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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直解▪P3

  ..續本文上一頁識狀態,比如:思惟法義、思惟過去、現在、思惟未來,這完全都是第六意識的作用。(第六意識是我們可以感覺到的。)

  在經論中,把人的第六意識分成有四類:

  一、 善根強,煩惱薄。(多數從色界、無色界來。) 二、 善根輕,煩惱也薄。(善根薄,解脫因緣就薄。) 叁、 善根強,煩惱重。(多從欲界來,五欲境界煩惱多。) 四、 善根弱,煩惱重。(多自叁惡道來,煩惱多由欲來。)

  煩惱爲什麼重?因爲你經常去造作。所謂業力熏習阿賴耶識,而阿賴耶識又將業力以種子的方式保存下來,只要造作就有業力,不管是善業或惡業都一樣,然後業力變種子,種子又變現爲果報。

  色法分兩類:五根和六塵。「五根」:眼、耳、鼻、舌、身。是「正報」,果報體正式的果報。(有的人正報莊嚴,過去五戒十善的業力強;有的人比較醜陋,是過去五戒十善業力弱,雖然也是「人」,但只是剛好及格而已。)「六塵」:色、聲、香、味、觸、法。是「依報」的環境。(從業力和果報來看臺灣人,

  臺灣人福報很大,汙染也很厲害,從業力的角度來觀察臺灣人喜歡修布施,但是也很喜歡殺生。得果報時物質很豐富,但是也很多的問題,有很多會折損我們生命的因素夾雜在裏面。)

  五根和六塵就是我們的「所取相」,也就是我們所受用的,不管是正報(五根)或依報(六塵),以「人」的果報體來說,我們多數會認爲第六意識是主宰者,第六意識住在我的正報裏面,「正報」是「我」的依止處,而「我」去受用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依報)。前六識就是「能取相」。

  事實上;第六意識也是無自性的,第六意識可以隨熏習而改變,隨著你用染法或清淨法來熏習它,它就會作轉變的。它的本質是「空」,但是它「受熏」, 因爲「受熏」,所以它會繼續再造業,它雖然是過去的串習而成就的一個心識跟色法,但是它依止現前的心識跟色法再繼續造業,造了一個業力以後就會再熏習阿賴耶識,再變現下一期的果報。

  阿賴耶有叁種相續情況,第一個:生命相續。(有情的生命是相續的。)二、業果相續。生命之所以能夠相續,就是有業力在支持著,因爲業力被心識保存下來(種子),業力以「心識」的形態而相續。叁、心識相續。潛意識的阿賴耶識,它把業力的功能保存下來,一生一生的相續。

  公案:佛世時,比丘,聲美,貌醜。結示:「業力」無法功過相抵。造了殺業,不能以布施來抵銷。「業力」被保存下來以後,它會一個一個得果報,我們的果報是雜染的,酸、甜、苦、辣都有,因爲我們造業時也是造了各式各樣的業,「業力」唯一靠「忏悔」來折損惡業。

  從阿賴耶叁種相續當中,我們可以了解,都沒有一個「獨立自主」的「我」,完全是由「業力」的作用而變現。

  (二)問答釋疑

  問:若實無我,誰能造業?誰受果耶?

  假如我們的生命體沒有一個獨立自主的「我」,那麼是誰去造業呢?又是誰去得果報呢?

  答:然諸有情,心心所法,因緣力故,相續不斷,造業受果,于理無違。

  有情衆生不一定要有一個「我」才能造業,心、心所法就能造業,你的內心當下的那一個明了性就能造業,也就是「心王」和「心所」就能夠造業了。「因緣力故」,內心的心識剎那剎那的起心動念,這種心識的活動日夜相續不斷,內心的水流相續不斷的流動,像這樣你的「心識」去造業,然後你下輩子的「心識」去得果報,這個道理是可以成立的,不一定要有一個「我」。

  釋:阿賴耶識

  生命的根本就是阿賴耶識,它的本質是「不常」又「不斷」。它受業力的熏習。

  就不常來說:生滅變異,虛僞無主。它有生滅相,有變異,此中,沒有一個主宰者。(生命體最主要的根本的心識是阿賴耶識,所謂「去後來先作主公」,生命結束的時候,所有的前七識都停下來了,第八識是最後離開的。而我們去投胎時,第八識最去先投胎,先有第八識,才創造前七轉識。)第八識是一個生命體,但是這個生命體它不是一個常態的,它會變化。在唯識學上有一個例子,魔術師手上的手帕可以一下子變出一個兔子,一下子又變出一個老虎,其實那是魔術的力量,本質是手帕,兔子、老虎都沒有真實性。這意思是說;魔術的力量就是業力,造五戒的業力去熏習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就變現出一個莊嚴的人天果報,造了殺、盜、淫、妄的業力,阿賴耶識也把你這個叁惡道業力保存下來,變現出一個很低賤的果報出來,就像兔子、老虎都是變現出來的,而這樣的果報都是變化性的,所以說「阿賴耶識」是不常的。

  但是阿賴耶是可也不斷——恒常相續,無有間斷。雖然它不斷不斷的變化,但是它從來沒有斷滅的時候。生命的水流從無始劫流到現在,有時作人,有時作天,有時到叁惡道去,果報體不斷的變化,但是從來沒有一刻是間斷過的。每一期、每一個剎那都有生命存在。這個「不常」和「不斷」我們將它喻如「暴流」。一個急速的水流,水流看起來有變化,一下子大波浪,一下子小波浪,但是水流一個接一個,中間是沒有空隙的,我們生命的本質(阿賴耶識)就像暴流這樣,不常又不斷。

  從這裏邊我們可以作一個總結:由此故知,定無實我,但有諸識,無始時來,前滅後生,因果相續;由妄熏習,似我相現,愚者于中,妄執爲我。從這裏我們可以知道,我們的生命體沒有一個恒常住,不變異的「我」,(既沒有這樣的「我」,是誰造業?誰得果報?)但有諸識,就是我們現前一個明了的心識,也就是「八識」,它無始劫來前滅後生,剎那剎那的造業,使令因果相續,這樣的一個心識的流動,剎那剎那的創造業力,由業力去得果報,這種虛妄的業力熏習,在相續當中似我相現,有一個相似于我的相貌出現,因爲心識的水流流動太快了,我們看起來這個水流好像是一個東西,其實「水流」是一個接一個的,我們「心識」就像水流一樣,它的流動太快了,我們覺得心識是不變化的,是常住的,愚癡的衆生,在這當中妄認有一個「實我」,把它執著爲「我」了。

  補充:如果生命體真有一個「我」,那麼世間上就沒有阿羅漢,沒有佛陀了,「我」若是真實的,不是因緣熏習而有的,那麼這個「我」就不能就不能消滅掉,修再大的戒定慧也不能破壞它。事實是:沒有「我」,內心的本質是清淨的,我們打妄想,想出來一個「我」,所以才能對治掉,因爲這個「我」是不存在的。簡單講;就是恢複本來面目。

  我們可以用古德的一句話來總結「萬法唯識」的觀念:法性本來空寂,因果絲毫不爽。就著「法性」來說,是無我、無我所的,是空寂。並無一獨立的自我存在,雖然無「我」,它還不斷滅的,雖然一切法空,但是你不要造業,一造業,就有一種力量能得果報,所以說「因果絲毫不爽」。

  公案: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

  不落因果墮孤身。不昧因果(○)。

  佛法講無我,不生斷滅見。

  因果的建立依止我們「心識」的流動,造業是「心識」,得果報,受果報也是

  「心識」,故說「萬法唯識」。

  修行人要建立「一切法無我」的觀念,因爲一切法都是可以改變的,「果報」是可以改變的。比如:貧窮;貧窮的果報是無自性的,你用「施」的業力去熏習第八識,你的果報就會改變,乃至你想成就叁乘聖果也是可以的,用戒定慧的因緣來熏習你的阿賴耶識,它也能夠轉變。業障深重的凡夫,信願持名的因緣也能夠轉變,使令你帶業往生。因此龍樹菩薩說:于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因爲一切法是畢竟空,所以一切的因果才能夠建立。換句話說:一切法空,表示我們的生命是可以改造,佛道是可以成就。

  我們在學習以下所要講的色、心二法之前,我們一定要清楚;現階段的身心,都是可以轉變的。透過「心識」的造作可以改變它。一切法因緣而有,都可以透過修行來轉變。

  本論宗旨:一切法無我。

  乙二、設問答以明宗 以下設出兩個問答,來廣泛解釋「一切法無我」的道理。

  丙一、舉百法無我合問 有兩問:

  一、何等一切法? 二、雲何爲無我?

  第一問:何等一切法?一切法就是「百法」。

  第二問:雲何爲無我?什麼又是「明」。

  (以下之論文即是解釋此二問題)

  丙二、列百法無我分答 二

  丁一、答百法 二

  戊一、略舉五位總赅百法 (天親菩薩習慣都是先略說,再詳說)

  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叁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爲法。

  解:蕅祖批注

  法既稱爲一切,則何所不攝?

  既然是一切法,這「一切」當然包括十法界所有的染、淨因果。

  設欲廣說,窮劫莫盡,今以五位百法收之,故名爲略。

  一切法者,略有五種:爲什麼說「略」?因爲設欲廣說,窮劫莫盡。這些「法」的差別,就是佛陀要講,也是窮劫莫盡的。而在這裏單以「五位」「百法」來收攝,故說「略」。

  略雖五位,已收一切世、出世間,假實、色心、主伴,罄無不盡。

  雖然只有五位,但已收攝一切世間和出世間法、假法實法,色法心法,主伴,全都包含在內了。(至此是:總標)何者?爲什麼呢?(蕅祖將五位百法歸納,由粗到細分類)先分爲兩類:前之四位——收世、出世有爲諸法。第五無爲——收世、出世無爲法性。前四位: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這都屬于有爲法,有造作的法。第五位:無爲法,是無爲法,是一種寂靜、沒有造作的狀態。(虛空,不是空氣。空氣會流動,虛空卻不是動相。「空」的相貌是沒有造作因緣的。)

  就前四中——前叁是實,第四是假。

  就前叁中——前二是心,第叁是色。

  就前二中——初一是主,第二是伴。

  再將前四位有爲法分類;前叁位的心法、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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