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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啓示 (顧法嚴居士譯)▪P11

  ..續本文上一頁整個的關鍵就在這裏。

  原來,行﹝注十叁﹞的意思,就是五蘊與一切緣起、依存、相對的事物(精神的和肉體的都在內)。假如第叁偈也說:“一切行(有爲的事物)都是沒有我的”,那末有人也許會想:雖然有爲的事物中無我,但在有爲的事物之外,五蘊之外,也許仍有一個“我”吧!就是爲了避免這種誤會,所以第叁偈中才用了“法”字。

  “法”字的意義比“行”字要廣大得多。在佛教中,沒有一個術語的涵義,比“法”字更廣的了。它不僅包括有爲的事物,也包括了無爲的“絕對性”與涅槃。世出世間、善惡、有爲無爲、相對絕對,沒有一樣事物不包括在這一個“法”字中。因此,根據此一申義,“諸法無我”很顯然的是說不僅五蘊之中無我,在五蘊之外或離開五蘊依然無我。﹝注十四﹞無論在人(補特伽羅)或法中,都沒有我。大乘佛教的態度亦複如是。在這點上,與上座部一般無二。不僅強調法無我,也強調人無我。

  在《中部經》中的《阿勒葛度帕瑪經》Alagaddupama-sutta(譯者注:約相當于漢譯《中阿含》第二零零《阿梨吒經》裏,佛向弟子們說:“比丘們啊!你們可以接受靈魂實有論,只要接受了這一理論,一切憂悲苦惱便不再生起。但是,比丘們啊!你們見到過這樣的靈魂實有論嗎?接受了它就可以使憂悲苦惱不再生起?”

  “當然沒有啰,世尊!”

  “好極了,比丘們。比丘們啊!我也從未見過有這樣的靈魂實有論,接受了它憂悲苦惱便不再生起。”﹝注十五﹞

  如果曾經有過爲佛所接受的靈魂實有論(有我論),他一定會在上節經文裏予以闡釋,因爲他曾要比丘們接受不會産生痛苦的靈魂實有論。但在佛的看法,這樣的靈魂實有論是沒有的。任何的靈魂實有論,無論它是如何高深微妙,都是虛妄幻想,徒然製造各種問題,隨之産生一連串的憂悲、苦惱、災難、困擾等等。

  在同一經中,佛接下去又說:“比丘們啊!我以及與我有關的任何事物(我所)既然確確實實是不可得的,所謂“宇宙就是神我(靈魂);我死後就成爲神我,常住不變,亘古長存,我將如是存在以迄永遠”的臆見,豈不是十十足足的愚癡?”﹝注十六﹞

  這裏,佛清清楚楚的說出神我、靈魂、我實際上是不可得的。相信有這麼一件東西,乃是再愚蠢不過的事。

  想在佛教中找“我”的人,也舉出若幹例子。這些例子,先是他們把它翻譯錯了,之後又加以曲解。一個有名的例子,就是《法句經》第十二章第四節,也就是第一六零偈。他將原文的Atta hi attano natho先譯成““我”是我的主宰”,然後又將偈文解釋爲大“我”是小我的主宰。

  先說,這翻譯根本不正確。此地的Atta並不是含有靈魂意義的“我”。在巴利文中,atta一字除了在少數情形下,特指哲學裏的靈魂實有論(有我論)如前文所見者外,通常均用爲反身或不定代名詞。在《法句經》第十二章這句偈文裏以及其它許多地方,它就是用反身或不定代名詞。其意義是我自己、你自己、他自己、某人、某人自己等。﹝注十七﹞

  其次, natho的意義,並不是“主宰”,而是依怙、支援、救助、保護。﹝注十八﹞因此,Atta hi attano natho的真正意義,是“人當自作依怙”或“人當自助(支援自己)”。這話與任何形而上的靈魂或“我”都不相幹。它的意義很簡單,只是:人應當依靠自己,不可依賴他人。如此而已。

  另一個想將“我”的觀念注入到佛教中的例子,就是《大般涅槃經》中被斷章取義的名句Attadipa viharatha attasarana anannasarana。﹝注十九﹞這句子的字義是“以你自己作爲你的島嶼(支應)而安住,以你自己作爲你的依怙,而不以任何其它的人作爲你的皈依處。”﹝注二十﹞那些想在佛教中見到“我”的人,卻將attadipa和att-asarana 兩字曲解爲“以“我”爲明燈”,“以“我”爲皈依”。﹝注二十一﹞

  我們將無法了解佛給阿難這項诰誡的全部意義及其重要性,除非我們將這些話的背景與上下文加以考慮。

  佛那時正住在一處叫做竹芳邑的村子裏,離他的圓寂(般涅槃)剛好叁個月。當時他年已八十,正患重病,瀕臨死亡。但他認爲如果不向那些他所深愛而親近的弟子們宣布這一噩耗,遽爾死去,是不當的。因此,他鼓起勇氣,決心忍受一切痛苦,克服他的疾病而複元了。但是他的健康仍然很差。他病愈之後,有一天坐在戶外一處濃蔭之下,他最忠勤的侍者阿難,來到他所愛的師尊身邊坐了下來,就說:“世尊,我曾照顧世尊的健康,我曾爲世尊侍疾。但是一看到世尊生病,我就覺得天昏地黑、神志不清了。我只有一個小小的安慰。我自思世尊在沒有留下有關僧團的教誨之前,是不會逝世的。”

  于是,佛充滿了慈悲與人情,很溫和地對他的忠心而深愛的侍者說:“阿難啊!僧團對我還有什麼企求呢!我以將法(真理)不分顯密統統教給了你們。關于真理,如來掌中並無隱秘。當然啰,阿難,如果有人認爲他應當領導僧團,僧團應當依靠他,他自應留下遺教。可是如來並沒有這種念頭。那末,他爲什麼要爲僧團留下遺命呢?我現在已經年老,阿難啊!都八十歲了!用舊了的車子,須靠修理方能繼續使用。同樣的,在我看來,如來的色身,也只有靠修理才能繼續活下去。因此,阿難啊!應當以你們自己爲島嶼(支應)而安住,以你們自己而不以任何他人作爲你們的皈依;以法爲你們的島嶼(支應),以法爲你們的皈依,不以任何他物爲你們的皈依處。”﹝注二十二﹞

  佛向阿難說這些話的意向,是十分明顯的。阿難本來非常憂郁。他認爲他們大師死了,他們將全部變成孤單、無援、無所依怙。所以佛給他安慰、勇氣與自信。告訴他們應該依靠自己,依靠他所傳授的“法”,而不依靠任何他人或物。在這裏提出一個形而上的神我、自我的問題,實在是太離譜了。

  接著,佛還向阿難解釋一個人應如何成爲自己的島嶼或依怙,一個人應如何以“法”爲自己的島嶼和依怙:要養成念念分明。對自己的色身、感覺、心王、心所的一切動態,時時刻刻無不了然洞照(四念處)。﹝注二十叁﹞在此,佛也完全沒有談到神我或自我。

  另外,還有一段想在佛教中覓神我的人所常常引用的資料。有一次,佛從波羅奈到優樓頻螺去,在途中一座樹林裏的一棵樹下安坐。那天,有叁十個朋友,都是年輕的王子們,帶著他們年輕的妻子,在這樹林裏野餐。有一個未婚的王子,帶了一名妓女同來。當其他的人正在尋歡的時候,這妓女偷了些貴重的物品逃走了。王子們就在森林中找她,他們看見佛坐在樹下,就問佛有沒有見到一個女人。佛就問他們爲了什麼事兒。他們說明原委之後,佛就問他們:“年輕人啊!你們意下如何?尋找一個女人呢?還是尋找你們自己?那一樣對你們更有利啊?”﹝注二十四﹞

  這又是一個簡單而自然的問題。硬要牽強附會的將形上的神我、自我等意念扯這門子官司裏來,實在是說不通的。王子們答稱還是尋找自己爲妙。佛于是叫他們坐下,並爲他們說法。在有案可稽的原文經典裏,佛對他們所說法中,沒有一個字涉及神我。

  關于遊方者婆嗟種問佛是否有神我,佛緘口不答一事,已有人寫了許多文章。故事是這樣的:

  婆嗟種來到佛處,問道:

  “可敬的喬答摩啊!神我是有的嗎?”

  佛緘口不答。

  “那末,可敬的喬答摩,神我是沒有的嗎?”

  佛還是緘口不答。婆嗟種就站起來走了。

  這遊方者走後,阿難問佛爲什麼不回答婆嗟種的問題。佛解釋自己的立場說:

  “阿難,遊方者婆嗟種問我:“有我嗎?”如果我答:“有的”,那末,阿難,我就與持常見的梵志出家人站在一邊了。

  “同時,阿難,遊方者問我:“沒有我嗎?”如果我答:“沒有!”那我就跟持斷見的梵志出家人站在一邊了。﹝注二十五﹞

  “再說,阿難,婆嗟種問我:“有我嗎?”如果我答“有的!”這答案與我所知“一切法無我”﹝注二十六﹞符合嗎?”

  “當然不符啰!世尊。”

  “還有,阿難,遊方者問我:“沒有我嗎?”如果我答:“沒有!”那將使得本來已經糊裏糊塗的婆嗟種﹝注二十七﹞越攪越糊塗了。他就會這樣想:以前我倒還有一個神我(我)﹝注二十八﹞,而今卻沒有了。”﹝注二十九﹞

  佛陀爲什麼保持緘默,現在該很明白了。但如我們將全部背景,和佛對付問題及問話人的態度,也考慮在內,就會更加明白。可惜這種態度完全爲討論這問題的人所忽略了。

  佛並不是一座計算機,不管什麼人問什麼樣的問題,他都會不加思索的答覆。他是一位很踏實的導師,充滿了慈悲與智慧。他並不是爲了炫耀自己的才智知識而答問,而是爲了要幫助問話人走上正覺的道路,他和人講話時,時刻不忘對方的水准、傾向、根器、性格以及了解某一問題的能力。﹝注叁十﹞

  根據佛說,對付問題有四種方式:(一)某些問題必須直截了當的回答;(二)某些問題須以分析的方法解答;(叁)另有一些問題須以反問爲答覆;(四)最後,有一類問題須予以擱置。﹝注叁十一﹞

  擱置一個問題有許多方法。其中有一個方法就是說出這問題是不可解答的。有好幾次同一的婆嗟種來問佛世界是否有常的時候,佛就是這樣告訴他的。﹝注叁十二﹞他對羁舍子以及其他的人,也是這樣答覆的。但是對于有無神我的問題,他可不能同樣地答覆,因爲他一直都在討論與解釋這問題。他不能說“有我”,因爲它與他所知的一切法無我相違背。而他也不能說“沒有我”,因爲這將毫無必要、毫無意義地增加婆嗟種的困擾。婆嗟種早就承認﹝注叁十叁﹞他本來已經爲一則類似的問題所困惑。他尚未到能了解“無我”的地步。因此,在這種特殊情形之下,保持緘默,將問題置之不答,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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