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虔誠與愛國情懷——法顯西行壯舉的精神動力
魏道儒
從叁國的朱士行到明朝的官僧,一千幾百年間,或受朝廷委派,或自發結伴西行的求法者數以千計。其中事迹最感人者,當屬東晉時期的法顯。
已過花甲之年,爲了佛教的健康發展而踏上九死一生的求法之路;已逾古稀之年,爲了記錄口耳相傳的佛教典籍而在異國他鄉苦學梵書、梵語;到了耄耋之年,爲了盡早譯出漢地缺少的經典而毅然取消回長安的計劃。虔誠的宗教信仰與熾熱的愛國情懷相結合,是法顯創造奇迹、完成壯舉的不竭精神動力。
一
法顯俗姓龔,平陽(今山西臨汾西南)人。有關他的生卒年代,史籍中沒有明確記載;有關他的年齡,各書記載也有不同。
關於法顯的世壽,《高僧傳》卷叁《釋法顯傳》[1)記爲“春秋八十有六”。同時代的《出叁藏記集》卷十五《法顯法師傅》謂其“春秋八十有二”。《開元釋教錄》與《出叁藏記集》屬於同類著作,但在卷叁采用《高僧傳》的說法,可能有其所本。在沒有其他更權威的資料之前,我們采用《高僧傳》的說法。
關於法顯逝世的最早時間,可以參考叁方面的情況來判斷。其一,根據《摩诃僧只律》卷四十後所附的《摩诃僧只律私記》載,佛陀跋陀羅和法顯共同翻譯《摩诃僧只律》,於束晉義熙“十四年(418)二月末都訖”。所以,法顯逝世至少是在418年二月之後。其二,法顯共參與翻譯經典六部,除了《摩诃僧只律》和《大般泥洹經》有明確翻譯時間外,不能斷定其他或存或佚的四部典籍都是在《摩诃僧只律》之前翻譯完成。其叁,《高僧傳》本傳和《出叁藏記集》本傳記載相同,均謂其“後至荊州,卒於新(辛)寺”。以上兩種情況表明,法顯在翻譯了《摩诃僧只律》以後,還有一段時間的活動,418年不能定爲法顯在世的最後時間。保守的推算,法顯逝世最早在419年。
法顯逝世的最遲時間,可以參考《彌沙塞律》翻譯一事來推測。《出叁藏記集》卷叁《彌沙塞律記》記載:“法顯……衆經多譯,唯《彌沙塞》一部未及譯出而亡。到宋景平元年(423)七月,有廚賓律師佛大(馱)什來至京都……請外國沙門佛大什出之。”《高僧傳》卷叁《佛馱什傳》的記載與此相同。這裏提到的宋景平元年(423)七月,是佛馱什到建康的時間,不是法顯逝世時間。再考慮到法顯是在荊州逝世,不是在建康。所以,法顯逝世時間至少可以上推到422年。這樣,我們可以把法顯逝世的時間大體確定在419年到422年的叁年之內。
根據《法顯傳》記載,法顯是於弘始元年(399)從長安出發踏上西行求法之路。那麽,當時他的年齡應該在六十叁歲至六十六歲之間。也就是說,法顯是在已過花甲之年西去求法。他遊曆了將近叁十個國家,首尾經曆十五年後,於義熙八年(412)在山東牢山登陸。當時他的年齡在七十六歲到七十九歲之間。
法顯遊曆了中亞、南亞和東南亞的許多地方,範圍之廣,可謂前無古人。湯用彤先生總結說:“蓋法顯旅行所至之地,不但漢之張骞、甘英所不到,即西晉之朱士行,束晉之支法領足迹均僅達于阗。在顯前之慧常、進行、慧辯只聞其出,而末聞其返。康法朗未聞至天竺。至於于法蘭,則中道終逝。故海路並遵,廣遊西土,留學天竺,攜經而返者,恐以法顯爲第一人。”實際上,在千余年的西行求法史中,以如此高齡兼走陸路與水陸,除法顯之外沒有第二人。
法顯西行求法取得成功,同時代的人也認爲這是空前的壯舉,並且高度贊揚他的精神:“於是感歎斯人,以爲古今罕有。自大教束流,未有忘身求法如顯之比。然後知誠之所感,無窮否而不通;志之所獎,無功業而不成。”可以說,這裏的“誠”,就是宗教信仰的虔誠;這裹的“志”,就是報效祖國的壯志。
法顯這種舍生忘死的精神,對後代的西行求法者具有巨大激勵和鼓舞作用,唐代義淨說:“觀夫自古神州之地,輕生殉法之賓,顯法師則創辟荒塗,奘法師乃中開王路。其間或西越紫塞而孤征,或南渡滄溟以單逝。……勝塗多難,寶處彌長。苗秀盈十而蓋多,結實罕一而全少。蹇由茫茫象碛,長川吐赫日之光;浩浩鯨波,巨壑起滔天之浪。獨步鐵門之外,亘萬嶺而投身;孤漂銅柱之前,跨千江而遺命。”
在這裹,義淨是把法顯與玄奘並列。和玄奘相比,作爲“創辟荒塗”的開拓者,法顯除了年邁之外,路途中條件也更艱苦,遇到的凶險也更多。在西去塗中,法顯除了曾得到張掖王段業、敦煌太守李嵩的一般性布施資助外,此後的西進途中和返回路上,再沒有獲得更大的援助。對照《大慈恩寺叁藏法師傳》的記載,玄奘從長安到高昌這一段路程很艱苦,但此後得到高昌王、葉護可汗以及印度的鸠摩羅王、戒日王的大力支持,情況就顯著不一樣了。如果說,玄奘只經曆了“茫茫象碛,長川吐赫日之光”的折磨,那麽,法顯更承受了“浩浩鯨波,巨壑起滔天之浪”的痛苦。就玄奘本人而言,也把法顯作爲榜樣。他在立志去西域時說:“昔法顯、智嚴,亦一時之士,皆能求法,導利群生,吾當繼之。”
法顯首先經曆了陸路的艱難險阻,在“西度流沙(從敦煌西至鄯善之間的沙漠地帶)”時,“上無飛鳥,下無走獸,四顧茫茫,莫測所之。唯視日以准東西,望人骨以標行路”。當他從海路返國時,所經曆的艱辛絕對不亞於陸路。“海中多有抄賊,遇辄無全。大海彌漫無邊,不識東西,唯望日、月、星宿而進。若陰雨時,爲逐風去,亦無准。”有的時候,要“遇黑暴雨”的襲擊;有的時候,由於“糧食、水漿將盡,取海鹹水作食”。經受這樣的肉體折磨已經很難承受,接踵而來的還有精神上的蹂躏。當一夜暴風雨過後,船上的諸位婆羅門竟然商議:船上“坐載此沙門(指法顯),使我不利,遭此大苦。當下比丘置海島邊,不可爲一人令我等危睑”。經過他原來的施主舍命保護,法顯才免遭被棄置海中荒島上的厄運。法顯是於義熙七年(411)八月左右搭乘商船從師子國返回,其年齡大約在七十五到七十八歲之間。
當時有人覺得法顯所述的西行經曆太簡略,勸他記述得更詳細一些。他重新敘述之後,“自雲:顧尋所經,不覺心動汗流。所以乘危履睑,不惜此形者,蓋是志有所存,專其愚直,故投命於不必全之地,以達萬一之冀”。法顯這樣有鋼鐵般毅力的人回憶西行所曆也要“心動汗流”,可見曆經了怎樣的劫難。他清楚的知道,他的西行求法只有萬分之一的成功希望。
與法顯結伴從長安出發西行的,有慧景、道整、慧應、慧嵬,在張掖等地相遇結伴同行的有智嚴、慧簡、僧紹、實雲、僧景、慧達,共計十一人。其中,智嚴、慧簡、慧嵬、慧達、實雲、僧景等六人先後中途折返。僧紹隨胡僧到廚賓,慧景死於小雪山(今賈拉拉巴德城南邊的塞費德科山),慧應死於弗樓沙國(今巴基斯坦白沙瓦)的佛鉢寺,道整留住中天竺。只有法顯一人以過花甲、逾古稀之年完成了這一壯舉。
法顯能夠毅然西行並成功返國,不僅是因爲他有著虔誠的宗教信仰,而且因爲他有著熾熱的愛國情懷。當他在師子國(今斯裏蘭卡)無畏山伽藍見到漢地的一把白絹扇時,幾句對見到故鄉物品的敘述,把他的愛國深情淋漓盡致地表達了出來,可謂感人肺腑、動人心魄。“法顯去漢地積年,所與交接悉異域人。山川草木,舉目無舊。又同行分披,或留或亡,顧影唯己,心常懷悲。忽於此玉像邊見商人以晉地一白絹扇供養,不覺淒然,淚下滿目。”法顯懷念祖國人民,懷念祖國的山川草木。今天讀到這段記述,讓人感覺不到一千六百年時間的遙遠。虔誠信仰不能取代愛國情懷,而這兩者的結合,才是法顯求法成功的精神動力。從古到今,在不同時代,人們的信仰有不同,認識有差別,但像法顯具有的這種堅忍不拔、百折不撓的爲國獻身精神,始終是民族的魂魄。
法顯西行求法有著明確的目的。他自述:“法顯昔在長安,慨律藏殘缺……至天竺尋求戒律。”法顯的願望,實際上反映了當時佛教界的普遍要求。需要更完備的戒律典籍,既與當時佛教特殊發展形勢有關,也與當時佛教典籍翻譯的狀況有關,同時,也反映了有志於佛教健康發展的虔誠信徒的追求。
首先,在東晉時期的北方,少數民族大規模進入內地,紛紛建立地方政權。在戰爭頻仍,社會動蕩加劇的情況下,大量下層群衆或者爲了躲避戰亂,或者爲了逃避繁重的徭役,紛紛進入寺院,以便尋找生活的出路。在這個特定曆史時期,佛教經曆了超常規的迅速發展。當時在異族統治下的北方各州郡,寺院不斷建立起來,成爲一個個社會生産和生活的基本單位。當時寺院的出家人都過著白耕自食的生活,而且寺院的規模也比較大,聚集上百名乃至幾百名僧人的寺院並不罕見。法顯出國時所在的寺院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法顯爲沙彌時,與同學數十人在田地裹割稻子。一天,遇到“饑賊”來搶奪稻谷,其他的小沙彌都驚恐逃走,只有法顯留下來,和搶奪稻谷的賊人交談,把他們說服,保護了寺院的糧食。對法顯的表現,“衆僧數百人,莫不歎服”。從這個事例來看,佛教僧團的急劇膨脹;,主要是由於大量尋找生活出路的人快速湧入引起。隨著寺院規模的擴大,僧衆的增加,客觀上需要建立比較完善的寺院製度,製訂規範僧人修行生活的紀律,訂立協調僧衆關系的准則等。
當時中國佛教思想的發展,主要依賴外來佛教因素的誘導和影響,與唐代及其以後的佛教自主發展的形勢不同。因此,規範僧人的修行生活,使佛教健康發展,首先必須有來自“佛國”的現成戒律典籍,因爲只有這樣的典籍才具有權威性和號召力。在這種情況下,尋找完備的戒律,就成爲希望佛教健康發展的虔誠教徒的心願。法顯正是其中的傑出代表。
第二,從當時佛教經典的輸入情況來看,律藏部分恰恰又是很不完備的…
《宗教虔誠與愛國情懷——法顯西行壯舉的精神動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