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文帝的賞識,甚至還獲得了“黑衣宰相”的稱號。隋唐時,許多佛教宗派都是在帝王的直接支持下得以創立的,而佛教徒也十分自覺地配合著帝王的政治需要。例如法藏編造靈異事迹、迎送佛骨舍利以迎合武則天“變唐爲周”當女皇的政治需要,後來又“預識機兆”機靈地轉而支持中宗複位;禅宗北宗的代表人物神秀被推爲“兩京法主,叁帝國師”;南宗惠能的弟子神會在安史之亂以後積極設壇度僧收香水錢以助軍需,爲朝廷恢複兩京立下汗馬功勞,等等。元代實行的帝師製度和西藏地區實行的政教合一,也構成了中國佛教影響社會政治的重要方面。當然,中國佛教也有超越政治、與當權者不合作的另一面,例如,禅宗從四祖道信、五祖弘忍到六祖惠能,都以清靜高潔、遠離都市的“山林佛教”相號召,對統治者上層人物采取不合作的態度,這也是禅宗能較少受政治影響,在唐武宗滅法以後繼續得到很大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這表現出了中國佛教與政治關系的複雜性。
就佛教與社會倫理的關系而言,這與佛教的儒學化有密切的關系。因爲中國封建社會的倫理道德是以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念爲核心的。由于忠君孝親的儒家倫理綱常是中國封建社會的立國之本,因而中國佛教在發展過程中努力與之妥協和調和,並深受其影響,同時,佛教也在豐富發展傳統倫理道德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從曆史上看,佛教初傳之時,就提出“苟有大德,不拘于小”,認爲佛教的出家修行方式表面上與“忠孝”不合,實際上卻能從根本上救世度人,是並不違禮悖德的。漢魏佛教通過把佛教的“五戒”與儒家的“五常”相比附等手法,進一步與儒家倫理相適應。人唐以後.,佛教更是大倡“忠君孝親”、“忠義之心”,認爲“菩提心則忠義心也,名異而體同”,要求“恩則孝養父母,義則上下相憐,讓則尊卑和睦,忍則衆惡無喧”,使中國佛教帶有濃厚的儒家倫理色彩。另一方面,佛教不殺、不盜的道德戒規和“諸惡莫作,衆善奉行”的倫理訓條也對中國傳統的倫理道德産生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大乘佛教慈悲度人、普度衆生的精神,曾對儒家“愛有差等”的仁愛精神有過重要的補充,並在近代以來曾激勵過許多志士仁人爲救國救民而奮鬥。當然,佛教道德從根本上說是爲追求出世解脫服務的,其否定現實人生的終極價值取向和宣揚忍辱、禁欲的生活態度曾在曆史上起過消極作用是不能忽視的。
第九,中國佛教具有關注現世現生的人文主義精神。印度佛教本是強調出世解脫的宗教,其根本宗旨是把人從人生苦海中解脫出來,其立論的基點是對人生所作的“一切皆苦”的價值判斷。但佛教的終極理想,仍然是爲了追求永超苦海的極樂,其“自作自受”的業報輪回的說教中更透露出了企求靠自己的努力來實現人生永恒幸福的積極意義,雖然這種積極意義在印度佛教中並沒有得到充分的彰顯,但它在中國傳統文化重視人的氛圍中卻獲得了新的生命力,並得到了充分的拓展。
中國傳統思想文化本質上是一種關于“人”的學問,其重要的特點之一就是具有強烈的關注現實社會和人生的人文精神。中國衆多的思想或學派,具體觀點雖然各異,但從根本上說,其出發點與歸宿,大都是“人”,其思想的核心,也大都是“人”的問題,重視現世現生成爲各家的共同特點,只是在對人的價值取向上和在人的實現途徑等問題上所持的見解各有不同而已。中國文化重現世現生的人文精神對外來的佛教有深刻的影響。佛教傳人中國後所經曆的一個不斷中國化的過程,正是在繼承佛陀創教根本精神(即幫助人覺悟解脫)的同時,又在中國傳統思想文化重視現實社會人生的氛圍中,將佛教中蘊含的卻又在印度佛教中未充分發展的對人及人生的關注與肯定作了充分的發揮,並以其對社會人生的獨特看法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傳統思想文化的某些缺憾或不足,不但爲佛教在中國的流傳發展並融入華夏傳統文化提供了契機與可能,而且使中國佛教得以最終跻身于中國文化的重要行列,最終與儒、道等思想文化融合互補而在現實的社會人生中分別發揮著各自不同的作用。
從曆史上看,外來佛教在傳統文化的人文精神熏陶下日益獲得了現實性的品格而由出世轉向了人世,更多地面向了社會人生。隋唐時中國佛教宗派的創立,標志著佛教中國化的基本完成和中國佛教文化的鼎盛。在隋唐佛教諸宗派中,禅宗是中國化最爲典型、也是對現實的人及人生給予最多關注的一個宗派。禅宗一方面破除對佛祖等外在權威的迷信和崇拜,強調每個人的自性自度,另一方面又將解脫理想融化于當下的現實人生之中,把修道求佛的修行貫穿在平常的穿衣吃飯之間,主張直指人心、即心即佛、“平常心是道”,強調凡聖平等、人佛無異和自然任運、自在解脫。禅宗以人性解佛性,把抽象神聖的佛性拉向人們當下本善的智慧心,其所說的自心自性,既是指宇宙本體或精神,也是對“自家生命”或人生實踐主體的肯定,它所說的“修行”實際上就是人的自然生活本身,而它所說的“佛”,實際上也是指那種內外無著、來去自由的解脫“人”。在肯定人、人性和人的生活的基礎上,中國佛教進一步強調了“出世不離人世”,反對離開現實的社會人生去追求出世的解脫。所謂“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宋明以後,“世間法則佛法,佛法則世間法”“舍人道無以立佛法”等更成爲中國佛教界的普遍共識。主張“出世”的佛教在中國則最終轉向了“人世”而面向人生。
中國佛教的人世化、人生化傾向,從佛教自身的發展來說,是大乘佛教的人世精神在中國社會文化曆史條件下的新發展。大乘佛教的“世間與出世間不二”等思想爲佛法與世間法的溝通提供了可能,而中國佛教則在傳統文化的影響下使這種可能成爲現實。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中國佛教所倡導的“出世不離人世”實際上也是印度佛教的“出世精神”在中國文化中的一種特殊表現。中國佛教特有的人文精神,既彌補了中國傳統思想對人的生死等問題關注的不夠,並提供了以彼岸世界的超越眼光來審視現實社會人生的特殊視角,也使佛教中有價值的東西在中國社會中更好地發揮出來,“人世”而起著傳統儒、道等思想有時無法起的作用。例如,儒家肯定自我和人世的傾向,主要是從道德論上肯定每一個人爲善去惡的內在根據和在社會關系中實現自我的必要選擇;道家則更多地是從自然論上肯定每個人的自我價值和本性自由;而中國佛教則以主體的“自作自受”和人生的“叁世”輪回等進一步豐富了傳統的人生論。許多中國人信奉佛教並不是因爲想永遠擺脫人生,而是爲了追求“來世”的人生幸福或此生此世的安康,或在現實世界中獲得精神上的超脫,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出世”的佛教在傳統文化的氛圍中形成的“人世”品格對現實的社會和人生所發生的實際影響。當然,這種影響的正負作用,還值得我們作進一步的研究。
以上種種中國佛教的特點及其人文精神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內在的根據主要有佛教“應病與藥”、“隨機設教”的方便法門等。其突出的外因則有中國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的生産方式、王權政治力量的強大、宗法倫理影響的深遠和思想文化的現實主義、人文主義精神等。正是諸多的內因與外緣,促成了中國佛教的獨特發展。從不同層面和角度對這種獨特性加以研究,仍然是我們面臨的重要任務。
(原載《南京大學學報》2001年第3期)
《試論中國佛教思想的主要特點及其人文精神》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