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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卷第叁

  中論卷第叁

   觀有無品第十五(十一偈)

  問曰。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衆緣合時則出。答曰

   衆緣中有性  是事則不然

   性從衆緣出  即名爲作法 

  若諸法有性。不應從衆緣出。何以故。若從衆緣出。即是作法無有定性。問曰。若諸法性從衆緣作。有何咎。答曰

   性若是作者  雲何有此義

   性名爲無作  不待異法成 

  如金雜銅則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則不須衆緣。若從衆緣出當知無真性。又性若決定。不應待他出。非如長短彼此無定性故待他而有。問曰。諸法若無自性。應有他性。答曰

   法若無自性  雲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  亦名爲他性 

  諸法性衆緣作故。亦因待成故無自性。若爾者。他性于他亦是自性。亦從衆緣生相待故。亦無無故。雲何言諸法從他性生。他性亦是自性故。問曰。若離自性他性有諸法。有何咎。答曰

   離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諸法則得成 

  汝說離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事不然。若離自性他性則無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法則成。如瓶體是自性依物是他性。問曰。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今應有無。答曰

   有若不成者  無雲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壞名爲無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亦應受無亦無。何以故。有法壞敗故名無。是無因有壞而有。複次

   若人見有無  見自性他性

   如是則不見  佛法真實義 

  若人深著諸法。必求有見。若破自性則見他性。若破他性則見有。若破有則見無。若破無則迷惑。若利根著心薄者。知滅諸見安隱故。更不生四種戲論。是人則見佛法真實義。是故說上偈。複次

   佛能滅有無  如化迦旃延

   經中之所說  離有亦離無 

  刪陀迦旃延經中。佛爲說正見義離有離無。若諸法中少決定有者。佛不應破有無。若破有則人謂爲無。佛通達諸法相故。說二俱無。是故汝應舍有無見。複次

   若法實有性  後則不應異

   性若有異相  是事終不然 

  若諸法決定有性。終不應變異。何以故。若定有自性。不應有異相。如上真金喻。今現見諸法有異相故。當知無有定相。複次

   若法實有性  雲何而可異

   若法實無性  雲何而可異 

  若法定有性。雲何可變異。若無性則無自體。雲何可變異。複次

   定有則著常  定無則著斷

   是故有智者  不應著有無 

  若法定有有相。則終無無相。是即爲常。何以故。如說叁世者。未來中有法相。是法來至現在。轉入過去。不舍本相。是則爲常。又說因中先有果。是亦爲常。若說定有無。是無必先有今無。是則爲斷滅。斷滅名無相續。因由是二見。即遠離佛法。問曰。何故因有生常見。因無生斷見。答曰

   若法有定性  非無則是常

   先有而今無  是則爲斷滅 

  若法性定有。則是有相非無相。終不應無。若無則非有。即爲無法。先已說過故。如是則墮常見。若法先有。敗壞而無者。是名斷滅。何以故。有不應無故。汝謂有無各有定相故。若有斷常見者。則無罪福等破世間事是故應舍

   中論觀縛解品第十六(十偈)

  問曰。生死非都無根本。于中應有衆生往來若諸行往來。汝以何因緣故。說衆生及諸行盡空無有往來。答曰

   諸行往來者  常不應往來

   無常亦不應  衆生亦複然 

  諸行往來六道生死中者。爲常相往來。爲無常相往來。二俱不然。若常相往來者。則無生死相續。以決定故。自性住故。若以無常往來者。亦無往來生死相續。以不決定故。無自性故。若衆生往來者。亦有如是過。複次

   若衆生往來  陰界諸入中

   五種求盡無  誰有往來者 

  生死陰界入即是一義。若衆生于此陰界入中往來者。是衆生于燃可燃品中。五種求不可得。誰于陰界入中而有往來者。複次

   若從身至身  往來即無身

   若其無有身  則無有往來 

  若衆生往來。爲有身往來。爲無身往來。二俱不然。何以故。若有身往來。從一身至一身。如是則往來者無身。又若先已有身。不應複從身至身。若先無身則無有。若無有雲何有生死往來。問曰。經說有涅槃滅一切苦。是滅應諸行滅若衆生滅。答曰。二俱不然。何以故

   諸行若滅者  是事終不然

   衆生若滅者  是事亦不然 

  汝說若諸行滅若衆生滅。是事先已答。諸行無有性。衆生亦種種推求生死往來不可得。是故諸行不滅。衆生亦不滅。問曰。若爾者則無縛無解。根本不可得故。答曰

   諸行生滅相  不縛亦不解

   衆生如先說  不縛亦不解 

  汝謂諸行及衆生有縛解者。是事不然。諸行念念生滅故。不應有縛解。衆生先說五種推求不可得。雲何有縛解。複次

   若身名爲縛  有身則不縛

   無身亦不縛  于何而有縛 

  若謂五陰身名爲縛。若衆生先有五陰。則不應縛。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無身亦不應縛。何以故。若無身則無五陰。無五陰則空。雲何可縛。如是第叁更無所縛。複次

   若可縛先縛  則應縛可縛

   而先實無縛  余如去來答 

  若謂可縛先有縛。則應縛可縛。而實離可縛先無縛。是故不得言衆生有縛。或言。衆生是可縛。五陰是縛。或言。五陰中諸煩惱是縛。余五陰是可縛。是事不然。何以故。若離五陰先有衆生者。則應以五陰縛衆生。而實離五陰無別衆生。若離五陰別有煩惱者則應以煩惱縛五陰。而實離五陰無別煩惱。複次如去來品中說。已去不去。未去不去。去時不去。如是未縛不縛。縛已不縛。縛時不縛。複次亦無有解。何以故

   縛者無有解  無縛亦無解

   縛時有解者  縛解則一時 

  縛者無有解。何以故。已縛故。無縛亦無解。何以故。無縛故。若謂縛時有解。則縛解一時。是事不然。又縛解相違故。問曰。有人修道現入涅槃得解脫。雲何言無。答曰

   若不受諸法  我當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還爲受所縛 

  若人作是念。我離受得涅槃。是人即爲受所縛。複次

   不離于生死  而別有涅槃

   實相義如是  雲何有分別 

  諸法實相第一義中。不說離生死別有涅槃。如經說。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諸法實相中。雲何言是生死是涅槃

   中論觀業品第十七(叁十叁偈)

  問曰。汝雖種種破諸法。而業決定有。能令一切衆生受果報。如經說。一切衆生皆隨業而生。惡者入地獄。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應空。所謂業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衆生

   是名爲慈善  二世果報種 

  人有叁毒。爲惱他故生行。善者先自滅惡。是故說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惱衆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後世樂果種子。複次

   大聖說二業  思與從思生

   是業別相中  種種分別說 

  大聖略說業有二種。一者思。二者從思生。是二業如阿毗昙中廣說。

   佛所說思者  所謂意業是

   所從思生者  即是身口業 

  思是心數法。諸心數法中能發起有所作故名業。因是思故起外身口業。雖因余心心數法有所作。但思爲所作本。故說思爲業。是業今當說相

   身業及口業  作與無作業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從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爲七法  能了諸業相 

  口業者四種口業。身業者。叁種身業。是七種業有二種差別。有作有無作。作時名作業。作已常隨逐生名無作業。是二種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惡。善名止惡。複有從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種福。一從施生。二從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殺人有二種罪。一者從射生。二者從殺生。若射不殺。射者但得射罪。無殺罪。是故偈中說罪福從用生。如是名爲六種業。第七名思。是七種即是分別業相。是業有今世後世果報。是故決定有業有果報故。諸法不應空。答曰

   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爲常

   若滅即無業  雲何生果報 

  業若住至受果報。即爲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業是生滅相。一念尚不住。何況至果報。若謂業滅。滅則無。雲何能生果報。問曰

   如芽等相續  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

   從種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種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有果  離心無相續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業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從谷有芽。從芽有莖葉等相續。從是相續而有果生。離種無相續生。是故從谷子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種後有果。故不斷亦不常。如谷種喻。業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猶如谷種。因是心余心心數法相續生。乃至果報。先業後果故不斷亦不常。若離業有果報。則有斷常。是善業因緣果報者。所謂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業道

   二世五欲樂  即是白業報 

  白名善淨。成福德因緣者。從是十白業道。生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無益語不嫉不恚不邪見。是名爲善。從身口意生是果報者。得今世名利。後世天人中貴處生。布施恭敬等雖有種種福德。略說則攝在十善道中。答曰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  于義則不然 

  若以業果報相續故。以谷子爲喻者。其過甚多。但此中不廣說。汝說谷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谷子有觸有形。可見有相續。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況心及業。無觸無形不可見。生滅不住欲以相續。是事不然。複次從谷子有芽等相續者。爲滅已相續。爲不滅相續。若谷子滅已相續者。則爲無因。若谷子不滅而相續者。從是谷子常生諸谷。若如是者。一谷子則生一切世間谷。是事不然。是故業果報相續則不然。問曰

   今當複更說  順業果報義

   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歎 

  所謂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此性則無記  分別有四種

   見谛所不斷  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若見谛所斷  而業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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