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臨終備覽(慧律法師講述·編撰)▪P15

  ..續本文上一頁烈焰焚屍,必生劇痛;二者,人既亡故,複以火焚,豈非又死一次。殊不知神識既已離體,色身僅爲軀殼,不複感受疼痛。且火葬符合衛生原則,不若土葬者,遺體遭蟲蟻咬齧,其窘況非如火化,可一舉解決。曆代高僧,多行火化,以人之煩惱,系由我執身見爲根本,乃至淫欲等大患,皆由此起。欲了生脫死,求神識得所,不拘僧俗,均當火化。焚之,則知此非我而不複耽著。

  日本、西藏,亦行火化。西藏複有火化修法。視遺體爲亡者之罪業,藉烈火淨化其染汙,轉化爲智慧之光。印度、尼泊爾等國,亡者不入棺,裹以薄布,以肩輿(小轎)送至火葬場。

  火葬既毋須講求地理、風水,又省時節約,兼有益于亡者神識之超升。家屬可將火化遺骨安置寺院,由出家衆誦經超度,兼以早、晚課之薰習,尚能聊種善根,複以講經、打七及諸法會功德回向之,令消宿業,培植冥福,終至成佛。

  火化後,倘遺骨呈黑色,有二種可能:一爲亡者久病,長期施打藥物所致;二爲惡業過重,助念無效。若爲後者,當多做功德、行善布施,回向亡者。

  目下災禍頻仍,客死異鄉、溺斃、失蹤、空難等,時有所聞。倘因意外,未尋獲屍體,應于寺院設牌位超度之。

  基本原則

  生死事大,每值喪事,親友辄來獻策。囿于宗教、風俗互異,所提建議南轅北轍,令喪家無所適從。世風日下,無奇不有,甚或于送葬時,聘清涼歌舞團,大跳豔舞。邪風至此,令人匪夷所思。家屬最應把握者,爲臨終及斷氣後十六小時內之助念及注意事項,余者雖不免隨順世俗,但宜從簡。避免鋪張浪費、虛排場面,可將喪葬費用,轉作弘法利生、救濟貧困之事,以培亡者冥福。

  喪葬事宜,應合情合理,可恭請出家淨衆指導,或委托代辦佛教儀式之葬儀社籌辦。一切儀節但求莊嚴肅穆、簡單隆重,于死亡應有正確認識,庶幾不致迷信妄爲。治喪畢,經書、佛像等當妥善處理,若不用,可與人結緣。

  第十一章 僧伽臨終及善後

  病危

  同參道友應悉心照料,如法供應飲食、湯藥。病室應保持整潔,焚香以杜絕臭穢。墊褥宜柔軟暖和、空氣暢通,以減輕病僧痛苦。令其面西坐臥,設彌陀像或叁聖像供瞻視。勿與之閑談他事,應懇切勸其萬緣放下,念佛求生西方。

  倘病僧住院,見其病情嚴重,即盡速出院返寺,准備助念。以免院方無法配合臨終處理,致遺體遭搬動,益增亡者痛苦。

  病僧倘有後事交代,宜預先備妥遺囑,交人保管,俾助念時可專心致志而無挂礙。

  助念

  勿悲哀喧嘩、沐浴更衣、移動盤腿等。唯輕鳴引磬,助其念佛。速度快慢可先征詢病者意願,利其隨念。將舍報時,加鳴無常磬(即大磬),至斷氣乃止。倘亡僧爲方丈和尚、長老上座、上座法師或他寺退居方丈來駐錫者,應鳴大鍾。倘無大鍾,則代之以大磬。何故?緣鍾磬聲可引生正念。

  一切施爲應俟助念畢,方始進行。注意事項,前已述及。總之,臨終至氣絕後十六小時,甚爲緊要,此際不務他事,唯念佛助其往生而已!

  入殓

  縱比丘病重,仍禁止女衆入寮房,須俟殓畢,方可隨喜助念,反之亦然。

  不宜厚殓,應衣以潔淨舊服,新衣布施他人,以增亡者之福。一切以簡約爲原則,不尚奢華,棺柩不宜過好。殓後至少停放七日,輪班助念不絕,此時可用引磬、小木魚,一律念四字佛號。

  停龛、停棺期間設靈堂,靈桌上鋪黃布,供鮮花、燈燭、茶果(每日更換)。晨、午供飯菜,然應于午前供,晚間不供,以合過午不食之旨。即使晚間施食,亡僧靈前仍不供飯菜。

  殡葬

  出殡儀式切忌鋪張。

  送葬起靈時,弟子爲報師恩,當爲師擡龛或擡棺上靈車。倘有多位弟子,可一人捧遺像,余爲擡棺、龛。若僅弟子一名,則捧遺像隨靈而行。阖寺僧衆,送至葬所。

  出家僧衆多以火葬爲主,禅宗則有荼毗、全身入塔二種方式。

  若爲火化,收取靈骨時,可細心檢尋,倘有舍利,可取出供養,標明亡僧法號暨生卒日期,以志其修持。

  禅宗之葬法,倘亡僧爲住持,則由法緣或鄰山尊宿爲主喪者,並行入龛、移龛、鎖龛、挂真、對靈小參、起龛、奠茶、奠湯及秉炬等九項佛事。

  遺物

  就戒律而言,亡故之比丘僧尼系屬十方僧,其遺物任何人皆不可擅取。因其爲十方僧,既取自于十方,亦應用之于十方。所遺之物,須做僧羯磨,再行處理。否則,縱令私交甚笃而擅取之,即犯根本大戒。

  出家僧衆所遺衣物,究應如何處置,《阿含經》及大乘經典,皆未述及。依筆者主張,海青可火化,袈裟留下,以資紀念,俟殘破毀損,再行火化。倘尚堪使用,亦可留給其他法師。

  追薦

  因亡者于中陰時期,罪福未定,可燒香、燃燈續明于塔寺中,七七日內,爲其修福,最爲有效。逢七應營齋追薦,或誦經禮忏,此謂“齋七”。此後,逢年節、周年亦當追薦,以盡弟子或晚輩之義,不可謂其已得解脫,即毋須追薦。

  第十二章 往生實例

  往生之征驗

  由死時相貌可判斷升沈何趣。倘面呈黑色,乃地獄相;青色爲畜生相;黃色爲餓鬼相;常色爲人相;鮮花色爲天相。亡故後,由善惡業,其體溫後冷之部位,亦各不同。舍報後,通身冷透,熱氣歸頂者,往生聖道;熱氣至眼、額者,生天道;至心者,生人道;至腹者,生餓鬼道;至膝者,生畜生道;至腳底者,生地獄道。此說固有所據,亦不當堅執全信,平日但能信願真切,臨終正念分明,輔以旁人助念之力,即可證其往生。

  畢生修行,萬般放下,無非爲求生蓮邦。自來往生西方淨土者,多有瑞象,諸如:

  1、自知時至。

  2、面容安詳,相貌莊嚴,猶勝生前。

  3、體無惡臭,滿室生香。

  4、天樂鳴空。

  5、見佛來迎。

  曆來往生者,瑞象不一,唯臨終應秉持一原則,即安詳最重要。或有荼毗後得舍利者,然以各人修持境界不同,所見舍利顔色亦互異。

  《淨土聖賢錄易解》詳錄自古迄今,修習淨業得生蓮邦之賢哲事迹,堪爲淨土行人之典範,讀者可參閱之,以增淨土行願。

  典型在夙昔

  曆來諸祖,深贊淨土。身體力行,圓證菩提。幸得人身,當惕勵精進,永脫輪回。玆舉二例,令衆等見賢思齊,當生了辦。

  (1)印光大師

  爲淨宗十叁祖。幼隨兄讀儒書,曾辟佛,病困數載,始悟前非。年方二十一即薙染,于曬經時得讀《龍舒淨土文》,知念佛往生之淨土法門,乃了生脫死之要道,即專心念佛。因念世風日下,非提倡因果報應,不足以挽頹風而正人心。人根陋劣,非實行信願念佛,決不能了生死而出輪回。故凡請益者,不拘貴賤賢愚,男女老幼,皆以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衆善奉行,及因果報應,生死輪回等實事實理,諄諄啓迪,令深生憬悟。歸依者不可以數計,依教奉行,得遂生西者,亦難枚舉,且化及囹圄異類。常持大悲水米,救諸病危。儉以自奉,厚以待人。凡善信供養,悉代廣種福田,捐助急赈,救濟饑貧,印贈經書、佛像,中興淨宗,功難思議。二十九年十月集衆選任住持,次月初四早一時半起坐雲:“念佛見佛,決定生西。”言訖即大聲念佛。二時十五分索水洗手畢,起立雲:“蒙阿彌陀佛接引,吾去也!大家要念佛,要發願,要生西方。”說畢,即面西端坐椅上,一心念佛。五時,在大衆念佛聲中,含笑安詳西逝,如入禅定。翌日午後叁時入龛,仍端身正坐,面色如生。百日荼毗,得五色舍利珠百余顆,大小舍利花及血舍利千余粒。齒全存,頂骨裂五瓣如蓮花。

  (2)弘一大師

  幼穎異,娴大悲咒及往生咒。甫就學,過目成誦。潛心文藝,擅詩詞書畫、金石音樂,旁涉戲劇,悉臻神妙,名震一時。卅九歲出家、受具戒,從此盡摒所習,以戒爲道本,發心扶律,遍搜中外律藏,校勘南山叁大部,重興律學。雖律紹南山,教宗賢首,而行在彌陀,從不談玄說妙,惟示人以念佛持戒。暮年色力漸衰,知將遷化,盡力弘法,不辭勞瘁。六十後,息心念佛。後示微疾,拒醫藥及探問,惟專念佛,寫“悲欣交集”一紙,並囑以“如在助念時,見我流淚,並非留戀世間,挂念親人,而是悲喜交集之情境所感也。”在大衆念佛聲中,安詳而逝。荼毗獲舍利一千八百粒,舍利塊六百。

  除上述二位外,尚有廣欽老和尚、李炳南老居土等當代高僧大德,皆盛贊淨土法門並身體力行,念佛往生。平凡如我輩者,得見淨土法門之殊勝利益,切莫躊躇,當以諸大德爲楷模,精進用功。

  第十叁章 結語

  預作准備,早積資糧

  弘一大師嘗言:“古人以除夕當死日。蓋一歲盡處,猶一生盡處。昔黃檗禅師雲:“豫先若不打徹,臘月叁十日到來,管取你腳忙手亂。”然則正月初一便理會除夕事不爲早;初識人事時便理會死日事不爲早。哪堪荏荏苒苒,悠悠揚揚,不覺少而壯,壯而老,老而死;況且更有不及壯且老者,豈不重可哀哉?故須將除夕無常,時時警惕,自誓自要,不可依舊蹉跎去也。”

  死亡乃生命必經之曆程,亦可謂生命現象之部分。DL喇嘛嘗言,忽略死亡抑或正視死亡,皆不能克服死亡,以其爲必然發生之事實。吾人每每爲諸事預做准備,雖未知死神何時降臨,但知其終必來訪,焉能不于事前妥帖預備?

  生死乃意識狀態之轉換,吾人當常作是念:無常隨時會降臨。縱今日不修行,明日仍須修行;此生不修行,來生仍須修行。今既聞佛法,應透視人生,作心理建設,當知:一切法不可得,世間無一物爲我所有。應將金錢化爲功德,切莫將之化爲惡業。地藏菩薩對大辯長者言:“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是以布施放生、印經造像、供養叁寶、做諸功德,應趁生前及時行之,倘身後由家屬代作,所得利益,七分之中乃獲其一,此尚屬不幸中之大幸。傥家屬不具正信,枉做種種無益鋪排,而未能如法利益亡者,豈非徒然!佛道乃獨行道,我人一切惡業,須仗由衷至誠以求忏,非何人能取代,是故,與其亡故後由家屬代作功德,何若生前精進…

《臨終備覽(慧律法師講述·編撰)》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