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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佛教的建立(星雲法師)▪P2

  ..續本文上一頁,其實已經掌握到成佛的契機,已經邁向成佛之道了。

  第二篇 從入世到出世

  壹

  前言

  佛法分世間法、出世間法,一般把世間法稱做俗谛,把出世間法稱做真谛。佛教雖然重視世間法,但是更重視出世間法。不過,人生在世,是不能離開世間法的,就是佛法也不能離開世間法,所謂“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求菩提,猶如覓兔角。”所以對于世間、出世間法,我們應該抱著「先入世、後出世”的態度,惟有把世間的問題解決了,才能出世;惟有先入世的人,才能出世,才能升華。

  另一方面,要以出世的思想,做入世的事業。佛陀成道以後,不舍世間衆生,仍然到處說法,把菩提的歡喜散播給大衆,不求獨樂,但求衆樂,這就以出世的思想做入世的事業。所以,學佛應該要先入世後出世,然後再從出世而入世;要具備出世的般若智慧之後,再積極從事入世的度衆工作。

  貳

  入世的生活

  人既然不能離開世間而生存,也不能沒有入世的生活。一般人的生活,大部份是過著:

  1.以物質爲主的生活,因爲物質占了我們生活的主要部份。

  2.以感情爲主的生活,因爲人是感情的動物,所以佛說“衆生”爲有情。

  3.以人群爲主的生活,因爲人不能離群而獨居。

  4.以根身爲主的生活,因爲一般人都是依靠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去追求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的快樂。

  人雖然過著物質的生活、感情的生活、群居的生活、根身爲主的生活,但是物質是有限的,不能滿足我們無限的欲望,所以我們要有合理的經濟生活;人情是缺陷的,不能永遠令我們滿意,所以我們要有淨化的感情生恬;人群是利益沖突的,不能常久和平相處,所以我們要有六和的處世生活;根身是無常的,因緣會招感聚合離散,所以我們要有法樂的信仰生活。

  一、合理的經濟生活

  八正道中的“正命”告訴我們:身爲佛教徒,必須從事正當的職業,過正當的生活,用正當的方法取得錢財。

  所謂正命就是合理的經濟生活;反之,經營不正當的事業生活,就是邪命的生活。譬如開酒家,逼迫別人從事色情行業;開賭場、販賣人口、毒品、槍械,或者算命、蔔卦、看相等。在《佛遺教經》中,佛陀曾指示佛教徒不應該仰觀星宿,推算命運,因爲這些都是不合乎因緣法則,不合乎正命的經濟生活,都是佛法所不允許的。

  有了正當的職業,正當的生活後,如果錢財有盈余時,佛法指示我們有幾種的處理方式:

  第一、要供養父母師長。(約占全收入的十分之二)

  第二、要讓妻子兒女衣食無缺。(約占十分之四)

  第叁、要擴展正當的事業。(約占十分之二)

  第四、要有一些儲蓄,以備不時之需。(約占十分之一)

  第五、要布施、救濟,以造福人群,廣結善緣。(約占十分之一)

  這就是佛教處理財富的方法。

  二、淨化的感情生活

  平常一般人只對自己喜歡的人好,遇到和自己有緣的人,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身心生命都交給他;自己討厭的人,不但不肯多付出一絲關心,甚至還要打擊、傷害他。一個學佛的人,要有“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怨親平等”的精神,對待衆生要能從“有緣”的感情做到“無緣”的感情;甚至別人對我不好,只要有意義、有價值,應該平等施予歡喜,施予關懷,不必計較得失利害。學習觀世音菩薩的“千處祈求千處應,苦海常作渡人舟”的大慈悲精神,升華感情,與衆生同體,這就是淨化的感情生活。

  叁、六和的處世生活

  佛教稱出家人爲“僧伽”,就是“僧團”的意思,又叫“和合僧”。因爲僧團是本著「六和敬”的精神,在追求智慧與行事度衆方面都能和諧相處。

  “六和敬”可以做爲我們待人接物的處世之道。

  1.見和同解:這是思想的統一。在佛教裏,大家對佛法有共同的認識,以佛法爲行事的最高標准,每一個人能夠捐棄個人的成見、執著,建立相同的共識。見和同解運用在社會中,我們每一個人對于國家的律法製度、行事政策要能認同,在思想見解上要能統一,以免意見分歧,背離軌道。

  2.利合同均:這是經濟的均衡。僧團中如果有施主財施供養,不可私自獨享,要交由僧團集中處理,大衆共有。利和同均運用在社會上,讓有錢的人幫助窮困的人,有力量的人扶助弱小的人,建立一個安穩均富的社會。

  3.戒和同修:這是法製的平等。僧團遵守著共同的戒律,日常生活中,我們每一個人都要遵守國家的法律,不擁有特權,在法律規章之前,人人平等,養成奉公守法的習慣,公平合理的生活。

  4.意和同悅:這是心意的開展。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要培養開闊的心胸和心意的和諧,不要比較人我得失,不要計較是非利害。心意的和悅,就是人間淨土。

  5.口和無诤:這是語言的親切。人與人相處之所以會有不悅、誤會等事情發生,大都是從言語上引起的,因此,說話懇摯,語氣委婉,大家就能夠和平相處。

  6.身和同住:這是相處的和樂。大家有緣相聚一處,應該互相幫助,互相尊敬,能夠平等的相處、生活,就能獲得和諧、快樂。

  四、法樂的信仰生活

  佛經上譬喻說,世人愚癡,貪圖五欲六塵之樂,殊不知“五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兒舐之,則有割舌之患”。

  五欲于人,既然有這麼大的禍患,在五欲世間生活,如何才能不被五欲所染?《維摩經》說:“吾有法樂,不樂世俗之樂。”真正的快樂不在欲樂,而在法樂,唯有從信仰中尋找快樂,才能得到佛法的喜悅,真理的快樂。

  佛法的快樂不是以感官去感受的人間快樂,而是一種雖然不看不聽也陶然自在,發諸內心的甯靜之樂。如參禅者有禅悅,誦經者有法樂,拜佛者有法喜的智慧之樂。因爲他們所追求的是簡樸勤勞,超然物外的宗教生活,他們所向往的是內在生命的顯發,精神上解脫自在的般若之樂。如果我們能體會這種法樂,則不但不會“身爲形役,心爲物役”,反而能把身心安住在佛法中,而獲得自在、安樂。

  參

  出世的思想

  所謂“出世”,就是超過和勝出一般世間的意思。佛教的出世生活,不是要我們離開人間,到另外的地方過生活而不問世事;也不是要死了以後才有出世的生活,更不是爲了自己了生脫死,不管世間的苦痛與困難,真正的“出世”是思想上的出世。出世的思想要有如下的認識:

  一、要有人生無常的警覺

  世間上每一個人都有好生惡死的觀念。其實,人生一期的生命,數十寒暑,石火電光,刹那即過;人間的滄海桑田,桑田滄海,無常變幻。普賢警衆偈說:“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能夠對世間興起無常之感,能夠有人生苦短的警覺,精進不放逸,努力修行,這就是有出世的思想了。

  二、要有遠離物質的看法

  世間上每一個人都喜愛金錢物質,甚至有人臨死之際,金錢物質也不肯給人,他以爲來生還可享用,所以貪戀、聚集,最後一棺長蓋,一壞黃土抱恨而歸。

  金錢物質本來是給人用的,但是有人不會使用金錢物質,反而被金錢物質奴役了。蘇東坡說:“物質有窮,欲望無盡。”我們如果不能對物質存有遠離的看法,終身就會做物質的奴隸。如果有出世的思想,就能超然物外,對金錢做最有意義的運用。

  叁、要有淡化情愛的觀念

  經雲:“愛不重不生娑婆,願不切不生極樂。”衆生因爲有愛,才有生死,才有是非;因爲有愛,才有你我,才有煩惱。佛教並不是要人人都舍棄情愛,而是要人以智化情,因爲愛念不去除一分,道念便無法增長一分。有了出世思想的人,就能以般若智慧化導情愛,得到佛法的受用,反而能享受人間的真愛。

  四、要有不滿自己的要求

  一般人都是對別人不滿,絕少對自己不滿。其實,自己充滿我貪、我嗔、我癡、我愛、我執、我怨、我私、我妒等,怎麼還能對自己滿意呢?

  對自己滿意,這是道業進步的障礙。人生到處都是缺陷,到處充滿了考驗,能夠對自己不滿,道德人格才會有所增進,這才是積極的出世的思想。

  肆

  結語

  佛教雖然有入世與出世之分,但是它的精神仍然著重在入世,因爲佛教的本質具有人間性、生活性。“出世”並不是要我們離開世間,而是一樣在世間過著與常人一樣的衣、食、住、行的生活,只是在思想、境界上更超越。能夠“以退爲進,以無爲有,以空爲樂,以衆爲我”;對世間的一切能夠不貪不求,不計較、不執著。然後把這種出世的思想、無邊深廣的悲智,運用在救度衆生的事業上,使每一個人能發出離心,了生死,使世界到處充滿著佛法的真理與和平。

  因此,對于真正能萌發出離俗世的菩提道心的人,在他心裏,入世、出世其實都只是當下一念而已!

  第叁篇 從自利到利他

  壹

  前言

  佛教分有大乘與小乘,大乘是指發“上弘下化”菩提心的菩薩,小乘是指以自己的解脫爲主要目標的聲聞、緣覺。“乘”是車子的意思,喻指能夠將衆生從煩惱的此岸載至覺悟彼岸的教法。菩薩發心普度衆生,故稱“大乘”。《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載,大乘的“大”有七種意義:

  1.緣大:謂菩薩修行大乘之法,以無量修多羅(一切佛法的總稱)的廣大法義爲緣,因此稱爲緣大。

  2.行大:謂菩薩修行大乘,既能自利,複能利他。自利、利他,妙行具足,因此稱爲行大。

  3.智大:謂菩薩修行大乘,常以智慧觀察,了知人、法皆無我,于一切境善能分別,不起執著,因此稱爲智大。

  4.勤大:謂菩薩修行大乘,自久遠大劫以來,發廣大心,精修無間,期登聖果,因此稱爲勤大。

  5.巧大:謂菩薩修行大乘,由善巧方便,化導于他,不舍生死,化身生趣,于生死中去住自在,救度衆生,因此稱爲巧大。

  6.畏大:畏即無所畏。謂菩薩修行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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