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大學與佛教文化人
王雷泉
一、“欲渡黃河冰塞川,將登太行雪滿山”
對于佛教教育,若從筆者1985年調研中國佛學院、閩南佛學院、福建佛學院等處,撰寫《從僧伽教育看中國佛教的今天和明天》(刊于複旦大學哲學系編《現代哲學輯刊》試刊號,1985.2)算起,迄今已經有23年了。當年關注的重點是僧教育,1989年3月,在北京大學參加一個學術會議後到廣濟寺挂單,當時中國佛協教務部主任王新居士誠懇征詢對佛教教育的意見,我曾直言提出叁點:第一、在佛協各部門中,將中國佛學院升高半格;第二、將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和中國佛教圖書文物館並入中國佛學院,分別成爲其研究生部和圖書館;第叁、在國家教委未批准中國佛學院的學位授予權之前,與世俗大學合作,並申請這些大學的學位。當年使王新居士面呈難色的這叁條意見,至今看來仍是迂闊而遠于事情的書生之見。
教師的使命是奉獻,如同蠟燭一樣,燃燒自己,照亮別人。在這個意義上,教師的職業,同宗教,同藝術中的悲劇,在精神上是相通的。從1985年開始,筆者主持叁期複旦大學宗教幹部專修科,親身見證了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曲折過程。也曾盡己所能,1990年率先在複旦大學舉辦了培養僧尼的佛學研究班。當時在教育實踐中遇到的種種困頓,真可謂“欲渡黃河冰塞川,將登太行雪滿山”。在當時的政策框架下,曾寄希望于中國佛教協會的大一統權威,從具體的操作層面突破瓶頸,故撰寫《關于協調中國佛教教科書出版的建議》,呈送趙樸老和中國佛協以及諸山長老,經樸老批示,刊登在1991年第8期《法音》上,也得到隆蓮、圓拙、妙湛、茗山、明學、學誠、聖輝等法師的鼓勵和支持。
衆緣和合,中國佛教協會1992年1月在上海召開 “全國漢語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談會”,發起成立“中國佛教文化教育基金會”和“全國漢語系佛學院教材編審委員會”,旋于1992年10月在北京召開“編審委員會工作座談會”。我應邀參加了這二次會議,並受聘爲咨詢委員。當時也確實爲趙樸初提出的“第一是人才,第二是人才,第叁還是人才”這段名言所鼓舞,認爲這次爲時11天的全國性會議理順了五層關系:“第一、從偏重于國外、海外的接待、交流方面傾斜到重視國內佛教事務;第二、從偏重順應世俗方面傾斜到加強佛教自身建設上來;第叁、從佛教內修廟、塑像、開光、升座諸法務活動中傾斜到文化教育事業上來,第四、從佛學院遍地開花、各自爲政的狀態中傾斜到集中力量辦好一、二所佛學院上來;第五、從辦學諸多要素中傾斜到提高師資水平、加強教材建設上來。”(《佛教教育工作座談會大會發言摘要》,《法音》1992年第3期)
1992年的“全國漢語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談會”,可謂文革結束之後中國佛教教育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會議。但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會議對佛教教育的理解和實踐,局限于僧教育和全日製學校,而所采取的方式是由中國佛教協會自上而下的運作方式。當年趙樸老提出“叁個第一”時,對形勢的研判是:“稱職、合格的佛教人才奇缺同佛教事業的建設與開展之間的矛盾成爲在當前和今後一個相當時期內佛教工作在具足外緣的情況下所要解決的諸矛盾中的主要矛盾。”誠然,解決佛教界“人才奇缺”的困難,當然要從佛教內部、尤其是教團組織入手,但外部社會環境不盡人意也是重要原因。
十多年過去了,中國佛教教育依然在困境中徘徊。可見,若不從思想層面反省,連操作層面上的教材建設都不大可能得到順遂發展。我在提交中越佛教教育研討會的《走出中國佛教教育困境刍議》的一條腳注中,不無遺憾地指出:趙樸初當初所說的“具足外緣”,在今天看來還仍然是一個美麗的幻想。(《法音》2001年第11期,《人大複印資料宗教專輯》2002年第1期轉載)環境不莊嚴,佛教的主體性也就無從建立。當年曾經給我們以巨大希望的那兩次會議,後來也就不了了之!正如成都寶光寺一幅對聯所說:“世間人,法無定法,然後知非法法也;天下事,了猶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二、有佛法就會有辦法,有思路才會有出路
這次會議之後,我在九華山佛學院演講《塑造主體與改造環境──佛教教育圈刍議》,提出了“佛教教育圈”的理論模型:佛教包攝信仰、社會、文化叁層環圈,具有宗教、政治、學術叁重標准,面對著加強佛教自身建設、協調與政府和社會的關系以及繁榮學術文化等叁大任務。(《甘露》,1992年第3期)即跳出寺院的圍牆,把佛教教育放在中國改革開放的社會變革和國際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下統籌解決。在信仰層圈和社會、文化層圈之間,形成良性互補的雙向對流。這一思路,在《走出中國佛教教育困境刍議》一文,就更加明確地把佛教教育的出路概括爲:重建主體,改善環境;收縮核心,擴展外延。將上述十六字方針展開,調整辦學思維方法,針對現行教育對象、辦學形式和教學方法,提出四項可供操作的建言:(一)在教育資源和教育對象上“開源分流”,(二)在辦學力量和院校體製上“公私兼顧”,(叁)在教學內容和辦學形式上“因材施教”,(四)在教學評估和人才使用上“名實相符”。
廣義“佛教教育圈”理論模型的提出,基于如下四個方面對曆史和理論的思考:
第一、佛教內外對一個世紀以來佛教教育實踐的反思。迄1949年爲止的全中國僧教育,釋東初斷言“可謂是徹底的失敗”(《中國佛教近代史》,東初出版社,216 頁);從1948年至1991年四十叁年中臺灣佛教教育的成就,藍吉富認爲“仍然無法讓人滿意”(《臺灣地區佛學教育所面臨的若幹難局》,《二十世紀的中日佛教》,新文豐出版公司,1991,111頁);妙湛法師認爲中國大陸從恢複落實宗教政策以後,“各地佛學院辦了不少,成才者寥寥無幾,這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嗎?”(提交“全國漢語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談會”論文:《爲搶救中國的僧教育而奮鬥》)。
第二、對一個世紀以來中國宗教生態新格局的生存性反省。“中國近現代的佛教興學,具有面對廟産興學等生存性危機,重建佛教教團的意義。”(拙文《世紀之交的憂思——“廟産興學”百年祭》,《佛教文化》,1998年第1期)上個世紀初,基督教改變在華傳教策略,把重心從原來“向河裏撒種”,轉入文化教育界,占據人才高地,爭奪知識分子。他們所成立的“學校教科書委員會”,後來演化爲“中國基督教教育協進會”,其意義絕不限于培養神職人員的神學院,而是大力舉辦面向社會的教會學校及醫院。到八十年代改革開放之後,基督教在宗教傳播上占盡先機,向廣大農村和高等學府兩翼展開,中國大陸的宗教版圖重新洗牌,傳統的儒佛道叁教未來的發展空間面臨空前嚴峻的局勢。
第叁、對“譯場講學”、“叢林熏修”和“專業院校”叁類教育模式的總體把握。近代具備新式教育精神的佛學院,成爲叢林製度與西方教育的綜合體,亦有著回應基督教教會大學挑戰的意義。“專業院校”模式以兩種形態展開:一是由佛教會或叢林主辦,以僧伽教育爲主的佛學院系統;二是由佛教團體舉辦並向教育主管部門立案的佛學研究所,以及一般大中專院校。第二種類型的院校,當前正在港臺地區蓬勃開展。以佛教的資源投入世俗教育,以興學的渠道參與社會、深入人間,看來已成爲各辦學單位的共識。(拙文《臺灣佛教興學熱潮一瞥》,《法音》,1995年12期)在中國當前的宗教格局中,不必說佛教教育整體上落後于基督教,就是在“專業院校”模式的兩種形態中,大陸是跛足的教育體製,只有以僧教育爲主的佛學院系統,與日本擁有30余所、臺灣擁有7所佛教大學相比,至少落後20年。
第四、中國佛教不具備如基督教那樣與社區緊密結合的教會,更不要說基督教青年會那樣的組織,這在宗教管理製度的設計上,不能不說是一個敗筆。筆者在提交首屆世界佛教論壇的論文《佛教教育的目的、方法及前瞻——以〈維摩經〉爲例》中,曾建言:“當務之急是加強居士教育,尤其是放寬對建立居士組織的限製,恢複佛教青年會組織。健全的居士教育,將爲僧教育構建堅實的社會基礎,並提供高質量的僧源。在環境的改善中,逐漸重構佛教的主體形象。”
根據上述四點對形勢的研判,我對佛教教育下了這麼一個定義:“佛教教育是向社會各界傳遞佛法的觀念、經驗、禮儀、製度,並使佛教教團自身得以延續的方式與方法。佛教教育屬于宗教傳播學與宗教組織製度的範疇,它是佛教與世俗教育的結合部。佛教教育的終極指向,是唯證乃知的覺悟成佛,但在社會中的表達方式,則屬于運用言教的世俗谛範疇。”按照這個定義,試分析我們現有的佛教教育體製,並對佛教大學進行定位:
首先,如何達到“使佛教教團自身得以延續”的目的?佛教教團包括出家和在家四衆弟子,目前狹隘的僧教育,缺乏如基督教那種對慕道友和平信徒設置的查經班、主日學校一類教育體製,使居士教育和僧前教育極其薄弱。
其次,佛教教育也屬于宗教傳播學的範疇,否則小和尚從哪裏來?他是從世俗社會走進來,從社會層圈、文化層圈走進信仰層圈。由此可見,佛教大學並非是佛學院的量的放大,它與專門培養教職人員的佛學院有著質的區別。佛教大學是以佛教界爲主體,面向社會舉辦國民教育的私立大學。
第叁、既然是佛教教育是宗教教育與世俗教育的結合部,國立大學與佛教團體、佛學院之間,完全可以展開多層次、多角度、多方面的合作。
十多年前,趙樸老曾派人征求我對舉辦佛教大學的意見,我說首先創辦文博學院、工商學院一類面向平信徒甚至普通高中生的民辦學院,爲佛教界培養一大批急需的管理和實用人才,對僧團形成較好的拱衛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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