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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卷子S· 343v號佛教文獻考▪P2

  ..續本文上一頁”六字,並有小注“在春宮日製”。但是,後面並沒有抄“述聖記”,只是僅僅只有一個題目,故曆來編目者均不察而誤爲尾題。從筆迹來看,和前面抄寫《述叁藏聖教記》的是同一人。前面的《述叁藏聖教記》有文無題,此處則是有題無文,可能是因爲前面先抄過了《述叁藏聖教記》,故而這裏略去不寫。

  六、“S.0343vh 勝天王般若經序(?)”

  今案:此段文字,過去一直沒有辨識出來。《新編》根據其中提到“勝天王般若”等,推測是《勝天王般若經序》。但是,這裏抄的不是《勝天王般若經》的序,而是西明寺沙門玄則撰寫的《大般若經第六會序》的全文(注22)。

  玄則,《高僧傳》無傳,生平不詳。據智昇《開元釋教錄》卷八記載,玄奘譯場初建之時,他就同辯機、道宣等共任綴文、筆受等要職,參與了多部重要佛經的翻譯。著有《大毗婆沙論鈔》九卷、《禅林鈔記》叁十卷等。玄奘譯出《大般若經》後,玄則爲十六會各別製序,全部置于經前流通至今,足見其當時在譯場中的地位不低。

  《勝天王般若經》也稱《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七卷,陳天嘉六年(565),中天竺優禅尼國王子月婆首那譯,見《大正藏》第八冊(注23)。其中內容記載佛應缽婆羅天王之問,對大衆說甚深般若及其修習之法。計分“通達品”、“顯相品”、“法界品”、“念處品”、“法性品”、“平等品”、“現相品”、“無所得品”、“證勸品”、“述德品”、“現化品”、“陀羅尼品”、“勸誡品”、“二行品”、“贊歎品”、“付囑品”十六品。此經與玄奘所譯《大般若經》卷五六六至卷五七叁之“第六會”爲同本,只是玄奘譯本將第一“通達品”分爲“緣起品”及“通達品”,故總有十七品,所以《序》中有“即舊《勝天王般若》,今譯成八卷一十七品”一句。

  七、“S.0343vi 佛經七行”

  今案:《新編》擬題有誤。第一,這裏抄錄的文字不是佛經。第二,共有六行而不是七行。這裏文字有兩種情況。一是有一紙片,貼補在前面《大般若經第六會序》的倒數第二行上半段,除了《大般若經第六會序》中“性叁種郁無性以阡”、“之士猶希取質況承”這十六字外,還抄有《普門品》七行,計五十七字。二是被稱爲“願文號頭(注24)”的六行文字(注25)。從內容來看,是爲施主作某種佛事而用的願文號頭,如第叁行中說:“厥今坐前施主,英靈獨秀,文武……”由于這六行文字上半段被貼住,故《敦煌願文集》未收。

  八、“S.0343vj 佛經十八行”

  今案:這裏抄錄的文字也不是佛經,而是所謂“號頭”。十八行文字共分四個部分,從“蓋聞十號靈覺”至“皆蒙利益”爲第一部分。從“恭聞覺體潛融”至“終歸磨滅者”爲第二部分。從“夫金鏡西照”至“即有律座當矣”爲第叁部分。從“夫大雄一覺”至“鹹蒙利益”爲第四部分。這四篇號頭,《敦煌願文集》全部收錄(注26)。

  經過以上考訂,我們可以看出,敦煌卷子S。343v號中的佛教文獻主要是《佛說要行捨身經》、《大唐叁藏聖教序》、《述叁藏聖教記》、《大般若經第六會序》和願文號頭。其中《佛說要行捨身經》等在敦煌卷子中所存抄本較多,但玄則的《大般若經第六會序》過去僅發現了一個抄本,即S。4114號(注27),抄在玄奘所譯《大般若經》卷五六六前。此次發現,爲《大般若經第六會序》提供了另一異本。

  2000年12月3日寫定于蘇州

  西園戒幢佛學研究所無盡燈樓

  

  1 見黃永武主編《敦煌寶藏》3冊175頁,臺灣新文豐出版公司1984年6月印行。又見《英藏敦煌文獻》1冊140頁,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印行。《英藏敦煌文獻》字迹清晰,本文即據此本。

  2 見《敦煌願文集》1頁,嶽麓書社1995年11月印行。

  3 見敦煌研究院編《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新編》之一“斯坦因劫經錄”11頁,中華書局2000年7月印行。

  4 所脫字數不確,似爲五字。

  5 見S.4318a,《敦煌寶藏》35冊285頁。

  6 見《大正藏》55/2154/672中。

  7 見《大正藏》85/2895/1414下。

  8 原文作:“……恒相值遇,共爲眷屬,次複作佛,即其人也。我因捨身,發大誓言……”。

  9 《大正藏》作:“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大苾刍衆千二百五□□□□□漢,大迦葉波而爲□□□□一千人俱。”

  10 案:“員滿寶心”疑當作“圓滿報身”。

  11 案:“竹”當作“竺”。

  12 見《大正藏》55/2157/876中~下。

  13 《英藏敦煌文獻》擬題,見145頁。

  14 見中華書局影印本1冊177頁上。

  15 見《大正藏》“別卷”《昭和法寶總目錄叁》1421頁上欄。

  16 見《大正藏》“別卷”《昭和法寶總目錄叁》1420頁中。

  17 現存的版本一般都有小注“在春宮日製”說明。

  18 見《昭和法寶總目錄》第叁冊《禦製大藏經序跋集》,《大正藏》別卷叁77/1421上。

  19 見《英藏敦煌文獻》1冊147頁上。

  20 見《英藏敦煌文獻》1冊148頁上。又見《敦煌寶藏》3冊183頁下至184頁上。

  21 “述”字下原空二字距離。

  22 《大正藏》作:“源夫控歸塗以彌綸,踐要極而端務,莫若警十度于一施,披六蔽于叁檀。矧般若之大猷,固總領而高視。誠庶心之扃牖,積行之樞軸,故能範圍真際,充塞塵區。泛之則無緣,綏之則無動。大悲抗其首,大舍維其末。恬五痛之苦修,倏叁祇之遙序。願無近遠,遇物成資。善靡鴻纖,觸塗必衍。憑無象而永日,辍有輪于長夜。窮幽盡妙,其般若之致乎。粵有天王,是爲最勝。捐樂宮而下拜,泛嘉名而上表。念茲在茲,爰究爰度。然以位懸道隔,非目擊之能存。所以軌衆諧辰,寄言提而取悟。即舊《勝天王般若》,今譯成八卷一十七品。其發明弘旨,敞拔幽關,固已法寶骈映,義林交積。自性叁種,郁無性以阡眠。果德萬區,殷不德而輝煥。凡鼓箧之士,猶希取質。況乘杯之客,如何勿思。”見《大正藏》7/220/921上。

  23 見《大正藏》8/231/687上。

  24 案:《敦煌願文集》題解雲:“敦煌願文的寫作,無論其所述內容如何變化,文章格式一般都可分爲叁段:首段爲弘揚佛教的教義和教法;二爲實際內容,即寫作的原因和目的;叁爲祝願和祈求。這四段文字正是敦煌願文的首段,寫卷中亦稱之爲“號頭”,或簡稱作“號”。它們通常不受文章內容的製約,可以隨意選用任何一段作爲全文的首段。”見27頁。

  25 案:如果要將所貼紙片算進去,則有八行。

  26 見《敦煌願文集》“願文範本等”,26頁~27頁。

  27 見《敦煌寶藏》34冊52頁。

  

  

《敦煌卷子S· 343v號佛教文獻考》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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