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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六 (7)▪P4

  ..續本文上一頁有我,那叫做「我見」。「雖無實我,由我見力故,于諸行中,妄謂有我」,這是解釋,什麼叫做我見呢?本來沒有真實的我的體性,但是你有個愚癡的想法,「于諸行中,妄謂有我」,錯誤的就認爲有我。若是這樣的話,你若同意這樣的看法…。「是故汝計定實有我,不應道理」。所以你若是決定執著實在是有個我的體性,就不合道理了。因爲那是個錯誤的我見所執著的。「于諸行中」沒有我,「妄謂有我」,這叫做「我見」,所以這是不合道理。這一科說完了。底下:

  

  

  

  醜二、結略義

  

  如是不覺爲先,而起彼覺故。思覺爲先,見有所作故。于諸蘊中,假施設故。由于彼相安立爲有故。建立雜染及清淨故。建立流轉及止息故。假立受者、作者、解脫者故。施設有作者故。施設言說故。施設見故。計有實我,皆不應理。

  

  「如是不覺爲先,而起彼覺故」,這第二科是「結略義」。這個「結略義」是前面這個「破所計」,這八科說完了。「計我論者」一共有四科。第一科是「標計」,第二科是「敘因」,第叁科是「理破」,第四科是「顯正」。這裏面這個「結略義」就是在第叁科,「計有我論」的第叁科「理破」。「理破」裏面第一科是「別征诘」,現在這「別征诘」這一科講完了,這一大科很長。第二科是「結略義」,就是把這個要義結顯出來,最後以要義來結束前面這一大段,這就是略說,前面是廣說。

  

  「如是不覺爲先」前面這一大段,第一科「不覺爲先,而起彼覺故」,這是第一段,第二科「思覺爲先,見有所作故」,這是「诘二因」裏面的兩科。「于諸蘊中,假施設故」底下就是「破所計」中的八科,八科裏面第一科就是「諸蘊中假施設故」,這一科也很重要。「由于彼相安立爲有故」,那麼這是一科,若加上前面兩科就是第四。「建立雜染及清淨故」這是第五,「建立流轉及止息故」這是第六,「假立受者、作者、解脫者故」這是第七,「施設有作者故」是第八,「施設言說故」是第九,「施設見故」是第十。

  

  可見這韓清淨居士,就用這幾句話,作科的名字。前面加起來就是十大科,就用它做科的名字。「計有實我,皆不應理」,像前面這麼說了這十大段,就可能以知道,你執著有我是不合道理的,是不應該的。

  

  

  

  子四、顯正(分叁科) 醜一、標說

  

  又我今當說第一義我相。

  

  這是第四科「顯正」。「計有我論」分四科,最後一科是「顯正」,「顯正」,分叁科,醜一是「標說」。

  

  「又我今」,本論的作者說,我現在「當說第一義我相」,佛法中所說的我的真實相,我究竟怎麼回事呢?說一說「標說」,下面…。

  

  

  

  醜二、釋義(分二科) 寅一、明假有相(分二科) 卯一、遮實

  

  所言我者,唯于諸法假立爲有,非實有我。然此假我,不可說言與彼諸法異、不異性。勿謂此我是實有體,或彼諸法即我性相。

  

  「所言我者」是第二科「釋義」,解釋這個第一義我、我的相貌,分兩科,第一科是「明假有相」。「假有相」分兩科,第一科「遮實」。

  

  「所言我者」,我們佛法裏面也有這樣的名稱,也稱之爲「我」,這個我是怎麼回事呢?「唯于諸法假立爲我」,唯獨是在受想行識的法上,假名字稱之爲我的,假立名字「名之爲我」,名之爲「有我」,就有個假名字,名之爲有我。「非實有」,不是有實在我的體性,沒有真實的體性的,只有一個名字叫做「我」這樣子。

  

  「然此假我,不可說言與彼諸法異、不異性」,那麼這個我呢?是假我,你不可以說這個假我,于彼五蘊諸法、于彼色受想行識的一切法,是異;是不異。不可說異,不可以說不異的。

  

  怎麼叫做「異、不異」呢?「勿謂此我是實有體」,你不要說這我是實有體性的。若是實有體性,那就是異,就是離開了色受想行識,有我的體性。色受想行識有色受想行識的體性;我有我的體性,彼此不一樣,那叫做異,現在不可以這麼說,所以叫「不異」。

  

  「或彼諸法,即我性相」,「即我性相」就是「不異」了,它與五蘊是相即的,即五蘊是我、即五蘊諸法是我的體性相貌,這樣講,就是不異了。現在說「勿謂此我是實有體,勿謂彼諸法即我性相」,所以不可說彼諸法異不異。不可說與彼諸法異不異,若說是異,那就等于說我有實體了;若說是不異,也是不對,困爲那個色受想行識是依他起,依他起性,依他起性非實有全無,是有,是有體性的,但是這我是沒有體性的,你不能說「即」,就是五蘊諸法,是不對的。這個我但有名字,那五蘊諸法還是有體性的,所以不能相即。可是又是依五蘊假立爲我,所以又不能是離的,不能說是別異。也不能說別異,也不能說不別異,是這麼一個情形的。這是「遮實」。

  

  

  

  卯二、顯相(分二科) 辰一、別列

  

  又此假我,是無常相,是非恒相,非安保相,是變壞相,生起法相,老病死相,唯諸法相,唯苦惱相。

  

  「又此假我,是無常相」,這是第二科「顯相」,前面是「遮實」,不可以說它是有實體性的。這底下顯出來這個假有相,是什麼樣?第一科「別列」,列出來。

  

  「又此假我,是無常相,是非恒相,非安保相,是變壞相,生起法相,老病死相,唯諸法相,唯苦惱相」,所以「假我」是這麼相貌。

  

  這個我是依于五蘊,假立名字,名之爲我的。而這個色受想行識的五蘊是無常相,就是剎那剎那變異的,所以是「無常相」。

  

  「是非恒相」,這《披尋記》上還是引這個〈抉擇分〉解釋,就是「自體系屬,有限住壽」,就是五蘊的體性,它是爲因緣所系屬、所限製,就是這麼長的壽命,或者活到兩歲多、或者到一百歲、或者一百二十歲,或者…最多活二百歲,總而言之,有一個時間的,到時候就結束了,所以是「非恒相」,不是永久存在的。

  

  「非安保相」呢?這個壽量沒有窮盡的時候,還在的時候、還生存的時候,這五蘊生存的時候,容或被意外的因緣所破壞,非時而死,所以叫「非安保相」,不能保證你決定要活那麼大的歲數的呀!

  

  「是變壞相」,就算是你能活了很久,活了多少年,但是也不決定都是快樂的,很多的煩惱,來沖擊你,使令你不快樂,所以「是變壞相」。

  

  「生起法相」,這五蘊身它是因緣所生起的,本來是沒有的,後來有因緣出現,這是「生起法相」。

  

  「老病死相」,生起了以後,他又是…又衰老又來了、或者是病痛又來了、最後還一個死也來了,爲老病死所隨逐。這個五蘊身是這個樣子。

  

  「唯諸法相」,這五蘊身就是色、受、想、行識,輾轉的變異、相續的流轉,就是只此而已,始終是沒有實體我的。

  

  「唯苦惱相」,它就是衆多的煩惱,衆多的煩惱的業力所得的果報,是個苦惱的果報而已,就是這麼個東西。

  

  現在這個我是依五蘊而假立的名字,五蘊既然「是無常相」乃至到「唯苦惱相」。所以我也「是無常相,是非恒相,非安保相。是變壞相生起法相,是老病死相,唯諸法相唯苦惱相」。我就是這樣子,這有什麼的好愛的呢?

  

  

  

  辰二、引證

  

  故薄伽梵說:苾刍當知!于諸法中,假立有我。此我無常無恒,不可安保,是變壞法,如是廣說。

  

  「故薄伽梵說」,底下「引證」。所以佛說「苾刍當知!于諸法中,假立有我」而已,「此我無常無恒,不可安保,是變壞法,如是廣說」。這麼執著有我,作什麼呢?這我有什麼好執著的呢?

  

  

  

  寅二、釋假說因(分二科) 卯一、標

  

  由四因故,于諸行中,假設有我。

  

  這是第二科釋假說相,前面是明假有相,底下又解釋假說相,爲什麼說有我呢?假立名字名之爲我,這叫說,「假說」。「假說」的因由,分二科,先「標」。

  

  「由四因故」,由四個理由,「于諸行中」假設有我,在這個色受想行識、在這一切法上,假立名字,名之爲我。這是「標」。底下「列」,那四個呢?

  

  

  

  卯二、列 

  

  一、爲令世間言說易故,二、爲欲隨順諸世間故,叁、爲欲斷除謂定無我諸布畏故,四、爲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

  

  「一、爲令世間言說易故」,佛法中本來是沒有我,爲什麼還說個「我」呢?因爲我們在世間上生存,佛法在世間上流行,彼此間思想的溝通,若這樣有個我,在語言上方便一點,所以還是要有這個名字。

  

  「二、爲欲隨順諸世間故」,世間上人說話常是有這個我字。我們佛法也隨順,不必執著我是特別清淨的,我不能用你的名字,不是,沒有這種意思,「爲欲隨順諸世間故」。

  

  「叁、爲欲斷除謂定無我諸布畏故」,決定沒有我,這個執著我的人害怕了,所以斷除他的怖畏,說有我、說有我的名字,但不是有實體的我。

  

  「四、爲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第四個理由呢?是爲了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就過失。或者我自己,或者是他人,成就了無漏的功德了。某某人得阿羅漢果了、某某人得無生法忍了、某某人得到叁明、六通、八解脫了,「成就功德」。某某人很多的貪煩惱、很多的瞋煩惱、很多的業障,很多的過失了。若是這樣宣說「令起決定信解心故」,使令那個人發起「決定信解」無我,有種種功德,所以安立我的名字,這樣意思,還是沒有真實我的。

  

  

  

  醜叁、結非

  

  是故執有我論,非如理說。

  

  「是故執有我論,非如理說」,所以若執著有真實我的體性的這種言論思想,這個是不合道理的,不應該這麼說。「計有我論」這一大段就是「無我論」,到這裏圓滿了。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六 (7)》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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