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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的真實面目 (妙澤居士著)▪P27

  ..續本文上一頁” 。

  諸法無斷滅相,當一念覺知回轉,處處都是起點、處處都是菩提。我們擔心那麼多幹嗎呢?對于一切無證量,尚未明心見性的佛子而言,進行口舌爭論對實際修法無甚太大的幫助。我個人以爲,予什麼正法、外道邪法之爭,我等且先擱一擱,反正我本人尚無先知先覺,一切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只能盡量依經奉法,盡量做好即是。我若如此真不幸入了什麼外道邪法,百年後下地獄我自然也認命。也罷,一切由它去吧!自此,誰人只要起心純正(這個發心太重要了),只要是爲了求證菩提,我管它什麼概念名相上的正法與外道,我個人皆會隨喜。我始終堅信,任何人,只要心無以挂礙,心正法就正,自然就會感得諸佛菩薩的幫助和正法的接引。

  32:從佛門的戒律說起

  一般人一聽說佛門的戒律,就覺得不可思議,且頗有微辭。認爲人應該順其自然,痛快淋漓,盡情地生活才對。其實所謂這樣的順其自然,不過是攀緣外境,心靈隨境升滅,想怎樣便怎樣,縱容自己造業的借口而已。什麼是順其自然呢?順其自然就是如法修證,順應于本然如是的“道”。這個妄想虛幻的“自我”絕不是自然,率性而爲則更不是什麼自然,勝義的“道”才是自然。這一點許多人都弄錯了。

  的確,我們本來的真如實性確實是本真自然、清淨圓滿、無質無礙的。可無始以來的業力與習氣及“自我”的積重難返,已很程度地遮蔽了這個本心與真性,它讓我們已經非常地遠離了道。因此,我們當然就不能以一種似是而非的無爲心態(此乃大妄念),妄自奢談什麼“順其自然”。要真正的做到或是達成順其自然,首先要刻意有爲地如法修行,且一定還要有戒行,直至親證到我們自己的本來面目。

  正是爲了盡可能地破除我們無始以來的業力與習氣及“自我”的積重難返,便于我們清淨無礙地修行和生活,佛門才相應地訂立了一些戒律。道家有一句話:“逆則生,順則死。” 有縱容、順從自己不對的地方(指違背“道”的那些東西)肯定死路一條,克服、超越自己不對的東西才能前途光明的意思。因此,寬泛一點理解,我們超越與克服一切不良習氣的行爲就是戒行。

  其實,小到一個公司的規章製度,大到一個國家的法令法規,什麼不是戒呢?儒家的“克己複禮”,普通人的自我約束不是一種戒嗎?戒不過是修正錯誤、預防不良言行的一種手段而已,那絕不是目的。正因爲我們絕不可能天生完善、完美,我們才需要接受戒的約束。誠如一個公民必須遵紀守法,哪怕他身無分文、饑腸辘辘也不能去偷去搶,否則法律就會製裁他。

  一個光明磊落的君子、人格偉大的善人,同一個依法修行的人一樣,什麼法律、法令或戒律對他又有何用處?形同虛設罷了。這些東西,只針對已經違背它們和企圖違背它們的人才會有作用力、約束力。況且行爲端正,不意味心地就一定純潔無邪,真正高層次的戒,並不是身戒,是“心戒”。即心思念頭不幹淨不如法也算犯戒。佛門對修行人的要求當然比對世俗中人要高,比如佛門高層次的戒律中,有作惡的心念和不行善的心念都可以理解爲“犯戒”。菩薩不能“輕舍一衆生” ,否則就是犯戒。但戒的本意,同世俗生活中法則法規的産生其實是一回事,都是爲了止惡防非和揚善。

  戒永遠不是我們修行的目的。戒有有相與無相之分,有相即身戒,無相即心戒。身戒較粗淺,但卻是心戒的基礎。身戒是否毀犯,可以時時讓我們覺知“心戒”是否成功。反之,倘若心戒成功,身戒無從安立。從理論上講,對于一個定慧力很高的聖人,一個連內心也很高尚純潔的人而言,戒的層次實在太低了。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對于我們普通人,對于一般的修行者,不持戒是絕不可能的事。

  佛學的根本,就是戒、定、慧叁無漏學說。一切法門都不出戒、定、慧。持戒,是爲了避免惡業,培植善業,讓身、口、意叁業清淨,生出定慧力。雖說佛門的戒律頗多,其實也只需用幾個字來概括:諸惡莫做,衆善奉行。對于修行者而言,只要我們有意志、有毅力盡可能地持淨戒,就可以減少自己的業力,避免一些我們無法把握的惡果、惡趣出現。再說,由戒生定,由定生慧。只有在正確的禅定中,我們才會升起真正的慈悲與智慧。由此,持戒是功德無量的事。(注:關于佛門具體的戒律,請查閱相關佛典。)

  佛世尊說:“一切衆生,皆有佛性,雖有佛性,要因持戒,然後乃見,因見佛性,得成正覺。” “以戒爲師”可是釋迦牟尼親口所傳的法要。完全可以這麼說,無佛駐世的歲月裏,應靠戒律代替師或佛的地位,無戒也就等于無師或無佛。佛門中的律宗就是以戒爲修行的下手處。像近代高僧弘一法師(李淑同)就是著名的律師。他持戒非常精嚴,未悟道前曾誤解過密法,悟道後,則專門爲此寫了忏悔文以示心迹。弘一法師圓寂時瑞相橫生,法體火化時得了許多舍利,是因持戒精嚴而修道成功的光輝典範。

  不過,佛弟子更要明白的是,持戒即要明了戒行的目的,不要刻板地拘泥于表像或形式。戒的本義是爲了攝心。正因爲我們習氣深厚,身、口、意的貪嗔癡還很粗重,故才要行持初步的身戒,而真正的戒實是在于心。受戒並能持戒當然是很殊勝,但我們又不能機械地理解戒相和刻板地行持戒條。只要惡的心念不升,身口二業自也無從安立。佛門有句話說:“心地清淨,是名真持戒。”有些人常常只從戒相上去看,動辄認爲別人又毀犯了戒律什麼的,往往並不能明悉戒體清淨了,那才是真正的持戒。

  根本上講,戒、定、慧是一體,一個真有智慧的人,他的戒、定功夫也會比較高,他自然不會對戒律有所毀犯,這同世俗中的聰明人不會幹蠢事是很相似的。反過來看,一個有定的人或在定中的人,怎麼會有犯戒造業的事發生?這同世俗中的人,以意志或毅力自我克製,不爲一切壞的誘惑所動,不會去幹糊塗事也是比較相似的。而且,我們僅從一種相對性而講,戒、定、慧也可以分別作爲修行的下手處,比如讀經聽法是以習慧爲其下手處,打坐參禅是以習定爲下手處,嚴以待己,認真持戒是以戒爲其下手處。每一處修持成功了,其他兩處自然也會成功。

  只不過就我們常人的生活狀態而言,修定和慧並不好了知和把握,持戒則較好理解,且上手也方便。戒行的本義在攝心止妄,所謂心無所住就是無戒而戒了。正是因爲我們凡夫心過于散慢、雜亂,習氣深重,所以先從粗重的“身戒”做起。予于大菩薩、大聖人而言,其心無染著,心性純正,遇境如如不動,沒有貪嗔癡煩惱,其身語意則不在于戒相的形式了。

  總之,戒、定、慧就像叁道修行的大門,可以分別成爲佛弟子入門修行的機緣。一些人一看佛經,或聽聞大善知識傳法,馬上就入門修行,這是以“慧” 入門,有些人不爲外界所惑,有毅力把持自己,且喜歡打坐練氣功,在此過程中對佛法有所感應或認同,決定入門修行,這是以“定” 入門,一些人天生對沈淪、墮落的言行很反感,並能克製自我不良習氣的膨脹,不縱容自己,以此“戒” 的素質對佛法生出信心和興趣,決定入門修行,這就是以“戒” 入門。所以戒、定、慧是有許多層次的,它們既有一種遞進關系,又有一種互動關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叁位一體。既有相對性,又有絕對性。根本上講,只有佛才是真正徹底的達成了戒、定、慧一體的人(無戒而戒,動靜二相了然不生,定慧不二),所以他由此才徹底破除了無明,並成爲了大覺悟者、大智慧者。

  在日常生活當中,我認爲我們都應該抽一點時間來“學戒”。我發現對于佛門戒律,不僅未學佛的人知見不對,有時一些佛門中人對戒律的理解都是不夠到位的。曾有一位佛友就寫信問過我,說對于造相同罪業的人來說,是否受了戒破戒、犯戒比不受戒的人還要重?其次是爲什麼殺人比殺一只雞的罪報大,不是說衆生平等麼?

  其實,這位佛友的疑問還是牽涉到一個勝義谛和世俗谛之對應關系的問題。首先,從勝義角度看,一個人無論是否受戒,殺生自會有殺生的果報,誠如知法者與法盲犯了法同樣都會受到法律的製裁一樣。破戒的果報不是什麼外力所加,是自身心識的業因感召,其間並不存在受戒比不受戒罪業更大之別。破了戒就沒有戒,因果不爽,對于任何人都一樣。從世俗谛來講,知法犯法比無知或過失犯法的罪性當然相對會大一些。反之于逆境違緣中能堅持守法的人,比那種沒有找到犯惡的下手機會顯得守法的人也要殊勝可貴得多。佛經上也講過,末法時期的人能持戒極端不易,末法人持一分戒比正法時期的人持五分戒功德要大。所以一切尤如硬幣的兩面,我們要一分爲二來看。

  戒與不戒首先在于心,果報大與不大仍然也在于心。釋迦牟尼有一世爲救500個商人,萬般無奈下(當時沒有選擇的余地),破戒殺了一個企圖害這500商人的大惡人,結果他死後升了天。這個佛門公案並不是在鼓勵修行人破戒殺人(實則上釋迦牟尼心中無有“犯惡”或自私自利之念)。這恰是說明大聖人、大菩薩爲了利益衆生作了舍我其誰的重大犧牲,即有“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大雄無畏。事實上釋迦牟尼不僅救了500個商人,同時也免使那個大惡人造下更嚴重的罪。當世是取了他的命,但根本上卻是替他避免了更多的惡緣和冤冤相報(是“殺渡”,即是能保證來世渡他)。那麼,釋迦牟尼其死後升天並非說明佛不落因果,只是當世殺人的業力抵不過其善業力的大,故殺人的果報往後挪了一下而已。但對大聖人、大菩薩而言,心無染著,心淨土淨地,予諸苦不苦,天堂、地獄與佛淨土在其眼裏並無分別,下地獄行的無非都還是利益衆生、如法修行之事,故他們能坦然面對一切是非和因果。這叫不昧因果。

  所以這個不昧因果不等于是不受因果。所謂六道衆生輪回受報之說,什麼依存于不同屬性的空間,有什麼地獄、天堂、佛土等等的不同,這些都是一種因爲衆生有分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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