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而沒有精神與道德基礎的進步是真正的進步。佛教雖然鼓勵物質方面的進步,但其重心永遠是放在精神與道德的開展方面,以謀求快樂、和平而知足的社會。
佛對于政治、戰爭與和平,也同樣的清楚。佛教提倡宣揚和平非暴,並以之爲救世的福音。他不贊成任何形式的暴力與殺生,這是人所共知的事,毋須在這裏,多所辭費。佛教裏沒有任何可以稱爲“正義之戰”的東西。這只是一個製造出來的虛僞名目,再加以宣傳,使成爲憎恨、殘酷、暴虐與大規模屠殺的借口與理由而已。誰來決定正義與不正義?強大的勝利者就是正義,弱小的失敗者就是不義。我們的戰爭永遠是正義的,而你們的戰爭就永遠是不義的了。佛教並不接受這樣的論點。
佛不僅教導和平非暴,更曾親赴戰場勸阻戰事之發生。釋迦族與拘梨耶族因爭盧呬尼河水,而准備訴之幹戈的時候,佛出面阻止,即爲一例。有一次,也是由于他的一言阻止了阿阇世王攻略跋耆國。
佛世和今天一樣,也有不以正義治理國家的元首。人民受到壓榨、掠奪、虐待與迫害、苛捐雜稅、酷刑峻法。佛對這種不人道的措施,深感悲憫。《法句經》覺音疏中記載著說,他因此轉而研究開明政府的問題。他的見地,必須與當時的社會經濟與政治背景一起考慮,才能體會其意義。他使人了解一個政府的首腦人物們——君主、部長以及行政官吏們——如果腐敗不公,則整個國家亦隨之腐化墮落而失去快樂。一個快樂的國家,必須有一個公正的政府。這樣一個公正廉明的政府如何能實現,在《佛本生經》﹝注九﹞裏的十王法(國王的十種職責)經Dasa-raja-dhamma Sutta中,佛曾作過解釋。
當然,古代的“國王”一詞,在今天應當用“政府”一詞來代替。因此,“十王法”可適用于今日的一切政府官員,例如國家的元首、部長、政界領袖、立法及行政官吏等。
十王法中的第一法條是豪爽、慷慨、慈善。執政的人,不可貪著財産,應當爲了人民的福利而散財。
第二:須有高尚的道德品性。絕不可殺生、欺詐、偷盜、剝削他人、邪淫、妄語及飲酒。也就是說,他最低限度必須能嚴守居士的五戒。
第叁:爲了人民的利益犧牲一切,准備放棄一切個人的安樂、名聲,乃至生命。
第四:誠實正直。執行職務的時候,必須不畏強梁,不徇私情,正心誠意,對人民無惘無欺。
第五:仁慈溫厚,性情和煦。
第六:習慣節約,生活簡單,不耽奢華,克己端嚴。
第七:無嗔無恚,亦無怨毒。不懷芥蒂,不念舊惡。
第八:不尚暴力。不但本身不肯傷害他人,並應盡力提倡和平,阻遏戰爭以及一切運用暴力毀傷生命之舉措。
第九:忍耐、自製、寬容、諒解。必須能夠忍受困苦艱辛、譏刺橫辱,不生嗔怒。
第十:不爲反逆梗阻之事。就是說,不做違反人民意願之事,不梗阻任何有利人民的措施。換言之,治理人民,應與人民和諧相處。﹝注十﹞
一國當政之人,如果具備有上述的德性,不用說,這國家一定是快樂的。但是這並不是一個烏托邦,因爲在印度過去的時代中,就曾有過如阿輸迦(阿育王)的國王,完全以前開的法條爲其立國之本。
今天的世界,經常處于恐怖、猜疑、緊張之中。科學所産生的武器,足以造成不可想像的毀滅。強國們揮舞著這種新式的死亡的工具,互相威脅挑釁,厚顔地互相誇耀各自的能力可以比對方造成更巨大的破壞與痛苦。
他們沿著這條瘋狂之路前進,已到了一個地段,只要再向前邁進一步,其結果除了互相消滅並連帶將全人類一齊毀掉之外,別無他途。
人類對于自己所造成的情況,深感恐懼。亟想找一條出路,謀求某種解決辦法。但是除了佛所指示的以外,再沒有別的方法。佛的福音就是非暴、和平、友愛、慈悲、容忍、諒解、求真理、求智慧、尊重一切生命、不自私、不憎恨、不逞強。
佛說:“仇恨永不能化解仇恨,只有仁愛可以化解仇恨,這是永恒的至理。”﹝注十一﹞又說:“應以慈惠戰勝嫉忿,以善勝惡,以布施勝自私,以真實勝虛诳。”﹝注十二﹞
只要人類一天渴想征服他的同胞,人間就一天不會有和平快樂。如佛所說:“戰勝者滋長仇恨,戰敗者于哀痛中倒下。勝敗俱泯的人才是快樂而和平的。”﹝注十叁﹞唯一能帶來和平與快樂的征服是自我的征服。“有人能在戰陣中征服百萬雄師,但是征服他自己的人,雖然只征服了一個人,卻是一切戰勝者中最偉大的。”﹝注十四﹞
你要說這一切都很美、很高尚、很超絕,但是不切實際。互相憎恨就切實際嗎?互相殺伐,像生存在叢林裏的野獸一樣終朝戰戰兢兢猜疑恐懼,是不是這樣更切實際更安逸?曾有仇恨因仇恨而消解的嗎?曾有邪惡被邪惡所戰勝嗎?可是卻至少有若幹個別的例子證明仇恨可因愛與慈惠而化解,邪惡爲善良所戰勝。你要說,也許這是事實,而在個人情形中也是可行的。但要應用到國家與國際事務上去,那是一定行不通的。人常爲政治宣傳所習用的術語如“國”、“邦”、“國際”等所炫惑,心理迷蒙,盲目受騙。國家是什麼?還不是一大群個人的集團?國與邦並不能有行動,有行動的就是個人。個人所想所做的,就是邦國所想所做的,能適用于個人的,就能適用于邦國。個人規模的仇恨,可以用愛與慈惠來化解,國家以及國際規模的仇恨化解,一定也同樣地可以實現。就在個人方面,要用慈惠來對付仇恨,也須有極大的勇氣以及對道義力量的信念、膽識與堅心。以國際事務而言,所需要的這一切自然更多。假如“不切實際”一語的意義是“不容易”,那倒是對的。這事決不容易,可是仍應勉力一試。你可以說這種嘗試是冒險的,但決不會比嘗試一場原子戰爭所冒的險更大。
今日想起來,在過去曾有一位曆史上著名的偉大統治者,他有勇氣、有信心、有遠見,敢于實施這倡導非暴、和平與友愛的教誨,將它們應用于治理一個廣袤帝國的內外事務上,實在令人不勝忭慰之至。這位西元前叁世紀頃的偉大佛教帝王阿輸迦,曾被稱爲“天人所敬愛者”。
起先他完全步他父親賓頭沙羅王以及祖父旃陀菊多王的後塵,想要完成征服整個印度半島的偉業。他侵入並征服了迦陵迦國,予以兼並。在這次戰役中,殺傷擄獲慘遭酷刑的人多達數十萬衆。但是他後來成了佛教徒,就完全改變作風,被佛的教誡所感化,前後判若兩人。在他刻在岩石上的一道有名诰文(現在叫做第十叁號诰文,原文至今尚在)中,他提到征伐迦陵迦之戰。這位大帝公開表示忏悔,並說想到那次大屠殺,他感到極度的悲痛。他公開宣稱,他將永遠不再爲任何征戰而拔劍,而“願一切衆生廢除暴力,克己自製,實踐沈靜溫和之教。”這當然是“天人所敬愛者”(也就是阿輸迦王)最大的勝利——以德服人的勝利。他不但自己摒棄戰爭,而且表示他要“我的子子孫孫也不可認爲新的征服是值得發動的······他們只許以德服人。”
這是人類曆史上惟一的例子。一位勝利的征服者,在他聲威顯赫、日麗中天的時候盡有余力繼續擴充他的強域,卻放棄了戰爭與暴力,轉向和平與非暴。
這是給今日世界的一項教訓。一個帝國的統治者,公開的背棄戰爭與暴力,而遵奉和平與非暴的福音。並沒有任何曆史上的事迹足以證明有任何鄰國的國王,因爲阿育王修德而乘機以軍力來攻擊他,或是在他在世之日,他的帝國內部有任何叛逆的情事發生。反之,當時全境都充滿和平,甚至他強域之外的國家,似乎也都接受了他仁慈的領導。
高唱以列強的均勢或以核子嚇阻的威脅來維護和平的人,實在是愚蠢之極。軍備的力量,只能産生恐怖,不能産生和平。靠恐怖是不可能有真正而永久的和平的。隨恐怖而來的,只有憎恨,不善欲與敵忾。這些心理也許一時可以壓抑得住,但隨時都可以爆發而成爲暴動。只有在友愛、親善、無怖、無疑、安全無險的氣氛中,真正的和平方能擡頭。
佛教的目的在創造一個社會。這社會摒斥毀滅性的權力之爭,遠離勝負之見而爲和平與安甯所盤踞。在這裏,迫害無辜必受嚴譴;能夠克己自律的人比以軍事及經濟力量征服成百萬衆的人更受尊敬;仇恨被仁慈所征服,惡被善所征服;人心清淨,不爲仇恨、嫉妒、不善、貪欲所感染;慈悲是一切行爲的原動力;一切衆生,包括最微小的生命在內,都受到公平、體諒與慈愛的待遇。這社會裏的生活平安而和諧,物質供應亦能令人滿足。它最崇高最聖潔的目標是親證最終的真理——涅槃。
注釋:
一: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一集第卅、卅一兩頁。
二: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一集第四九零頁以次各頁。
叁:見巴利文學會版《雜部經》第一集第二叁四頁。
四: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覺音疏第一集第二九零頁“佛教僧侶,亦即僧伽之一員,應不得擁有私産,但准予持有公産。”
五:見一九二九年哥侖坡版第一集第一零一頁。
六:見一九二九年哥侖坡版《增支部經》第七八六頁以次各頁。
七:見同版《長部經》第叁集第一一五頁。
八:見一九二九年哥侖坡版《增支部經》第二叁二、二叁叁兩頁。
九:見巴利文《本生經》第一集二六零及叁九九頁、第二集第四零零頁,第叁集第二七
四及叁二零頁,第五集第一一九及叁七八頁。
十:印度之外交政策亦有五原則,與該國之偉大佛教帝王阿輸迦在西元前叁世紀時所擬
以治理其政府的佛教原則,完全相符。這五原則稱爲Panca Sila,與佛教梵語之“五戒”二字也完全相同。
十一:見巴利文《法句經》第一章第五節。
十二:見同書第十七章第叁節。
十叁:見同書第十五章第五節。
十四:見巴利文《法句經》第八章第四節。
《佛陀的啓示 (顧法嚴居士譯)》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