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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直解▪P2

  ..续本文上一页生死、不住涅槃)。

  四、功德大:具足万德庄严故。(愿心、修行、时间是约因地而说,功德是约果地而说)。

  此大乘佛法在此分成两类:一、百法(世俗谛)。二、明(真谛)。

  「百法」:因缘果报之法。是十法界的因果,由因缘、业力所变现的杂染法、或清净的法,也就是「宇宙万法」。

  「明」:真谛。我空跟法空的智慧。「明」是一个譬喻,光明之意。在三界的流转当中,无非就是「无明」。(流转的到底是谁?无我。没有一个真实的我。)流转只是心识的流动,因为心识的剎那剎那变,所以变现出剎那剎那之果报。你能够了解「真实相」就是「明」。(喻:眼睛打开了,看到真实相。)我们的念头里,有贪、瞋、痴的烦恼,但也有戒、定、慧的力量,念头没有真实性,所以它是可以改造的,加强戒、定、慧就可以把烦恼慢慢的脱落,戒、定、慧的光明增加了,思想也会跟着改变了。我们的念头可以透过串习而改造它,使它从「无明」变成「明」,所谓「一切法无我」,故「明」也是我空、法空的道理。

  此世俗谛(百法)与真谛(明)的法,都是门——能够通达涅槃的「门」。

  本论标题《大乘百法明门论》,从标题中可以看出本论主要诠释两个道理:一、百法(何等一切法)。二、明(云何为无我?)说明二无我的道理。

  通题:「论」——抉择是非,断除疑惑者,是为「论」。

  以下说明本论传承:(根据蕅益大师之批注)

  第一段:总标教法的传承。第二段:别明教法内容。

  此于《瑜伽师地论》本地分第一中,略录名数,而名为「大乘百法明门」者:天亲菩萨根据弥勒菩萨所造的《瑜伽师地论》中第一分——「本地分」中,择录其中简单的名数而安立的——「大乘百法明门论」。故之,百法的传承来自于《瑜伽师地论》的思想。

  教法内容:分两段;先明「理论」,再讲「修行方法」。

  盖小乘立七十五法,但明「补特伽罗无我」。犹妄计——有心外实法。

  今大乘明此百法,皆不离识,不惟——实我本空。亦复——实法非有。这里是一个宗旨,以下解释:

  佛法的角度认为「人」有烦恼,而烦恼是怎么生起的呢?佛法认为这是因为有「我」,有了「我」,产生「人我执」和「法我执」。就好比:房子不断不断的换,但是「我」却是牢不可破。因为有「我」的执着,所以就产生我爱、我见、我痴、我慢,爱着这个「我」,为了保护这个「我」,使得人和人的互动不断产生「我」的烦恼,圣人因为「无我」,所以可以常游毕竟空。

  「我」的执着又分为:「人我执」和「法我执」。

  小乘跟大乘都同意:「我不可得」。(五蕴里面的生命里那个「我」不可得。)但是在「法」上稍有差别。

  小乘安立七十五个法,从四圣谛开出七十五法。只是说明「补特伽罗无我」,但犹妄计有心外实法。(我空,法有)

  大乘明此百法,不但是「实我本空」,也是「实法非有」。

  解释「法空」:

  所谓「法我执」——你认为「法」是有独立自主的体性,也就是「心外有法」;离开了这一念心的因缘,「法」还有它独立自主的体性——这就是「法我」,但事实上不是如此。举例来说:「一水四见」;人看「水」是水,由善心多,所以见水是水。饿鬼看到水却是火,因为悭贪习气太重。天人的心比人更善,看到水是琉璃地。那么假设「水」是有独立自主的体性,它不应该因为三种不同的众生心识,而变现三种不同的相貌出来。(因为「水」要是有独立自主的体性,三种众生所看到的「水」应该都是一样的「水」,不是火,不是琉璃地才对。)心识是一切法的决定因缘。你是什么样的「心识」,就变现出什么样的境界出来。离开了「心识」就一切法不可得了。

  「诸法无自性,一切从缘起」。一切法离开了因缘,没有独立自主的体性,完全是由「心识」的因缘所变现的。(天亲菩萨就是以这种思想来反对小乘的法执)。所以我们说;大乘明此百法,百法就是宇宙万法,这一切万法都不离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识,不但是「实我本空」,「实法」也是非有的。佛法讲一

  切法空,不是说这个「法」不存在,而是说它有「作用」,是可以改造的。因为它没有决定的体性。比如说:业障很重,因为有很多的烦恼,「万法唯识」,既然「心识」有很多烦恼,业障当然很重。你希望消除业障时,不是把手给剁掉,问题不在这个色身,而是「心」有问题。不断的修行、忏悔,把恶的念头转念去念佛。从《唯识学》的思想,想要改变生命;要改变心念的话,就是烦恼一起赶快转念、念佛。我们的内心也是无自性的,你不断用佛号来熏它,时日久了,内心里那个佛号也就由生转熟了。这样一来佛号势力强大,烦恼势力就薄弱下来了,这样生命就改变了。所以我们说: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灭时罪亦亡。

  十法界的一切果报都是依止我们的心念所变现的,杂染的心念变现杂染的果报,清净的心念就变现清净的果报,这就表示「实我本空」、「实法非有」,因为一切法是空,所以才能够由「心识」决定——这就是「万法唯识」的道理,也是本论之要义,我空,法也空。

  若于一一法中,照达二空。则一一皆为,大乘证理之门也。唯识学安立了种种名相,其实是为了引领学人进入「空性」,所以说百法明门论主要是修习我空观和法空观,趣向大般涅槃。

  世间人修「得」,佛法修「舍」。

  甲三、随文释义 分二

  乙一、承圣言以标宗 (传承佛陀的圣言量标出本论宗旨,其次再以问答之方式广泛详细的说明宗旨。)

  本论宗旨: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

  如:「随顺」之意。本论宗旨:一切法无我。不是我天亲菩萨能够觉悟的,我是传承世尊在一切大乘经典的开示,佛陀说「一切法无我」就是本论的宗旨。

  「一切法」在本论中先分两类:一、有为法。二、无为法。

  有为法:有造作因缘的法。

  无为法:没有造作因缘的法。(经常保持寂静状态之法。)

  有为法又分成两类:一、色法。二、心法。此色、心二法又分两类:一、杂染法(凡夫的色、心二法都是杂染境界,都是惑、业、苦。)二、清净法(圣人的色、心二法表现出来就是清净的。)这一切法本论将之统摄为「百法」。这一切法(百法)的本质是——无我(人无我、法无我)。意思是:这一切法定要假藉因缘才能成就,不能离开因缘而有独立自主的体性,故说「一切法无我」。

  蕅祖之解释:

  此借圣言,以征起也。借佛陀的圣言,来当证明。(证明此宗旨是正确,不颠倒的,因为是佛陀所说。)

  法——名轨持。轨——轨范。轨生义解。(使令我们能够生起了解。)持——任持自性。(能够任意执持其体性,不失不坏。)举例:抚尺。它是一个色法。它有一个轨范,透过这个轨范能够认识它是一个「抚尺」。这个轨范在业力没有消失之前能任持自性,它能保存它的体性。简而言之,凡是能够见、闻、觉、知的,都称之为「法」。

  我——名主宰。不受因缘控制,能够主宰万法,就叫「我」。

  今既言一切法无我,须遍于一切法中,通达二无我义也。既然讲「一切法无我」,因此学习本论之目的,就是在普遍的一切法当中,去通达二无我之义,人无我和法无我,这就是我们研究百法的宗旨和目的。

  附表一 —— 释「一切法无我」

  (一)万法唯识

  「一切法无我」是整个大乘的主要宗旨,小乘宗旨但发明「人无我」,(不发明法无我)。但是大乘说「人无我、法无我」。站在唯识的角度,它发明无我义,是以「万法唯识」的思想发明的,为什么说「一切法无我」,因为「一切法」是由「心识」所变现,所以它「无我」。

  业力:一个造作的行为就是「业」。(比如拜了一个佛,身体的造作积了一个善「业」,嘴里念了一句阿弥陀佛,就是造了一个口业的善「业」。)包括身、口、意三业的造作行为都是「业」。这种「业力」它的本质是无常的,我们所谓的「诸行无常」,意思是这种「有为法」它是剎那剎那变化,虽然它是剎那剎那变化,但是「业力」有一种功能,也就是「业力」在活动时有一种功能——它会熏习阿赖耶识。

  阿赖耶:是梵语,译成「藏」。藏的意思是「摄持不失」。能够保存一切色、心之行为。(阿赖耶识本身不造业)把「八识」分成两类,前七识是造业的,第八识本身不造业,(第八识是一个很微细的心识流动)。它不造业,但是它有一个「摄持不失」的功能,把前七转识所造的业力保存下来,所以阿赖耶识等于是「有情生命的本体」。(一般心理学所说的「潜意识」,我们不容易发现,但是它存在。)阿赖耶它是有明了性的,是一个「心识」,这个「心识」

  把我们无量劫来所造的善业、恶业功能全部保存下来,就是「种子」,「种子」就是一种功能,能够引生果报的功能。

  比如:你今天念了十五分钟的佛,每一句佛号剎那剎那生灭,念完以后,第六意识这个粗显的意识好像也没感觉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但是内心的潜意识却有变化了,也就是潜意识里面佛号的功能加强了,往生的力量又增加一分,有漏的业力再破坏一分了。这就是阿赖耶识受熏,只要一造业,第八阿赖耶识就会有变化,它就是有情生命的本体。

  阿赖耶识本身也不是可以独立自主的,它受业力熏习。只要业力一启动,它就跟着变化,它把业力以「种子」的方式保存下来。当种子发展到一定的势力,就变现为「果报」。果报分成两类呈现,「心法」和「色法」。「心法」指前六识,能够明了分别。「色法」指五根六尘,它不能明了分别。(了别,就是一种「心法」。)前六识能取相,一般我们所认为的「我」,多是指第六意识。它是「人我」,容易产生「人我执」,每一个人的第六意识是一种比较粗显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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