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七之俗源自佛經,據《中陰經》:“中陰衆生壽命七日。”而《瑜伽師地論》亦雲:“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複生,極七日住。如是輾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後,決得生緣。”《梵網經》:“父母、兄弟、和尚、阿阇黎亡滅之日,及叁七日,四五七日,乃至七七日,亦應講說大乘經律。”《釋氏要覽》雲:“人亡每至七日必營齋追薦,謂之累七,又雲齋七。”作七通常皆禮請法師莅喪宅或家屬至寺院作佛事,其余六日,家眷可自行爲亡者念佛或誦經。因中陰身雖名七日曆一死生,實則,每一動點皆有可能投胎,故應每日爲其念佛回向。如周五往生,下周四爲頭七,下下周四爲二七,再下周四爲叁七,以此類推。但做七宜提前一日,即每周叁做,原因即如前述,恐其于每一動點皆可能投胎,故提前做。今者偷日陋習盛行,即將七七四十九日易爲二十四日,頭七、尾七仍爲七日,二七至六七則每二日爲一七,此法不足取,孝眷切不可投機取巧。民間尚有“作旬”習俗,每十日作一次,共作四次,今已名存實亡。
在七七期間,切莫殺生。遺屬應以茹素爲宜,若無法習慣,亦應勉力爲之,至少茹素七日。凡祭祀、供靈或待客,均以素齋代葷菜,此舉較放生功德更大。弘一大師即曾言:“在家人敬神,每用豬雞等物。豈知神皆好善而惡殺,今殺豬雞等物而供神,神不受享,又安能降福而消災耶?惟願自今以後,痛革此種習慣,凡敬神時,亦一例改用素食,則至善矣。”喪中不用酒肉,此非獨佛教主張,儒家古禮亦嚴禁之,若皇太子居喪飲酒,必載之史書,視爲失德。以親亡故而殺生,令其擔此業力,陷親于不仁,何異弑親?今人每以食肉飲酒、作樂唱戲爲體面,誠乃背道而馳之作爲。
2、誦經
誦經源自佛陀時代,其時無紙張、印刷術,聽經聞法采口耳相傳方式。佛弟子代佛說法,即爲背誦熟記之經文。欲熟記某經,亦須靠背誦,故誦經即成學佛及宣揚佛法之先決條件。于佛前誦經,其目的有二:一者,猶如親聆佛教,以鑒察自身思想行爲。二者,代佛說法。六道衆生皆有佛性,誠敬專一誦持佛經,可感得各道衆生聽聞信受,爲亡者誦經,以其靈性較高,或可得度。
據《地藏菩薩本願經》所載,地藏王菩薩生生世世救度其母,故此經又名《孝經》。家屬可于頭七、二七、叁七誦《地藏經》回向亡者。其他如:《心經》、《彌陀經》、《金剛經》等,皆可用于薦亡。
3、拜忏
《地藏經》雲:“我觀是閻浮衆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是故,我輩凡夫當時時反省求忏,惕勵修行。
誦經拜佛,爲己或代人忏悔,稱爲拜忏,又名禮忏,始于南朝梁武帝,結集之《梁皇寶忏》。求忏非爲規避業報,乃坦誠認罪,誓不再犯。拜忏即在洗滌心垢罪業,獲清淨解脫。
目前通行忏法儀軌,系由曆來祖師依佛經所成,修忏法獲感應者,亦不乏其人。盛行至今者,如:
(1)、梁皇寶忏:系梁武帝爲皇後郗氏所集,以其後生前嫉妒嗔恚,死後墮而爲蟒,苦不堪言,帝遂延攬高僧,搜索佛經,錄其名號,共成十卷,爲其忏禮。郗氏蒙此功德得度,生忉利天。自古迄今,虔禮此忏,所爲所祈者,皆有陰骘感應,爲我國流傳最久之忏法。
(2)、水忏:又稱慈悲叁昧水忏,唐悟達國師以叁昧水洗人面瘡,濯除累世冤業,遂依宗密所撰《圓覺經道場修證儀》,輯成此忏法,至誠虔修,可解宿世冤業。
(3)、大悲忏:又名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系據大悲咒所作之忏法。
(4)、藥師忏:又稱藥師叁昧行法,系依《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經》所作,祈消災延壽,多禮此忏。
(5)、淨土忏:又名往生淨土忏願儀,系采《大無量壽經》及稱揚淨土諸經所成。
(6)、地藏忏:又名慈悲地藏忏法,所成年代較晚,凡報親恩或祈父母冥福,多拜此忏。
此外,如:金剛忏、八十八佛洪名寶忏、千佛洪名寶忏等,今皆盛行。眷屬延僧禮忏,家人亦當齋戒精誠,始能有感,倘能親自禮忏,功德更形殊勝。
世俗以誦經拜忏可轉爲冥錢,供鬼魂于陰間受用,此見不合佛法。誦經拜忏乃在消除亡靈業障,超薦其往生極樂,非愚民迷信之作爲。
4、打佛七
《彌陀經》:“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叁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衆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皆爲一切諸佛之所護念,皆得不退轉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自東晉慧遠大師提倡打佛七以來,經靈岩山印光大師發揚光大,一時蔚爲風氣,盛行迄今。
佛七系以一句“阿彌陀佛”念佛七日,或多個七日。爲何以“七日”爲期?“七”爲一圓滿數字。除《華嚴經》以“十”爲圓滿數,其他經典多以“七”爲圓滿數,蓋取七七無盡之意。以七日爲一循環念佛,謂“打佛七”。佛七期間,每日除早、晚課外,加誦《彌陀經》、贊佛偈,終日繞佛、念佛、靜坐。通常皆設有超薦拔度及消災牌位,家屬可勉力參與,將功德回向亡者。
《觀經》雲:“念一句阿彌陀佛,能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是以親人亡故,家屬當以念佛代替靈前哭泣。超度亡者,應以念佛爲主,此乃最切實、最易行且功德最殊勝之方式。惟參加念佛者,應忌食酒肉五辛,果能至誠念佛,必可冥陽兩利。
5、水陸法會
施齋食供養水陸有情,以救拔諸鬼之法會,凡在水、陸、空死者皆可超度。梁武帝蕭衍夜夢神僧教設水陸齋,普濟六道四生群靈,帝乃披覽經論,自行撰集。後儀文散佚,齋會亦告中絕,至唐再興修設之。今之水陸法會,內、外壇逾八十個,感應殊勝。
6、放焰口
焰口爲餓鬼名,其體枯瘦,咽細如針,口吐火焰。以生前悭吝,遂感此報。曾于阿難定中現身,阿難求告于佛,佛乃爲說《焰口經》及施食法,放焰口之法事即由此而來。該法會系以餓鬼道衆生爲主要施食對象;亦爲追薦死者佛事之一。做此法事,可使餓鬼仗佛力得以飽餐,再爲彼等宣揚佛法,令其信受而脫此苦厄。即令亡者未墮鬼道,做此法事亦等同代亡者布施餓鬼道衆生,仍有功德。
倘經濟拮據,無法做前述佛事,可備四字佛號錄音帶一卷,子孫齊聚念佛,亦可超度亡者。須知,超度力量之大小,關乎內心虔誠與否。做同一佛事,效果迥異,原因在此。
有家屬誤認超度、誦經乃法師之任務,既已花錢即可了事。更有甚者,于靈堂前五喝六,賭博玩牌。當知“各人生死各人了”,由人代作佛事,遠不及自身親作。倘亡者生前未及學佛,由與其有血緣關系之親屬代作,較能引發至誠,若無親眷遺族,則依與亡者關系親疏次第代作。
家屬延請僧衆主持佛事,所超薦者爲亡故親人,焉可置身事外?若欲得真實受用,家屬應摒除葷腥淫欲,虔誠參與,且應專心致志,莫僅視爲具文,照本宣科,敷衍了事。
本章將中陰之過程以及中陰救度的情況略加介紹了。實際上,這裏面包含了生者與死者的情感交融,生命與生命的內在關連,迷茫與覺悟的升沈迥異,觀念與真理的彼此互存。佛法只是提供生死的本來面目,至于是否願意接受或者探討這種“于生于死”都能得益的真相,也要看個人的時節因緣了。臨終正面關懷的相關探討就到此爲止,接下來,我們將以更廣闊的視角,來討論佛教的臨終自我關懷與反向關懷。
《超越死亡·第六章、中陰救度——中陰是救度之良機》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