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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卷子S· 343v號佛教文獻考

  敦煌卷子S.343v號佛教文獻考

  宗舜法師  

  內容提要:敦煌S.343號卷子所抄內容非常豐富,不僅有各種社會文書,還有一些佛教文獻。但是整個卷子除社會文書、願文等已經被辨識出來外,其中佛教文獻一直沒有得到深入研究,以致著錄時出現了不少疏漏。本文則將S.343號卷子背面所抄的佛教文獻全部識別出來,糾正了《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新編》擬目和說明中的一些訛誤,爲進一步整理敦煌文獻和編製《目錄》、撰寫《敘錄》提供了資料。

  關鍵詞:敦煌卷子 S.343號 佛教文獻 願文 僞經 玄則 《大唐叁藏聖教序》

  《述叁藏聖教記》《佛說要行捨身經》《大般若經第六會序》《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新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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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敦煌卷子S.343號(注1)爲一長卷,收錄內容很豐富。黃征、吳偉編校的《敦煌願文集》對此卷的“題解”雲:0343vd 聖教序

  “本卷原編號碼爲斯叁四叁,存文計達叁十多篇,行書,正、反面抄寫,且卷首和卷尾皆有殘缺,字迹尚可,書手不一。本卷所抄寫的內容可分爲五部分:一、願文(包括《亡文》、《患文》等);二、《叁藏聖教序》;叁、殘佛經;四、分家文書範例;五、贊佛曲。其中以“願文”部分爲最多,計有二十叁篇(具體抄寫情況詳見各篇後的題解)。其馀四部分因內容與本集範圍無涉,故刪去不錄(注2)。”

  這五個部分的分類,大體與實際情況相當。不過,大家一般關注的是社會文書,對此卷背面的佛教文獻則鮮有研究。《敦煌寶藏》擬題時,僅識別出《普門品》、《述叁藏聖教序》等,其他還有什麼,則付阙如。施萍婷主撰的《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新編》(以下簡稱《新編》)較之前人的著錄可稱大爲進步,對此卷背面的內容,共分十六個子目,相對于《敦煌寶藏》的六個子目來說,《新編》的工作不僅細致,而且准確率大爲提高。然而,《新編》對於其中佛教文獻仍未進行考訂,只是籠統稱作佛經多少行,佛典多少行,個別擬題還有錯訛之處。因此,對此卷中佛教文獻還有深入研究的必要。爲便于說明問題,先將《新編》的說明抄錄于下:

  “S。0343 願文範本等

  說明:此件包括範文近二十種

  S.0343va 佛典七行

  S.0343vb 遺囑五行

  S.0343vc 雜寫、佛經十叁行

  S.0343ve 殘遺囑叁行

  S.0343vf 佛經二十一行

  S.0343vg 大唐皇帝述聖記(尾題)

  S.0343vh 勝天王般若經序(?)

  S.0343vi 佛經七行

  S.0343vj 佛經十八行

  S.0343vk 亡兄弟文

  S.0343vl 亡男女文

  S.0343vm 亡女文

  S.0343vn 遺囑

  S.0343vo 放良書(奴、婢各一通)

  S.0343vp 放妻子書(注3)”

  《新編》最突出的成績,就是將“S.0343vh號”擬作“勝天王般若經序(?)”。盡管這個題目同實際情況有出入,但是較之過去,已經進了很大一步。我們現在就對S.343v號卷子中所抄錄的佛教文獻來逐一研究:

  一、“S.0343va 佛典七行”

  今案:在佛典七行前,尚有一些文字:

  (一)S.343v號卷首題“脫服文”,但沒有內容。

  (二)空一行後,接抄“南無□□□□□(注4)南無寶相佛南無西方”字樣。

  (叁)空二行後,抄十二字:“□屬次複作佛即其人也我因”。

  今案:此處抄錄的十二字,是《佛說要行捨身經》中的內容。 

  《佛說要行捨身經》(也稱《佛說要行捨身功德經》、《佛說菩薩要行捨身經(注5)》),從內容來看,是民間的僞托之作,唐代即定爲僞經。唐/智昇在《開元釋教錄》卷十八“別錄中疑惑再詳錄第六”曾從四個方面論證此經之僞:

  “《要行捨身經》一卷叁紙馀,後有捨身願文,共有五紙。

  右一經,不知何人所造,邪黨盛行。經初題雲:“叁藏法師玄奘譯”。按,法師所譯,無有此經,僞謬之情,昭然可見。且述四件,用曉愚心:

  一、僞經初雲“王舍城靈鹫山”者,靈鹫山名,古譯經有。奘法師譯,皆曰鹫峰。今言靈鹫,一僞彰也。

  一、僞經初又雲“靈鹫山屍陀林側”者,按諸傳記,其鹫峰山在摩伽陀國山城之內、宮城東北十四五裏。豈有都城之內,而安棄屍之處。事既不然,二僞彰也。

  一、僞經中又雲“佛說過去燃燈佛時初願捨身”者,燃燈如來是釋迦牟尼佛第二無數劫滿授記之師,豈有得記當成,方能死捨。事與理乖,叁僞彰也。

  一、僞經中又雲“若有人殺害有情,遍索诃界;四重五逆,謗方等經;及盜常住現前僧物,如是等罪,合墮地獄。若能捨身,罪必消滅”者,謗經造逆,合墮阿鼻。死捨得除,便無重報如外道妄計殑伽河浴,罪垢消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也。言死捨除罪,與彼妄計何殊。愚夫造惡,用此除愆;智者審思,勿被欺诳。永淪惡趣,無解脫期。事與理乖,四僞彰也訛殊極多,不能備記(注6)。”

  此經後失傳,僅見于敦煌遺書。目前敦煌遺書中保存的抄件甚多,如S.1060、S.2044、S.2110B、S.2926vb、S.5885、S.6577a、P.2228、B.0076、B.8294、B.8295、B.8296、B.8663等。《大正藏》以日本龍谷大學藏敦煌本爲底本,以S。2044爲校本,將此經收入“疑似部(注7)”。但是《大正藏》沒有用更多的異本校對,故經首脫十五字。此處內容,見《大正藏》85/2895/1415上(注8)。S.343v中所抄佛經,多是這本《佛說要行捨身經》。

  (四)從“如是我聞”起,至“南無員(圓)滿寶心(報身)盧舍”止,才是《新編》所說“佛典七行”。這七行佛經,共分四個方面內容:

  1、“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王舍城鹫山,與大苾蒭衆二千五十人俱。皆是阿羅漢。”

  案:這是經首六成就文,抄的是《佛說要行捨身經》前兩行,見《大正藏》85/2895/1414下(注9)。

  2、“觀世音菩薩。若有無量百千萬衆生,受持苦惱,聞是觀世音,便是,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是觀其音聲,皆得解脫。無盡意菩薩,若叁千大千夜叉羅刹欲來惱人,聞其稱。觀世音菩薩白佛言:世尊。設欲求男,禮拜供養觀。”

  案:這是緊接在“阿羅漢”叁字後面抄寫的,是《法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的內容。但抄寫得十分混亂,錯字也不少,似乎是正式抄經前隨意的練筆。

  3、“得見文殊及普賢”七字。

  案:這是緊接在“供養觀”叁字後的,未詳出自何處。

  4、“佛說佛名。南無清淨法身毗盧遮那佛。南無員滿寶心(注10)盧舍”二十叁字。

  案:這是緊接在“普賢”二字後的,抄者似乎准備抄寫《佛說佛名經》。

  在這七行佛經後,另起一行,抄有“中天竹(注11)國王第叁子是也”十字。

  案:此行所言之人未詳,從傳記材料來看,唐代的金剛智是中天竺國王伊舍那靺摩的第叁子。唐/圓照《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第十四“總集群經錄上之十四”雲:

  “大唐東京大廣福寺故金剛叁藏塔銘並序詞曰:……金剛叁藏者,中天竺國刹利王伊舍那靺摩第叁子。以開元七年,南天竺國因節度使將軍米准那表薦入朝,遂稱南天竺人焉(注12)。”

  是否就是指金剛智尚待考。

  此行後即接抄“遺囑五行”(即《新編》所雲“S.0343vb 遺囑五行”)。

  二、“S.0343vc 雜寫、佛經十叁行”

  今案:這裏所謂“雜寫、佛經十叁行”包括叁個內容:

  1、“《法華經》普門品第廿五”(首題),空一字接抄從“爾時無盡意菩薩”至“以何”叁十二字,共二行。

  2、“叁春欲末殘句(注13)”,共二十二字。

  3、“又迦葉婆”等九行。案:這裏抄寫的九行,是《佛說要行捨身經》,見《大正藏》85/2895/1415中。

  叁、“S.0343vd 聖教序”

  今案:《新編》擬題不當。此篇內容是唐太宗《大唐叁藏聖教序》寫成後,當時的皇太子李治作的《述叁藏聖教記》,見《全唐文》卷十五第叁頁(注14)。又,《大正藏》之《昭和法寶總目錄》第叁冊內,有《禦製大藏經序跋集》一書,內收唐、宋、明、清諸帝及日本聖武天皇等人之序文叁十馀篇,爲曆代聖教序之總彙。唐高宗此文,也收錄在其中(注15)。唐高宗另有《叁藏聖教後序》,但非此文(注16)。《英藏敦煌文獻》擬作《述叁藏聖教序》,亦不確。因爲當時李世民在位,李治不過只是太子(注17),父親作了“聖教序”,兒子當然不敢與他平起平坐、也來一篇“序”,所以只敢說是“述聖記”,李治自稱:

  “伏見禦製衆經論序,照古騰今,理含金石之聲,文抱風雲之潤。治辄以輕塵足嶽,墜露添流,略舉大綱,以爲斯記(注18)。”

  四、“S.0343vf 佛經二十一行”

  今案:《遺書》叁行後,接抄的佛經二十一行,也是《佛說要行捨身經》。從“佛言善哉善哉”至“不可窮盡”七行,見《大正藏》85/2895/1415上。從“佛言善男子若有情多生煞害”至“不如有人”十四行,見《大正藏》85/2895/1415中至1415下。

  五、“S.0343vg 大唐皇帝述聖記(尾題)”

  今案:《新編》擬題有誤。從“蓋聞二義(當作儀)有像”開始(注19),至“與乾坤而永太(當作大)”止(注20),抄寫的是唐太宗《大唐叁藏聖教序》。“太”字後緊接“大唐皇帝述聖記(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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