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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启示 (顾法严居士译)▪P15

  ..续本文上一页行佛教,为众服务,施以济度,自然更是勇敢而值得赞美。但在某些情形下,也许隐居一时,先将心胸性格陶冶一番,作一番道德、精神与理智方面的初步磨炼,到力量充实之后再出山度人,也未尝不好。可是一个人如果终生独居,只顾到自己的快乐与解脱,不关心余人的疾苦,这就和佛的教诫决不相符了。因为佛教是建立于友爱、慈悲、与为人服务的基础上。

  有人也许要问:如果常人可以过在家的生活,而仍能修习佛法,为什么佛要创立和合僧团呢?殊不知僧伽是专为了某些志愿献身的人而设的。这些人不但要发展自己的精神及心智,而且立志要为人类服务。一个有家有室的居士,不能期望他将一生整个地奉献出来为人群服务。和尚因为没有家室之累,也没有其它俗务的羁绊,可以根据佛诫将全部身心贡献于“增进多数人的福祉,增进多数人的快乐”。在历史过程中,佛教寺院不仅成为宗教中心,也成为学术文化的中心,其起因就是这样的。

  佛是何等重视居士的生活以及他家庭与社会关系,从《善生经》(巴利文《长部经》第卅一经)中可以看得出来。

  一个名叫善生的男子,一向都遵守他父亲临终时的遗命,礼拜虚空的六方——东、西、南、北、上、下。佛告诉他说,在佛教圣律中的六方,与他的不同。根据佛的圣律,那六方是:东方——父母,南方——师长,西方——妻儿,北方——亲友邻居,下方——奴隶佣工,上方——宗教信徒。

  “应当礼拜这六方,”佛说。这里,“礼拜”一词意义重大。因为,人所礼拜的,一定是神圣的、值得尊重敬仰的东西。上述六类家庭和社会份子,在佛教中就是被视为神圣的、值得尊崇礼拜的了。可是怎样礼拜法呢?佛说,只有对他们敦伦尽分,才算是礼拜。这些职分在《佛说善生经》中都有解释。

  第一:父母是神圣的。佛说:“父母就叫做梵摩。”“梵摩”这一名词在印度人的心目中,代表的是最高、最神圣的观念,而佛却将双亲也包括在这里面。因此,在现今良好的佛教家庭中,儿童们对于家长每天朝夕都要各礼拜乙次。他们必须根据圣律对双亲尽某些职分,诸如:在双亲年老时负起扶养之责;代表双亲尽他们应尽的本分;保持家庭传统于不坠而且光大门楣;守护双亲辛苦积聚的财富勿令散失;于他们死后遵礼成服,妥为殡殓。轮到了父母,他们对子女也有某种责任:应避免子女堕入恶道,教令从事有益的活动,予以良好之教育,为他们从良好的家庭中择配,并于适当时机以家财付与。

  第二:师弟关系。弟子对师长必须恭敬服从,师有所需必须设法供应,并应努力学习。另一方面,老师必须善为训练弟子,使成良好模范;应当谆谆善诱,并为他介绍朋友;卒业之后更应为他谋职,以保障他生活的安定。

  第三:夫妇关系。夫妇之爱,也被视为几乎是宗教性而神圣的,这种关系,叫做“神圣的家庭生活(居家梵行)”。

  这里面“梵”字的意义又是值得注意的;就是说,这种关系也是应当付予最高敬意的。夫妇应当彼此忠实、互敬互谅,向对方尽其应尽之义务。丈夫应当礼遇其妻,决不可对她不敬。他应当爱她,对她忠实,巩固她的地位,使她安适,并赠以衣饰珠宝,以博取她的欢心。(佛甚至不忘提醒丈夫应以礼物赠与妻子,足见他对凡夫的情感是何等了解、同情而具有人情味。)轮到妻子的时候,她应当照顾家务,接待宾客、亲友和受雇的佣工;对丈夫爱护、忠实、守护他的收入,并在一切活动中保持机智与精勤。

  第四:亲邻关系。对于亲友邻居彼此之间均应殷勤款待,宽大慈惠。交谈时应当态度愉快,谈吐优雅。应为彼此之福祉而努力,并应平等相待,不可诤论。遇有所需,应互为周济,危难不相背弃。

  第五:主仆关系。主人或雇主对他的雇工或奴仆也有好几种义务:应视其人的能力才干,分配工作及给以适量之工资;应提供医药服务,并应随时酌发奖金。雇工奴仆应勤勿惰,诚实服从,不可欺主。尤其应该忠于所事。

  第六:僧俗关系(也就是沙门梵志等出家人与在家居士间的关系)。在家众应当敬爱出家众及供养他们的物质需要。出家人应以慈心教在家众,以智识学问灌输给他们,引导他们远离邪恶走向善道。

  由此可见,居士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已包括在圣律之中,而为佛教生活方式结构之一部,佛盖早已有见于此了。

  因此,在最古老的巴利文原典之一的《杂部经》中,诸天之王——帝释,就曾宣称他不但尊奉有德的高僧,也尊奉广修善行以正道持家的有德居士。﹝注三﹞如果有人想做佛教徒,也可以毋须举行任何入教仪式(或洗礼)(但要成为僧伽的一员——比丘,则必须接受一段很长时间戒律方面的训练和教育),只要他对佛的教诫能够了解,也深信佛所教的是正道而尽力遵行,他也就可以算是一个佛教徒了。但在佛教国度里,依照历代相传不绝的传统,他尚须皈依佛、法(佛的教诫)、僧(比丘团体)——统称三宝,遵守五戒——居士所应尽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本分,和读诵经偈。这样才能被承认为一个佛教徒。这五戒是:(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遇到宗教节日或法会等,佛教徒们常聚集一处,由一位比丘领著大众,共诵经赞。

  做佛教徒,毋须举行任何仪式。佛教是一种生活方式,主要的是要遵守八正道。当然在所有佛教国度里,都有在法会时举行简单而优美的仪式。寺院里也有供奉佛像的佛龛、塔和菩提树,以供教徒瞻拜、献花、点灯、烧香。这种仪式,却不能与神教的祈祷相比。它只是为纪念一位指示迷津的导师所表示的仰幕之忱而已。这些传统的仪式,虽然是不必要的,却也有其价值。它能满足若干心智能力较低的人们宗教情绪方面的需要,而逐渐诱掖他们走上佛法的大道。

  以为佛教是只注重崇高的理想,高深的道德与哲学思维,而不顾人民的社会与经济利益的人是错了。佛是很关心人类的快乐。可是他也很知道,如果物质社会环境不佳,想过这样的日子是困难的。

  佛教并不认为使物质生活舒适,就是人生的目的。它只是达到一个更崇高的目的的条件。但是这条件却是不可缺少的。要想为了人类的幸福,达成更高的目标,这条件是少不了的。因此佛教承认,即使一个和尚在僻静的地方独自修习禅定止观,要想修习成功,最低限度的物质环境仍是必需的。﹝注四﹞

  佛并不将人生与它社会经济背景的关系剥离。他将它视为一个整体,顾到它社会、经济与政治的每一面。他有关伦理、精神与哲学问题的教诫,知道的人不少。可是关于他在社会、经济与政治方面的教诲,就少有人知了。这情形尤以在西方国家为然。但这方面的经典,散见于古佛籍中为数极多。现在试举几个例子如次:

  《巴利藏长部经第二十六经》(Cakkavattisihanada Sutta)中明明白白地说贫穷是一切非义与罪行之源。诸如偷盗、妄语、暴行、憎恚、残酷等,莫不由此而生。古代的帝王,和现代的政府一样,尽力想以惩罚来抑止暴行。同在这《长部经》里的另一经Kutadanta Sutta中已说明这种方法是何等的徒然。它说这种方法绝不能成功。反之,佛倡议要芟除罪恶,必须改善人民的经济状况:应当为农人提供稻谷种子和农具,为商贾提供资金,对雇工给予适当工资。人民都有了能够赚到足够收入的机会,就会感到心满意足,无有恐怖忧虑,结果就国泰民安、罪行绝迹了。﹝注五﹞

  因为这缘故,佛就告诉在家众,改进经济的状况是非常的重要。但这并不是说他赞成屯积财富,贪求执著。那是和他的基本教诫大相迳庭的。他也不是对每一种的谋生方式都同意。有几种营生如制造贩卖军火等,他就严词斥责,认为是邪恶的生计。这在前文已经讲过。

  有一个叫做长生的人,有一次在拜访佛时说道:“世尊啊!我们只是普通的居士,与妻子儿女一起过著家庭生活。可否请世尊教我们一些佛法,能使我们在今生后世都享有快乐?”

  佛即告诉他有四件事可使他现生得到快乐。第一:不论他从事那种职业,必须求精求效,诚恳努力,并熟谙其业务。第二:对于以其本身血汗换来的收益,必须善加守护(此处所指的是要将财物妥为收藏,以免为宵小所觊觎等。这些观念必须与当时的时代背景一起考虑。)第三:须亲近忠实、博学、有德、宽大、有智而能协助他远离邪途、走入正道的善知识。第四:用钱必须合理而与收入成比例,不可靡费,亦不可悭吝。意即不可贪心积聚财富,亦不可奢侈挥霍。换言之,应当量入为出。

  接著,佛又解说四种可以导致在家众身后快乐的德行。(一)信:他应当坚信道德精神与理性的各种价值。(二)戒:他应当克制自己,不毁伤、杀害生物,不偷盗、欺诈,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三)施:他应当奉行慈惠,对于财富无所贪著。(四)慧:他应当发展能够导致彻底灭苦、证入涅槃的智慧。﹝注六﹞

  有时候,佛甚至于谈到如何用钱、如何储蓄的细则。比方说,他告诉善生童子,应当以他收入的四分之一作为日常费用,把一半投资在事业上,再把四分之一存起来以备急需。﹝注七﹞

  有一次佛告诉他的一位最忠诚的在家弟子,也就是为佛在舍卫国兴建有名的祇园精舍的大富长者给孤独说:过著普通家庭生活的居士,有四种乐趣。第一:能享受以正当方法获得足够的财富与经济上的安全感。第二:能以此财富慷慨的用于自己、家人及亲友身上,并以之作种种善行。第三:无负债之苦。第四:可度清净无过而不造身口意三恶业的生活。此中可注意的是:四项中倒有三项是经济的。可是,最后佛还是提醒那位富翁,物质与经济方面的乐趣,比起由善良无过失的生活所生起的精神乐趣来,尚不及后者的十六分之一。﹝注八﹞

  从以上所举几个例子看来,可见佛认为,经济的福利对人生的乐趣是有其必要的。可是,他不承认仅是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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