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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 卷一○○

  卷一○○

  譯文

  〈圓覺經疏序〉中說:「凡是有血氣的物類必然有知覺,凡是有知覺的也必然歸於同一理體。這一理體,就是所謂真淨明妙、虛徹靈通、卓然而獨存的真如佛性,它便是衆生的本源。

  「所以說,心地爲諸佛之所得;所以說,菩提智慧交徹融攝;所以說,法界寂靜而常樂;所以說,涅槃無汙染、無煩惱;所以說,心性清淨而不虛妄、不變異;所以說,真如脫離謬誤、斷絕邪僞;所以說,佛性維護善而否定惡;所以說,無礙解脫的「總持」,隱覆含攝一切;所以說,如來藏超越玄秘;所以說,華藏世界統攝一切功德,光耀所以昏暗而獨自明亮;所以說是「圓覺」。其實這些說法都是指一心。

  「對於這一心,違背了,就是凡夫;順應了,即成聖人。迷妄了,則生死流遷由此而起;覺悟了,則來報輪回從此斷滅。對它親近而求取,便成止觀、定慧;將它推而廣之,則生起六度、萬行。引發它,則爲智慧,然後成爲聖智;依據它,則爲原因,然後成爲正因。這些,其實都是同一佛法。

  「終日身處圓覺而未體驗到圓滿靈覺的,是凡夫之輩;要想證得圓覺而未窮極圓滿靈覺的,是菩薩之屬;住持圓覺而具足圓滿靈覺的,才是如來。離開圓覺也沒有六道,舍卻圓覺也就沒有叁乘,否認圓覺也就沒有如來,泯滅圓覺也就沒有真如實相之法。其實,這些說的都是同一道理。叁世諸佛之所證得的,便是證得這一圓覺。如來爲一大事因緣而出現於世,也就是爲的這件事。經、律、論叁藏、十二分教經典,一切佛經,都是對這一圓覺的诠釋。」

  現在我再作解釋:這一心法,名叫「普法」。要觀照這一心,需要用「普眼」來實現。真如體用的靈知靈覺,並非偏小之知識所能窮達。因爲它圓滿而能覺悟,所以叫圓覺;這是就能證方面說的。真如妙性,寂滅無爲,周遍具足,沒有絲毫缺損,所以叫圓覺;這是就所證方面說的。能證與所證冥然契合,其實只是一心。這一心能爲一切事物的性體,又能顯現叁乘、六道的相狀。統攝形相而歸於性體,概莫例外。從而,世間和出世間,沈降雖然不同,但是,凡有種種施設作爲,無不都是爲了覺悟這一心。離了這一心,則上無佛、法、僧「叁寶」及「一佛乘」,下無「四生」及「九有」。

  原典 

  〈圓覺疏序〉雲:「夫血氣之屬必有知,凡有知者必同體。所謂真淨明妙、虛徹靈通,卓然而獨存者也,衆生之本原。

  「故曰,心地(注釋:因爲心是萬法之本,好比大地,能生一切諸法,所以又稱心地。《大乘叁生心地觀經》卷八:「叁界之中,以心爲主。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究竟沈淪。衆生之心,猶如大地,五五果,從大地生。」)諸佛之所得;故曰,菩提交徹融攝;故曰,法界寂靜常樂;故曰,涅槃不濁不漏;故曰,清淨不妄不變;故曰,真如離過絕非;故曰,佛性護善遮惡;故曰,總持隱覆含攝;故曰,如來藏超越玄秘;故曰,密嚴國(注釋:指大日如來的淨土,也是《華嚴經》所說的華藏世界、淨土門所談的極樂世界的異名。)統衆德而大備,铄群昏而獨照;故曰圓覺;其實皆一心也。

  「背之則凡,順之則聖;迷之則生死始,悟之則輪回息。親而求之,則止觀定慧;推而廣之,則六度萬行。引而爲智,然後爲正智;依而爲因,然後爲正因。其實皆一法也。

  「終日圓覺而未賞圓覺者,凡夫也;欲證圓覺而未極圓覺者,菩薩也;住持(注釋:安住於世間而護持佛法的意思。《圓覺經》:「一切如來,光嚴住持。」禅宗興起後,被當作寺院主管僧的職稱。)」圓覺而具足圓覺者,如來也。離圓覺無六道,舍圓覺無叁乘,非圓覺無如來,泯圓覺無真法。其實皆一道也。叁世諸佛之所證,蓋證此也。如來爲一大事出現,蓋爲此事也。叁藏、十二部、一切修多羅,蓋诠此也。」

  釋曰:心之一法,名爲「普法」(注釋:據《華嚴經》所說,法界諸法,一法即具足一切法,普遍圓融,一一稱性。《宗鏡錄》卷九曾說:「見普法故,名普眼。普法者,一具一切,一一稱性,同時具足。」)。欲照此心,應須普眼(注釋:指觀照普法之眼。)虛鑒。寂照靈知,非偏小而可窮。以圓滿而能覺,故曰圓覺。此約能證也。真如妙性,寂滅無爲,具足周遍,無有缺減,故曰圓覺。此約所證也。能所冥合,唯是一心。此一心能爲一切萬法之性,又能現叁乘、六道之相。攝相旭性,曾無異轍。則世、出世間,升降雖殊,凡有種種施爲,莫不皆爲此也。離此則上無叁寶、一乘,下無四生、九有(注釋:又名「九居」,指叁界中情的九處樂居之所。它們是:欲界這人和天,色界的初禅天、二禅天、叁禅天、四禅天中的無想天,無色界的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譯文

  澄觀和尚的《華嚴經疏》說:「以上各類法門乃至無盡法門,都不離一心,一心也就是法界。所以《起信論》認爲:「所說的法,指的就是衆生心。」心體就是廣大,心的本覺之智就是「方廣」(指大乘經典),觀照一心而生起功能便是「華嚴」,覺悟一心的性相便是「佛」。覺悟並非外來,它全然等同於所覺悟的。所以真理與智慧並無區別,一旦破除形相,兩者的體用也就一起歸於空寂。於是,第一心念都入華嚴性海,從而,物、我真實不二,平等一如。爲使尚未了達的人了達自心,若懂得周圍所見所聞都是心,這才真正了達心性。

  「所以,〈梵行品〉說:「要知道,一切事物都是心自性;成就無漏智慧之身,不需通過其他途徑而得悟。」然而,如今研習教理的人,大多抛棄自心而向外追求;修習禅法的僧徒,則喜歡丟卻機緣而向內觀照。這兩種人都犯了偏執的錯誤,各自滯著於兩個極端。既然自心與外境都系真如實相,那麼兩者間應當平等無礙,互相融通。我先前曾磨製兩面明鏡,點亮一盞燈,中間安置一尊佛像,這時便可見到鏡中重重交光,佛佛無盡,互相輝映。由此也可見到心與境互爲作用,理與智相互涉入;從而於心中悟得無盡的境,又於境上了達難以思度的心。心與境重重無盡,智慧的觀照作用也就表現在這裏了。」

  「此外,即心而可以了達境界上的佛,即境而可以見到唯心的如來。心與佛重重無盡,而本覺的性行德卻只有一個。所有這些,都屬求取而無法得到的,從而,心與境一起寂滅;同時又屬作用於上而不可窮盡的,從而理與智相互涉入交徹。心與境的關系是這樣,境與境,心與心的關系也是這樣,萬事萬物也是這樣,都相到涉入,融通無礙。唯有證得這種境界,才能稱做「佛華嚴」。」

  現在來解釋這段話。如今的人只知道「即心即佛」、「是心作佛」,而不知道「即境即佛」、「是境作佛」。現在闡明了以「如」爲佛,心與境都是「如」;「心如」即是佛,那麼「境如」爲什麼不是佛呢?再則,心有心性,心能作佛;那麼,境也有心性,境爲什麼不能作佛?以心收境,則於心中見佛,這是境界之佛;以境收心,於境中見佛,這是唯心如來。

  原典

  澄觀和尚《華嚴疏》雲:「十來諸門乃至無盡,不離一心,一心即法界。故《起信》雲:「所言法者,謂衆生心。」心體即大,心之本智即方廣(注釋:總說爲大乘佛經的通稱,別說則專稱十二部經(十二分教)中第十「毗佛略」爲「方廣經」。方,指道理的方正;廣,指言詞的廣博。」,觀心起行即華嚴,覺心性相即是佛。覺非外來,全同所覺。故理智不殊,理智形奪,雙亡寂照。則念念皆是華嚴性海,則物我皆如,泯同平等。爲未了者令了自心;若知觸物皆心,方了心性。

  「故〈梵行品〉雲:「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然今法學之者,多棄內而外求;習禅之者,好亡緣而內照。並爲偏執,俱滯二邊。既心境如如,則平等無礙。昔曾瑩兩面鏡,鑒一盞燈,置一尊容,而重重交光,佛佛無盡。見夫心境互照,本智雙入;心中悟無盡之境,境上了難思之心。心境重重,智照斯在。」

  「又即心了境界之佛,即境見唯心如來。心佛重重,而本覺性一。皆取之不可得,則心境兩亡,照之不呆究,則理智交徹。心境既爾,境境相望,心心互研,萬化紛綸,皆一致也。唯證相應,名「佛華嚴」矣。」

  釋雲:今人只解即心即佛,是心作佛,不知即境即佛,是境作佛。今明以如(注釋:又名「如實」。即真如,指佛所說的絕對真理,最爲真實的東西。)爲佛,心境皆如;心如即佛,境如焉非?又心有心性,心能作佛;境有心性,安不作佛?以心收境,則心中見佛,是境界之佛;以境收心,境中見佛,是唯心如來。

  譯文

  以上所引各種經典,作了詳細披陳述解,可以永斷一切疑惑,圓滿成就功德廣大的佛教信仰。好比神珠握在掌心,寶印存於心中,諸佛恒常示現於法界,不離言語而隨處可見。

  所以,從第一「標宗章」起,於「一心」演示出無數的名稱、意義,而這無數名稱、意義不外乎理體和智慧。沒有理體就沒有智慧,所以理外無智;沒有智慧也就沒有理體,所以智外無理。也可以說統攝智慧而順從於理體,離了理體就沒有功用;攝取功用而歸於理體,則理體與本性自然分離。所以,體也就不是體,就是說一切事物好比虛空性;虛空性也是空,畢竟歸於寂滅;可是,連這寂滅也是滅盡,真不知道該如何稱呼它,所以勉強叫它爲「無盡真心」吧。

  現在回頭來攝取無量數義理之海,把它們總歸爲一句,乃至無句。凡一字一點,都舒卷自在;雖不動一心,而達至極的歸向;這真所謂言語和思慮斷絕而證得涅槃。這也就是內證自心真性、超越對待、無所依恃的平等真實法門。正如《華嚴經疏鈔》中所說:「悟得一切法自性平等,就透徹了諸法的真實性體。所以說,在真實之性中,既沒有差別的形相,也沒有種種形相,更沒有無量數形相。萬法平等一如,哪有什麼差別?」

  原典

  如上所引祖教,委細披陳,可以永斷纖疑,圓成大信。若神珠在掌、寶印(注釋:指佛、法、僧叁寶中的法寶,或指叁法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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