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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的輝煌:五代十國時期的律宗(王建光)▪P2

  ..續本文上一頁的對比,也對宋代南方佛教律學的複興和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除去經濟和政策之外,錢氏家族對佛教的支持從律學的角度看,主要表現有叁個方面。

  第一,是對延壽的支持。

  延壽(904—975),法眼宗僧人,活動于唐末五代至北宋時期。建隆元年(960),吳越國忠懿王錢弘仿請延壽住杭州靈隱山以重振杭州靈隱寺,次年又請住永明大道場。延壽居永明十五年,度弟子幹七百人,後被稱爲永明大師。從律學的角度看,延壽于此地廣爲弘傳菩薩戒,入宋後開寶七年(974)于天臺山傳菩薩戒,常與七衆受菩薩戒,度戒萬令人。(《佛祖曆代通載》卷十八)

  第二,是對天臺佛教的支持。

  天臺智者之教,由于年代久遠和戰火的影響,其典籍多有散落,但在新羅國尚屬完備保存。天臺山德韶國師以其威望請忠懿王遣使赴新羅繕寫補足而回,從而使天臺佛學重又盛行于江南。(《佛祖曆代通載》卷十八)由于唐代以後,南方律學和天臺已經有著接近和融合的趨勢,許多律師兼習臺教,臺教僧人也研習律學,因而天臺教的複興也帶動了律學的發展。

  如,杭州龍興寺可周,作《音訓五帖》解道宣律師的《法華序鈔》,行于浙之左右。(《宋高僧傳》卷七《可周傳》)秀州靈光寺釋皓端(890—961),于四明阿育王寺從希覺律師盛揚南山律,皓端一聽,義門無壅,又投金華雲法師學法華經,從臺教法師玄燭學一心叁觀,“由是兩宗法要一徑路通”,得忠獻王錢氏賜紫衣。(《宋高僧傳》卷七《皓端傳》)天臺山螺溪傳教院釋義寂,初從師學《法華經》,受具後到會稽學南山鈔,既通律義,乃造天臺山研尋止觀。(《宋高僧傳》卷七《義寂傳》)①所以,天臺教觀的重振帶動著律學的發展。

  第叁,是對戒律和律學的重視,其直接表現即是對戒壇的重視。

  錢氏之家爲政吳越,通過建禅院、興律寺、立戒壇而廣弘律教,故有“大江東西鹿苑官寶坊,學習雲湧,以千百計,皆錢氏創建”之語。

  唐昭宗乾甯元年(894),錢鑼曾命慧則(834—908)于越州臨壇。(《宋高僧傳》卷十六《慧則傳》)

  吳越乾化初年(911)武肅王錢謬于杭州龍興寺開度戒壇,召鴻楚臨壇,並奏薦梁太祖求賜紫衣並號。(《宋高僧傳》卷二十五《鴻楚傳》)

  乾化年中(913—914),錢謬命于會稽開元寺度戒,僧虛受(生卒不詳)充任“監壇選練”,此爲吳地此職之始,並表于後唐莊宗薦其紫衣。(《宋高僧傳》卷七《虛受傳》)

  錢謬建六通律寺,請彥求法師于此演律法。

  後梁天成二年,武肅王錢謬召景霄(

  一927)于北塔寺臨壇。(《宋高僧傳》卷十六《景霄傳》)

  錢弘做不僅從永明道潛禅師親受“菩薩戒”,還寫有《宗鏡錄序》、《梵天寺經幢記》和《新建佛國宣判幢願文》等。(《全唐文》卷一百叁十)這一切,都對吳越之地佛教律學有著重要的作用。

  佛教的繁榮正是律學發展的基礎和保障。正是在這種大背景下,南方江浙地方一帶的律學仍然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尤其是南山律學相對興盛,此時,南方律學的繼承和振興者主要是以西明寺法寶大師的法嗣爲主。

  法寶大師(

  97—875),即唐京兆福壽寺玄暢律師,字申之,宣城人,十九削發,二十歲到福州兜率戒壇受具足戒,聽掇律科深得宗旨,又往越中“求聞異說”。因仰道宣而投西明寺惠正律師門人,並在京華漸萌頭角。後恰會昌法難之時,京城法侶頗甚彷徨,受衆推爲首,上表論谏。因此,贊甯列其入《宋高僧傳》的《護法篇》中。懿宗即位後,大中年間(859)即受請入內與帝談論,並獲賜紫袈裟,充內外臨壇大德。玄暢時充追福院首領、充總持寺都維那,後爲上座。玄暢一生講律六十座,度法數幹人,撰《顯正記》十卷、《科》六帖、《名義圖》叁卷、《叁寶五運》叁卷,雖祖述舊聞,標題新目。懿宗欽其宿德,特賜師號“法寶”,後即以法寶大師名于世。(《宋高僧傳》卷十七《玄暢傳》)其主要弟子或再傳弟子有惠柔、慧則、元表等。惠柔曾被賜紫,繼承師說。其再傳弟子主要有守言、希覺、景霄、贊甯等,他們大都爲中國律學史上的著名律宗大師。

  釋慧則(835—908),俗姓糜,吳郡昆山人,大中七年(853)就京師西明寺出家,大中末年,入法寶大師法席,當年敕補備員大德,後被敕署臨壇正員,中和二年(882)至淮南,接著又入法雲寺,後至天臺山國清寺挂錫。乾甯元年(894)至明州阿育王寺,曾應武肅王錢氏之命于越州臨壇。慧則一生覽大藏教兩遍,講《行事鈔》七十遍,並撰《塔記》一卷、《集要記》十二卷以解南山《行事鈔》,另外還有《叁界圖》一卷。入室弟子中最有名者即希覺律師。

  希覺(864—948),字順之,姓商,祖籍晉陵,希覺生于溧陽,唐僖宗文德元年(888)出家于溫州開元寺。第二年受戒後即揣摩律部,又禀教于時在天臺山的西明寺慧則律師。希覺隨慧則學南山律學,學有所得,在意則《集要記》的基礎上著《增晖錄》二十卷。因取曹植的“螢燭末光,增晖日月”之意而意欲“增晖”《集要記》,隨後即“浙之東西,盛行斯錄”。希覺講律于永嘉一帶,受到武肅王錢氏的弟弟、時爲郡首的錢铧的敬重。希覺後遷于杭州大錢寺,吳越世宗(文穆王)造幹佛伽藍,召爲寺主,賜紫衣,並私署其爲“文光大師”,四方學者騁骛而臻。希覺還有雜詩十五卷,另外希覺還長于《易》道,並著《會釋記》二十卷,其解易至上下系及末文甚備,常爲人敷演講訓此經,後授予時任都僧正的贊甯律師。希覺律師的弟子衆多,有名的如法眼宗第一世祖文益。(《宋高僧傳》卷十六《希覺傳》)

  法眼文益(885—958),爲禅僧,世以“法眼宗”之開祖而聞名,浙江余杭人,七歲落發,不久即禀具戒于越州開元寺,又從學于阿育王寺希覺律師,“甚得持犯之趣”,並被稱爲“律匠”。希覺律師誇贊他是“我門之遊、夏”。(《宋高僧傳》卷十叁《文益傳》)

  元表,生卒不詳,貞諒之士,言多峭直,好晶藻人事,而高義解,從習毗尼,“兼勤外學,書史方術,無不該覽”。早年參與京師西明寺法寶的講肆。唐僖宗廣明年中(880)即來越州講南山律鈔,居越州大善寺,“諸郡學人莫不趨集”。元表講律義理縱橫,也講《論語》,善其談說,時號爲“鑒水阖黎”。元表著有《義記》(又名《鑒水》)五卷。其弟子著名者爲景霄和清福。景霄傳守言,再傳元解,此系被視爲五代時南山宗的正系。(《宋高僧傳》卷十六《慧則傳》、《景霄傳》)如下所示:

  另外,此時還有彥偶、壽閣黎、從禮等,皆傳講南山律鈔。

  杭州真身寶塔寺景霄,俗姓徐氏,丹丘人,贊甯列爲後唐律師。景霄初學律于元表,後又從守言阖黎。景霄洞悉律部奧義,他在金華東白山講訓初學時,江西律匠徽猷特意領徒衆前去問難,當聽到景霄講的當持犯篇後,不禁再叁歎賞。徽猷曾作有《龜鑒錄》,也應當對律學有著精湛的把握·,由此也可見景霄的水平。景霄的主要著作爲《四分律行事鈔簡正記》,簡稱爲《簡正記》,共二十卷,現爲十七卷,見于《卍續藏經》中。所謂“簡正”,即欲以思擇之力去邪說,而簡取正義。(《宋高僧傳》卷十六《景霄傳》)

  吳郡常熟的釋彥偶(82l一920),師傳不明,被號爲“毗尼窟宅”,受到武肅王錢氏的敬重。壽阇黎者,生平不詳,僅知其傳講南山律鈔,頻召供施,臨壇度人,四遠崇重。(《宋高僧傳》卷十六《彥僻傳》)

  後唐天臺山福田寺從禮(846—925),祖籍襄陽,壯年出家,及登具足後向師學授戒文,往往使用鐵錐刺額或掌,疼痛流血,以驅睡魔,直逾半稔,方遂誦通,由是精持律範。以後梁乾化年間(911—912)遊學天臺。釋從禮有著諸教合一的傾向,被武肅王錢氏得聞而召入州府建金光明道場。(《宋高僧傳》卷十六《從禮傳》)

  此一階段,南方的律師及其《行事鈔》記疏有:

  後梁西明寺慧則律師,著有《行事鈔集要記》,十二卷;

  後梁越州大善寺元表律師,著有《行事鈔義記》,五卷;9

  後唐杭州真身寶塔寺允堪律師,著有《行事鈔簡正記》,二十卷;①

  後唐杭州無外律師,著有《行事鈔持犯四果章記》,卷數不詳;

  後唐婺州德殷律師,著有《行事鈔手鏡記》,卷數不詳;

  後唐杭州覺照律師,著有《行事鈔指志記》,卷數不詳;

  後唐洪州清俨律師,著有《行事鈔集義記》,卷數不詳;

  後唐越州崇義律師,著有《述鈔音訓》,卷數不詳;

  後唐立律師,著有《行事鈔記》,卷數不詳;

  漢錢塘幹佛寺文光大師希覺律師,著有《行事鈔增輝記》二十卷。(《行事鈔諸家記標目》,《卍續藏經》第四十四冊)

  除去希覺、景霄之外,南方十國時期雖然律師衆多、律學繁榮,但是整體而言則沒有重大的理論突破。其對律宗的最大貢獻是在戰亂時代傳承南山律鈔,延續了對《行事鈔》的研習傳統,保存了律門師傳隊伍,從而爲宋代的律學複興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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