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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啓示 (顧法嚴居士譯)▪P5

  ..續本文上一頁的界說,應該牢記不忘:“比丘們啊!我叫作業的就是意志(思)。先有了決意,才經由身、口、意發爲行動。”﹝注十五﹞思(Volition)就是“心的造作、心志的活動。它的功能,就是指揮心智以從事善、惡、無記等活動”。﹝注十六﹞和受、想二蘊一樣,行蘊也有六種,內與六根、外與六塵相聯接。﹝注十七﹞可是,受與想不是意志的活動,不能産生業果。只有意志的活動如作意、欲、勝解、信、定、慧、精進、貪、嗔、無明、慢、身見等,才能産生業果。在行蘊中,像這樣的心志活動(心所有法),共有五十二種。

  第五是知覺組合之類——識蘊。﹝注十八﹞ 知覺(識)是以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一爲基本,以及和它相應的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之一爲對象而生的反應。例如,眼識即以眼根爲基本,而以可見的形態爲對象而生起。意識(末那)是以意根爲基本,而以心所有法(即意念、思想等)爲對象而生起。所以,識也與其它官能有關聯。和受、想、行叁蘊一樣,識也分六種,與內六根和外六塵相攸關。﹝注十九﹞

  識並不能辨認事物,這點必須明白了解。它只是一種知覺,對于某一事物的存在的察覺。眼睛接觸一種顔色,比方說藍色的時候,眼識即行生起。但它只是察覺到有一種顔色存在,並不認識它是藍色。﹝注二十﹞在這階段,尚沒有認識。認出它是藍色的,是想蘊(前面討論過的第叁蘊)。“眼識”是一個哲學名詞。它所表诠的意念,與普通“看”字所表達的一樣。看的意思,並不就是認識。(譯者按:所謂視而不見也)。其它各識,亦複如是。

  在這裏必須重覆說明的就是:根據佛教哲學,世間並無永恒不變而與物質對立的精神,可以被視爲“自我”、“靈魂”或“個我”者。“識”也不可以視之爲與物質對立的精神。這一點必須特別強調,因爲有一種錯誤的觀念,以爲“識”是一種“自我”或“靈魂”,在一人一生中爲持續不變的實質。這種觀念,自最早的時候起直到如今,始終爲人所固執不舍。

  佛的弟子中有一個叫做嗏帝的,聲稱世尊曾教他:“輪轉飄泊的,乃是同一不變的識。”佛問他,他所謂的識是指什麼?嗏帝給佛的是一個典型的答案:“它就是那個能夠表現、能夠感覺,而且能夠隨處承受一切善惡業報的東西。”世尊就訓誡他說:“你這愚蠢的人啊!你聽見過我對誰這樣說法呀?我沒有用種種方法解釋識蘊是由因緣和合而生,如無因緣和合則不能生起嗎?”接著佛就詳細爲他解釋識蘊:“識是從使它生起的因緣得名。因眼根與色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眼識;因耳根與聲塵相接而生的識,就叫做耳識;因鼻根與香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鼻識;因舌根與味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味識;因身根與觸塵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身識;因意根與法塵(意念與思想)相接而生起的識,就叫做意識。”

  接著,佛更進一步以譬喻作解釋:“火每從所燒的燃料得名,因木柴而燃燒的火叫做柴火,因稻草而燃燒的火叫做稻草火。所以,識也是從使它生起的因緣得名。”﹝注二十一﹞

  大注疏家覺音在詳論這一點時,解釋道:“因木柴燃燒的火,只有在木材供應不斷時才燃燒。供應斷絕時,即就地熄滅,因爲造成燃燒的條件(因緣)改變了。但是火並不跳到木屑等上去,而變成木屑火等。同樣的,因眼根與色塵相接而生起的眼識,只生在眼根門頭; 而且只在眼根、色塵、光與作意(注意) 四緣具備的時候才生起。 一旦因緣消散,其識即時就地止息,因爲條件改變了。但是這識並不跳到耳根等處去,而變成耳識等等······。”﹝注二十二﹞佛曾經毫不含糊地宣稱識蘊是依色、受、想、行四蘊而生起,不能離此四蘊而獨存。他說:“識可以以色爲方便、以色爲對象、以色爲給養而存在,並且爲樂此不疲故,它可以生長、增進、發展。識也可以以受爲方便······而存在,以想爲方便······而存在;以行爲方便、以行爲對象、以行爲給養而存在,並且爲樂此不疲故,它可以生長、增進、發展。

  “如有人說:我可以顯示識的來、去、消逝、生起、成長、增進、發展,而與色、受、想、行無關,那他所說的東西根本就不存在。”﹝注二十叁﹞

  很簡單地說,這些就是五蘊。我們叫做“衆生”、“個人”或“我”的,只是爲這五蘊的綜合體所取的一個方便的名字或標簽而已。這五蘊都是無常的、不停地變遷著的。“凡是無常的,即是苦。”這就是佛說:“簡單地說,五取蘊即是苦”的真實義蘊。從一刹那到相接的另一刹那,它們(五蘊綜合體的成份——譯者注)就不再相同。在這種關系裏,甲並不等于甲。它們是一股刹那的生滅之流。

  “梵志們啊!就好像一道山洪,源遠流長而波濤湍急,把一切都沖走。它沒有一刻一分一秒的停留,只是不斷地流、流、流。梵志們啊!人生就像這山洪一般。”﹝注二十四﹞

  佛這樣地告訴羅吒波羅:“世間遷流不息,無有恒常。”

  在一連串的因果關系中,一件事物的消逝,就構成另一件事物生起的條件。其中,並沒有不變的實體。它們的幕後,並沒有可以叫做“永恒的自我(神我)”、“個性”或真正可以叫做“我”的東西。大家都會同意,無論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或識蘊中任何一法,都不能被認爲是真正的“我”。﹝注二十五﹞但是這五種精神與肉體的“蘊”,本來是相互依存的。在它們聯合活動的時候,就成爲一架身心合一的機器﹝注二十六﹞,因而産生了“我”的意念。但這是一個虛妄的意念,只是一種心所有法,也就是前文剛談過的五十二種心所法之一的身見——薩迦耶見。

  這五蘊和合之身,通俗稱爲“衆生”之物,就是“苦”的本身。在五蘊的幕後,再沒有其它的“衆生”和“我”在那裏承當這“苦”。就如覺音所說的:

  “僅有苦難存在,卻找不到受苦者。

  事迹是有的,卻找不到行事之人。”﹝注二十七﹞

  在活動的後面,並沒有不動的推動者,只有活動本身。所以,講“生命是活動的”這句話是不對的。應當說生命就是活動本身。生命與活動並不是兩樣不同的東西。推言之,思想的幕也沒有思想者。思想本身就是思想者。除掉了思想,就再找不到思想者。于此,我們不能不注意到,佛教的這一觀點,與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是何其相反。

  現在可以提出“生命有沒有起源”的問題了。根據佛的教旨,生命之流的起源,是不可想像的。相信上帝創造生命的人,也許會對這答案感到詫異。但是,如果你問他:“什麼是上帝的起源?”他會毫不猶豫地答覆:“上帝沒有起源。”而且不會對他自己的答案感覺奇怪。佛說:“比丘們啊!這相續不斷的輪回,沒有可見的終點。也不見有衆生受無明所蒙蔽、被貪愛的桎梏所羁絆、在生死中飄泊輪轉的開端。”﹝注二十八﹞談到生死相續的主因——無明的時候,佛說:“無明的起源不可見,不可假定在某一點之前沒有無明。”﹝注二十九﹞因此,也不可能說在某一個確定的起點之前,世間沒有生命。

  簡短地說,這就是苦的聖谛意義。明白了解這第一聖谛,是極爲重要的。因爲佛說:“凡是真正見到苦的,也必見到苦的生起,也必見到苦的止息,也必見到導致苦的止息之道。”﹝注叁十﹞

  有些人以爲這將使得佛教徒的生活憂郁而悲哀。這是錯誤的想像。其實絲毫不然。相反的,真正的佛教徒,是個最開心不過的人。他既無畏怖,也沒有煩愁。他是甯靜安詳,不爲災變所惱亂沮喪,因爲他能如實洞見一切事物。從不抑郁不樂。與佛同時的人,將他描述爲“經常微笑著。”在佛教的繪畫與塑像裏,佛的容顔,永遠是快樂、甯靜、滿足而慈悲的,決看不到有一絲受難或痛苦的痕迹。﹝注叁十一﹞佛教藝術和建築,佛教的寺院,從來不曾予人以陰森苦惱的印象,只有産生甯靜安詳的喜悅氣氛。

  雖然世間有苦難,佛教徒卻不該因之而郁郁寡歡,也不應爲它生嗔而失去耐性。照佛教的說法,嗔或恨是人生首惡之一。嗔是“對衆生、苦難或與苦難有關的事物起不善欲。”它的功能,是爲不快的心境及不良的行爲奠下基礎。﹝注叁十二﹞因此,不能忍受苦難是錯的。對苦難不耐煩或生恨,並不能蠲除苦難。反之,它只有更替你增加困擾,而使得不順利的逆境更趨惡化與可惱。對苦難問題必須要有了解,不該對它憤怒不耐。要明白它如何生起?如何消除?然後以堅忍、睿智、決心與精進依法實行,以袪除它。

  有兩部古老的佛典叫做《長老歌》與《長老尼歌》,其中充滿了男女佛弟子的快樂心聲;他們在佛的教誡中,找到了人生的平安與快樂。憍薩羅國的國王,有一次告訴佛說,佛的弟子們全不像其它宗教的信徒那樣形容枯槁、粗劣蒼白、消瘦孱弱、神情猥瑣。佛的弟子們“歡欣鼓舞、意志昂揚、諸根怡悅、無所憂怖、甯靜和平、心情愉快一如瞪羚,享受著精神生活的快樂。”國王又說,他相信這種健全的氣質是因爲“這些可敬的人,一定都已親身證道世尊所說法的重大而圓滿的意義。”﹝注叁十叁﹞

  佛教最反對愁慘、苦惱、悔罪、郁悶等心理狀態,認爲這些都是體證真理的障礙。在另一方面,尤須記得“喜”是七覺支之一,爲證見涅槃所必須培養的一種主要德性。﹝注叁十四﹞

  注釋:

  一:見一九二二年阿陸葛馬(Alutgama)版律藏《大品轉*輪經》第九頁以次各頁;巴利文學會版《雜部經》第五集第四二零頁以次各頁。

  二:此處巴利原文Dukkha一字在英文原著並未譯成英文,理由見下文。

  叁:見一九二九年哥侖坡版《增支部經》第四十九頁。

  四: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五集第九十頁大涅槃經。

  五: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一集第八十五頁以次各頁及同版《雜部經》第叁集第廿七頁以次各頁。

  六: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一集第八十七頁。

  七:見巴利文學會版《清淨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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