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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經 集一切法品第二之一▪P2

  ..續本文上一頁慧,彼諸外道說相續識從作者⑤生,不說眼識依色光明和合而生,唯說作者生爲因故,作者是何

  彼計勝性丈夫自在時及行微塵爲能作者。

  注釋

  ①現識:阿賴耶識之異名,謂一切諸法皆依阿賴耶識而現起,故名。

  ②分別事識:八識中除阿賴耶識外之其他七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與色、聲、香、味、觸、法諸境相對,而起虛妄分別,故名。

  ③不思議薰變:謂真如不可薰,而能受薰,真如受無明之薰習而生諸妄法,稱爲不思議薰。

  ④轉識:《唯識論》所說八識,第八之阿賴耶識爲本識,余七識爲轉識亦即阿賴耶識轉生之末識。

   ⑤作者:外道十六神我之一,以此神我爲生因,作衆事。

  譯文

  此外,大慧,有七種自性:所謂集自性(謂煩惱體性,能集善惡諸業,故名煩惱爲集自性)、性自性(既有集因,必有未來苦果性,故言性自性)、相自性(既有苦果,必有形相,故言相自性)、大種自性(形相從四大之種子生,故言大種自性)、因自性、緣自性、成自性(既有四大,即從因緣所成,故言因自性、緣自性、成自性)。

  此外,有七種第一義:所謂心所行境界,智所行境界,二見所行境界,超二見所行境界,過佛子地境界,如來所行境界,如來自證聖智所行的境界。(心所行境界者,謂發心菩薩,緣第一義法性如來藏心,故名心所行勝解行地菩薩;智所行境界者,緣於真如,起十種智慧,故名智所行初地菩薩;正證真如,見人、法二種無我,故名二見所行;八地菩薩,超二乘,過七地,故名超二見所行;十地菩薩超九地,九地又名佛子地,故名。後二地即佛地。)大慧,這是過去、未來、現在如來自性第一義心,以此第一義心成就世間、出世間最上之法,以佛智慧,建立各種自相、共相,而此自相、共相不同於外道之惡見。  

  大慧,何謂外道之惡見呢

  外道之惡見者,即不懂得種種境界乃是虛妄分別的結果,而於究竟真理、諸法實相上見有或見無,妄起言說。大慧,我今當說,若了知諸境如夢如幻,均是自心之所顯現,則一切妄想、叁界生死、一切諸苦及無知愛業諸緣,悉皆盡滅。大慧,有諸沙門、婆羅門,虛妄執著有及非有,於因果外計著各種事物的顯現,依時而住,此皆外道之主張;或虛妄執著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依因緣生住,無常變異,生已即滅,不了常住真心,這都是外道之看法。大慧,如認爲相續之體始無後有,視蘊界人名爲涅槃,目修道所得名爲果,凡此等等,皆是破壞諸法因果相續之斷滅見。爲什麼這麼說呢

  因他們不能如實觀察的緣故,因不見根本的緣故。

  原典

  複次,大慧,有七種自性①:所謂集自性、性自性、相自性、大種自性、因自性、緣自性、成自性。

  複次,大慧,有七種第一義:所謂心所行、智所行、二見所行、超二見所行、超子地所行、如來所行、如來自證聖智所行。大慧,此是過去、未來、現在一切如來應正等覺,法自性第一義心,以此心成就如來世間、出世間最上法,以聖慧眼入自、共相種種安立,其所安立不與外道惡見共。

  大慧,雲何爲外道惡見

  謂不知境界自分別現,於自性第一義,見有見無,而起言說。大慧,我今當說,若了境如幻自心所現,則滅妄想、叁有、苦及無知愛業緣。大慧,有諸沙門、婆羅門,妄計非有及有,於因果外顯現諸物,依時而住;或計蘊界處②,依緣生住有已即滅。大慧,彼於若相續若作用、若生若滅、若諸有、若涅槃、若業、若果、若谛,是破壞斷滅論。何以故

  不得現法故,不見根本故。

  注釋

  ①七種自性:此有二解。一是宋寶臣在《注大乘入楞伽經》中對七種自性的诠釋,認爲此七種自性主要是闡明「染淨二緣,真妄識體」,而釋「集自性」爲煩惱,謂煩惱體性能集善惡等業;既有集因,必有未來果報,故言「性自性」;既有苦果,必有形相,故言「相自性」;形相即從四大種子生,故言「大種自性」;而四大乃從因緣所成,故言「因自性」、「緣自性」、「成自性」。但是丁福保在《佛學大辭典》中認爲此是指如來有七種不變之性(詳見丁福保編《佛學大辭典》文物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版第五一九頁),認爲所謂「集自性」,即萬善聚集之因;二「性自性」者,即萬善聚之因各有自性存其內;叁「相自性」者,即萬善聚之因,各有相現於外;四「大種自性」者,大種即地水風火四大之種子,此謂四大各有自性,今就聖報而言,即此大種自性乃足法性五蘊之果;五「因自性」者,即證聖果報之因;六「緣自性」,即證聖果報之助緣;七「成自性」者,即成就如來果德之性。筆者以爲寶臣說較符合經文之本義,故取寶臣說。

  ②蘊界處:指五蘊:色、受、想、行、識;十二處:六根(眼、耳、鼻、舌、身、意)與六境(色、聲、香、味、觸、法);十八界:十二處加上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泛指一切諸法。

  譯文

  大慧,譬如瓶一旦破了,就不再是瓶;燒焦的種子,就不能再發芽,此中的道理也是這樣。蘊界處諸法雖生即滅,應知此等諸法無自性故,只是自心虛妄分別的結果。此外,大慧,如果本無有識,叁緣和合則生,那麼龜應該生毛,沙也應該出油,如此,你所依據的理論就不能成立了,這與佛法之究竟義是相違背的,所做的事業也是徒勞無益的。實際上,龜本無毛,沙本無油,叁緣體空,如何生果

  又,大慧,外道說叁緣和合,是因果性,可說爲有,成過去、未來、現在叁世諸法。此乃邪謬相承,及自惡見故作如是說。大慧,諸愚昧凡夫,爲惡見所迷,不能自知愚癡,反而妄稱此即是一切智說。

  大慧,又有沙門、婆羅門看到了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有如空中之雲,又如飄忽不定之火焰,如幻有實無之乾闼婆城,如夢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夢中所見到的一切,均不離自心,由無始妄見薰習,取以爲外,如此思維觀察諸法,斷除各種分別之見,也遠離虛妄心所取的一切名義,了知自身及一切事物都是藏識之所顯現,既無能取,亦無所取,更無各種生住滅,如此思維觀察,锲而不舍。

  大慧,此大菩薩不久即可得生死涅槃平等無二之心,大悲方便之行,觀衆生如幻如影,從各種緣而生起,知一切境界離開自心即一無所得,行於實相無相之道,從諸地漸進而升,住於叁昧樂之境界,了知叁界皆唯是自心,得如幻叁昧(了達一切諸法如幻之理的禅定),離絕衆虛幻之影像,成就最上智慧,證得不生不滅之理,入於金剛喻叁昧(指斷除一切煩惱之禅定),證得佛身,常住於如如之境,具諸神通,變化自在,以各種方便化現遊衆佛國,遠離外道及心意識之展轉轉依,次第成就如來之身。

  大慧,大菩薩欲得佛身,應當遠離蘊界處諸法,遠離心因緣所生之各種生滅法,遠離各種戲論及種種虛妄分別,但住於遠離一切能緣所緣如來真證心量,觀察叁界無始以來爲妄習所薰而起生死種種分別,思維無相無生之佛境界,自證聖法,得心自在無礙之功用,猶如如意寶珠,隨宜現身,達於唯心之境,漸漸入於佛地。因此一切大菩薩於此法應當善於修學。

  原典

  大意,譬如瓶破不作瓶事,又如焦種不能生芽,此亦如是。若蘊界處,法已當滅,應知則無相續生,以無因故,但是自心虛妄所見。複次,大慧,若本無有識,叁緣合生,龜應生毛,沙應出油,汝宗則壞,違決定義,所作事業悉空無益。大慧,叁合①爲緣,是因果性,可說爲有,過現未來從無生有。此依住覺想地者,所有理教及自惡見熏習余氣,作如是說。大慧,愚癡凡夫惡見所噬,邪見迷醉,無智妄稱一切智說。

  大慧,複有沙門、婆羅門,觀一切法,皆無自性,如空中雲,如旋火輪,如乾闼婆城,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夢所見,不離自心,由無始來虛妄見故取以爲外,作如是觀已,斷分別緣,亦離妄心所取名義,知身及物並所住處一切皆藏識境界,無能所取及生住滅,如是思惟恒住不舍。

  大意,此菩薩摩诃薩不久當得生死涅槃二種平等,大悲方便,無功用行,觀衆生如幻如影,從緣而起,知一切境界離心無得,行無相道,漸升諸地,住叁昧境,了達叁界皆唯自心得,如幻定絕衆影像成就智慧證無生法,入金剛喻叁味②,當得佛身恒住如如,起諸變化,力通自在。大慧,方便以爲嚴飾,遊衆佛國,離諸外道,及心意識,轉依次第,成如來身。

  大慧,菩薩摩诃薩欲得佛身,應當遠離蘊界處心因緣所作生住減法戲論分別,但住心量③,觀察叁有無始時來,妄習所起,思維佛地無相無生自證聖法,得心自在,無功用行,如如意寶,隨宜現身,令達唯心,漸入諸地。是故大意,菩薩摩诃薩於自悉檀應善修學。

  注釋

  ①叁合:指根、境、識叁事和合。

  ②金剛喻叁昧:禅定之一種,此定如金剛,能摧破一切障礙,通達無礙。

  ③心量:心量有兩種,一是凡夫之心量,心起妄想,各種度量執著;二是如來具證之心量,遠離一切能緣所緣而住於無心之心。

  

  

《楞伽經 集一切法品第二之一》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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