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好能移動他的身體成獅子臥式(獅子臥式,譯者在括號裏作了解釋:即右側身而臥,左腿彎屈,左手掌放在左膝蓋上,右手上托右腮,並用小指堵住右鼻孔,只留左鼻孔出氣,這就是密法中的吉祥臥式。但應注意,做這些事情要在亡者外氣斷以前做。如果亡者馬上就要斷氣,就不要去踫他,另外,也可不必用小指堵住右鼻孔)。還要馬上數他的脈搏,如果亡者進入沈睡狀態,脈搏出現停止現象,則雙手重疊輕輕擠壓亡者的心髒部位,讓他清醒,這樣做可以使亡者的靈識保持在中脈內,而不沿左右二脈逆轉。亡者一旦領受“①指示明光尋求大道文”之意,便能立刻證見法身,得大自在,靈識定能沿人體中脈向上,從頭頂梵穴出去而生佛土。風智之光就是指本性光明,在這裏就是指靈識。
行者在垂死時,若有力能自修,自即投合,證入明光,無須他人佐助。若自無力者,則擇一心慧相合之法侶(意謂行者之心,與亡者之心合爲一者),留在身旁,爲四大(詳附注叁)融入指示,再呼亡者之名,念誦下文而告之曰:
[2]四大融入指示文(此文在外氣未斷以前合前[1]文同時念誦之)
今者即爲“地大”融入“水大”之微相起現矣!(按此處尚有“水大”融入“火大”、火大融入“風大”兩句,凡爲修法喇嘛,俱能自行加入念誦,原經略而未載,但行法者必須次第誦之)。
亡者之死相,一一呈現時,行法之人,務必軟語低聲,叮咛呼告,附其耳曰:
善自作意!善自作意!請發勝心,谛聽勿亂。
如亡者爲師長前輩,則但加囑曰:
師尊(或尊長)!請善自專意作念!
在亡者外氣快斷時念誦“[1]指示明光尋求大道文”。如果亡者領悟,有能力自修的話,就可以見到法身,證入明光,而不再需要他人的幫助了。如果亡者力量不夠,不能解脫,就要爲亡者繼續念誦“[2]四大融入指示文”。
“[2]四大融入指示文”內容如下:
“某某人,死亡之神將降臨到你身上,四大分散的症兆已經出現。首先是地大融入水大,然後是水大融入火大,最後是火大融入風大。在這個痛苦的時刻,你要把握住自己,心裏不要慌亂,要發心成佛,要專心致志的聽我爲你講法,你就可以得到解脫。”
“善自作意”“善自專意作念”就是要好好觀照之意。
爲同門金剛弟兄或平常人,當呼其名念誦以下發心證認死位明光(詳附注四)文而告之曰:
[3]發心證認死位明光文(此文在外氣將斷時,連同前[2]後[4]兩文念誦之)
嗟!善男子(某某),所言死者,今臨汝矣!汝當作意思惟,發起如是勝心,而自念言:嗚呼!我今死時已至,于茲死緣,惟當猛發慈悲菩提之心。爲利樂盡虛空界一切有情,願證圓滿佛位。更當從今爲始,爲利一切有情,願證死位明光法身,即于其中、證得大手印最勝悉地(大手印爲西藏大成就法之一。悉地者成就義。),證已,當利一切有情。此縱未證,當于“中有”位中認證,而證“中有雙運大手印身”,隨緣應化,利樂等空一切有情,專意作念,發心投合,堅持勿舍。汝先前所修上師所傳教授,及平時自修常課,亦當憶持勿失。
行法者以唇附耳,聲音務極明朗,無一刹那涉及妄念,令其體驗。當其外氣斷盡,即當緊壓其兩旁脈位,明言相告。如爲師長,或較已尊之善知識,則言:
尊長:今有如是本體明光,起現于前,請即開始修持。
如爲同輩或他人,則以下文“明光直指教授”而告之曰:
[4]明光直指教授(此文在亡者外氣將斷未絕時,附耳念誦多次。)
嗟!善男子(某某):谛聽勿亂!汝今已有法性妙明淨光、開始起現于前,亟當體認。嗟!善男子:汝今當下心識,自證智體,明明晃晃,實體、相狀、形色、自性均不可得,空湛朗然,此即法性普賢佛母也。汝以自內證智,于本空中,空寂坦然;自內證智,寂照不滅,晃然燦然。此即證智普賢如來也。(普賢佛母普賢如來句,見後附注。)自內證智,全無實體可得,體相空寂!自內證智,燦然明住,無可分別。此即如來法身也。明空無別,住大光蘊,此即無有生死光明不壞佛也。認識此故,是爲最勝。自內證智,體性空明,認識爲佛,即于自內證智中自己親見,此即住于佛心印中也。
在亡者外氣將斷未絕之時,還要爲亡者念誦“[3]發心證認死位明光文”和“[4]明光直指教授”
“[3]發心證認死位明光文”內容如下:
“某某人,我們平時所說的死亡,如今將降臨到你的身上,你要這樣想,這樣發勝心:我與這個世界的緣份已盡,死亡已經到來。此時此刻,爲了利益遍虛空一切衆生,我要猛發慈悲喜舍菩提之心,精進不懈。在此死位中有時期認取明光,證得法身,這就是大手印最殊勝的果地。我成就之後,更應當利樂一切衆生,進而圓證佛果。如果我在此死位中有時期未能成就,那麼在法性中有時期,于佛菩薩雙身顯現之機,我也要證成報身佛(“中有雙運大手印身”即佛菩薩的雙身)。我成就之後,要隨機隨緣利樂如同虛空一樣多的衆生。你要這樣一心一意的思惟,堅持不懈,把握中有時機,發心認取明光。同時,對生前上師爲你所傳授的密法和平時自己修習的內容,要回憶修持,不可忘記。”
“[4]明光直指教授”內容如下:
“某某人,請你仔細聽,不要慌亂!現在光明已經開始顯現,這就是你的本性光明,你應當馬上認取,與之合上去。
某某人,顯現在你面前的本性光明,無實體、無相狀、無形色、無自性。體相空寂,均不可得,這就是如來法身,也就是普賢如來。雖然體相空寂,卻盡虛空遍法界,含藏一切,這就是普賢佛母。本性光明空寂朗然卻又明明晃晃,明空無別。寂而長照,照而長寂,這就是不生不滅,光明不壞的天真佛。能認證此光明就是佛,就是普賢如來,就是普賢佛母,就是如來法身,就能夠住于佛心印中而成佛道。”
這一段文字([4]文)主要講的是佛的真空妙有的境界(可參見本書31頁)。
行法之人要靠近亡者的耳邊,但不要踫著耳朵,爲其念誦。念誦時,口齒要伶俐,聲音一定要清晰明白,心裏要空淨,不能胡思亂想,要專心致志,這樣才能幫助亡者,使亡者易于領悟。當亡者外氣斷盡的時候,應當立即用雙手,按壓左右二脈,並告訴他:
“現在,本性光明就在你面前顯現,請立即開始修持!”
上文朗聲念誦,叁至七遍,亡者一經領悟,最初憶念上師指授;第二體會自內證智,赤裸無垢,證知即是明光;第叁認識自己本來面目,成爲無有離合之法身,決定解脫。
對上述[1]至[4]文要高聲朗誦叁到七遍,使亡者首先能夠回憶起上師的指導教授,然後再體會自內證智(即本性顯發的大智慧),赤裸裸,淨灑灑,無垢無淨,就可證見明光,認識自己的本來面目。亡者一旦領悟上述教導,與法性光明合爲一體,必定能夠得到解脫。
(二)、第二階段的行法(即亡者外氣已斷內息未絕之時)
初、于“死位中有”(明光者、即法性中人人具足之本光,此時起現。詳附注五),如經指示尚難娴習純熟者,或諸凡夫已受引導次第者,爲行此法,令其認識本體光明,于無實義空性中,透澈本源,扶搖直上,立證無生法身。作法如下。
行法之時,要在外氣所已斷,風智之光,融入“中脈都帝”[風智之光,即張趙兩居士據英文本所譯之“靈熱”。梵文都帝,又稱阿哇都帝,在人身之中脈管內,吾人之命根,即藏于此,外來之風,亦聚于此,而被持命根之風氣所卷裹(即風智之光),永遠不動,一動即病,一開即死矣。],神識更現爲離戲光明(謂離戲之本體光明)。次則氣息逆轉,由中脈逸入左右兩脈,斯時“中有”境相,豁然起現,行法之時,必當左右二脈氣息尚未消失之間,方適爲之。所需之時,爲內息尚存,約爲一餐飯頃(大約二叁十分鍾)。
先雖指示,屆時仍當行法,其時所謂最初中有法性明光,亦即法身心印,不複返回。一切衆生,輪回相續,同一根源,于中起現。
又外氣已斷、內息未絕之際,即風(此風即指風智之光言)融入阿哇都帝之時,此即常人所謂“悶絕位”也(泛稱昏厥,或稱悶絕。西醫認爲假死。斯時神識尚未完全出竅。)其停留時間,久暫無定,視身勝劣,及脈風之次第。大抵修持有素、寂定堅固、脈道較勝之人,則停住時間較久。當趁此重要關頭,以此教授指示,不計遍數,殷勤囑告,令其發心,須在諸根孔竅黃液未出之間(凡人在外氣已斷之後,必有一竅流出黃色液質。其在生前,多行惡行,色力定功劣弱者,此液流出特速,最快者,氣斷後即流出,稍緩者,能經食頃之久。但以遲緩爲佳。)反覆施行。亦有罪大惡極及脈道劣弱等人,出液特速,彈指之間亦不住者。亦有能住一飯之頃者。依經教中說:“常人悶絕爲叁日半”(其他經中亦有傳述四日爲期者,若有定力者,可延長至一七。),以故常人可住叁日半始證明光。于此指示,亟當殷重爲之。
如果經過第一階段的行法,亡者已經證見法身,證入明光,就不需要行以下的法了。否則還要繼續爲亡者實施第二階段的行法(經文中的“無實義空性”“本源”“無生法身”都是指我們的佛性)。
第二階段的行法,要在外氣已斷,但內息尚存時進行。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死位中有時期,又稱“識悶絕位”,在西醫又稱爲假死。這個時候人的識神並未完全出竅。識神從什麼地方出去,什麼地方就要流黃水,所以第二階段的行法要在黃水流出之前反複實施。從外氣斷到識神完全離體這段時間的長短因人而異。如果是罪大惡極,或者定力很差,身體又很弱(即“色力定功劣弱者”或“脈道劣弱者”)的人,外氣一斷,識神很快就出去了,有的還能停留一、二十分鍾。如果有定力的人,識神可以停留七天才完全離體。所以功夫越好的人,識神走得越慢。普通人一般需要叁天半或四天,識神才能完全離體。
在亡者外氣剛斷的時候,諸氣息集中…
《中有成就秘笈(中有聞教得度釋義)元音老人述》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