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菩提作爲超越的境界,是對佛教真理的覺悟,如窺基所說:“梵雲菩提,此翻爲覺,覺法性故。”【《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大正藏》卷四叁,235c。】妨礙實現菩提的一切精神作用都是煩惱,成佛的瞬間也就是去煩惱得菩提的瞬間。從煩惱到菩提關系的超越方法是,即煩惱而菩提,其內在超越的意義在于,不離人生煩惱而實現解脫,不離現實的人生而成就菩提之境。
依據慧能的佛性理論,清淨佛性並不是一個孤立的存在,它和煩惱共生。妄念覆蓋真性,成爲世人發明真性的障礙。佛性雖然被煩惱覆蓋,但佛性自身不會被染汙,不會被煩惱消解,受汙染的是世人的心識,佛性真實地先天存在,完整而又永恒,佛性之外的一切存在,都虛妄不實,一切煩惱自然也是如此。這一佛性理論的思想淵源是佛教的如來藏學說。據此,體會佛性,不是要等到把煩惱消除至盡才有佛性的自然顯現,衆生只要體會到煩惱的虛妄特性,不被煩惱所纏,自然就能實現即煩惱而菩提的內在超越。
具體的實現方式,可以通過皈依。慧能強調叁皈依,皈依自心的覺性、正念、清淨本性,這正是實現從煩惱到菩提的超越方法,即煩惱而菩提的解脫方法。
首先是皈依覺。“善知識,皈依覺,兩足尊……自心皈依覺,邪迷不生,少欲知足,離財離色,名兩足尊。”【《壇經》第23節。】 佛者,覺也。皈依佛,就是要皈依佛之覺性,自心的覺性。人類叁大基本煩惱的第一條就是貪。貪爲貪欲,貪愛。貪愛五蘊和合之肉體,貪愛世人生存所依賴的種種物質條件。“雲何爲貪?于有、有具染著爲性。”【 《成唯識論》卷六,《大正藏》卷叁一,31b。】有是指衆生本身,有具是衆生生存所需的物質條件。依慧能的看法,世人所貪的兩大基本對象是財和色。財是財富,色,照佛教的傳統解釋,“變礙故名爲色”【《俱舍論》卷一,《大正藏》卷叁一,3c。】。依中國傳統的說法,指女色。慧能是在這一意義上使用此概念。消除財色等煩惱,必須“少欲知足”,而不是完全的禁欲。這實際上承認世人生存所需的一些基本欲望,基本的物質條件,人類繁衍的基本需要,如果這一切都禁止了,社會的延續就會受到阻礙。這可以說是對儒道兩家“寡欲”“導欲”和“知足”修養傳統的綜合。
其次是皈依法。“皈依正,離欲尊……自心皈正,念念無邪故,即無愛著。以無愛著,名離欲尊。”【《壇經》第23節。】法者,正也。皈依法,也就是皈依佛教正法,回歸自心正法。法(dharma)的意義,大致可以概括爲兩類,一爲軌,二是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舍自相。”【《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大正藏》卷四叁,675b。】作爲軌範,法是指規範或規則,是人們一切行爲的依據,佛所說教法,是佛法、正法,佛的教說之外的外道法,是邪法。作爲任持,法是指具有自性或質的規定性的存在物,泛指一切事物或現象,包括物質現象和精神現象,特指小乘所分類的五位七十五法和大乘瑜伽行派所分類的五位百法。慧能將法解釋爲“正”,專指佛的教法。禅宗中將佛所傳的微妙的內證之法,稱爲正法眼藏,涅槃妙心。與正相對的爲邪。邪是煩惱,正是菩提。佛性爲衆生自性本有,佛法也因世人而有,“叁世諸佛,十二部經,亦在人性中,本自具有”【《壇經》第31節。】。禅宗所講的正法妙心也在世人自心中,超越之道,就在于回歸自心之正。皈依的方法是無念,沒有邪念,不被物纏縛,不于境生執心。這種修行,可以理解爲即邪而正,不是離邪而正。慧能講“離欲尊”,也不是純粹講離欲而得解脫,而是即欲而離欲,只要自歸于正心,心無邪念,自然身處染塵而不被染。如同蓮花,出汙泥而不染。
第叁是皈依僧。“皈依淨,衆中尊……自心歸淨,一切塵勞妄念,雖在自性,自性不染著,名衆中尊。”【《壇經》第23節。】 僧者,淨也。僧是僧伽(samgha)的簡稱,意思是“和”、“衆”,也譯作和合衆,原指有四人以上由僧人組成的僧團。慧能將其釋爲清淨之“淨”,指出了作爲僧衆所應有的本質特征,在家之男女居士分別稱清淨士和清淨女,出家之僧,更應持清淨。禅家常稱出家教團或于叢林中修行的大衆爲清淨衆,《禅門規式》中簡稱“清衆”。僧爲清淨義,皈依僧,就是皈依清淨,而清淨本是衆生心的特點,皈依清淨,因而也就是皈依自心清淨。與清淨構成對法的是汙染,皈依清淨,也就是實現從汙染到清淨的超越。這種清淨並是不離染之淨,只要自心保持清淨,就是做到即染而淨。
只要皈依自心之覺、正、淨,就能實現從煩惱向菩提的飛躍,不離煩惱而得菩提。慧能自己表述爲“煩惱即是菩提”【《壇經》第40節。】。這一解脫,也是在瞬間實現的,迷則長劫煩惱,悟則須臾菩提。
叁、即無明是智慧
衆生之所以會被煩惱所纏,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無明。無明是十二因緣之一,導致生死輪回的基本原因,又稱爲癡,是叁毒之一,體現爲對佛教真理的無知,不懂佛教的苦集滅道四重真理,不懂佛教的佛、法、僧叁寶,不懂佛教的因果報應之理,不懂自性清淨心之理,不懂衆生本覺之理,由此而産生與佛法真理不相符合的世俗觀念。與無明相對的是作爲超越境界的智慧,從無明到智慧的超越方法是,即無明而成智慧,其內在超越的意義在于,不離衆生的無明而得智慧。
慧能在講自性忏時,突出地體現這一超越。他說:“善知識,前念、後念及今念,念念不被愚迷染,從前惡行,一時自性若除,即是忏悔;前念、後念及今念,念念不被愚癡染,除卻從前谄诳心永斷,名爲自性忏;前念、後念及今念,念念不被疽疾染,除卻從前嫉妒心,自性若除即是忏。”【 《壇經》第22節。】
“除卻從前谄诳心永斷”一句,依敦博本《壇經》,爲“除卻從前矯诳,雜心永斷”。這樣可使語義通順。無明,在這裏表現爲愚迷、愚癡、嫉妒心等。無明和智慧的關系,依《曹溪大師別傳》,慧能是用《涅槃經》中的觀點來解釋的:“《涅槃經》雲:明與無明,凡夫見二,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世人之心就其本質來講,是以智慧爲本性的,是所謂“心地無癡自性惠”【 《壇經》第41節。】。只是智慧的本性被因無明而産生的煩惱所覆蓋,不能顯現。但這並不是說,一方面存在著無明,另一方面,在無明之外存在著智慧。無明和智慧本質上都存在于同一個對象,兩者是具有體用關系的統一體,沒有離開無明而單獨存在的純粹的智慧,如同沒有離開汙泥而單獨生長的蓮花。只要用智慧觀照,使光明充滿自性之宅,自然不被無明所染,“用智惠觀照,于一切法不取不舍,即見性成佛道”【《壇經》第27節。】。不被無明染,也就能實現不離無明而得智慧的內在超越。
四、不舍生死而入涅槃
世人因爲無明而産生煩惱,不能脫離生死輪回,與生死相對的是作爲超越境界的涅槃。涅槃的字面意義有滅、寂滅、滅度、寂、無生等,中國早期的一些佛經還譯爲“無爲”,一般的意義是指熄滅生死輪回而獲得的終極解脫。小乘佛教將其區分爲有余涅槃和無余涅槃兩種:前者指作爲生死之因的煩惱已斷,但由此前世煩惱所形成的果報仍未斷絕,仍在身上存在,“愛等諸煩惱斷,是名有余涅槃”【《大智度論》卷叁一,《大正藏》卷二五,288c。】。無余涅槃指生死之因和果都斷盡,不再輪回于生死,不再依五蘊所成之身,“聖人今世所受“五衆”盡,更不複受,是名無余涅槃”【《大智度論》卷叁一,《大正藏》卷二五,288c。】。“五衆”就是指五蘊,構成人身體的五種因素。
對于涅槃,從敦煌本《壇經》來看,這個概念出現的次數並不多,第57節中有“如來入涅槃,法教流東土”一段,是《壇經》記錄者所加的說明。但整個一部《壇經》所談的實際上就是涅槃解脫之道。解脫論,也就是涅槃的方法論,超脫生死輪回的方法。慧能的得法偈就體現其涅槃觀。此偈的起因是弘忍爲了檢驗大家對生死問題的看法:“世人生死事大,汝等門人,終日供養,只求福田,不求出離生死苦海,汝等自性若迷,福何可救?汝等總且歸房自看,有智惠者,自取本性般若之知,各作偈一首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付汝依法,禀爲六代。火急急!”【《壇經》第4節。】“生死事大”,說明世人超脫生死輪回是最重要的大事,慧能講的佛性論,頓悟論,無修論,都是在講涅槃之道,他明確強調覺悟對于實現涅槃的重要性,“悟即元無差別,不悟即長劫輪回”【《壇經》第16節。】。“一念斷即死,別處受生”【《壇經》第17節。】。覺悟自心佛性,世人即佛,不悟佛性,將難脫輪回之地。
慧能所說的涅槃是無余涅槃,他在《無相頌》中講到“邪正悉不用,清淨至無余”【《壇經》第36節。】。這個“無余”,就是無余涅槃。小乘佛教的涅槃概念,指灰身滅智,肉體焚燒成灰,心智滅除至盡。大乘佛教對涅槃有新釋,不再執著于有余、無余之分,只以無余涅槃作爲一種方便施設,非終極涅槃。《中論》以實相爲涅槃,“諸法實相即是涅槃”【《中論·觀法品》,《大正藏》卷叁十,25a。】。叁論宗依之,吉藏講“離斷常二見,行于聖中道,見于佛性”【《二谛義》卷上,《大正藏》卷四五,86a。】。中道就是佛性,就是涅槃。北本《大般涅槃經》以具有常樂我淨四德的佛身爲大涅槃,“二乘所得非大涅槃,何以故?無常、樂、我、淨故,常、樂、我、淨,乃得名爲大涅槃也”【《大般涅槃經》卷二一,《大正藏》卷十二,746a。】。唯識法相宗講四種涅槃,依《成唯識論》卷十,爲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有余依涅槃、無余依涅槃和無住處涅槃,這四種涅槃只有佛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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