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滅了,這一剎那間諸行沒有了,就是滅、就是無,來顯示它的相貌。這是標列。下面隨釋。
玄二、隨釋
此中世尊依于有分,建立一種有爲之相;依于無分,建立第二有爲之相。住異二種,俱是諸行有分所顯,建立第叁有爲之相。
「此中世尊依于有分,建立一種有爲之相」。再解釋前面的有分所顯和無分所顯。在這個意義上,世尊依有分「建立一種有爲之相」,就是生,生相。「依于無分,建立第二有爲之相」,就是滅。「住異二種,俱是諸行有分所顯」,有爲一共是四相,現在說是兩相,剩下來的有爲之相就是「住異」這兩相。住異這二種屬于那一個呢?「俱是諸行有分所顯」,也完全是前面第一個,屬于有分所顯,也是有。雖然有點變化,但是還是在有的範圍。「建立第叁有爲之相」,這個住和異合而爲一,就是叁,和前邊一個有分、一個無分,一個生、一個滅,加起來了就是叁個。「住異」就是「建立第叁有爲之相」。或者說就是說是「異」,生、異、滅。
《披尋記》一五二叁頁:
「建立第叁有爲之相者:住異二種總合爲一,建立第叁有爲之相,依俱有分所顯故」,因爲這個住異都是屬于有分所顯。「由是應知余處說叁有爲相義」,余處不說有四相,只是說叁,就是「生異滅」了。那就是把這個「住」合在「異」裏邊了。
戌二、決擇所觀 (分二科) 亥一、依自他教 (分二科) 天一、顯自 (分叁科)
地一、標
此中菩薩觀一切時,唯有諸行;除此更無生住老滅恒有實物,自性成就。
這是第二科決擇所觀。「諸行無常」這一大科裏面,在第二科解釋中,第一個是正觀察,就是一個觀無常、一個觀四相。觀四相裏面依叁世觀,依剎那觀,已經講完了。現在第二科決擇所觀,再微細的解釋生住異滅。這一科分兩科,第一科依自他教。分二科,第一科是顯自,分叁科。第一科是標。這個自他教是什麼意思?
看這個文:「此中菩薩觀一切時,唯有諸行」,這裏邊這個生住異滅的事情,「菩薩觀一切時,唯有諸行」,觀察在一切時,不管是什麼時候,都只是有一個色受想行識而已,只是有一個眼耳鼻舌身意而已。「除此更無生住老滅」,除了這個色受想行識的諸行之外,沒有生住老滅的真實自性可得。這就叫「自」、就是自教,就是菩薩本身的所學習的佛法的道理是這樣子,這叫自教。
地二、征
何以故?
什麼原因這樣說呢?
地叁、釋
諸行生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余生住老滅。如是諸行住老滅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余生住老滅。
「諸行生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這是第叁科解釋,說是這一切的色受想行識現起的時候,「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現起的時候,還就是這麼多的色受想行識可得。「無別有余生住老滅」,除此諸行,另外沒有其他的生住老滅可得。「如是諸行住老滅」的時候,「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余生住老滅」,這個話表示什麼呢?佛法本身是這麼講,但是另外我們佛法裏面〈說一切有部〉,它就另外有一個解釋,那就叫做「他」。前面這是「自他教」,第一科顯自,第二科簡他。那就是在諸行之外,承認有生住異滅的事情。
《披尋記》一五二叁頁:
「諸行生時等者:雖諸行生生相可得,住老滅相亦複可得」,雖然諸行的現起,那就是生相嘛,就叫「生相可得」。諸行也有住、也有老、也有滅的相可得。「然唯諸行自性所顯」,雖然有生住老滅相的現前,可是唯是諸行的體性顯現的。「是故說言唯即如是諸行可得。除此更無生住老滅恒有實物自性成就,是故說言無別有余生住老滅。如說諸行生時理既如是,諸行住老滅時當知亦爾」。都是無自性的,生住老滅是無自性的。
天二、簡他 (分二科) 地一、標義
又諸菩薩以理推求生等實物,亦不可得。
前面是顯自,就是顯示佛法的正義叫做自。下面簡他。分二科,第一科標義。「又諸菩薩以理推求生等實物,亦不可得」。「又諸菩薩以理推求」,他在禅定裏邊修觀的時候,推求這個道理,「生等實物亦不可得」,佛告訴我們生住異滅沒有自性可得,菩薩修止觀的時候也觀察到這生住異滅是沒有真實性的。它的真實性是不可得的。這是標義。
地二、舉難 (分二科) 玄一、略辨四相 (分二科) 黃一、舉生相(分二科)
宇一、二生難
如是推求不可得者,謂若離彼色等諸行,別有生法;是即應如色等諸行,自體有生。如是此生,亦應有生。如是即應有二種生:一者、行生。二者、生生。
第二科舉難,那就是他義了,分二科。第一科略辨四相,分二科。第一科舉生相,分二科。第一科是二生難。二生難也有個意思的。
「如是推求不可得者」,菩薩這樣子觀察生住異滅是沒有自性可得的。這裏邊就表示不同意見的人,有不同思想的人,他還是執著諸行之外有生住異滅的自性可得的。這是〈說一切有部〉的思想,認爲一切有爲法的生住異滅,有爲法是有爲法,生住異滅另外有它自己的體性的。這件事本論的作者不同意,所以這裏面加以破斥。「謂若離彼色等諸行」,就是這一切有爲法,遠離了有爲法,別有生住異滅的法,「是即應如色等諸行,自體有生」。色受想行識等有爲法,每一法有它的體性。生住異滅若有體性的話,也應該如有爲法的,也有體性;它本身是有體性的。「如是此生,亦應有生」,這個生住異滅的這個生,它也應該有體性現起來。
「如是即應有二種生:一者、行生,二者、生生」,這個「行生」呢?行就是有爲法。有爲法現起,有一個力量能令有爲法現起,這個生叫做「行生」,就是所謂的「大生」。「二者、生生」,第二個呢?是能生起行生的這個,叫做「生生」,行生是大生,能生一切有爲法,但是大生也有它的體性的。它的現起是誰的力量呢?是生生,就是「小生」。它自己有了體性,它又能使令大生的體性現前。所以是兩個生。下面是一異難。
宇二、一異難
如是行生與彼生生,爲一?爲異?若言一者,計生實有,即爲唐捐。言別有生,是實物有,不應道理。若言異者,如是即應非行生生。是行生生,不應道理。
「如是行生與彼生生,爲一?爲異?」這是一異難。這兩個生,它們兩個的關系是怎麼個情形呢?它是一?是異呢?「一」就是兩個生是一體的,「異」就是各有各的體性,是別異的。
「若言一者」,這底下破它這個「一」:若這樣說,這個行生和生生是一,離開了生生沒有行生,離開行生也沒有生生的,它們是一體的。如果你要執著這樣,「計生實有,即爲唐捐」,那你執著這個生是有真實體性的,這樣的執著就沒有用了。「言別有生,是實物有,不應道理」,怎麼知道「計生實有,即爲唐捐」呢?生生是小生,行生是大生。大生它不能自己現前,它要由小生的力量使令它現前的。這樣說呢?大生是所生,生生是能生。有能生,有所生。而你這樣子講法,你認爲它們是一體的,能生、所生是一體的,那麼這個大生,能生一切有爲法的時候,大生是能生,有爲法是所生,也有能所,它也應該是一體的。小生生大生是一體的,沒有別體。那大生生一切行、生一切有爲法也應該是一體。若也是一體的話,那你就不應該說離開有爲法另外有大生,就不對了。它們是一體的嘛。它是一體就是離開大生沒有有爲法,離開有爲法另外也沒有大生。它是一體的嘛。那你執著大生有實體性、實有,就是白說了。說「言別有生是實物有」,你執著離開了有爲法另外有一個大生,它是有真實體性,這就不合道理了。
「若言異者,如是即應非行生生。是行生生,不應道理」。如果你改變主意了,又說行生和生生是各有各的體性的,「若言異者」,若這兩個生是別異的,這樣說呢?就是小生生大生,各有各的體性的,不是統一的,那麼大生生一切有爲法的時候,也應該各有體性。我重說一遍:小生生大生是各有體性,大生有大生的體性,小生有小生的體性,這叫做「異」。那這樣說,大生生一切有爲法的時候,也應該各有體性,即一切有爲法、色受想行識也有它的體性,大生也有它的體性,應該是這樣。這樣這個道理才平等嘛。這樣說呢,那就有爲法它有體性了嘛!那就不需要大生來生一切法了。「如是即應非行生生」,行生是大生,有爲法就不是大生所生了。它自己有體性嘛。「是行生生,不應道理」。你執著有爲法自己不能生,要大生來生,這就不合道理了,和你自己的思想有矛盾。這麼解釋這個道理。
《披尋記》一五二四頁:
「如是即應非行生生等者:謂若生相與行異者」,這句話也可以。就說這個生相啊,小生、大生啊,它有自己的體性,一切有爲法也是有它的體性,各有各的體。「是則生相應非從諸行生」,這句話應該倒過來。那這樣子,這個諸行啊應該不是從生相生出來的。這個句子倒過來。是則諸行應非從生相生,應該這麼倒過來。「然是行生」,你言是生相所生,這是不合道理。《披尋記》這個句子應該倒過來才符合。
黃二、例住等
如說生相,如是廣說住老滅相當知亦爾。
就是前面說到生是這樣,生相、住相、滅相。生相這樣子。下面住相、老相、滅相也是這樣子。這個生相是有二生相,有是一、是異,這樣子來辯論,如是「住老滅相當知亦爾」,也這樣辯論,這是例住等。
玄二、別廣滅相(分叁科) 黃一、標義
謂若滅法別有自性,是實成就,即應此滅有生有滅。
下面第二科,別廣滅相。特別的廣說滅相的道理。分叁科,第一科標義。
「謂若滅法別有自性,是實成就」,若是說生住異滅這個滅,它也是有真實體性的,是真實成就的體性的,「即應此滅有生有滅」,它有體性的法,它也應該有生相有滅相的不同。這是標義。
黃二、設難(分二科) 宇一、有生難
若滅生時,一切諸行皆應同滅。如是即應少用功力,如入滅定,諸心心所一切皆滅。
第二科是設難,分二科,第一科有生難。「若滅生時,一切諸行皆應同滅」。滅這個作用它有體性,它若現前的時候,「一切諸行皆應同滅」,一切諸行都沒有了。「如是即應少用功力」,這樣說滅有這麼的大的作用,那我們修行人不必特別用功修行了。就「如入滅定,諸心心所一切皆滅」,就是前六識通通滅了。若按滅盡定,這第七識執著我這件事也沒有了。這是有生難;這個「滅」有生難。
宇二、有滅難
若滅滅時,一切諸行雖皆已滅,複應還生,以滅無故。
第二科有滅難。「若滅滅時,一切諸行雖皆已滅」,複應該還生,還應該現起。因爲什麼呢?因爲滅沒有了,所以一切諸行還會現起來。現起來,你得聖道的人,現在聖道也沒有了。
黃叁、結非
是故言滅有生有滅,不應道理。
結束這一段文。「是故言滅有生有滅,不應道理」。你說這個滅啊,它是有體性的,這個體性有時現前,有時不現前,這樣子執著是不合道理的。
亥二、依修厭等
又善男子或善女人于一切時恒有實物自性成就,觀爲假有,而能修厭離欲解脫,不應道理。與此相違,是應道理。
「又善男子或善女人于一切時恒有實物自性成就,觀爲假有,而能修厭離欲解脫,不應道理」。這是第二科,依修厭等。前面第一科,依自他教,這一科說完了,現在依修厭等。
又善男子、善女人,就是相信佛法的男人、女人,來到佛法裏面學習聖道的時候,「于一切時恒有實物自性成就,觀爲假有,而能修厭離欲解脫,不應道理」。在一切時,就是一切有爲法,它的生住異滅,在一切的時間,不管是生住老滅,這就包括了一切的時間了。你若認爲生住老滅它是真實的東西,它是自性成就的東西,有這麼一個東西嘛,我們這些修行人就勉強的觀察它是假有的,觀察生住老滅是假有的,「而能修厭離欲解脫」,而能夠修這個厭離法,厭離生死是苦,遠離這個欲,希望從欲裏面得解脫,這件事就不可能了,「不應道理」; 和諸法真實相相沖突了,而能夠得解脫是不可能的。你的思想和諸法的真實相是沖突的,這樣是不能得解脫的。「與此相違,是應道理」,就是一切法沒有真實性,離開了有爲法,另外沒有真實的生住老滅,生住老滅沒有真實性。一切有爲法也沒有真實性。這樣子我們修止觀的時候,按照法的真實性,它是無常的、是爲我的、是畢竟空的。它本身是這樣子,你就作如是觀,那就合道理。「與此相違,是應道理」,就是不執著生老滅是真實有,這樣子你要修厭離欲是有可能的,這才合道理的。
《披尋記》一五二四頁:
「于一切時恒有實物自性成就等者:此說生住老滅應知」,此是說生住滅相有真實性的意思。
酉叁、結
由此行相,是諸菩薩如實了知一切諸行皆是無常。
這是第叁科結束了這一段。由于這樣的行相,就是一切有爲法的相貌是這樣,都是不真實的,所有生住異滅都是不真實的。「是諸菩薩如實了知一切諸行皆是無常」。這是表示這個意思。這個地方表示我們修行人作如是觀,是法的真實相,你就能成功,能得解脫。如果你不符合法的真實相,是不能得解脫的。這是觀諸行無常這一段說完了。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四十六 (1)》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