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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經》脫文考辨--夏蓮居《阿彌陀經》《無量壽經》會集本系列研究之一▪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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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念祖居士在其名作《無量壽經解》(以下簡稱《大經解》)中解釋“系念我國”一句也說:“願中“系念”指心念系在一處,不思其它。”(發大誓願第六之釋第二十一願,第273頁)

  既然黃念祖居士釋“系念”爲“老念、專念”等等,那麼,蓮池大師所言之“念念相續”是不是“老念”?“更無雜念”是不是“專念”?“心念系在一處”要不要“專注正境”?“不胡思亂想、不思其它”要不要“不生妄念”?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秦唐二譯的“差別”,就實在只是人爲的差別而已。

  其次,廿五字的“脫文”,是僅見于襄陽石刻的孤證。靈芝律師說是梁(始于公元502年)陳(終于公元589年)人書,而與其同時代的天臺智者大師(公元538至597年)在所作《阿彌陀經義記》中沒有提到“脫文”。到了唐代,玄奘法師高足窺基法師著《阿彌陀經疏》和《通贊疏》,海東元曉法師著《阿彌陀經義疏》(即《海東疏》),也沒有提到“脫文”。元代淨宗大德性澄法師著《阿彌陀經句解》,引用了相當多的《靈芝疏》,卻不取其“脫文”說,明代蕅益大師乃至印光大師,都于“脫文”說棄而不取,這些大德的態度實在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在日本方面,據坪井俊映介紹,“德川中期(相當于清康熙帝在位時期)淨土宗學者義山在隨文講錄中,說這二十一字乃是唐末宋初之人添加上去的(舜案:指當時日本通行本《阿彌陀經》),而羅什譯的正本則無此二十一字。”他認爲:“以現存的梵文和西藏譯的《阿彌陀經》來看,也看不出和這二十一字相當的文句。因此這二十一字在羅什譯出的當時是沒有的,我想是後世人加上去的東西。”(《淨土叁經概說·阿彌陀經總論》“二,阿彌陀經本文的考證·石刻阿彌陀經”,見《淨土典籍研究》第68冊,第203頁)。 

  尤其應當介紹的是,臺灣林光明先生將漢、英、日、梵四種文字的十二種《阿彌陀經》作了一個詳盡的比較,並參考了現存的各種注釋本,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我仔細翻閱各種資料,包括本書所收的諸本在內,發覺“襄陽石刻”多出來的二十一字,在其他版本裏的相對位置皆無相對經文,因此應該原來本經並無此段經文的可能性較大。”(《阿彌陀經譯本集成》第505頁)他認爲:“我覺得其原因是有人爲了注解“少善根”而加上去的。”(同前,第507頁)

  由此可見,說“脫文”是前人注釋的混入,是無可爭議的事實。

  

  叁、馀 論

  討論到這裏,我們似乎漏掉了“近代佛學界特出人物”(黃念祖居士評語,見《大經解》第810頁)沈善登居士和他那句“力贊石本”的話了。其實,沈善登居士的“力贊石本”不過表明的是一種贊同“脫文”說的意見而已,在文獻學和考據學上並無特別的價值。經過上面一番考訂,他所說的“六朝寫本,原以一心不亂專持名號爲一句”已不值一駁,但是,“猶言一心專持名號而不亂也”這一句卻不能不辨。

  在靈芝律師那裏,“脫文”只是持名即是多善根福德因緣的佐證之一,所以《靈芝疏》說:“初中如來欲明持名功勝,先貶馀善爲少善根,所謂布施……一切福業,若無正信回向願求,皆爲少善,非往生因。若依此經執持名號,決定往生,即知稱名是多善根、多福德也。昔作此解,人尚遲疑,近得襄陽石碑經本,文理冥符,始懷深信。彼曰:(下文見前所引,此不重錄。第361頁)”

  蓮池大師在《彌陀疏鈔》裏同樣肯定了持名是多善福的觀點(大佑法師、幽溪大師等均同),並認爲此意“言外補入,斯爲當矣”,並不需要非加這廿一字不可。

  而沈善登居士的“力贊石本”,實在是別有用心。他要用這廿一字證明的,是他只修散心持名一行(一心執持名號),而不許“夾雜”伏妄想、求一心等“毛病”(不亂)的主張。太虛大師在《中國淨土宗之演變》(第699頁)中介紹,沈善登居士修改清代玉峰古昆法師的一法治四病說(也叫念佛四大要訣),認爲念佛有“貪靜境、參是誰、憂妄想(不斷)、求一心”四病,對治以“出聲記數”一法,每天定數開口散念,終身不改,即是信深願切。他有偈說:“散念爲易,一心爲難,舍易求難,過頭狂談。”太虛大師總結說:“依此則一不可修定,二不可參禅,叁不可伏斷妄想,四不可攝散歸一。”對這類“極左”的觀點,太虛大師深刻地指出了其中的流弊:

  “願爲無行之共願,行僅彌陀之散念,……實全恃彌陀他力而致者,則日本願寺所謂純信他力之真宗(指淨土真宗),躍然欲出。”“其空願散念只賴純信,殊有進爲純信彌陀他力之真宗可能。”(《中國淨土宗之演變》“奪禅超教律之淨”,第699至700頁)

  沈善登居士之言,尤其是只需散念,不求一心,與古德之見,可以說是完全違背的。從具足信願(!)的角度說,不達一心不亂,確實可以往生。然而,“難得”並不等于不要去“求證”。淨空法師曾一語道破淨宗關鍵:

  “一心不亂,言執持之極也,是《阿彌陀經》全經之旨(舜案:此乃轉述蓮池大師之言,參見《彌陀疏鈔》卷叁第1226頁)。一心不亂是功夫話,念佛人所求者在此,雖不易而必須有此目標,只要誠心誠意求,仍可求到。”(《淨空法師法語》初編,第37頁)

  被黃念祖居士稱爲“淨宗龍象”的幽溪大師在《圓中鈔》中說:

  “故此經宗,須以四句料簡。……二是持名非一心,即散心持名,雖是佛乘緣種,亦非往生正因。……四是一心是持名,方是此經所說往生正因。”(卷下,第210頁)

  印光大師更爲明確地指出:

  “今既發心念佛,當以心佛相應,生前得一心不亂,報盡登極樂上品爲志事。”(《印光法師文鈔叁編》卷二“複張曙蕉居士書八”,第323頁)

  對玉峰法師這一派不求一心不亂的觀點,印光大師毫不留情地斥爲“全體背謬”、“其過何可勝言”:

  “玉峰法師行持雖好,見理多偏。其所著述,依之而修,亦可往生,但其偏執之語,未免有大妨礙。即如念佛四大要訣,其意亦非不善,而措詞立論,直與從上古德相反。不除妄想,不求一心,全體背謬。經教人一心,彼教人不求。夫不除妄想,能一心乎?取法乎上,僅得其中,豈可因不得而不取法乎?若以不得而令人不取法,是令人取法乎下矣。……豈可謂爲淨宗真善知識。祈二次再版,刪去此四大要訣,庶初機不致受病,而通人無由見诮也。弘法利生,大非易事,稍有偏執,其弊叢生,不可不慎。”(《印光法師文鈔叁編》卷一“複丁福保居士書十”,第91頁)

  我們還要注意的是,沈善登居士所說的“猶言一心專持名號而不亂”和黃念祖居士考訂的“秦譯本應爲“一心不亂專持名號””這二句話,與日本淨土真宗的淨土思想有著很深的淵源。比較黃念祖居士的《大經解》與日本淨土真宗創始人親鸾的《教行信證》,就可以清楚地看到種種“道妙暗合”。由于黃念祖居士淨土思想與淨土真宗的關系問題,已超出本文討論範圍,故當另撰文以論。今爲征信,略言于後(參見注3),並望方家指教。

  尤其應當辨明的,是黃念祖居士曲解蕅-

  “《彌陀要解》雲:“若執持名號未斷見思,隨其或散或定,于同居土,分叁輩九品。若持至事一心不亂,見思任運先落,則生方便有馀土……”蓋謂散心持名,即得往生同居淨土。若能念到一心不亂,乃往生上叁土之所需。此實爲聖賢之行境,而非芸芸凡夫之所能。若必一心不亂,始能往生者,試問苦海衆生能有幾許得度?則此持名方便法門,亦將是難行道矣。”(《大經解·概要》“四、方便力用”,第38頁)

  蕅益大師乃是約“所生”而談,並非從“能生”立論。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如果持名而未斷見思惑,就隨他或散心或定心“念佛之勤惰、功行之深淺”(圓瑛法師語),在凡聖同居土裏分叁輩九品(進言之,即散心念佛之人如果能往生,最高只能生到同居土)。如果持名達到一心不亂,見思惑自然(任運)先斷,就能生到方便有馀土。”而黃念祖居士在這裏用了一個表示具備某一條件,便自然産生某一結果的副詞“即”(同“就”),把蕅益大師上面的話變成了“(只要)散心持名即得(就能夠)往生同居淨土”,並把它作爲自己不主張(其實就是反對)求證一心的主要依據,實在是陷蕅益大師于不義。在《彌陀要解》中,蕅益大師明明白白地說:

  “言執持名號,一心不亂者,名以召德,德不可思議故,名號亦不可思議。名號不可思議故,使散稱爲佛種,執持登不退也。”(《要解講義》卷一第40頁)

  “問:散心稱名亦除罪否?(注4)答:名號功德不可思議,甯不除罪,但不定往生。以悠悠散善,難敵無始積罪故。……唯念至一心不亂,則如健人突圍而出,非複叁軍能製耳。”(《要解講義》卷叁,第187頁)

  可見,蕅益大師的意思是散心念佛“不定”往生,即可能往生也可能不生(注5),其關鍵在于信願是否深切;而達到一心不亂必定往生(這是在有信願的條件下說的)。所以民國間臺宗大德寶靜法師在講述《要解》時說:“凡能念佛,不拘定散,無不滅罪。但不定下,明散心念佛不易往生。悠悠者,似有若無,漂泛不專心念佛也。散心念佛,爲有漏善,其力微薄,難敵無始以來所積重罪,故臨終被累,不能往生。當知下,明罪性無體,唯一心念佛能破。”(《要解親聞記》,第1165頁)對蕅益大師的這些話,黃念祖居士是既不可能讀而未見,也不可能見而不懂的,這只能是斷章取義的曲解。“蓋謂散心持名,即得往生同居淨土”的話,若黃念祖居士明言乃自己別出手眼之談,可不置論。但如果硬要拉扯上蕅益大師,寬以言之,是歪曲祖意,僞飾己見;嚴以論之,則是誣謗先賢,欺诳後學。

  淨土法門雖是“方便法門”,但決不是“便宜法門”。即如具足信願,要達到蕅益大師所說的“信則信自信他、信因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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