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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法師戒律思想研究(溫金玉)▪P4

  ..續本文上一頁立遷其單。責門頭說:“這點事分不清,一邊男,一邊女,像持戒道場否?”譯經院將落成,修圍牆,監修師對女居士院落,留一後門。師見後,呵斥說:“監修糊塗,心懷不正,留一後門,聽壞人進女衆院,罪有多大。”立令封實,監修遷單。一日,聞有上座師另設小竈,即令全收,以杜此患。可見調服弟子,斷然有勇,不稍姑息。

  凡近慈寺僧人,出外住其他寺院者,必須遵守其寺規矩,不得別衆特殊,不得自以爲是,多看別人的功德,不准說別人的過失。法師對弟子說:“哪有自己稱頌自己的,別人怎麼說,我們無法幹涉,但絕不能自贊毀他。”在講比丘戒時也常說“戒是對自己的,不能用戒律去看別人的過失。”告誡外出弟子說:“寺廟叢林規矩乃祖師製定,經久則成一寺之宗風,若破壞他規,必損其寺,使他無章接引後學。按別解脫戒,一是重罪製戒,一是避免譏嫌,不損他人利益。”[21]

  僧團生活極有規律,晨聞威德殿報鍾起床,一依《毗尼日用》持咒攝心。沙彌規矩也十分嚴格,一日點名兩次,見比丘合掌讓道,不得頑皮放逸,不准穿寮閑走,不得隨意上街,有事外出,必須請假,由人陪同。比丘、沙彌均不准觀戲、看電影,不得看小說、下棋。平日衣著整齊,威儀具足,上殿過堂,列隊而行。

  能海法師雖不講享受,但也不講苦行,主張中道。僧衆過午不食,每日二餐,但注重夥食,令僧安樂。近慈寺住僧近叁百,濟濟一堂,依戒薰修,不爭名利,不搞派系,難調者調,慚愧者安,一心爲法,精進向上。這都是寺院注重弘戒的功效。

  3、主張戒律應有的靈活變通性

  在對待戒律的態度上,能海法師既肯定戒法純潔性與神聖性的一面,同時也看到戒法所具有的變通性與方便性的一面。所以在其弘戒曆程中,既不違背佛陀製戒本懷,又能結合當前現實,契合大衆根性。

  1957年赴北京參加全國佛代會,時有一居士提出要修改戒律,能海法師當即反對,“謂戒乃佛親自製定,不得隨便改動,居士猶未學戒,如何改戒?故改戒議被否決。”[22]我們知道,戒律攸關僧團之和樂清淨、僧尼品格之如法端正,又是正法得以久住世間的必要條件,其創立與演化有著特定的時節因緣與文化背景。雖然不能把戒律視爲萬古不變的教條,但也不是漫無章法的隨意作爲。所以在戒律的修正問題上,曆代大德祖師皆持有極爲慎重的態度。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佛教協會剛剛建立之際,面對百廢待興的中國佛教現狀,真切需要的是建設與養護,是統一全國各族佛教徒的思想,集中精力,投身于思索在新的時代、新的環境中如何更好地弘揚佛教弘法利生的優良傳統的工作上,而不是急于求成地打出改革戒律的旗號,致教團內部紛爭四起,削弱佛教自身所擁有的凝聚力。佛法是契理契機,而不是逆緣逆勢的。我們以爲這是能海法師當時反對修改戒律的初衷,而不應簡單看作是保守派的教條主義。

  其實,檢視能海法師戒律實踐中的點點滴滴,不難發現其思想中對戒律因時因地變通性的認可與實施。首先,戒體問題曆來是中國律師們爭辯不休的話題,而能海法師則一針見血地界定其含義:“由大慈悲心,利樂盡有情,時空等無盡,受諸菩薩行,從他受如律,護持謹無犯,雖犯速還淨,是名爲戒體。”[23]這是典型的中國大乘佛教“心爲戒體”說的直白版。其次,製戒自有其時節因緣,佛陀概括爲“製戒十利”。戒律的開遮持犯之原則其實俱在其中。如佛陀涅槃後,僧團舉行著名的“第一次結集”,當阿難據實言佛陀曾有“小小戒可舍”的遺言時,主持結集的大迦葉以無法判定何爲“小小戒”爲由,而宣布“率由舊章,不得增刪”,從邊地趕來的富樓那告知,佛世時于邊地弘法的比丘已依據“隨方毗尼”的精神,在部分戒律上依據實際需要而有所開緣。對富樓那所問開緣八事,大迦葉回答說:“是佛所不製,今則不應製,是佛先所製,今亦不應卻。”對此能海法師明確評論說:“此中重在依法決定後世不改不動原則,隨事變通應用之法俱在律文。更不可依相似法句遮法毗尼。”[24]再次,從法師弘戒方式上看,亦是充分運用戒律的變通性,而非忽視時空之適應,只知固守繁瑣儀製。如法師授戒依昙無德部,羯磨卻據一切有部,左右逢源,不拘門戶。又如在藏地學法,雖極困難,仍堅持素食,蓋因素食爲漢地佛教傳統,僧製重于佛製故。他主張出家必素食,在家則許漸斷肉食,以爲攝引等。在這一方面最有說服力的無過于法師在五臺山的“農禅並舉”。新中國建立初期,國家經濟雖然困難,但仍然撥專款維護寺院建設及補貼僧人生活。能海法師爲減輕國家負擔,大膽提出生産自養,農禅並舉。他讓全寺僧衆參加勞動,自己帶頭出坡,開荒種地,植樹造林,並利用寺院周圍廣闊的牧坡飼養大牲畜。至1966年“文革”開始之前,吉祥寺的僧人開墾荒地100余畝,每年的收成除滿足本寺僧衆生活外,還向國家交售不少義務糧。在寺院周圍植樹70余畝,計有8萬余株。飼養牲畜最多時達120多頭。在每年五臺山六月的騾馬大會上,吉祥律院僅此一項便爲常住收入數萬元。隨著寺院經濟的好轉,能海法師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管理體製。以1962年爲例,寺內絕大多數僧人憑勞動便能收入300元以上。至1966年上半年,僅生産一項就爲寺院經濟積累近30萬元的資金。能海法師這樣的措施曾引起五臺山一些寺院的非議,1959年還爲此進行了一場辯論。爭論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一方認爲,出家人應安心于道,不事生産。掘地墾荒,斬草伐木是有違戒律的行爲,非正業之行。能海法師答辯說早在唐代百丈禅師時就對僧團生活作了契理契機的修正,確立“普請”製度,並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祖訓,這在《敕修百丈清規》中有詳細的記載。所以僧衆在念佛修行,完成功課之余,參加一定的勞動,應該說是合理的。此外,修行與生活是統一的,修持應體現在生活的各個方面,行住坐臥、運水挑柴都應看作是修行,在新時代要確立“勞動光榮”的觀念。第二、戒律中規定出家衆不得從事販賣走私等“邪命”之業,吉祥寺如今既賣糧食,又賣牲畜,這合乎佛製嗎?能海法師認爲,出家人也是社會的人,我雖出家未忘世。當我們出家人靜坐寺中吃著國家的供應糧時,不要忘記許多貧困地區依然有很多吃不飽的群衆。現在我們實行勞動自養,不僅可爲國家節省糧食,還能把多余的糧食交售國家,以發放給那些貧困的人群,這是功德之事。同樣牲畜的飼養出售也是爲支持百姓發展生産,並不是爲圖財謀利而爲。況且所得資金又用于寺院的修繕與僧團的日常生活,節約了政府的投入,爲什麼偏要說成是邪命外道所爲呢?第叁,戒律規定,出家人除必要的叁衣一缽即所謂常隨十八物外,不得私蓄財物。如今吉祥寺僧衆勞動都拿報酬,收入可觀,還有人在銀行存款,這是否是私蓄財物?能海法師明確回答,吉祥寺的僧人在銀行是有存款,這是事實,但也要說明,吉祥寺自實行勞動自養以來,僧衆不再領取國家生活補助金。僧衆將錢存起來,一方面是購買一些生活與學習的必需品,另一方面他們也經常赈災濟困、捐資助學。只要存款不是爲了貪圖享受,這與“私蓄財物”根本是兩碼事。事實上,五臺山所有寺院的僧衆每月都能領到國家配發的補助金,難道這也算是“私蓄財物”?

  能海法師攝受弟子,本著發揚毗尼的真精神,有教無類,因材施教。文化高者,即協助譯述弘法;能工藝者,即委以建築與造像。僧衣法服,供品糕餅,皆爲寺衆自製。耕種園藝,植樹造林,禅誦之余,人執一業。能海法師因出家略晚,涉世較深,于世間資生諸務,多所熟谙。近慈寺專設學事堂,入寺必先學事。法師常開示說:“人不會做事,必不會修行,如何能成佛?”這可看作是對“人成即佛成”的人間佛教思想的最好诠釋。

  從法師傳記中也反映出法師對不同程度的僧人和居士,有不同的教化方便,對初信佛的居士和學事堂的僧人,特別慈愛,方便攝受,對久信佛法信心堅定的老居士與僧尼要求則很嚴,對金剛院的比丘就更加嚴格,稍有與戒不和之處,必加嚴斥。有弟子不理解這一做法,能海法師解釋說:“對初學佛法,不知法義,信根未堅固者,若要求過嚴,必壞他信心,而信心堅定,又能接受嚴教者,不嚴則不能使其斷煩惱。”這確爲對佛陀“製戒十利”本懷最恰當的發揚,以佛法之善巧方便,令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長。

  縱觀能海法師一生,悲心弘願,爲衆生故,入藏求法,備受艱辛,並發“此世不成,二世再來”之願,故能通過種種障礙,成迎法東來之盛舉,創內地學密之先例。生平除譯事外,帶領僧團先後創建近慈寺、吉祥寺、雲霧寺、慈聖庵,以及重慶、上海金剛道場等,親自領衆,薰修戒定,講經傳法,功德無量,其弘法曆程留給後人無盡的思索與感恩。今天,時代已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國佛教協會也走過風雨五十年,當前社會經濟的繁榮、文化的多元與信息的發達,使佛教面臨著前所未有的世俗化挑戰,僧團如何在堅持自身獨立品格的同時能更爲有效地去化世導俗,也被越來越多的人士所討論。佛教承受如此沖擊,以及面臨這樣的境地,如何去尋求與製定一種能夠護法安僧的僧伽製度,這已成爲關注佛教前途的人們沈思的焦點。在這樣的一個時代裏,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應有不忍聖教衰的憂患感和強烈的反省意識,但願能海法師闡戒扶律的思想與實踐能給我們帶來一些啓發與思索。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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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定智《能海上師傳》,第12-13頁。方廣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2] 胡子笏(1876—1943),近代居士,字瑞霖,法名妙觀。原籍湖北,寄居江陵。曾留學日本,辛亥革命後,曆任軍政部理財部長、湖南省內務司長兼湘江道尹、福建省省長。1919年于北京聽太虛大師講經,遂皈依叁寶。1922年,太虛創辦武昌佛學院,爲發起人之一。1924年又資助大勇法師在北京建立藏文學院。1930年組織華北居士林。1933年舉家遷往五臺山,于碧山寺東側建蓮花精舍。1939年于五臺山顯通寺設立漢藏學院、藏文研究班,1943年秋籌辦佛教補習班,專弘戒律,未幾病逝。

  [3] 根通《山西佛教界卅年見聞錄》,載《山西文史資料》第57輯,1988年5月。

  [4] 任傑《海公上師德塵親聞錄》,載《能海上師永懷錄》第64頁,上海佛學書局。

  [5] 仁傑《回憶能海法師》,載《名僧錄》,第190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6] 能海《四分律藏四阿含集頌》,第740頁,上海佛學書局。

  [7] 隆蓮《能海法師事迹簡介》,載《名僧錄》,第184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8] 智敏《海公上師耆年思行實錄》,載《能海上師永懷錄》第43頁,上海佛學書局。

  [9] 隆蓮《能海法師事迹簡介》,載《名僧錄》,第185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0] 隆蓮《能海法師事迹簡介》,載《名僧錄》,第184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1] 印順《太虛大師年譜》,第135頁。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10月。

  [12] 隆蓮《能海法師事迹簡介》,載《名僧錄》,第185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3] 隆蓮《能海法師事迹簡介》,載《名僧錄》,第185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4] 隆蓮《能海法師事迹簡介》,載《名僧錄》,第187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5] 張繼寅《從軍官到佛門弟子》,載《名僧錄》,第195頁。中國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6] 智敏《海公上師耆年思行實錄》,載《能海上師永懷錄》第44頁,上海佛學書局。

  [17] 定智《能海上師傳》,第74頁。方廣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18] 清定《無上大寶恩師能海老法師德行實紀》,載《能海上師永懷錄》第13頁,上海佛學書局。

  [19] 印順《人間佛教要略》,載《佛在人間》,第119頁。

  [20] 定智《能海上師傳》,第103-104頁。方廣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21] 任傑《海公上師德塵親聞錄》,載《能海上師永懷錄》第65頁,上海佛學書局。

  [22] 定智《能海上師傳》第59頁。方廣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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