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修心日光論(虛空祥尊者造 釋法音譯)▪P9

  ..續本文上一頁,此是自召損害,對於所有人非人皆不能如是行持,因爲若如是行,唯令他人心得痛苦,甚有死命之虞。

  『犁載勿移牛』者,即如自他二者總的都不想要的重擔,自己想辦法令不落在自身而推卸轉載於他——此決不可行者,如前。

  『不爭先得』者,即如於自他二者共同所作,自己卻作利他的誇耀,企求得到回報,說:這是我所作。——這樣是所謂執著自我了,修心者不應如是而行者,如前。

  『天莫成魔』者,即依止世間神只之理若有過失,可斷自命,如說天轉成魔;我人雖皆已趣入法門,也任作聞思修叁行,但如果只是成爲滋長我執令其廣增的方便,就稱之爲天轉成魔。應任所作,悉令不成如是。

  『樂支不求苦』者,是指以成辦自身圓滿的支分而讓對方得到不欲者。當學:決不如是行,因爲這些都是修心者不應違越的諸叁昧耶。

  九、修心學處第五,明示諸修心學處有二,此中,順於項目而以愒頌形式展示者,即『一貫諸瑜伽』者,是說於衣、食、住處、威儀等一切瑜伽應當殷重行持唯此所攝持之理。

  『初後作二事』者,是說乃至盡形壽之期,初由臥床而起,如在牽引力時所說,當掹利行持取舍所斷品、能治品的牽引:中夜眠臥時反省身口行爲若如牽引而行,應想:已得獲暇滿身之義、已得值遇大乘法之義、已得善知識隨攝之義,賣極妙善,多修歡喜。若不得如;彼牽引而行,則想:已耗費了暇滿,值遇甚深微妙法悉成無義,極不妙善:當思而後決下如是行。

  『學諸易修者』者,即若想:取受他人之苦、施舍自之善樂於他誠極困難,則當下唯從意樂上如是淨修,由此極成串習時,即使正入施舍取受也就不致困難。

  『二境皆應忍』者,即身心上雖任得苦樂,但如在惡緣轉爲道時所說,應轉爲成就菩提的助伴。

  『舍命護二事』者,即應對於自所承諾的叁種律儀的性、遮諸叁昧耶、以及個別於前說諸修心叁昧耶如命守護。

  『當學叁難事』者,即最初難以憶念煩惱的對治,中間難以摧滅,最後難以截斷續流,故應精勤於確認煩惱、憶念過患而多門予以摧反之理,令成無力持續。

  『悉轉大乘道』者,即自己一切所行悉當於所有衆生具足慈悲心,並具足由彼導出的欲求菩提的心思;因此乃至輪回未空之際,叁門行爲及所有見、聞、憶、觸皆應轉成大乘道,《本生論》說:

  『見聞或隨念亦可,雖觸或唯作言說,一切行相利有情,惟願恒令彼具樂。』

  又如伽喀瓦仁波切說:

  『惟願見我一切皆得成佛,惟願由觸及作言說,一切悉皆以彼爲緣,得無障阻趣行佛地!』

  所有這些皆須具此瑜伽,即『遍深皆善習』者,是說修習菩提心並不是僅對境少分衆生,應無所偏黨於四生所攝的所有衆生,而且也不是如浏覽者參觀廟堂般唯詞表面,必須由衷串修,如夏樸巴說:

  『圓整所修願成熟,已得調伏願盡斷。』

  伽喀瓦大師臨終時說:『謝窮瓦,我未得所欲,要陳供叁寶。』當問到心中何所欲求未能成辦時,答說:

  『本是欲求一切有情之苦悉數累累黑聚取受心上,卻唯得安樂國的顯現。』

  『取叁主要因創者,即總的任作聞思修叁行,特別已入此法門修心,內緣是於暇滿身所依圓具信、慧、精進等諸白法,外緣是值遇了人與人之間不爲犬所礙的善知識,並正蒙歡喜隨行攝持:在此之際,若得於衣食等順緣依於斷除二邊,則當如至尊依怙及善知識敦巴相互值遇般——然而我們卻不能如實生起功德,而現爲此諸隨一悉不具足的缺失。准此,今後當如所思而令具足,積聚令彼功德如弦月廣增的因聚,並作祈願。

  『先淨修粗猛』者,即應勤行總的所有煩惱的對治,特應細心觀察自內心續而依止於勤行隨一明顯粗分的煩惱的對治。

  『應取大義者』者,一般而言,布施頗爲偉大,但持守淨戒力量尤大,因此應以彼爲根基,一切分位能令堅固不離菩提心的習氣,誠爲義大。

  『修叁無退失』者,是指於上師敬信不衰微、於學處戒慎不衰微、於修心好樂不衰微。若於上師無敬信,已無生起功德之門:若於學處戒慎衰微,已無淨戒的機緣,因爲引生墮罪皆由放逸所作:若於修心好樂衰微,已喪失了見到菩提心的功德的信心、及由彼導生的欲求等。因此那些只是嘴巴上的佛法、心中並無真正欲求者,即是此等缺失所致。

  『應具叁無離』者,即應身服侍上師、叁寶等,不離禮拜與旋繞等善加行,語不離皈依、念修本尊等,意不離菩提心俱彼支分而珍視之。

  『顛倒修對治』者,是指有人起如是修行的邪心,認爲修習修心反受人诋譏,我執等煩惱反趨掹利,衣食等受用反趨減少,病曉的損害等反而轉多,故心思不欲樂修心而有背舍放棄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應想:此法不欺,我決定已得了魔加持的邪誤修行心思,想到在世間對於如是法類也多有心起邪誤者,願彼一切邪心皆能由我所起邪心而抵銷殆盡,心續悉與大乘法和合習近。——應當由衷思惟。

  『今當修主要』者,是說從無始以來,如父宅舊居般,唯是一直住在惡趣等無暇之處,而今因某些內外緣而得妙善暇滿之此際,相較於成辦現世義利,以成辦來世以上義利爲主要:解行二者之中也以行爲主要,因此也以總攝其義而修習菩提心俱彼支分的要訣爲主要——當令如是行持。

  『未來常披甲』者,即從來世以降乃至未得菩提之間,必須披上意想一切分位皆應不離菩提心的鏡甲,彼因即是:任所行善悉皆回向與菩提心不離之因、及修習菩提心二者——這是不離菩提心之因,由《寶雲經》所說。

  今順於項目而以散文形式展示之。『不應顛倒』者,即衆生爲種種痛苦逼惱,對此理應修習悲心,但是當見到有些精勤聞思正法的補特伽羅衣食等有少許匮乏時,便予睥視而作爲可悲之境者,是悲心顛倒。

  必須欲求爲衆生義利而得圓滿佛果,然而卻總的於輪回圓滿,特於現世所攝的恭敬承事等起欲求者,是欲求顛倒。

  本當生起安置一切衆生於佛位的欲心,但因自心昵近某人結爲友伴,於此起貪著而趣入於欲求總的叁寶信施,特別趣入於欲求儈衆共集道糧的信施者,是欲心顛倒。

  若由衷隨喜一切諸佛菩薩的善根,善根多得廣增,但反過來卻對有些看不順眼的,若謂彼已得少許不妙善即心生隨喜者,是隨喜顛倒。

  對與勤行聞思修時所得的少許苦行之苦、及遭受有人興作少許損害,凡此理應修習安受苦忍與耐怨害忍,然而卻忍受了爲八法分別鼓動的伏敵護親等所得的種種痛苦者,是忍辱顛倒。

  我人已入大乘法門,即須嘗受聞思正法之味,事實不然,反而受用欲塵,嘗受著貪嗔鼓動的伏敵護親等味者,是嘗味顛倒。——于上所述,悉應斷除。

  『不應間辍』者,是說於修心不能一心專信,有時稍作修習,主要作此世的積蓄集聚,偶而也稍微積造假名的身口善行。——不是像這樣的修行,所有叁門所作理應唯於此中專注串修習近,因爲這是叁世一切諸佛的唯一趣行之道。

  『應堅決修』者,即不能以彼前述理由而躊躇不決,一切欲求唯應串修習近此中之義。

  『應以觀察令解脫』者,是說一切時中當以前說短中長的牽引而粗觀細察叁門的行持俱彼動機,並以滅除惡品、歡喜善品之理渡越時日。

  『勿作誇念』者,即不應基於自己對他人已作少許利益而邀功討勞,並由此現起言談之中皆誇念計數的行相,因爲若施恩即應誇耀討勞,薄伽梵理應教說,然而並未如是敦說。

  『不應暴戾』者,即不應於恭敬承事等少許勝劣的差別而內心集生躁怒;因爲設不如是,就違背不能惡辯尋诤等諸叁昧耶了。

  『不應須臾』者,是明示修習時加行精進之理,即最初少許猛利賣力,又放棄中止,故不得結果。一切時中應如大河水流無有間斷,且須如弓弦不緊不弛而精進,《贊應贊》說:

  『修殊勝德時,尊曾無急緩,

  故尊諸勝德,前後無差別。』

  ——如所說。

  『莫貪報取』者,是指如施行少許利益,頃即寄望回報。如說:『對這種人行不行善無益,口中竟然一句感謝也不說。』——此一說法應予斷除。

  大菩薩伽喀瓦內心如是修習,故善生功德,彼口中的歡喜教言是:

  『以自極多信解因,能令克服苦惡名,

  已得調伏我執教,今此即死亦無悔。』

  由上,已說訖修習世俗菩提心。

  十、修習勝義菩提心

  其次,修習勝義菩提心,有何爲所教誡之境、教說修習勝義菩提心之時、及修習勝義菩提心的正行教授。

  第一,於具法器者當作開示,若不如是,即成過失。

  那麼如何能夠得知具法器者呢

  ——此即如雲:

  『如由煙知火,如水鷗知水,

  菩薩具慧者,種性由相知。』

  意思是說,由外在的身語徵相而有力推斷。徵相爲何

   當初聞空性的言教時即心生歡喜、以及具有由彼導生的身的徵相身毛豎、眼淚流等不錯亂徵相,《入中論》說:『若異生位聞空性,內心數數發歡喜,由喜引生淚流注,周身毛孔自動豎,彼身已有佛慧種,是可宣說真性器。』若予教說非法器者,有些由不信解,起怖畏,反成謗斷空性:若謗斷,就壞滅了薄伽梵的教法心要,以謗法業的增上力而得無邊遊逛惡趣。有些即使有相似信解,仍然因爲邪倒執取空性義的緣故,妄計『空』之義即『無』之義,遂成墮在輕視黑白業果的大懸崖中。

  若教說於如前所說具相的法器者,由彼無顛倒地了解空緣起之義而聞思修空性,故爲堪能修行的法器之因,再以具足守護淨戒等諸方便分而得空性證悟,就成爲清淨解脫道了。《入中論》說:『常能正受住淨戒,勤行布施修悲心,並修安忍爲度生,善根回向大菩提,複能恭敬諸菩薩。』一如所說。

  第二,教說修習勝義菩提心之時,如雲:『得堅固已作秘示。』一般而言,具大乘種性者入道之理雖然也有最初即堅固空正見而後趣入方便分的,但是此一宗規,是最初先思惟四前行所依法,正行善修欲求利他及欲求菩提心俱彼支分,由此,在堅固串修方便分之後才教說修習秘密勝義菩提心的宗規。

  在修習勝…

《修心日光論(虛空祥尊者造 釋法音譯)》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