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佛陀的启示 (顾法严居士译)▪P16

  ..续本文上一页而没有精神与道德基础的进步是真正的进步。佛教虽然鼓励物质方面的进步,但其重心永远是放在精神与道德的开展方面,以谋求快乐、和平而知足的社会。

  佛对于政治、战争与和平,也同样的清楚。佛教提倡宣扬和平非暴,并以之为救世的福音。他不赞成任何形式的暴力与杀生,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毋须在这里,多所辞费。佛教里没有任何可以称为“正义之战”的东西。这只是一个制造出来的虚伪名目,再加以宣传,使成为憎恨、残酷、暴虐与大规模屠杀的借口与理由而已。谁来决定正义与不正义?强大的胜利者就是正义,弱小的失败者就是不义。我们的战争永远是正义的,而你们的战争就永远是不义的了。佛教并不接受这样的论点。

  佛不仅教导和平非暴,更曾亲赴战场劝阻战事之发生。释迦族与拘梨耶族因争卢呬尼河水,而准备诉之干戈的时候,佛出面阻止,即为一例。有一次,也是由于他的一言阻止了阿阇世王攻略跋耆国。

  佛世和今天一样,也有不以正义治理国家的元首。人民受到压榨、掠夺、虐待与迫害、苛捐杂税、酷刑峻法。佛对这种不人道的措施,深感悲悯。《法句经》觉音疏中记载著说,他因此转而研究开明政府的问题。他的见地,必须与当时的社会经济与政治背景一起考虑,才能体会其意义。他使人了解一个政府的首脑人物们——君主、部长以及行政官吏们——如果腐败不公,则整个国家亦随之腐化堕落而失去快乐。一个快乐的国家,必须有一个公正的政府。这样一个公正廉明的政府如何能实现,在《佛本生经》﹝注九﹞里的十王法(国王的十种职责)经Dasa-raja-dhamma Sutta中,佛曾作过解释。

  当然,古代的“国王”一词,在今天应当用“政府”一词来代替。因此,“十王法”可适用于今日的一切政府官员,例如国家的元首、部长、政界领袖、立法及行政官吏等。

  十王法中的第一法条是豪爽、慷慨、慈善。执政的人,不可贪著财产,应当为了人民的福利而散财。

  第二:须有高尚的道德品性。绝不可杀生、欺诈、偷盗、剥削他人、邪淫、妄语及饮酒。也就是说,他最低限度必须能严守居士的五戒。

  第三: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一切,准备放弃一切个人的安乐、名声,乃至生命。

  第四:诚实正直。执行职务的时候,必须不畏强梁,不徇私情,正心诚意,对人民无惘无欺。

  第五:仁慈温厚,性情和煦。

  第六:习惯节约,生活简单,不耽奢华,克己端严。

  第七:无嗔无恚,亦无怨毒。不怀芥蒂,不念旧恶。

  第八:不尚暴力。不但本身不肯伤害他人,并应尽力提倡和平,阻遏战争以及一切运用暴力毁伤生命之举措。

  第九:忍耐、自制、宽容、谅解。必须能够忍受困苦艰辛、讥刺横辱,不生嗔怒。

  第十:不为反逆梗阻之事。就是说,不做违反人民意愿之事,不梗阻任何有利人民的措施。换言之,治理人民,应与人民和谐相处。﹝注十﹞

  一国当政之人,如果具备有上述的德性,不用说,这国家一定是快乐的。但是这并不是一个乌托邦,因为在印度过去的时代中,就曾有过如阿输迦(阿育王)的国王,完全以前开的法条为其立国之本。

  今天的世界,经常处于恐怖、猜疑、紧张之中。科学所产生的武器,足以造成不可想像的毁灭。强国们挥舞著这种新式的死亡的工具,互相威胁挑衅,厚颜地互相夸耀各自的能力可以比对方造成更巨大的破坏与痛苦。

  他们沿著这条疯狂之路前进,已到了一个地段,只要再向前迈进一步,其结果除了互相消灭并连带将全人类一齐毁掉之外,别无他途。

  人类对于自己所造成的情况,深感恐惧。亟想找一条出路,谋求某种解决办法。但是除了佛所指示的以外,再没有别的方法。佛的福音就是非暴、和平、友爱、慈悲、容忍、谅解、求真理、求智慧、尊重一切生命、不自私、不憎恨、不逞强。

  佛说:“仇恨永不能化解仇恨,只有仁爱可以化解仇恨,这是永恒的至理。”﹝注十一﹞又说:“应以慈惠战胜嫉忿,以善胜恶,以布施胜自私,以真实胜虚诳。”﹝注十二﹞

  只要人类一天渴想征服他的同胞,人间就一天不会有和平快乐。如佛所说:“战胜者滋长仇恨,战败者于哀痛中倒下。胜败俱泯的人才是快乐而和平的。”﹝注十三﹞唯一能带来和平与快乐的征服是自我的征服。“有人能在战阵中征服百万雄师,但是征服他自己的人,虽然只征服了一个人,却是一切战胜者中最伟大的。”﹝注十四﹞

  你要说这一切都很美、很高尚、很超绝,但是不切实际。互相憎恨就切实际吗?互相杀伐,像生存在丛林里的野兽一样终朝战战兢兢猜疑恐惧,是不是这样更切实际更安逸?曾有仇恨因仇恨而消解的吗?曾有邪恶被邪恶所战胜吗?可是却至少有若干个别的例子证明仇恨可因爱与慈惠而化解,邪恶为善良所战胜。你要说,也许这是事实,而在个人情形中也是可行的。但要应用到国家与国际事务上去,那是一定行不通的。人常为政治宣传所习用的术语如“国”、“邦”、“国际”等所炫惑,心理迷蒙,盲目受骗。国家是什么?还不是一大群个人的集团?国与邦并不能有行动,有行动的就是个人。个人所想所做的,就是邦国所想所做的,能适用于个人的,就能适用于邦国。个人规模的仇恨,可以用爱与慈惠来化解,国家以及国际规模的仇恨化解,一定也同样地可以实现。就在个人方面,要用慈惠来对付仇恨,也须有极大的勇气以及对道义力量的信念、胆识与坚心。以国际事务而言,所需要的这一切自然更多。假如“不切实际”一语的意义是“不容易”,那倒是对的。这事决不容易,可是仍应勉力一试。你可以说这种尝试是冒险的,但决不会比尝试一场原子战争所冒的险更大。

  今日想起来,在过去曾有一位历史上著名的伟大统治者,他有勇气、有信心、有远见,敢于实施这倡导非暴、和平与友爱的教诲,将它们应用于治理一个广袤帝国的内外事务上,实在令人不胜忭慰之至。这位西元前三世纪顷的伟大佛教帝王阿输迦,曾被称为“天人所敬爱者”。

  起先他完全步他父亲宾头沙罗王以及祖父旃陀菊多王的后尘,想要完成征服整个印度半岛的伟业。他侵入并征服了迦陵迦国,予以兼并。在这次战役中,杀伤掳获惨遭酷刑的人多达数十万众。但是他后来成了佛教徒,就完全改变作风,被佛的教诫所感化,前后判若两人。在他刻在岩石上的一道有名诰文(现在叫做第十三号诰文,原文至今尚在)中,他提到征伐迦陵迦之战。这位大帝公开表示忏悔,并说想到那次大屠杀,他感到极度的悲痛。他公开宣称,他将永远不再为任何征战而拔剑,而“愿一切众生废除暴力,克己自制,实践沉静温和之教。”这当然是“天人所敬爱者”(也就是阿输迦王)最大的胜利——以德服人的胜利。他不但自己摒弃战争,而且表示他要“我的子子孙孙也不可认为新的征服是值得发动的······他们只许以德服人。”

  这是人类历史上惟一的例子。一位胜利的征服者,在他声威显赫、日丽中天的时候尽有余力继续扩充他的强域,却放弃了战争与暴力,转向和平与非暴。

  这是给今日世界的一项教训。一个帝国的统治者,公开的背弃战争与暴力,而遵奉和平与非暴的福音。并没有任何历史上的事迹足以证明有任何邻国的国王,因为阿育王修德而乘机以军力来攻击他,或是在他在世之日,他的帝国内部有任何叛逆的情事发生。反之,当时全境都充满和平,甚至他强域之外的国家,似乎也都接受了他仁慈的领导。

  高唱以列强的均势或以核子吓阻的威胁来维护和平的人,实在是愚蠢之极。军备的力量,只能产生恐怖,不能产生和平。靠恐怖是不可能有真正而永久的和平的。随恐怖而来的,只有憎恨,不善欲与敌忾。这些心理也许一时可以压抑得住,但随时都可以爆发而成为暴动。只有在友爱、亲善、无怖、无疑、安全无险的气氛中,真正的和平方能抬头。

  佛教的目的在创造一个社会。这社会摒斥毁灭性的权力之争,远离胜负之见而为和平与安宁所盘踞。在这里,迫害无辜必受严谴;能够克己自律的人比以军事及经济力量征服成百万众的人更受尊敬;仇恨被仁慈所征服,恶被善所征服;人心清净,不为仇恨、嫉妒、不善、贪欲所感染;慈悲是一切行为的原动力;一切众生,包括最微小的生命在内,都受到公平、体谅与慈爱的待遇。这社会里的生活平安而和谐,物质供应亦能令人满足。它最崇高最圣洁的目标是亲证最终的真理——涅槃。

  注释:

  一: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一集第卅、卅一两页。

  二: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一集第四九零页以次各页。

  三: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一集第二三四页。

  四: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觉音疏第一集第二九零页“佛教僧侣,亦即僧伽之一员,应不得拥有私产,但准予持有公产。”

  五: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第一集第一零一页。

  六: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增支部经》第七八六页以次各页。

  七:见同版《长部经》第三集第一一五页。

  八: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增支部经》第二三二、二三三两页。

  九:见巴利文《本生经》第一集二六零及三九九页、第二集第四零零页,第三集第二七

  四及三二零页,第五集第一一九及三七八页。

  十:印度之外交政策亦有五原则,与该国之伟大佛教帝王阿输迦在西元前三世纪时所拟

  以治理其政府的佛教原则,完全相符。这五原则称为Panca Sila,与佛教梵语之“五戒”二字也完全相同。

  十一:见巴利文《法句经》第一章第五节。

  十二:见同书第十七章第三节。

  十三:见同书第十五章第五节。

  十四:见巴利文《法句经》第八章第四节。

  

  

《佛陀的启示 (顾法严居士译)》全文阅读结束。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