菩提生起甚深信解,由此發起菩提心。

  【發心之理,論說于大菩提發心,故是發心欲證菩提。

  發心的道理,《瑜伽師地論》的文句中,都是說“于大菩提發心”,由此可見,所謂“發菩提心”是指發心希求證得菩提。

  寅二、略攝四緣之義

  【由何緣者,初由見聞希有神變生希有想,念我當得如是菩提。

  由第一緣發心:見聞稀有神變,即見到或聽到佛陀的稀有神變,以此爲緣,生起稀有之想,心中常常憶念:願我當來獲得如是菩提。

  【第二,謂從說法師所聞佛功德,先生淨信,次于此德發欲證心。

  由第二緣發心:從法師處聽聞到佛陀功德,先是生起了清淨信解,然後對此佛功德發起欲證之心。

  【第叁,謂由不忍大乘聖教遷滅,于佛妙智發欲得心。

  由第叁緣發心:不忍大乘聖教滅亡,爲了住持佛教,于如來妙智發起欲證之心。

  【此中由見聖教不滅,則能滅除有情大苦,亦緣除苦而發其心。然其發心主要因緣,是由不忍聖教寢滅,若不爾者,則與下說依悲發心有重複過。

  在第叁緣中說到“不忍聖教滅”和“欲除有情苦”兩方面,但發心的主要因緣,應指前者——“不忍聖教滅”。

  論中說:由于見到聖教若不滅亡,就能滅除無量有情的大苦,心中也有緣除苦而發心的這一分。然而,此處發心的主要因緣應是“不忍聖教滅亡”,不然,則與下文依大悲發心有重複的過失。

  【第四,由見此心大利,極爲希貴,正由此緣之所激動,便于佛所發欲得心。

  由第四緣發心:見到菩提心具大利益,極爲稀有珍貴,由此因緣激發,便對佛果發起希求證得之心。

  寅叁、僅于欲求菩提非就所爲而安立發心

  【又此發心,由于菩提發欲得心而爲建立,非就所爲而爲安立。

  《瑜伽師地論》所說的四緣發心,都只是由“對大菩提發起欲得之心”這一點而安立菩提心,並沒有從“所爲”的側面安立。

  寅四、對佛功德修信是不墮小乘之最大因緣分二:一、依靠修信遮止自利方面以寂滅爲足之心 二、必須遮止自利方面以寂滅爲足之心

  卯一、依靠修信遮止自利方面以寂滅爲足之心

  【若不于佛功德修信,則于佛位不希證得,不能滅除于辦自利執惟寂滅爲足之心。

  如果不對佛陀功德修持信心,就對佛果不希求證得,如此便無法遣除自利方面執著寂滅爲滿足的心。

  【若由修習慈悲門中,見于利他須大菩提欲得佛者,此能遮遣于利他中執惟寂滅爲足之心,不能遮前滿足執故,又無余法能遮彼故。

  如果經由修習慈悲,見到成辦利他必須證得大菩提,從而希求成佛,則只能遣除利他方面執著以寂滅爲滿足的心,但這並不能遮遣前面自利方面以寂滅爲滿足的執著,而且以其它方法也不能遮遣。

  因此,只有對佛功德修習信心,才能遮止自利方面以寂滅爲滿足的執著。

  總之,若未對佛功德修習信心,就不會欲求自利究竟而發起成佛之心,如此便不能遣除自利方面以寂滅爲足之心。除了對佛功德修習信心之外,雖然也有種種其他修行,但均非此執著的正對治。譬如,緣衆生修習慈悲,從利他方面抉擇,可以看到要成辦圓滿利他,只獲得寂滅遠遠不夠,必須成佛才行,但這只是緣利他方面思惟,並不能觀見“自利單是寂滅仍不足夠”。所以,對于自利執著寂滅爲滿足的對治法,就是對佛功德修習信心。

  卯二、必須遮止自利方面以寂滅爲足之心

  【又于自利執惟寂滅爲足之心,非不須遮。

  對于自利執著僅以寂滅爲滿足的心,並非不須遮止。以下宣說理由。

  【以于小乘惟脫生死,惟有一分斷證功德,其自利義不圓滿故。

  因爲:小乘只是解脫生死,只有一分斷證功德,所獲自利並不圓滿。

  【又此雖脫叁有衰損,然未解脫寂滅衰故,又經宣說圓滿自利是佛法身故。

  又因爲:小乘雖然解脫了叁有的衰損,但並未解脫寂滅的衰損,而且經中說圓滿的自利是現前如來法身。

  總之,必須遮止對自利以寂滅爲滿足的心。因爲:

  一、小乘寂滅只有一分斷證,自利並不圓滿;

  二、小乘還有寂滅的衰損;

  叁、佛在經中明示,圓滿的自利唯是如來法身,並非小乘寂滅。

  【故于佛德淨修信已,則能觀見。

  因此,對佛功德修持信心之後,便能觀見:欲求圓滿自利,必須成佛。

  【況雲利他即辦自利,若不得佛亦必不可。

  何況利他就是成辦自利,若要由利他而使自利達到圓滿,若不得佛果也絕無可能。

  “利他即成自利”,是一則大規律。譬如:舍他資財,自得富裕;爲他說法,自得智慧;忍他損害,自得相好;叁門敬他,自得尊重。可從無量側面來觀察、證實這一點。因此,利他即是成辦自利的重要途徑。

  那麼,如何才能由利他達到最大程度的自利呢?以布施爲例:受者衆生的數量、所施的錢財、布施的意樂等多方面因緣積聚,便能産生自利的福德。而要使這一自利達到究竟,布施的對境、物品、意樂等各方面都要圓滿。換言之,欲求最大的自利,就要有最深廣的利他,爲此也必須成佛才能辦到。

  【是爲不退小乘最大因緣。

  按照這樣去思惟,是不退墮小乘的最大因緣。也就是說,只要衡量到“什麼是究竟自利”,就一定會生起欲求佛果的心,當思惟到究竟時,就會遮止退墮小乘。

  寅五、從四緣發心之異門

  【又前所說初二發心,曾未見說慈悲所引,諸余經論亦多僅說,見佛色身、法身功德,引起欲得成佛之心,名曰發心。

  “初二發心”,指從四緣發心的前兩種,即見聞佛陀神變而發心,以及由聽聞法師講解佛陀功德而發心。

  在這兩者當中,沒有見到說以慈悲引發菩提心,而在其它經論中也多說:見佛的色身、法身功德,引起欲求成佛的心,稱之爲“發心”。這是其一。

  【又說誓願安立一切有情成佛,亦名發心。

  另一方面,經論中也說到,立誓將一切有情安立于佛位,叫做發心。這是其二。

  【故此二中,雖一一分亦應預入[24]發心之數。

  “此二”,即緣菩提功德發起欲得之心,以及緣衆生苦難而發心。

  因此,即使只是這兩者中的一分,也應算是發菩提心。

  那麼,圓具體相的發心如何呢?以下對此解釋。

  寅六、認定真實

  【圓滿一切德相發心者。

  “圓滿一切德相發心”:一切體相都具足的發心。

  以下從兩方面認定菩提心之德相。

  【僅見利他必須成佛,引起欲得成佛之心,猶非滿足,即于自利亦見成佛必不可少而引欲得。

  如果只是因爲觀見完成利他必須成佛,而引起希求佛果之心,這還不夠,應當是:在自利方面也見到成佛必不可少,而引起欲得佛果之心。

  也就是,見到不論利他還是自利都必須成佛才能究竟,由此引起欲得菩提之心。這個上求菩提之欲,是發心的德相之一。

  【又此亦非棄舍利他,亦須爲求利益他故。

  而且,這也不是舍棄利他,也必須是爲了希求利他。這個下化衆生之欲,是發心德相之二。

  【《現觀莊嚴論》雲:“發心爲利他,欲正等菩提。”此說雙求菩提與利他故。

  《現觀莊嚴論》中說:“發心爲了利他、欲求無上正等正覺。”其中說到希求菩提與希求利他兩種心,所以真實發心應具兩種欲。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大乘莊嚴經論釋·勝乘甘露喜筵》中說:“菩提心的體相是緣二種義的思心所,即願我成就無上菩提果位,緣無上菩提而思惟,並緣一切衆生思惟,普作利樂,如是具備無上菩提與衆生二種義的心與心所相應,即是所謂的發無上菩提心。總之,是爲了一切衆生自求無上菩提之思,並以發誓而承諾。”

  醜二、從四因發心

  【二、從四因發心者,謂種姓圓滿,善友攝受,悲愍有情,而不厭患生死難行,依此四因而發其心。

  第一因“種性圓滿”:菩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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