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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探源▪P2

  ..續本文上一頁)中也說:“彌勒把般若經的經體,歸納成八事七十義,然後配合瑜伽行的實踐次第,造《現觀莊嚴論》。”又說:“(關于般若經的論釋)應該依照法友(約第十七世紀)的說法,即般若經的內容分成:(一)核心要義—勝義谛;(二)廣大行持—觀次第觀》的主要內容應該是:以“一切法無自性”的空義作核心。進而闡明《大品般若經》。闡釋第一部分的是龍樹的六部理聚(《中論》、《七十空性論》、《六十如理論》、《回诤論》、《廣破論》、《寶蔓論》),闡述第二部分的是《現觀》。”根據法友與宗喀巴的說法,《現觀》主要內容應該是:以“一切法無自性”的空義核心,進而闡明《大般若經》中所開示的一切成佛所需的廣大行持次第。(14)可見,《現觀》的思想是以中觀見導瑜伽行的。《現觀》中之所以采取這種思想,陳先生進一步說:《現觀》所闡揚的教義,是以中觀思想爲主而兼含瑜伽觀行次第的般若學。此一調和折中的思想體系,既不離甚深的空性見,又有具體的實踐次第可資依循,可能較易普遍被人接納而逐漸獲得發展。(15)《廣論》是兼取龍樹、無著深廣二種大乘流派在修持上的長處,以達到快速成功之目的。故論卷一中說:“此中總攝一切佛語彙擾扼要,遍攝龍樹、無著二大車之道軌。”《廣論》在內容安排方面,自道前基礎中的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思惟人生價值、如法修持(屬于“略示修法”一節)開始,然後進入下士道、中士道、乃至上士道的修止,都是采取了瑜伽行派的修持次第。在修止之後再修觀,才以中觀應成派直接透視諸法無自性空理的方式進行觀察,以便真正斷惑證真,入道登陸地。宗喀吧大師這種安排,是經過一番苦心修持,並體悟了如上所說的《現觀》的根本精神。如《土觀派源流》第136頁中說:“師(指宗喀吧)住涅·洛若約五個月,對《菩提道次》專精修持,又詳閱卓隆巴的《正教次第論》,因此遂了達《現觀》中一切言诠,都是一補特伽羅成佛的道次第教授。”

  在《現觀》的基礎上,《菩薩提道炬論》正式確立叁士之相,並在上士道的基礎理上進一步說明修密法的次第。

  叁士之相,《菩薩提道炬論》中說:“由中下及上,應知在叁士,當書彼等相,各各有差別。若以何方便,唯于生死樂,便求自利益,知爲下士夫;背棄叁有樂,遮止諸惡業,但求自寂滅,彼名爲中士;若以自身苦,比他一切苦,欲求永盡者,彼是上士夫。”(16)這裏所說的叁士之相,是《廣論》所依准的,《廣論》在此基礎上進一步作更詳盡、更具體的闡釋,而建立道次第。由顯入密的次第,《菩薩提道炬論》中雲:“由聖教正理,定解一切法,無生無自性,當修無分別。如是修真性,漸得暖等已,當得及喜等。佛菩提非遙。由咒力成就,靜增等事業(17),及修寶瓶竺,八大悉地力,欲安樂圓滿,大菩資糧。”

  若修習無別慧成就,則可修密法。通過修密法,能獲得大菩提資糧。有關修密法之次第,論中雲:

  “若有欲修習,事行竺續部(18),所說諸密咒,爲求師長灌頂故,當以承事寶等施,依教行等一切事,使良師長心歡喜。”

  如果修習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密法者,地修之先,應對上師做承事、供養、令師歡喜,以求灌頂。這些觀點都爲《廣論》所吸取。

  阿底峽尊者從印度傳來的道次第,除了《菩薩提道炬論》的文字資料之外,還有別傳的內容。別傳又分二支:一支是阿底峽傳給仲敦巴,仲敦巴又傳給博多瓦、京俄瓦、普穹瓦,叁人之後,即使便分流而傳。宗喀吧大師以前,傳到了堪欽·南喀堅參(虛空幢)各卻郊桑布(救賢),宗喀吧分別向二人學習,然後將其彙歸成《廣論》的一股洪流。另一支,阿底峽傳給俄大譯師勒比協饒(俄妙慧),協饒之侄兼其徒的羅丹協饒造《教次第論》,羅丹之弟子卓隆巴造廣、略《正教次第論》。還有,尊者又傳給那措(曾往印度請尊者入藏者),那措傳給拉鎖瓦,拉鎖瓦授桑浦瓦,桑浦瓦也傳至卓隆巴。關于廣《正教次第論》,它是“開解《道炬論》意旨無有匹敵的疏釋。宗喀吧大師讀此書時,亦曾作各種供養而爲迎奉。宗喀吧作的《菩薩提道廣論》中的見解,大部分與此疏釋是一致的。”(19)所以《宗喀吧大師應化因緣集》(20)中稱:《正教次第(廣)論》是宗喀吧造《廣論》的藍本。

  可見,《廣論》道次第的教法源遠流長,既有教典的依據,又有別教的教授,教證具足,爲後學者提供一明確而又完整的成佛指南。難怪由它組建的黃教教學體系如日中天,盛傳不大衰。

  注釋:

  (1)法尊法師譯,1992年10月,臺灣佛陀教育基金會版

  (2)土觀羅桑卻季尼瑪著,劉立幹譯注,1993年月,香港佛教慈慧服務中心印行。

  (3)《土觀宗派源流》P46

  (4)本文所引者,是鸠摩羅什譯,香港蜜乘佛學會刊行,屬于《佛家經論導讀叢書》

  (5)大正藏卷十一

  (6)《廣論》P14

  (7)下士道:發心追求後世之樂者所修歸依十善等法。

  (8)中士道:發心求出離叁界者所修戒定慧叁學等解脫。

  (9)下士道:發心求無上菩提者所修六度等法。

  (10)宗喀吧著,大勇法師,法尊法師譯,1995年福建莆田廣化寺佛經流通處印行。

  (11)阿底峽尊者,法尊法師譯,收錄于《廣論》附錄二。

  (12)彌勒菩薩造,玄奘叁藏譯,臺灣佛陀教育基金會根據1917年9月金陵刻經處木刻本製版,福建莆田廣化寺佛經流通處重印。

  (13)最勝子等講菩薩造,玄奘叁藏譯,收于大正藏卷30。

  (14)陳玉蛟:《現觀莊嚴論初探》,1992年老體弱月,臺胞東初出版社P35。

  (15)《現觀莊嚴論初探》,P43。

  (16)《廣論》附錄二,P586。

  (17)是修密法者由修本尊庋所成就的四種事業:即息(即靜:消災)、增(增財等)、懷(令衆生親近)、誅(令怒敵受挫)。

  (18)即四部密法: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

  (19)《土觀宗派源流》P51。

  (20)修慧法師編述,上海市佛教協會刊行,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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